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重回1984赶山狩猎 > 第143章 三条路线

这边余秋原慢悠悠活动身体,余秋堂则让余秋江将曼陀罗的水拿出来浸泡弩箭。

    弩箭至少要炮制三遍,才能起到作用。

    两把弓弩,一共准备四十支弩箭,如果射完还没有搞到一只麝,那余秋堂觉得自己可以撞死在树上。

    他此次目标是搞到两只,最好是一公一母,其次是两只公的,若只有母的,只能继续寻找。

    麝香是取自公麝身上的腺体,原本目的就是为释放出异香吸引母麝。

    用了小半个小时,弩箭炮制完毕。

    余秋堂一边和两人吃饭,一边说了接下来的安排。

    首先是时间。

    他当然希望能越快搞到麝,但问题是麝生存的地方离家里太远,来回路上基本要消耗掉两天时间。

    再留个三天的追寻和捕猎,那一共就至少要五天左右,让两人都做好心理准备。

    两人都说他提前交待过,已给家人分别交代,时间不是问题。

    “其次呢,我就说到重点了。”

    余秋堂将一口月饼填进肚子,四处看看,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画了三道横线。

    “你们看,这三根横线,代表着三个不同海拔……哦,也就是高度,麝在这边山里分布的位置很多,有高海拔,也有相对低海拔处。

    这主要是取决于它们主要依靠什么为食物。

    即使是同一种麝,例如麝香效果最好的林麝,它也因为生活习性不同,有不同的生存地,这个我以后慢慢给你们说。

    那麝主要吃啥呢,就是一些小果实,苔藓,菌类,树叶以及树木的嫩芽等等,非常复杂。

    而我们现在这个季节,争是麝进食的高峰期,它们12月份又一波繁衍后代的大潮,而现在山里能吃的食物并不多。

    考虑到我们不可能漫山遍野是寻找,所以我归结于三大类。

    海拔最低,1000米左右的苔草区域。

    野杜鹃,就是我们老人常说的小叶杜鹃,这种花生存的位置稍微高点,大概在1800米前后。

    第三种就是松萝区域。松萝你们可能没听过,但我换个说法,肯定知道,海风藤……”

    余秋堂说到这里,停下来看着余秋江和余秋原,发现两个人都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一脸茫然不知所谓。

    “没听过海风藤?”

    余秋堂还以为海风藤这种说法地球人都知道,这是种很普遍的说法啊。

    可两人依然摇头。

    摇的节奏很稳定,不约而同。

    “那好吧,如果海风藤没听过,那云雾草呢?”

    “我听过云雾茶。”余秋原说。

    “对喽,”余秋堂相当满意,总算不是他一个人唱独角戏。

    “云雾茶就是松萝的嫩藤,知道为啥叫云雾草嘛?就是因为它们生在高山里的云雾深处,一般人看不到。

    你们想到什么,对,就是高山云雾,非常高的山峰。这是林麝最喜欢吃的食物,也是最大可能遇到林麝的地方。”

    “知道啦,堂哥,我们就是你的兵,你说怎么搞,我们就怎么搞。”

    在打猎上,余秋堂就是余秋原崇拜的偶像,自从上次看到将野猪搞回家,在余秋原心里就留下深深的印象。

    “原子说的是,秋堂你来说咋搞就行。”

    余秋江已经习惯余秋堂做事模式,知道他一般在讲述基础知识后,就会安排具体行动路线。

    “好,那我们这样,我们有三个人,但你们两个战斗力,尤其是原子刚来山里,势力很弱……这个你没意见吧,原子?”

    “没,我很弱,堂哥你要是楚霸王,那我就是小兵兵。”

    “哈哈,倒也没有这么离谱,不过谦虚是好事,我宁愿希望你从开始就慎重些,捕猎毕竟不是闹着玩,尤其是我们现在这块位置,其实已在很多野兽的活动区域……”

    “真的啊?”余秋原赶紧四处看看,林风阵阵,草絮横飞,除了鸟叫,并没看到什么特别的东西。

    “当然,这是因为天还没黑,野物大部分都像猫狗,属于晨昏型动物,傍晚天黑它们才出来活动。”

    “这样啊。”

    余秋原缩缩脑袋,将手里的侵刀抓的更紧。

    侵刀是余秋江那把,稍微轻点,余秋堂的长戟则是被余秋江拿着。

    这种冷兵器很适合短兵相接时使用,例如遇到狼群或者豺群,基本是枪扫一大片,那些东西碰到就残,根本近不了身。

    即使遇见熊瞎子也有一战之力。

    “所以白天要安全点,天黑之后,就啥都不要做,就老实守在火堆旁知道不?”

