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重回1984赶山狩猎 > 第145章 狼祸

余秋堂的判断没错。

    随着小林麝“眯眯”叫着,前面的灌木丛里快速蹦跶出两只林麝。

    这两只体型就比小林麝大许多,颜色灰蒙蒙的,有点像似小狗。

    但它们明显比狗更机警。

    出现在杜鹃花丛里,依然还是很警惕,耳朵竖起来,头左右一直看着,随时做好逃跑的准备。

    林麝非常胆小,但又很暴躁。

    是偶蹄类动物里,非常难驯养的一种之一。

    它们也很喜欢孤独。

    雄雌在一起交配后,等不到孩子成年,就会各自分开。

    余秋堂运气好,若是再晚一个月,等小林麝大点,那他最多就只能看到雌林麝,雄的肯定不在这里。

    两只林麝警戒片刻,确定没有危险,这才蹦蹦跳跳来到孩子身边。

    用脑袋轻轻蹭蹭小林麝的脖颈,然后三只林麝一起向杜鹃花深处跑来。

    在跑的过程中,它们依然很警省,但凡要为有点风吹草动,就立刻会向回跑几步,确定没有问题,才会继续向前。

    因为它们前肢要比后肢稍微短点,所以启动身体更简单,很容易跳起来。

    但小林麝大概还不太熟练这种跳跃,只能原地尝试蹦跶几下,却没有真正跳起来,头反而甩来甩去,有点呆萌可爱。

    余秋堂不敢动一点。

    他甚至将头紧紧贴在地上,尽力掩饰自己的气味。

    从脚步声和香味判断,三只林麝都是离自己这边越来越近,大概不足五十步。

    这个距离,他如果能第一时间占据先机,肯定能射中一只。

    但他的心比较重。

    林麝的三口之家,他是一个都不想放弃。

    雄的林麝是刚需,回去后可以直接取麝香,雌性林麝则是可以生小林麝,而小林麝呢,是个小公仔,只要养大,就是个摇钱树。

    如果能顺利养几只林麝,别的啥都不做,单养活他们,在这个时代就能过的很好。

    脚步声停了。

    余秋堂听到细微的挖地声,看样子它们这是还没吃,就开始释放多余废物,余秋堂悄悄将弩箭抽出两根,搭一根在手上,另一根就放在手很容易够到的地方,便于快速获取。

    准备好后,他屏住呼吸,将弩箭放到弓弩上,等待着那个声音出现。

    几秒钟后,“簌簌”声音果然传来。

    他猛然蹲起身,只用一秒钟就锁定雄麝,没有丝毫犹豫,“咻”弩箭破空而出。

    雄麝还真是嘘嘘呢,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弩箭就直接穿过它结实的后腿。

    冲击力立刻将它带翻在地。

    而与此同时,母麝原地直接弹起两米多高,立刻扭着屁股朝来处蹦回去。

    速度非常快。

    余秋堂在射出弩箭的瞬间,并没看射中不射中,而是快速将另外一把弩箭搭在弦上。

    可雌麝就这个瞬间,都已经蹦跶出几丈远,余秋堂也顾不上隐藏身影,快速站起来朝母麝追过去,眼看着母麝就要跑进树林,不得已只好射出弩箭。

    “咻!”

