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终于拾起了已被自己丢弃多年的名字
1
是夜,大雨如注。
一匹黑鬃马拉着辆马车在莽莽野道上疾驰,道路泥泞,马蹄溅起尘泥无数,身披蓑衣、头戴斗笠的高大男子却扬起马鞭,又给了马屁股一鞭子。
黑马吃痛,跑得越发快了。
马车帘子被掀开,平澜拿着把油纸伞,屈身从车内走了出来。
驾车的陆鹤轩听见声响,给了她半边冷峻侧颜。
“里面,有点闷。”
平澜讷讷地比画解释道。
陆鹤轩一句话也不说,收回了那半边侧脸,只留给平澜一个好看的后脑勺。
他这样缄口不言,已经有半日光景了。
自他在闭眼等死的祁玉面前收回剑,将昏迷不醒的叶逊背出天香楼,一路上从租赁马车到冒雨疾奔,他都没有说过一句话,也没有说这是要往哪儿去。
他不说,平澜和王小二也就不敢问。
王小二是有点怵。
他这几日突遭大变,先是被弦月神教的人找上,眼看着卧病在床的老母亲被弯刀割喉,连句完整的“救命”都没能喊出来。他惊惧又悲愤,却被打得鼻青脸肿,浑身是血。被迫带着弦月神教的魔头找到了陆鹤轩一行人,结果发现他那一向沉默寡言看着好欺负的东家,居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武林高手,连叶逊那个瞎眼老头子也能以一敌三。
而他从一个混吃混喝的小二变成了逃命天涯的倒霉蛋。
王小二觉得,这世界实在是太玄幻。
可是一旦接受了他东家这个崭新的设定,再去看对方,就发现对方真不是之前他以为的那样了——时常半垂的眼皮并不是在偷懒打瞌睡,而是对敌人的一种无声蔑视,不爱说话并不是因为性格木讷,而是因为作为一个高手,只要能动手解决的事,绝不多废话。
现在他东家眉峰紧蹙,脸色黑得像锅底。
可怕,简直是太可怕!
王小二自认没有那个本事去招惹他,所以只能窝在马车里同昏迷的叶逊待一块儿。
而平澜的情况,就稍稍有点复杂。
当年她一家三口被匈奴掳去后,其实只是被软禁了,除了行动不自由以外,并无其他威胁。
因为当时的匈奴大单于是个十分有政治远见的人,早就意识到杀了嘉敏太子一家人,与大晁结下梁子于他们匈奴并没有多大益处。他只想用嘉敏太子一家三条人命换取最大的利益,譬如凉州的十三城,又或者是大晁每年献上岁币十万两、绢二十万匹,双方以月儿沟为界,百年不兴战事。
可事情的变故起于凉州太守,他将嘉敏太子一家人卖给匈奴人,本就犯了诛九族的大罪,眼看匈奴和大晁都有议和的倾向,假若嘉敏太子得以回朝,那么登基后的第一道圣旨,必定是砍了他的项上人头。
凉州太守每日每夜地睡不着觉,冥思苦想、殚精竭虑数个夜晚之后,他又做出了一个愚蠢的决定。
他私放了匈奴人入关。
玉门关一破,中原就犹如决了堤的河道,洪水一泻千里,九州大乱。
匈奴人杀红了眼,大单于眼看拦不住,干脆破罐子破摔,下令要杀了嘉敏太子一家祭旗。
平澜一家三口的性命这才真正地悬在了刀尖之上。
朝廷上下忙于应付匈奴大军的进攻,焦头烂额之际,嘉敏太子的生死已被众官员抛之脑后。而最后,真正救了他们的,是江湖人士。
剑圣陆无名携妻祁昭昭、其子陆凛深入大漠,于一个暗夜里悄悄潜入匈奴军营,救走了嘉敏太子一家。
在那个令所有人都心弦紧绷的深夜里,风沙、追兵、对地形的不熟,所有的不利都纠结在了一起。
陆凛和当时只有四岁的平澜落了单,两个半大孩子没了父母的帮扶,居然也在那广袤沙漠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出去。
