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重回1984赶山狩猎 > 第144章 林麝宝宝

漫山遍野的杜鹃花,像是一片燃烧的火海。

    微风吹过,花瓣轻轻摇曳,如同翩翩起舞的仙子,展现出无尽的妩媚与风情,让整个山林都沉浸在如梦如幻的美丽之中。

    能在秋天看到大片的杜鹃花,着实让余秋堂很意外。

    杜鹃是一种很娇弱的花朵。

    被称为花中西施。

    它们对开花的温度要求很苛刻,一般要在15摄氏度,但它偏偏又不喜欢阳光。

    所以,大部分杜鹃花的花期都是每年六月份之前。

    但万物生存总有例外,因为一些特殊条件,一些特殊的环境和地域限制,总有一些特殊的种类凭空而出,在大自然或者人类的筛选下,逐渐形成新的品种,展示出新的状态。

    此刻,余秋堂站的位置就比较特殊。

    因为它周围两边都比较高,而且是森林覆盖,空出了中间这么一个山坡,起到保暖的作用。

    所以,在这边形成了一个相对闭塞,内部循环的位置,温度相对也比较恒定。

    于是,于是出现了这种秋冬季节才大面积盛开的杜鹃花,和后面人们常常种植的。四季杜鹃,金秋杜鹃差不多的原理。

    杜鹃花就是林麝的主要饮食物之一,甚至有些年龄大的林麝,连杜鹃叶子和杜鹃花茎都吃。

    如果说这附近有林麝活动,这么大一片杜鹃花海,肯定会有林麝光顾,几率相对来说比下面的苔草区域要更加大一些。

    所以,余秋堂让其他两人在下面等着,自己亲自来上来,是增加碰到林麝的几率。

    余秋堂找个高树杈,将他的包裹和不用的东西全部挂在上面,只将公弩背在背上。

    又在树上折腾一些一两米长的树干,还带着青绿色的叶子,提在手里面开始地毯式的搜寻曲林麝活动痕迹。

    以前听老猎人说过,捕猎林麝需要做陷井。

    也就是将林麝的粪便,或者林麝的麝香收集一些,做一个陷阱,然后可以吸引其他林麝过来,从而达到捕杀的目的。

    但是余秋堂现在手里面可没有麝香,更没有林麝。万事开头难。第一个林麝是最难抓的。

    他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以最快的速度将这片杜鹃花海闻一遍,从而确定是否真有林麝在这里出现过。

    当然,这几百亩的杜鹃花,它并不会全部都查一遍。

    一来他的嗅觉要比普通人更厉害。所以,他每次前行时,辐射的面积和行数也会非常多。

    而且他的精力也比较旺盛,不是一般人能比得起,原则上只要这边出现过林麝。他一定能把他找出来。

    于是,在火红的杜鹃花海里,出现了一个灰蒙蒙的,很不协调的人影。他歪着身子,就像一个蜷缩起来的野兽,排查着杜鹃花。

    干起来后,他逐渐进入忘我的境界,不知不觉中感觉雨好像停了,没再听到雨拍打他雨衣的声音。

    可抬头一看,才发现根本就不是什么雨停了,而是他来到海拔更高的地方,雨彻底变成了雪。

    雪落在身上的声音没有雨那么大罢了。

    好在这个雪就像那种轻飘飘的盐粒,并不是很大,看样子即使下个把小时在地上也不会沉积下来。

    这边人喜欢把这种雪叫做地油子。

    意思是说,它虽然不会积得很厚,但是铺在地上,会让地变得特别滑,就好像人踩在了油上一样。

    但是,这种地油子落在山里面,尤其是像杜鹃花这种酥软的山坡上面,基本上没有什么用。

    因为这里的土它根本就不硬,而是软软的,高低不平,地油子落在上面很快就和土混为一体,很难起到滑人的作用。

    不过,余秋棠依然还是担心,这种雪往往是大雪来临之前的前兆。

    若是这山上下起鹅毛大雪,那他就不得不放弃继续寻找。

    而且,林麝比较喜欢温热潮湿的环境。一旦下大雪,他们就会躲在窝里面不出来,并且因为大雪掩盖了食物,会让他们变得更小心。

    照那样的话,想逮到就必须付出更大的努力才是。

    他不得不和天气抢时间。

    在搜寻的过程中。他还在杜鹃花丛里看到两只红色的小赤狐,估计就只有两三个月大。

    萌萌的,还是相当可爱。

    可能是没有见过人,它们对余秋堂并不是很害怕。

    当余秋堂看到它们时,只是蹲在原地仔细打量余秋堂,似乎想观察他到底来这里做什么,又是个什么东西?