    箭矢和雌林麝同时消失在树林。

    余秋堂摇摇头,这箭他没有手感,实在是未知太远了,那林麝的弹跳速度也太好,天又擦黑,又在下雪,真是不利因素一大堆。

    能猎到这只雄林麝已相当不易。

    更让他惊喜是,那只小林麝似乎傻眼,没搞清楚什么状况,非但没有跟着母亲逃跑,反而是围着雄林麝转个不停。

    而雄林麝则是在冲击下,先是挣扎着蹦跶几下,然后就跌倒在杜鹃花丛里。

    因为麻药的作用,它甚至发不出任何声音。

    慢慢地,嘴都动弹不得。

    要不然,还能给小林麝做个警告。

    直到余秋堂冲到跟前,小林麝才似乎觉察不出不对劲,准备转身跑,可它就像个调皮的孩子,关键时刻,竟然还不直接奔,而是扭着麻花,很快就被余秋堂直接套进袋子里。

    到袋子后,它还是睁着两只懵懂的眼睛,盯着余秋堂,不知道这是个什么东西,想把它做什么。

    这主要是还是与林麝生存环境的天敌相对少有关。

    理论上,豺狼虎豹,以及部分如金雕,大王隼,苍鹰这类的猛禽林麝的天敌。

    但事实上,这些东西能造成的影响非常小。

    虎豹就不说,它们数量太少,每次捕猎都会尽可能要利益最大化。

    林麝这种小东西,完全不够吃,还不好抓,所以不是特殊情况,基本懒得动它。

    豺倒是很喜欢它们,但是豺一年四季,只有很少一段时间会在高山,大部分情况下都在海拔相对低的位置。

    而且,豺的速度根本没办法和林麝比,更不说,林麝还是偶蹄动物里,罕见能爬树的物种。

    它们爬树的方式很特别,需要借助其他树,大概就像“成龙攀楼那样,分别踩踏两边的墙壁,就能顺利到楼顶。”

    也正是因为这种能力,人工养殖林麝,墙都要建设的非常高,而且里面什么都不能放,就是干里干脆周围是高墙。

    要是稍微给点东西,它就能踩着蹿出来。

    余秋堂看看母麝逃走的树林,夜幕中山林一片迷蒙,在雪蒙蒙的衬托下,显得有点阴森神秘。

    罢了。

    他转回眼,不再多去想。

    即使白天,只要第一时间没有抓到,基本就失去抓住的可能性。

    何况晚上。

    他又不是神。

    回头,他将雄麝的旧箭矢取下来,带出一个血窟窿,将早准备好的仙鹤草捣碎包扎。

    又将它给绑好,嘴上套上的布袋。

    防止等下麻醉过后,回过神来吃掉自己的香囊。

    可能是林麝也知道自己香囊重要,遇见无法逃脱的强敌就喜欢拿香囊下手,不得不防。

    余秋堂有前世经验,倒也不难搞。

    说起来,80年代初期,林麝的数量还是相当多,主要集中在东北和西北,西南,据估计全国有近百万头。

    但随着人们大肆捕杀,等到九十年代,野生的林麝数量陡减,只有原来的十分之一。

    直到国家规定林麝为保护动物,并且民间人工养麝逐渐娴熟,这才有效制止对林麝的捕杀。

    “呜……呜!”

    “呜……呜!”

    “呜……呜!”

    正在这时,突然传来急促的骨哨声。

    可能因为距离太远,等传到耳旁时,出现高低不平的各种回音。

    一声接一声,非常急促。

    余秋堂立刻将一大一小两只麝背到背上,也顾不上摸索地形,直接踩着杜鹃花海朝来时奔回。

    回跑的时候,他才发现不知何时,地油子已变为鹅毛大雪,纷纷扬扬的,落在脸上的还有点疼。

    很快,天地间直接被大雪所弥漫。

    尤其是一股股被风卷来,瞬间砸在余秋堂脸上,打的一时间我都有些迷茫,差点分不清楚方向在哪。

    按理说,黑夜雪山,已不适合继续行走,可骨哨的声音却连绵不断,越来越急。

    这让余秋堂异常紧张。

    两人是被他带进山里,要是真出点事情,那他就彻底完了。

    估计只剩下自裁顶罪。

    其实若是只进山搞点东西,他一个人完全够,之所以带着其他人,主要是帮着这些曾经对他有恩,或者关系很好的人,也能过上好日子。

    直接给人一点钱,肯定不会要。

    以这样分配合伙的方式,接受度就好多了。

    分成也符合他的期望,他一个人拿大头,其他人分配小份额,彼此都好。

    顺便,也能让这些朋友帮他当当脚力。

    若是进深山捕猎,去的时候准备东西很多,而且往往猎物比较丰富,一个人肯定扛不下山,有人帮着分担压力,也蛮好。

    再就是山里是寂寞的,进山若是好几天,没个人作伴,也有点没意思。

    但,既然带人进山,他就会做好心理准备,不可能人人都像他这么精通,对山里了解,身体素质又超过常人。

    那出点问题,纯属正常。

    “嚓!”

    忽然,他一个不留神,脚下为之一滑,身体就失去平衡,他下意识伸手抓住旁边树,却没想到那只是个小小的树娃娃,承受不住他的体重,“咔嚓”声被拽断,连同人和小树一起朝下滚落。

    好在,情急之下,他用弩勾住另外一个树,虽然没有立刻停下,但滚落速度被减慢,并且身体方向也转了九十度。

    刚好旁边有棵松树,双腿环抱,卡住身体,又一把捞住马上就要继续滚落的袋子。

    “呼!”