后来,已经是雍王爷的嘉敏太子告诉平澜,当日陆凛背着年幼的她走出大漠,两只手臂上全是小刀的划痕,用撕碎的衣裳布料潦草裹着,伤口还未愈合,将他的白衣染得血迹斑斑。
而昏睡的平澜唇边有血,雍王爷说,那应该是陆凛将自己的血喂给了她。
当年的陆凛,也不过是个九岁的小小少年。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陆凛放血为她止渴,救了当时她的一条小命。
然而玉门关下匆匆一别,平澜又年纪尚轻不通人情,连一句“多谢”也未能说出口。
眨眼数年,昔日那个白胖丫头已经出落成一个窈窕淑女,才情满天下。而那个将她背出大漠、割腕放血的正直少年,却成了人人口中罪恶滔天、恶贯满盈的杀人魔头。
物是人非事事休,未语泪先流,世间百转千回,不过如此。
平澜自知事起,便一直在打探剑圣一家的消息,然而只打听到陆无名因欺压祁氏女曝尸荒野不得好死,陆凛屠戮祁氏满门之后销声匿迹,此外皆是一些不实的坊间传闻。
她此次离家出走,除了想要躲避议亲一事,另一个最重要的目的,便是想要找到陆凛。
她遍寻多年消息未果,谁曾想,她心心念念的那个人,竟是在船上与她萍水相逢的陆鹤轩呢?
他变了太多。
当然,她当时年岁太小,并不记得陆凛的相貌如何,但在她模糊的记忆中,犹记得当年的陆凛,是一个很喜欢笑的少年,他笑起来也很好看,牙齿洁白又整齐,让当时吃糖吃得满口蛀牙的她羡煞不已。
但平澜又想到他此后经历的种种,觉得自己似乎又能明白他如今为何成了这般不苟言笑的模样。
年少突遭大变,善恶是非全然颠倒,又身负恶名,若还能心若旁骛地大笑,那必定是冷心冷肺,心智有问题了。
当年究竟发生了何事还待以后查清,当务之急是弄清楚他们此行是往何处去,叶逊又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平澜撑开油纸伞,坐在陆鹤轩身旁,明知他身上穿了避雨的蓑衣,却不自知地将手中的油纸伞往他那边多递了几寸。
还是陆鹤轩伸手将伞推至她头顶。
“遮你自己。”
这是他这半日以来,说的第一句话。
平澜面上一喜,问道:“我们这是去哪儿?”
陆鹤轩侧头看了她一眼。
这眼神对平澜来说十分熟悉,之前叶逊说她要和他们一起跑路的时候,他也是这样费解的眼神。
平澜一时福至心灵,脱口而出:“你不会是不想带着我们吧?”
她说的“我们”,指的是她和王小二。
陆鹤轩并未回答她的问题,只低声说了句“药王谷”。
平澜一怔:“药王谷?是要去找人医治叶伯伯吗?”
陆鹤轩“嗯”了一声,扬手又是一鞭子。
“叶伯伯能好吗?他是中了毒吗?你为何不找弦月神教的人要解药?”
也许是因为叶逊的重伤让陆鹤轩也没了头绪,又或许是因为漆黑的雨夜容易激起人心中的那一点愁绪,平日里说不到三句话的陆鹤轩,罕见地向平澜解释了起来。
他屈起一条长腿坐在车辕上,手里把玩着那根马鞭,静静道:“师父身上所中的百日枯,没有解药,毒液会顺着经脉慢慢渗透全身,流进心肺,百日后,五脏六腑会化成血水,七窍流血而亡。”
平澜惊愕不已:“啊?那叶伯伯他……”
陆鹤轩眉头皱了起来,这让他看起来十分焦躁。
“去药王谷,找到药神华衢就可以了。”他又低低重复了一遍,不知是在担心平澜没听清,还是在说服他自己。
平澜看着这样的他,突然没预兆地开口:“十……陆、陆兄?你……你还记不记得……”
陆鹤轩心不在焉地随口问道:“记得什么?”
平澜一噎,垂下眼睑:“没、没什么。”
时机还是不对,眼下他正为叶逊身上的剧毒担忧不已,又何必拿这些陈年旧事去烦扰他?