    这种小崽子,余秋堂一般不会捕杀,讲究的就是一个源远流长。

    毕竟他从后世重生而来,明明知道很多动物在不久的将来可能面临灭绝濒危,还大面积去捕猎,那他就真的是有点心理变态。

    两个多小时过去,余秋堂腰酸背痛,依然没有目标。

    正常捕猎麝根本不是他这种捕法,往往需要更久时间,利用陷阱,药物,甚至捕网齐上,增加捕猎成功率。

    但再多手段,最终还是会落到等待上。

    只要麝不出来,人们也就只能守株待兔。

    余秋堂这种主动出击的手段,本来就属于走捷径,走偏门,成功率相对更低。

    雪越下越大,漫山遍野的杜鹃花上,开始铺起一层薄薄的白色,像是白糖洒在西红柿上。

    “要再快点!”

    余秋堂督促自己。

    一旦大雪下来,就会掩饰掉所有行动踪迹,想再通过主动出击找出麝几乎没可能,只能待在山里苦等。

    那可就难说了。

    林麝比较怕冷,还不一定会出现,马麝虽然相对耐寒,但在这块区域的数量却稀少。

    马麝更稀罕吃草,所以会更倾向于甘肃那边,而不是荣城所在的三秦大地。

    给自己鼓劲后,他又开始寻觅。

    功夫不负有心人。

    他再次开拔没多大功夫,忽然闻到一股特殊的异香。

    虽然不是很浓,几乎要掩埋在浓浓的杜鹃花香里,可依然躲不过余秋堂全力以赴的“狗鼻子”。

    他快速朝香味来源扑过去。

    很快,将目标锁定在十米范围之内。

    蹲下身子的,仔细查看附近杜鹃花,寻找林麝出现过的影子。

    但很快,他就发现杜鹃花并没有被吃掉的痕迹,就连叶子也都保存的很完整。

    这让他又很迷惑。

    这么浓的味道,证明肯定有林麝在附近待过,但它并没有吃东西,那在做什么呢?

    睡觉吗,肯定不是。

    忽然,他眼前一亮。

    这鬼东西,还挺狡猾。

    他将地上薄薄的雪层用脚悉数拨开,一点点仔细观察,很快就发现了痕迹。

    因为雪刚落,山里温度低,所以并没融化,地面依然还是干燥的。

    而在众多干燥土壤里,偏偏就有一处,颜色明显不对劲,一看就是被翻过。

    他蹲下身子,折了根杜鹃花的花枝,轻轻拨开被掩埋的土壤,果然在里面发现麝的排泄物。

    这就坐实有林麝在这里出现的事实。

    给余秋堂很大的鼓励。

    接下来的事情就相当简单,有这个基点在,就相对是定了锚点。

    搜寻目标缩小很多。

    很快,余秋堂就锁定几个林麝的活动路线,然后自己寻找一处视野好的位置,缩在杜鹃花丛里,开始等待林麝出现。

    这种等待,带着一定碰运气的成分。

    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他通过林麝几处排便的路线,划出一个交叉点,这家伙有一定的路径依赖,不管从哪个地方来,但都会经过同个地点,然后才会躲向杜鹃花海不同地。

    相当于是通衢交汇之处。

    那他只要守住这个点就行。

    他小心翼翼潜藏在杜鹃花里,将自己身形压至最低。

    不仅可以隐藏,更能让杜鹃花尽可能掩饰自己人的气味。

    时间缓缓流过。

    迟迟没有目标出现。

    余秋堂趴的身体都要僵化,脖子里不知灌了多少积雪。

    可除了一些不怕冷的小动物的跑来跑去,并没有看到半只林麝的影子。

    也不知是天气影响,还是出现在这边的林麝,早已完成使命,已经转移新的活动领地?