    “知道!”

    “好,我接着说,鉴于实际战斗力,我们分为两组,江哥你和原子守在最下层,也就是苔草区域,这种区域一般不会出现狼群,有杀伤力的也就是豺。

    豺比较狡猾,只要不去招惹它们,它们一时半会不会主动攻击你们,选好位置,基本没啥危险。

    我们不是准备了哨子嘛,这种骨哨能传布距离很远,山里又空旷,回声还可以增加距离,如果有意外,多吹几遍,我应该能听到。”

    骨哨传播距离确实远,但余秋堂能听到,主要还是因为他的听觉比常人要强点,这点他当然不需要直接告诉两人。

    “我呢,开始先在中层的杜鹃区域寻觅,若是顺利,我们就不需要去更高处,若是前两天没啥收获,那就只能再朝上走。

    这么安排,主要考虑到安全问题,毕竟我们只要人没事,才有意义,要不然东西千辛万苦搞到,人伤了,也带不下山。”

    “就这么办。”

    余秋堂和余秋原这下听得很明白。

    “行,那我们继续向前走,等穿过这片草地,前面我记得前面是阔叶林,继续向上走,就到了苔草。

    我们接下来就不休息了,秋原忍耐下,今天是个阴天,我猜测野物活动的时间会提前,我们尽快上去,说不定还有意外收获。”

    “放心吧,堂哥,我已经歇好啦,随时可以出发。”

    “不错,表现很棒,给你满分。”

    三人继续向前。

    穿过蒲公英草丛时,受到波及的蒲公英小伞漂的漫天都是,很多还落在三人身上,随着他们移动,这些小伞也被带到其他地方,完成生物繁衍的动作。

    将人类放到自然界里,其实和其他动物没啥区别,依靠自然,也被自然里的动植物依靠着。

    走过野草地,在边缘就能看到一些比较矮小的灌木,很多地方都没有能通过的路径,只能一边开路一边前行。

    余秋堂是循着上辈的记忆,但现实和记忆存在时间差,很多地方他以为有路呢,结果跑过去一看,竟然还是树林。

    这纯属记忆出现差错。

    这样带来的后果是,他们比实际前行的距离要慢很多。

    等跨过灌木丛,又穿越一片杂交阔叶林,到达第一个目的地,已经是下午四点差几分。

    更夸张的是,填上竟然淅淅沥沥地飘雨夹雪。

    余秋堂看到树林边缘有块凸起的石头,便爬上去,站在高处举目四望,发现这片苔草区域非常广阔,起码有两三百亩。

    一眼望去,密密麻麻,青青绿绿,非常治愈。

    若是放到后世,一定是个旅游的打卡圣地。

    其实苔草叫苔草,但实际上是个很大的分类,就像人都叫人,但有各种各样的人一个道理。

    苔草分布区域也非常广泛,山坡、沼泽、林下湿金叶苔草地或湖边都会生长,而地域也没有任何限制,基本是东北、西北、华北和西南高山地区都有。

    相对来说,南方种类较少。

    对于农民来说,苔草是个很恶心的草,让农民们大伤脑筋。

    主要还是因为这东西繁衍能力很强,也很难死去。

    它们根茎很发达,所有根茎一般都能发生新枝。

    要是遇见干旱,水分不足的环境中,多数都处于营养枝状态,当水分条件较好时,就立刻形成生植枝,开花结实。

    因为这种特性,如果苔草生长在地里,农民拔起来扔到路边,它们可以坚持很久,只要遇见一场雨,就立刻能重新翻身存活。

    而且因为依靠根茎繁衍,它们会越繁衍越多,很快就占领一大片的土地。

    不过,也正因为这种习性,苔草里的某些属会被用于草甸铺设,或者用来喂养牲畜,那就是相当完美,多多益善。

    余秋堂他们面前这种苔草属于高山分类,相对来说叶子要更窄,像个三菱型,现在正在是开花季,满山遍野都是黄色小花。

    “阿嚏!”余秋原打了个喷嚏,很不好意思。

    “还真是有点冷,那会还没觉得,这雨飘到脸上,就感受到了。”

    “换上雨衣!”