等来日……来日再问他吧,平澜心想。
“阮姑娘。”陆鹤轩突然开口唤了平澜一声。
平澜嗫嚅道:“其实不必……不必这么客套,你叫我平澜即可。”
陆鹤轩却并未如她意,偏头认真看着她的眼睛说道:“我之前便跟你说过,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每个人都自有他的去处,你我并非同路人,等天亮到了城中,你就回家去吧。”
他一贯半阖的眼皮掀起来,露出漆黑如墨的瞳仁。平澜被这双漂亮的眼睛看着,只觉得脸颊发烫、头晕耳鸣,好似下一刻就要天旋地转,而她会跌下马车去。
她几乎是带着点儿逃避意味地低下头,小声嘟囔了一句话。
雨点噼里啪啦砸在伞面上,遮去了她的声音。
陆鹤轩只听见隐隐约约的“讨厌”二字,便问了一句:“什么?”
“没什么,”平澜摇头,“不过,陆兄,是天亮了吗?我眼前,怎么泛白光?”
陆鹤轩皱眉,这又是在说什么胡话?
他刚想去侧头看阮平澜怎么了,右侧肩头突然一重,继而一具柔软的躯体就倒入了他的怀中,他下意识地伸出双手搂住,鼻端盈来一股清冷寒梅香。
天际一记惊雷响起,电闪雷鸣之下,白光乍现,陆鹤轩看清自己怀中的女子满面通红,嘴中还在一直不停地说着胡言乱语:“别……别丢下……丢下我……十……”
“十七哥哥”四个字,在她颠三倒四的胡话里,化作了模糊不清的尾音。
陆鹤轩没听清,也没放在心上。
油纸伞早已跌落在地,被马蹄踩破,已经变小的雨丝落下来,打湿了她的头发,鬓发一绺一绺地贴在额际,让她看起来有点儿可怜。
陆鹤轩在那一刻,说不清自己怎么想的,竟双手将她拢得稍微近了些。
身后传来掀帘声,陆鹤轩回头望去,正好瞧见王小二一脸见了鬼的神色。
“东家,我什么……什么都没看见!”
王小二已经快要哭出来了,把手中的帘子像烫手山芋似的放下,快速地缩回了马车里。
车内传来他破了音的大喊:“别杀我灭口!”
陆鹤轩:“……”
怀中女子身上烧得滚烫,那热度似乎也传到了陆鹤轩的身上,让他浑身都不是滋味。
他想叫王小二出来把阮平澜扶进去,然而在抽离手的时候,却发现怎么也抽不开。
他低头一看,就看见了扣在自己衣袖上的几根莹白手指。
这情景,似乎有几分眼熟。
片刻后,驾车的人,换成了鼻青脸肿的王小二。
2
平澜醒来时,发现自己正在船上。
准确地说是一个竹筏。
她刚醒来脑子昏沉,眼见晴空万里,白云悠悠,身侧碧波荡漾,还以为自己是在从金陵城逃出来那一日租赁的那艘黑船上,其后发生的种种不过是她的臆想。
然而眼前突然出现一张凄凄惨惨的脸,平澜认出来,这是命途多舛的王小二。
王小二瞪着双肿胀青紫的眼睛,惊喜道:“阮姑娘,你醒啦?”
平澜眨了眨眼,才反应过来这些天经历的事情都是真实的。
她找到了陆凛,但……话说陆凛呢?
平澜心里一阵慌乱,陆鹤轩莫不是真的把她和王小二丢在半路了吧?
她一骨碌半坐起来,回头一看,陆鹤轩在她身后不远处,正握着叶逊的手为他输送内力。
平澜悬着的心这才放了下去。
一放下心来,她的脑袋又晕乎起来,像是跳了半日的胡旋舞,身子也乏得使不上力。
陆鹤轩道:“你最好躺着,你发着高热。”
平澜脱力地仰躺在竹筏上,手背盖住滚烫的额头,喃喃道:“果然啊……”
她那怪症果然又发作了,每当她说了什么诅咒别人的话,若是当日灵验,便会发上一场高热,程度视诅咒内容轻重而定,因此她爹雍王爷严令禁止她说出诅咒之语。但天香楼里祁玉趁陆鹤轩六神无主时预备偷袭,她当时什么都顾不得,诅咒脱口而出,幸好应验了。
不过如今她离家在外,偏偏又犯了这奇诡之症,没了府里的御医用汤药配以珍稀的参丸养着,也不知多久才能好……
天光有些刺眼,平澜伸手盖住眼睛,高烧烧得她全身乏软,无法起身去看叶逊情况,只得出声问道:“叶伯伯如何了?”
