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我们该如何生活 > 第六节 利益是行为的唯一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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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宇宙变化运行遵循着一个唯一准则,我们将其称之为万物之理,即为“物理”。对于所有碳基生命来说——包括植物、单细胞生物、病毒等,在遵循物理准则之上,还有着各式各样的行为准则。从简单到没有细胞结构的病毒,到最复杂最高级的人类,在无法违背的物理规则之外所遵循的第一准则,也是无法违背的行为准则,其名为“利益”。

  如果各位看官中有一看到“利益”二字就翻起白眼嗤之以鼻的卫道士,那我无话可说,您大可拂袖而去。“利益”只是好处而已,是的,自然界中的所有生命行为的唯一准则就是有利于自身。可能有人会质疑,这种有好处就干,没好处就闪的事情放到人类这么高级的生物身上还好说,就病毒那智商,估计它不知道也分不清好处是什么哪!在这一点上,我将引入一对概念,即“主动式行为”和“被动式行为”。

  对所有无思考能力的生命而言,我们将其“拿好处”的行为称之趋利性。这种趋利避害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被动式行为,其行为主体不能主动进行对自身有利的行为活动,只有在受到不良的、有害的刺激时,才会向相反方向逃离。比如病毒,病毒这种被动式行为是无思考能力的生命中最典型的,其能进行的唯一行为就是不停的复制自身,同时因为复制中的变异或出错而产生新的变种。而帮助病毒完成趋利性这一被动式行为的是自然选择和人为选择,其中主要动力就是人为选择,其结果就是病毒的抗药性。其它被动式生命的行为也是这个模式,我就不再赘述了。

  对于主动式行为就好理解的多了,这里我只说明两种“看上去”违背自身利益的行为。就拿那些动物奇闻来说吧,大多数动物奇闻都是因为我们看上去有的动物不走寻常路,做了傻事,比如鲸鱼集体冲上海滩自杀、旅鼠集体跳海自杀、野山羊集体跳崖自杀等等。在这里我只提醒大家一点:我们之所以觉得这种行为“违背”了自身利益是因为我们是从自身的角度去看的,对于“事件”中的当事人来说,这种行为是符合或是在当事人的认知中符合其利益的。言尽于此,说得太白了就没意思了,还不明白的可以查查这些“事件”发生的原因。

  另一种典型的“看上去”违背自身利益的行为就是五花八门的人类行为,所有做“傻事”的行为都属于此列。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的重要的一点就是:人类行为所获得的利益分为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而我们通常所称的“利益”并不是这样的分法,通常我们所称的利益是按照不同人群的不同判定来分的。所以,有的人觉得见义勇为傻,有的人觉得信邪教傻,有的人觉得拾金不昧傻,有的人觉得英勇就义傻。但是,对于其个人而言,他的行为永远是符合其自身利益的——物质上的或是精神上的。

  看到这里可能有的人会觉得恐惧——社会竟然如此黑暗,一切的一切竟然都只是追逐利益!那么我只能遗憾地说,你还没有理解本文的真谛,还没能举一反三。一个人的利益构成了个人利益,所有人的利益构成了社会利益,所以个人行为和社会上大多数人的行为的准则并不一定是完全相同的。对于“社会”这个主体而言,其行为是半被动半主动式的,一方面不符合社会利益的个人行为只有当其对社会产生危害时才会被“修正”,另一方面社会会主动地、自发地形成一个判定“利益”的标准,并尽可能地使社会中的个人的判定标准符合社会公共的判定标准。

  只要放平心态,正视利益,你就会发现身边发生的一切都不再是无迹可循,一切生命,唯利益至上。

  最后补充一点,做为“普通人”还是尽管使自身评价利益的标准与社会评价利益的标准想一致的好——如果不想被“修正”的话……至于能逃脱社会的“修正”甚至反过来“修正”了社会的人,对咱老百姓来说那都不是普通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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