    静止下来,他才长舒口气。

    待重新恢复身体问题,才发现刚才继续向前,就是一道五六米高的丘陵断崖,若是跌下去,即使不摔死,身体也会受点伤。

    要是腿刚好被摔断,那可就真完蛋了。

    这种大山里,又下着雪,即使不被野兽吃掉,都能活活冻死。

    他调整好心态,继续下山。

    只是这次他更仔细,尽量沿着有大树的方向走,至少可以保证关键时刻有阻拦,以及前路尽头不是断崖。

    “呜……呜!”

    骨哨还在继续。

    他只能希望两人坚持住。

    他选的那个位置几乎完美,视野好,背靠悬崖,只要他们不出去,哪怕遇到再凶的野兽都能对抗一段时间。

    这一个多小时,余秋堂是心急如焚。

    偏偏还要告诉自己冷静。

    终于,他来到的混交林边缘,看到空旷的苔草地。

    可一眼望去,他却心里猛然一惊。

    对面的悬崖下,没有看到火光。

    这不应该啊!

    他走之前,还专门交代,天黑之后就将火堆点燃,只要清楚周围的苔草,并且用大木头,不要生出小火星,就没有火灾危险。

    野兽基本都会怕火,不到逼急了,它们肯定不会冲过大火攻击。

    可现在,他没看到火光。

    那也就是说,它们根本没有点燃火堆。

    怎么会这样。

    这深山里,没有火的阻拦,万一有狼群或者豺群过来,几乎没有对抗的机会。

    “呜…!”

    正在这时,熟悉的骨哨再次传来。

    他仔细辨认,声音好像还是来自悬崖那边的位置。

    他不再犹豫,加快速度朝那边冲过去,并且喊了声:“江哥,原子!”

    空旷的山谷里,传出他的喊声,很快回声也呼呼传来。

    “堂哥!!”

    余秋原好不容易听到余秋堂声音,非常激动,大喊道:“快来救我们,狼!”

    与此同时,余秋堂也注意到现场情况,顿时叹息运气真差。

    竟然遇到狼群,而且还是中型狼群。

    刚才是上面因为角度问题没看清楚,这会才发现余秋江和余秋原两人竟被七匹狼围个结实。

    狼在秦岭集群不大,三五只能汇聚在一起,已相当不容易,这种七匹全家出动很罕见。

    只有一种可能。

    那就是小狼崽长大了,马上要独立生活,父母在教授它们最后的捕猎技巧。

    围攻!

    就像是少林弟子要下山,需要经过十八铜人阵,杀手组织的杀手要正式执行任务,需要来个投名状,大学毕业生要毕业,论文要及格。

    这种情况下,狼的父母基本都是观战和警戒,会将捕猎的首要任务交付给孩子。

    这种活动,是所有山里的谋生活的人,都不愿意看遇到的场景之一。

    主要是,这种毕业捕食,对狼来说,有种破釜沉舟的味道,不管任何,都要拿下猎物,从而激发小狼的勇气成功捕猎经验积累。

    若是这种活动失败几次,很多小狼就会迷失方向,甚至会变得胆怯,消极。

    而一般来说,这样的小狼基本很难在存活下去。

    它们会因为懦弱,被狼群清离出去,甚至会被狼王直接咬死分食。

    狼的单兵作战能力很弱,失去狼群庇护和协助,它们基本很难完成捕猎。

    原本的食物,都会变成可望不可及的存在。

    就比如说,余秋堂它们这次作为目标的林麝,原本就是狼的食物之一。

    成群的狼,完全可以将林麝逼到绝境。

    但单独的狼,那就算了吧,根本抓不住麝的影子,它们不得已只能向低海拔位置下探,去抓一些兔子或者山鼠这些东西。

    但这会导致新的生态破坏……

    鉴于种种原因,狼会想尽一切办法,让幼崽在最后的捕猎活动里,取得收获,而且是不俗的收获,最好是大获丰收。

    余秋堂从背后取下枪,瞄准狼群侧面灰白色的公狼。

    这只狼,比其他狼都大一圈,威风凛凛,一看就知道是这群狼的狼王。(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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