陆鹤轩道:“还死不了。”
平澜:“……”
她担忧道:“百日枯这个毒药,是不是一定百日之后才会毒发?如今距叶伯伯中毒不过一夜,应当不会有事吧?”
“一夜?”
王小二哭笑不得道:“阮姑娘,你已经昏睡三日了。”
“胡说。”平澜下意识反驳,“那样我会饿的呀。”
“你吃了东西呀。”
平澜奇怪道:“我睡着呢,怎么吃?”
王小二像是想起了什么,脸色顿时古怪了起来,他眼神躲闪地小声道:“反正阮姑娘你就是吃了。”
平澜正想继续问他,却听见陆鹤轩突然道:“到了。”
三人望去,只见岸边一片丰美草地,绿意盎然,生机勃勃。
待竹筏停稳,王小二便欲登岸,却被陆鹤轩执剑的手挡住了。
王小二看着灰布包裹着的逝水剑,顿时就想起了那日被割喉的黑衣人,两腿一夹,险些吓尿,抖着嗓子问道:“怎、怎么了?”
陆鹤轩没有说话,从包裹里拿出叶逊常用的葫芦酒壶,往外一抛,酒壶掉在了草地上。
平澜和王小二不明就里,但不消片刻,他们便看见方才还在地上的酒壶渐渐沉了下去,直至完全没入草地里。
“是沼泽地。”陆鹤轩沉声道。
平澜不禁一阵后怕:“以前在书中看到过,说是南地湿热,地势低,多沼泽,人若不小心踏入沼泽地,不到一炷香,便会塌陷进去,越挣扎,下陷越快。沼泽下的水蛭会把人血吸干,到最后两截腿便只剩下覆着皮的白骨。”
王小二被她说得头皮发麻,只觉得自己双腿都像是有水蛭在啃食,慌忙低了头去看,好在裤子上并未有任何爬虫。
“那我们该怎么上去呢?”王小二问。
两人都不约而同地看向陆鹤轩。他们在不经意之间已经把陆鹤轩当成了最大的依靠,陆鹤轩虽然惜字如金,却十分靠得住,因此在做决定时,这二人总是情不自禁地朝他看去。
陆鹤轩走到平澜身边,她因身子使不上劲,还坐在竹筏上。
只听他低声道了一声“得罪”,平澜还未反应过来,他就已伸出一只手臂,将平澜从竹筏上拉了起来,下一刻,那只有力的右臂便搂在了平澜的腰间。
“啊!做做做……做什么?”她慌里慌张地问道,一颗心仿佛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似的。
头顶传来陆鹤轩好听的嗓音:“抓紧。”
话音刚落,平澜的脚下便腾空了。
这是轻功——“踏雪”。
整个人都悬空的感觉不太美妙,平澜忍不住乱想。
她就像一只受惊的猫,顾不得什么男女大防,两只手臂拼命地攀住陆鹤轩的脖颈。
陆鹤轩闷吭一声。
呼啸的风声中,平澜听见他在耳边轻声道:“倒也不用这么紧。”
平澜:“……”
几个起落之间,陆鹤轩已经带着平澜进了湖对岸的密林。
落地之后,他放开平澜,整了整被她抓歪的外衣领口,对她道:“在这儿等一会儿,我去把他们带来。”
平澜垂着头不发一言。
“听见了吗?”
依旧是没有反应。
陆鹤轩皱眉,低头去瞧她,见她表情愣怔,双目无神,问道:“你怎么了?”
