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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的夏天,尤其是江南沿海的夏天,台风是她的特产,雷阵雨是她的常客。台风也好,雷阵雨也好,都是疾风骤雨,都是那样的酣畅淋漓,来得猛去得快,却顾不得别人的感受,有时当人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时,她却已倏然远去,令人回味无穷。那天夜里,台风在远离这个杭州湾的福建登陆后已弱化成了热带风暴,呼呼的风和啪啪的雨还是借着余威在永安村里撒野,奇怪的是居然还带着几声雷声和几阵闪电,但对于久经台风的沙地围垦地区来说,这点风和雨更象是在撒娇。在这夜里,除了风和雨可以撒娇外,当然还有很多人也在撒娇,也有一些人在风雨中倾听着云雨的此长彼消。
国良是被一声响雷炸醒的。这声雷,就象是法庭开庭前的一声法槌,清脆而威严,提醒各位肃静细听接下来的好戏。接下来的大戏,着实让国良大气不敢出,生怕一点响动惊飞荷叶尖上交尾的蜻蜓一样,他竖起耳朵仔细地听着不让一点声音漏掉,他贴着床边苇编风笆隔墙的缝隙偷窥着诱人的场景。隔壁就是父母的卧室。他听到吱嘎吱嘎床板伴奏下的男女声二重奏,低沉的男音象闷声的滚地雷,含浑却绵长有力,高亢的女音应和着,如风似浪,一阵高过一阵,一浪紧似一浪。一道闪电闪过,床上两个赤裸战士的线条也瞬间明灭,但国良已经能根据起伏的旋律想像出肉搏的样子了。激战之后是短暂的安静。
“出来吧!”国良听到母亲的声音。“嗯!”这是父亲的声音,“把这个洗洗放好,下次还能用呢!”国良借着微弱的天光,看到父亲拎着那个东东往母亲脸上蹭,一边说:“看,有这么多哇!”国良现在明白那个水球真正的用途了,他的某些意识也被这夜的响雷炸醒了,他开窍了。
(3)我的存在曾让他不愉快
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存在让国良很不愉快。
沙地围垦的盐碱地,对于有些作物来讲显得肥力贫脊,但却是络麻生长的沃土,络麻吸收了盐碱地的营养茁壮了自己,也改良了土壤。国良觉得自己的身体就是这块贫脊的土地,虽然还不至于骨瘦如柴,瘦归瘦,可是分泌的荷尔蒙却似乎很充足,胡子就象那络麻长势喜人。
“老胡子国良”这个名号,国良最初是从生产小队长方小狗嘴里听到的。
那是一天傍晚,方小狗抱着二岁的小儿子出来乘凉,乘凉的一些妇女和年龄稍大的小孩都围上去,抢着抱小孩、哄小孩。他们中有的是真喜欢小孩,有的是凑个热闹,有的却是为了表现对小队长的奉承和巴结。
别看小队长虽然官小,可对于生产小队的村民来讲,他却拥有很实在的权力,谁的劳动折头定高定低他说了算,哪家“倒挂户”多补贴照顾点他说了算,今天谁拨草谁锄地他说了算。与其他小队相比,方小狗这个小队长在美东公社里又是最牛的,这倒不是他有多大能耐,除了他会骂人和有一个在县里当大领导的战友外,主要还是小队里的一些男人给他长了威风。小队里的男人以木工和泥工为多,他们在外干活赚的钱比干农活赚的钱可多多了,既然他们没有在小队里干农活,所以他们就得拿钱出来给小队里,这叫买工分。这样一来,外出的人多,小队里收到的钱就越多,可支配资金就越多,小队长的权威就越大。
上世纪七十年代,要说清中国农村的事还真有点麻烦,你们也就别管什么人民公社、生产小队、劳动折头、工分、倒挂户之类的名词了,先听我胡子眉毛一把抓讲了再说。人有的时候,需要将错就错,需要不懂装懂,需要囫囵吞枣,不明白不要紧,先听着,听着听着就了解了,就比如学古诗,读着读着就懂了一样。
当一伙人轮流去抱那个小孩时,国良也凑了上去。他听到方小狗抱着小孩笑着说:“小宝贝,老胡子国良也要抱抱你哦!别怕他的老胡子扎人哦!”一开始,国良没有听清楚,国良是自己,方小狗说的老胡子又是谁呢?等大家笑着给他让出地方,国良明白老胡子国良就是他自己。方小狗说这句话并无恶意,他正沉浸于自己和儿子受到如此欢迎的氛围之中。