    不……

    应该不可能。

    这么大一片杜鹃花,林麝一旦找到,没必要转移,这可是它们最喜欢的食物之一。

    没理由在这里食物很充足情况下就选择转移。

    它们这种野生动物,找到合适的繁衍和生活区域,可不像人类那么简单,这里不适合居住,那就换个城市。

    那真的可能是天气影响。

    余秋堂无奈看看天,雪虽然没有继续下大,但依然没停,阴阴沉沉的,配着周围山峦上高大树木,给人的感觉非常压抑。

    他再次看看那个目标点,确信暂时没有目标,便站起身活动活动筋骨,揉搓下手掌,让肢体灵活一些。

    也就是他身体好,火气旺盛,要是普通人,根本没办法潜藏这么久。

    林麝没搞到,倒很可能把自己给冻伤。

    他伸展着手臂,四处观望,可眼神在回拨的瞬间,突然惊喜地转回,一只小林麝出现在视野里。

    “啪!”

    几乎没有半分多余的动作,他毫不拖泥带水,原地直接扑倒在杜鹃花丛。

    也顾不上杜鹃花的枝条会伤到身体。

    趴下去后,他尽量将身体压到最低,折断一朵杜鹃花顶在脑袋上,然后才小心翼翼将头抬起来,观察着那只小林麝。

    这只林麝看样子还很小,应该还没完全成年。

    成年的林麝体长能长大六七十公分,正常情况下,一年半到两年的时间才能长到成年。

    林麝的寿命和猫狗差不多,大概在十五年到二十年,但因为在自然界危险性大,所以很少见到野生林麝活到十五年以上。

    但如果是人工养殖,则可以活过二十几年,这和猫狗也是想通道理。

    猫狗原则上都能活二十多年,但野生猫狗寿命很短,猫基本只有三年,野狗稍微久点,大概在五年以上。

    冬季缺乏食物以及御寒,还有各种各样的传染疾病,都是夺走它们生命,无法避免的灾难。

    所以,野生猫狗其实符合着自然界的选择,不会真的泛滥,哪怕是个小区,野猫多到一定程度,也会快速死亡,就是这个道理。

    这只林麝通体毛色较深,因为光线很暗,余秋堂很难具体分辨颜色,隐约觉得应该是褐色,似乎夹杂着一些橘红色。

    他不得不聚精会神,让视力继续细化。

    这才看的更清楚一些。

    果然是橘红色,整个身体没有任何斑点,头上黑乎乎的,脸上去有黄色毛发,这就确定它确实是个林麝宝宝。

    只有还没满两个月的林麝宝宝,脸上才有黄毛,两个多月后,这种毛的颜色就逐渐变深,直到彻底成为褐色或者棕色,基本就和成年的林麝相同。

    小林麝原本是侧着身子等待什么,等转过正脸,余秋堂才确定它确实有下弯的犬齿,是个公麝。

    母的林麝并没有犬牙。

    余秋堂目测他和小林麝的距离,大概有七八十米,弩的射击范围有限,很难命中。

    而且,这么小的林麝,捕捉也没有意义。

    它们的器官没有成熟,而且身体相当羸弱,说不定一弩箭射过去,它就直接缓不过气。

    余秋堂更关心的是,这只林麝的父母在哪里?

    不同地区林麝的怀胎时间也不同,即使在秦岭,也不完全一样。

    靠近陕甘区域这边的林麝,一般会选择十月份怀胎,而川渝那边,则是会稍微早点,可能九月份就怀上了。

    林麝怀孕期大概半年道八个月左右,十月份怀,大概就是来年六七月出生,从这个时间推算,也能知道这只小林麝暂时的月龄。

    余秋堂压制心里的喜悦,一动不动地等着。

    他难受的是,刚才没有看到小林麝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所以不清楚大的林麝活动范围。

    那就继续等着吧。

    已经有目标,再等待就轻松多了,他有的是耐心。

    “眯眯……”

    “眯眯……”

    只见那只小林麝等了会,开始在杜鹃花间欢快的撒起欢子。

    林麝特别兴奋时,就会发出“眯眯”的叫声,例如看到好吃的食物,雄雌亲密互动到巅峰状态,或者小林麝看到妈妈,都可能发出这种声音。

    听到这声音,余秋堂可不困了。(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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