他看了看四周环境,高树参天,草木莽莽,不禁有些了然:“若是害怕,便闭上眼睛,数十个数,我就回来了。”
平澜还是没有回答,陆鹤轩没了耐心,也不想再管她,正欲转身时,她扶着身侧大树,扭头“哇”的一声,翻江倒海地吐了起来。
陆鹤轩:“……”
没过多久,昏迷的叶逊也被陆鹤轩背了过来。
脱力的平澜和叶逊一起靠着树,她不禁在心中道:难道陆鹤轩也要背王小二过来吗?
不知道为什么,光是想想这一场景,她就觉得很是怪异。
事实证明,是平澜想多了。
因为王小二,是被陆鹤轩揪着后脖领子拎过来的。
甫一落地,王小二:“呕——”
陆鹤轩:“……”
王小二呕吐的地方恰巧是平澜之前呕吐的那处,平澜趁陆鹤轩回去接人,还专门挑了两片宽厚的叶子给遮盖住,但经王小二这么一吐,地上真是惨不忍睹。
平澜别过脸,觉得自己此生的脸面算是丢尽了。
四人再次启程,王小二将胃中存货吐了个干净,精神萎靡地问陆鹤轩:“东家,这破林子东南西北都一个样儿,咱们该走哪条路啊?”
陆鹤轩没说话,背着叶逊径直往前走,王小二只好扶着平澜赶紧跟上他的步伐。
王小二早已认为他们四个人是一条绳上绑着的蚂蚱,他对陆鹤轩也很是尊敬服从,但陆鹤轩本人好似将他们看作是可有可无,一路上话语极少,也从不解释。
王小二心中不禁产生一种真心喂了狗的背叛感,但他不敢大声说,只从鼻腔中含含糊糊埋怨道:“嘁,什么都不说,万一走错了怎么办?东家这不是把我们当傻子吗?”
他自以为说得很小声,殊不知陆鹤轩是习武之人,耳力颇好,就算是说得再小声,陆鹤轩也能听见。
但陆鹤轩目视前方,眼中没有任何波澜。
被王小二扶着的平澜被迫听了一耳朵的絮叨,终于忍不住开口小声说道:“小二哥,你看,这草丛里有被人踩踏过的痕迹,我们顺着走,应当是没错的。”
说完,她顿了顿,又说道:“陆兄只是不喜多言,并非将我们当成傻子,你莫要再说了。”
走在前面的陆鹤轩,眼睫突然颤了一颤。
王小二得了平澜嘱咐,也不再抱怨。三人都各自低头行路,林中寂静,仿佛连飞鸟擦过树梢的声音都听得清。
这场景着实有些诡异。
王小二内心惊惶,犹如一只惊弓之鸟,东张西望,生怕冒出个什么魑魅魍魉。
就在这时,走在前面的陆鹤轩突然脚步一顿,逝水剑又挡在了王小二的身前。
王小二吓得面色惨白:“怎么了?又怎么了?”
寒光一闪,逝水出鞘!
陆鹤轩剑尖向下,从乱草中挑出一个什么东西,平澜还未来得及看清,只见他挥剑当空一劈,地上便多了一地零碎。
有竹篾、削尖的木桩以及一些竹刺,极其尖锐。方才他们若是脚步不停一直走下去,那么竹尖将刺入脚心,那种疼痛简直让人不寒而栗!
平澜打了个寒噤,问:“这是暗器?”
陆鹤轩却倏地一扭头,捏起一根竹刺飞速向旁边掷去,同时一声暴喝:“什么人,给我出来!”
平澜和王小二往旁边看去,果然看见了幢幢树影之中,有一片黑红衣角,陆鹤轩一根竹刺扔过去后,那躲在暗处的人快速移动了起来。
寂静的树林里传来一阵铃铛声响,丁零丁零,让人听得两股战战。
陆鹤轩将叶逊放在树旁,一个腾跃,眨眼人就不见了。
王小二扶着平澜,牙关打战:“铃铛声响,这是黑白无常在索人魂呢,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东家这般莽撞,怕是有去无回。”
平澜烧得两眼昏花,闻言训道:“胡说什么,他才不会有事。”
果然,没过多久,陆鹤轩就回来了,手中还提了个人。
等他将人放在地上,平澜这才看清,那是个姑娘,并非什么黑白无常。
王小二:“……”
姑娘长得眉清目秀,除了脸蛋白了点儿,同王小二口中的黑白无常没半点相像之处。她头上无朱钗簪环,仅是以黑亮的长发编成数股小辫,再以彩色丝带装饰,项间戴着银制项圈,身上的裙子黑红相间并绘着蕨枝花朵,两截皓腕和足踝上则是戴着铃铛链子。
这应该就是当时那阵铃声的来源。
逝水的剑尖指着她,陆鹤轩沉声问道:“说,你是何人?”