可惜的是,一句好话让旁人的一阵笑声给变质了。国良感觉自己成了主角,自己象是杂耍人手上牵着的一只毛猴,被围在人群中央。对,就是一只毛猴!他身体瘦小,他才十三岁,可他的体毛却长得已很浓密了。他一直偷偷关注的毛已长出一大簇了,胸毛也开始隐隐出来了,手臂和腿上的汗毛也相互比赛似的钻出毛孔,这些,他穿长袖长裤就可以遮盖起来,只要他自己不想让人看到。胡子,本来也没什么,可以及时刮掉,但却因为自己一度地忽视,居然长得被人家叫成“老胡子”了。在旁人的笑声中,沉在他心底的那个自卑恶魔浮了上来,他觉得四周都是嘲笑他的声音,他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
而就是这时,小孩子望了一眼国良,象是见到一个凶神恶煞般一样,“哇”地一声大哭,回头扑到方小狗的怀里。国良本来就是凑凑热闹抱抱玩玩的,但是,他不想抱小孩和小孩不想他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现在小孩子居然不想他抱抱,他受到了刺激,心里一阵不舒服。他站在那儿,去抱也不是,不抱也不是。“国良,你就别抱了,你的手臂还没小宝宝的手臂有肉头呢!”旁边四妈的一句话解了他的围。
国良讨了个没趣,他就把怨气都泄在方小狗身上,恨恨地盯了一眼方小狗,说:“别叫我老胡子,我又不是你爹,我还没老!”说完,国良就跑回了家。
他不能再不重视我的存在了。回到家,他首先要做的就是刮掉胡子。
父亲的刮胡刀就放在镜子前面,他刮好胡子后总是不拆散刀架,只是用水冲洗一下,可是涂过肥皂的胡子刮下来粘在刀上,很难冲干净,刮胡刀看起来脏兮兮的。母亲看到后,总是要数落父亲:怎么这样懒呀,连刮胡刀都不洗洗干净。而父亲则说:我明天还要刮的呀。好在父亲的脸长得很秀气清爽,几天刮下来,胡子渣子居然还没堵塞刀缝。父亲是小队里外出赚钱最多的人之一,在杭州绍兴等工地干活,半个月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才回家,住上几天又走。只要国良看到刮胡刀被母亲拆开洗好擦干放进刀盒,国良就知道明天父亲又要去工地了。
拿起父亲的刮胡刀,对着镜子,国良想:爸爸不是老胡子,怎么生了一个我这样的老胡子,难道我真是捡来的?!你一定听到过,一个小孩子仰着头问妈妈:妈妈,我是怎么来的?妈妈就会说:你是我路上捡来的!估计国良母亲当时也一定这样说过。
第一次都是有点难度的,刮胡子也一样。国良用水打湿脸颊,涂了肥皂,嗖嗖地刮了起来。不知是刀片锋利还是他的脸皮嫩,也可能是他刮时用力方向不对,他忽然感到一丝痛,白白肥皂泡沫中冒出一丝红红的血来。他抹去泡沫看了一下,只有很小很短的一点伤口。他继续刮,没刮几下,又是一痛。他皱了皱眉,但没有放弃刮胡,刮得更小心了,可刮没几下又是刮出一刀。他心里有点烦躁了:干吗受这罪呢。他倒不是因为刮出伤口而讨厌刮胡,那几道口子已不再沁出血来,也没有了痛感,就算痛的话,他也是最不怕痛的。他讨厌的是为刮胡子让他一个男子汉对着镜子照那么久,他总认为照镜子这种事是女人做的事,还让他站那么久花那么多时间。久总算刮好了,胡子刮得不是很干净,有些还留下不短的茬,感觉象麦田里的麦茬,摸起来更刺了。
他讨厌这茂盛的胡子,他更讨厌有人叫他“老胡子国良”。自从方小狗如伟大领袖一般轻轻吐出这个响亮的名字后,村里的人觉悟很高地马上与领导保持一致,便名正言顺地都叫了起来。国良很想与叫他老胡子的人干一架,但一想自己的身体本钱还不够抱一个二岁娃娃时,他选择的武器是自己如剑的目光,瞪对方一眼,然后耳不闻为净,撤走避开为好。他能忍!他能做的就是隔一段时间就把我修理一番。
每次修理,我得到的都不是愉快享受。修理过后,我就会浑浑噩噩好多天,期间国良做了些什么事情,我就搞不太清楚了。只是在精神恍惚中,经常听到,有村民指桑骂槐地在国良家附近骂,有的是自家种的南瓜或葫芦上被人刻上了字,有的是家中的懒巢老母鸡给扔进猪圈让猪踩死了,有的是清水缸里给投进了烂麻筋,等等类似的恶作剧。而这时,国良在家里嘿嘿一笑:让你们再叫老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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