    余秋堂从石头上跳下来,“走,跟我走,我先安排好你们位置。”

    说着他,他用一根弩箭拍打着苔草,小心翼翼前行。

    苔草生存的位置,潮湿温热,最是蛇类喜欢生活地,现在正是秋冬交际期,蛇处于冬眠前期,性情很不稳定,有很强的攻击性,必须小心谨慎。

    余秋堂带着两人到处山崖边,这边刚好不知被雨还是泥石流冲出一道缺口,凹进去几个方的面积。

    “你们两个就在这里守着,这边视野好,能基本看到整片苔草区,地势高,即使下雨也不会积水,又离树林是对角,野兽活动时,不会远离树林……”

    余秋堂耐心给两人解释。

    两人则是不断点头,心里都在想,你不用给我解释的,你安排就行,我们听你的就是。

    “你们没有捕猎麝的经验,所以只需观察就好,如果有麝出现,只要记住方位,我回来后再想法子诱捕。”

    “只是看着?”余秋原觉得和自己想象的不同。

    “那你还想干啥?”

    余秋堂笑道:“等你这次走完,你要是还能这么有干劲,我下次还带你来。”

    “那肯定的啊。”余秋原兴致满满。

    余秋堂也不逗他,又和余秋江再三叮嘱不能离开这个位置。

    除了前面的诸多好处,这地还有更有利的点,就是背靠山崖,也就是说,万一有野兽围攻,至少不用担心背后被偷袭。

    其实野兽攻击人,只要人有武器在手,它们很难从正面伤到人。

    但问题是,例如豺狼这种东西,他们都是成群结对,一般有明确分工,前面几个吸引人的主意,剩下的则是侧面包夹,甚至后面堵截。

    孙子兵法玩的不知多好。

    即使只有两只狼,也一定都是前后夹击,很少傻乎乎直接扑前面。

    相对应的,狗子就喜欢群攻,基本都是直接刚正面。

    而且猎狗们围攻更是驱赶,将野兽赶走或者赶到包围圈里就行,并不需要它们直接撕咬。

    靠着这种“狗海战术”,它们甚至可以驱赶棕熊,但实际上,只要一只黑瞎子稍微凶猛点,狗子根本就不够看。

    就像是坦克面前,再多的步兵都是白搭。

    给两人找这样的位置,应该就没啥问题了,临走之前,他再次重复,千万不要离开这位置,有异常和危险就吹哨。

    等两人分别都答应后,他才放心离开。

    有余秋江在,他基本能放心。

    这位堂哥开拓不足,但守成有余,再说自己离开,他作为余秋原是堂哥,又是进过几次山的“前辈”,自然会担负起重担。

    苔草一般生存在向阳山坡,余秋堂想向上攀登,只能逆向而行。

    不过他这次选择的路线,可不像之前那样,尽量找相对好走的路径。

    他对路线只有一个要求:最短。

    什么难度,对他现在的伸手来说,都不算太大的问题。

    包裹放在刚才的位置,他只带了少量的水和月饼,使他的步伐轻盈很多,若不是身后还背着的枪和弩,他还能更快点。

    他此刻攀登的森林也是一片杂交林。

    里面各种树木都有,这说明这个位置,曾经经历过大水冲刷,或者是地质变动,否则仅凭鸟和动物搬运,断然达不到这种效果。

    看树林里很多树估计都有几百年,三人合抱都不见得能围过来,很多树甚至从中间已裂开,直接劈成两半,但依然还岔劈的顽强活着。

    余秋堂像只猴子一样,快速在林中翻越,攀登,沿途中还发现两只正在嚼着树皮的梅花鹿,几头麂子,一群小野猪,还有好几种猴子等。

    但他此刻都没心情理睬它们,而是快速的朝目的地奔赴。

    十几分钟后,他便穿越过三人需要走一个小时的路,冲出这片杂交林。

    哇!

    眼前景色,让见多识广的他,也是瞠目结舌.(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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