地上的姑娘吓得拼命摇头,身子蜷缩,恨不得将自己缩成拳头点大儿,她掩面讷讷道:“%¥@@*&^$……”
陆鹤轩无语。
平澜仰天长叹。
得,继仇家千里追杀、叶逊昏迷不醒之后,他们又面对了一个要命的难题——语言不通、沟通无效。
场面一度十分尴尬,连三人中拿惯了主意的陆鹤轩都狠狠愣住了,拿着剑的手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很是为难。
王小二嘀咕道:“这姑娘,莫不是脑子有问题吧?答得牛头不对马嘴……”
他话未说完,只见他东家突然转过头来盯着他。
王小二被他东家如鹰隼般锐利的眼神看得头皮发麻,打着哆嗦问道:“怎么了?”
陆鹤轩:“你听得懂她说的话?”
这很难吗?
王小二道:“听得懂,她是苗疆人,说的苗语,我有个远房姑婆,也是苗疆人。”
“她说的什么?”
王小二皱着张伤痕累累的脸道:“她说……不要和她说话。”
陆鹤轩皱眉:“问她是何人,方才为何鬼鬼祟祟。”
王小二将陆鹤轩说的话用苗语向那名女子重复了一遍。
那女子叽里呱啦说出一长串。
王小二道:“她说她叫阿蛮,就住在这药王谷里,今日是出来捕猎的,方才那‘暗器’,是她用来捕野猪的,见我们快踩到了,本来想丢个石头提醒我们,结果东家你……”
如此看来这姑娘也不是个坏人,陆鹤轩收剑入鞘,又道:“让她带我们入谷。”
王小二转达了,名为“阿蛮”的姑娘点了点头,倒像是挺好讲话的样子。
她撑着手从地上站起来,王小二伸手欲扶,阿蛮却唯恐避之不及,赶忙躲开了去。
王小二摸着鼻子讪讪不已:“我有那么可怕吗?”
靠在大树上的平澜好心安慰他:“也没有……小二哥,看多了也就习惯了。”
王小二:“……”
一行人跟在阿蛮身后,阿蛮走在前面,突然问了一句话。
王小二自觉翻译:“东家,她问我们入谷是要找谁。”
“药神华衢。”
王小二跟阿蛮说了,阿蛮回了他一句话。
王小二脚步一顿,不知是谁的靴底踩到了一截枯枝,“啪”地发出一声轻响。陆鹤轩不知为何,心头突然不祥地跳了一下。
他听见王小二的声音响起——
“东家,阿蛮姑娘说,药神早在三年前,就死了。”
3
药王谷,竹屋。
阿蛮坐在竹床边,在叶逊手臂处施好最后一枚银针,再用一把轻巧匕首划破叶逊食指,浓黑的血液很快流了出来。
王小二就在下方拿着陶碗小心地接着。
平澜在一旁看得揪心。
三日前,他们进入药王谷,却被带路的阿蛮告知,药神华衢早已死去多时。
本来以为已到山穷水尽之时,众人都有些心灰意冷,可没想到华衢虽不在了,却有个继承了他衣钵的小徒弟。
这名小徒弟正是苗疆女阿蛮。
阿蛮医术精湛,一剂药下去,很快就治好了平澜的伤寒之症,可对叶逊身上的百日枯还是束手无策。
她坦言,若是她师父还在人世,兴许还能有些办法。
但药神华衢早已离世。
没过多久,毒血已盛满了半个陶碗,阿蛮为叶逊止了血包住,王小二端着碗毒血正想倒进竹床旁的一个小陶罐里,却被阿蛮及时制止。
阿蛮用苗语道:“别倒里面,血有剧毒,那里面有我养的蛊虫,会毒死它。”
王小二:“……”
这女人在睡觉的床边养蛊虫,真是不知让他说什么好。
阿蛮拿过王小二手中的陶碗,将毒血放到外面去处理。
陆鹤轩坐在床边,为叶逊掖好被子。
他垂着头,脸上表情看不太清,惹得王小二大气也不敢出。
平澜叹了口气:“真没其他法子了吗?”
阿蛮称自己医术不精,救不回叶逊的命,只能施以银针之术,每隔三日为叶逊放上半碗毒血,如此叶逊昏昏睡上十五个日子,便会醒来一回。
但即便是这样,也不过是将叶逊剩下的寿数延长至半年以后。
百日枯嘛,不管是百日还是半年,总归是要枯的。
恰逢阿蛮处理完毒血,走进屋,说了一句话。
王小二听了面色一喜,赶忙道:“东家,阿蛮说这世上还有一样东西可解百毒,是……”
“不用你说,我知道。”陆鹤轩打断王小二。
他理了理叶逊灰白凌乱的头发,随后站起身淡淡道:“祁门每隔百年,便会出一名百毒不侵的女子,其血液可解百毒。”
语罢,他朝阿蛮深深一拜:“阿蛮姑娘,陆凛半年之内,定会寻回解药,还请姑娘在谷内多多看顾师父,姑娘大恩,若他日有需,陆凛当万死不辞。”
他言辞恳切,剑眉斜飞入鬓,双目亮若寒星,薄薄的眼皮不似平日里懒懒地阖着,脸上也脱去了往常的惫懒神色,清亮的眼眸里满是坚定。
阿蛮虽听不懂官话,却愣愣地点了点头。
平澜看着这样的他,不知为何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昔日天香楼里,叶逊中毒倒地,仇人弯刀在侧,他拾起了曾发誓不肯再碰的逝水剑。
今日,在药王谷的小竹屋里,他拾起了已被自己丢弃多年的名字。
那个被平澜熟知的名字。
“十七”是乳名,后来剑圣独子丑名从江湖传至庙堂,她才知道他的名字。
从父姓陆,取名为凛。
陆无名为他取名为凛,大抵是希望他日后能成为凛然于天地间的大丈夫。
可惜这个名字与杀人如麻、冷血残忍挂上了钩。
好在,今日,陆鹤轩重新找回了他自己的名字,这个曾经他父亲赐给他的名字。
距离叶逊中毒,已经过去六七日,时间紧迫,不容陆鹤轩再耽搁,因此他决定即刻启程,平澜也跟他一起动身。
陆鹤轩说,他会将她送至附近城镇。
平澜听了此话,只低着头沉默。
王小二本也应该一起走,但他对陆鹤轩说:“东家,我娘被那群黑衣人给杀死了,我也没地方去,干脆留在这谷里,照顾叶师傅吧。”
陆鹤轩听了,并未多言,只随他去了。
因此,入谷的四个人,到了出谷时,只剩下陆鹤轩和平澜两个人。
路上,平澜打破沉默,问道:“陆兄,祁门不是人都死绝了?”
而且江湖上还盛传是他所杀。
“那我们去何处寻这个百毒不侵的女子呢?”
陆鹤轩道:“错,不是我们,是我一个人,阮姑娘,你该回家了。”
平澜吐了吐舌头,只当没听见。
她又问:“如果这个女子也死了怎么办?”
“她是死了。”
平澜奇道:“陆兄为何如此肯定?”
陆鹤轩沉默良久,就在平澜以为他不会回答的时候,他却突然说道:“因为这名女子,是我母亲。”
陆凛母亲祁昭昭,表字蘅菀,出自祁门旁支,貌若雪山神女,清冷不染尘埃。曾有个闲人编了个劳什子《江湖美人排行榜》,祁昭昭不负众望荣登榜首,即可遥想当年美人风姿。
但红颜向来薄命,祁昭昭二十岁那年,即被剑圣陆无名拐去,其后遭受百般凌辱,苦不堪言,生下孽子陆凛造成日后的祁门惨祸。
卿本佳人,奈何从贼。
陆凛十四岁那年,祁门找回了祁昭昭,但她不堪受辱,自尽身亡。
以上,便是江湖中对祁昭昭的一些说法。
传言不可尽信,在平澜看来,这一番长篇大论里,也就只有关于祁昭昭外貌的描述是真的,其余全是鬼扯。
因为在她模糊的印象中,陆无名和祁昭昭的关系是十分亲近的。
世人未曾像她一样亲眼见过,不相信也是情有可原,但此种说法本身就是百般漏洞,试想一下,倘若祁昭昭真的是不堪受辱自尽了,那为何早不自尽晚不自尽,偏偏要等到孩子都十四岁了再自尽?
这不是很不合理吗?
所以说其中章节禁不起推敲。
但暂且不论祁昭昭的死亡真相如何,陆鹤轩此时这般云淡风轻地提起自己母亲之死,平澜只觉心脏像是被蚂蚁啃噬了一下,麻麻的疼意蔓延开来。
“你莫要……莫要难过,我爹曾说过,若将死去之人永远铭记于心底,那他就不算真正的死去。”
陆鹤轩无语地瞥她一眼,讽刺道:“那你爹还真是会自欺欺人。”
林中有早开的木樨花,因他人生得高大,穿林拂叶时,嫩黄的花蕊纷纷洒下,他拂去肩头的落花,眼中不见半分悲痛。
“于我而言,人死了就是死了,没有什么记得便还活着的说法。”
平澜当然知道这只是安慰人的话,人死如灯灭,哪里有什么记得他便还继续活在这世间的道理。但当年她年幼失母,雍王爷拿了这话来安慰她,当时的她有被治愈到,如今她对陆鹤轩说这话,也不过是希望他能稍稍有些安慰。
只可惜陆鹤轩不吃这一套。
有些人,宁愿活得痛苦,也不愿自欺欺人,所求不过“清醒”二字。
两人一时无话。
过了一会儿,平澜反应过来,问他:“那既然……伯母已经……又去哪里找她的血呢?”
既然佳人芳魂已逝,早已化作一抷黄土,又哪里来的解百毒之血呢?
陆鹤轩看了平澜一眼。
诚如他师父所言,阮平澜这人,有时虽迟钝了些,但问问题总能切中要害,也算是个人才。
他眼中闪过一丝明显的恨意,很快又归于平静。
“她的血有大作用,祁门为了以防万一,曾贮藏了不少。后来祁氏一族覆灭,虽毁去了大半,但总有一瓶流失出去,打听一下,兴许能得其踪迹。”
贮藏了……不少?
平澜听到这句话,不知为何,心头一跳。
4
出了药王谷,两人来了一座名为“夔川”的小城,陆鹤轩一路不言不语,直接领着平澜来了当地县衙。
县衙高门大户,门口两座石狮子怒目圆睁,威风凛凛。
平澜此时就扒着其中一座石狮子干号。
“不不不!我不进去不进去!你不能这样的!我好不容易才逃出来,我绝对不进去!”
她此时头发散乱、状若疯妇,若被她皇叔见了,定要斥责一声有损皇家颜面,若被她父亲见了,定会吓得手上夜明珠掉一地。
哪里都不缺看热闹的人,平澜在县衙前做出这样一番举动,很快周围就聚集了一拨无所事事的百姓,还不时有人指指点点,给后面不明就里的人解释——
“小娘子闹呢,怕是她夫郎要与她和离,她不肯呢。”
人群里有人问道:“作甚要和离?”
有大娘嗑着瓜子分析得头头是道:“还能作甚?小伙子变心了呗。这男人啊,就没一个好东西!”
隐隐约约有人叹息:“这小娘子生得貌美,就这样天仙儿似的人物,这位兄台还能变心,小生委实佩服。”
有人调侃道:“江秀才,见你如此怜香惜玉,不若你去与那兄台说,让他将那貌美小娘子让与你如何?”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哄笑。
那位江秀才不由得又羞又窘,脸红到脖子根儿。
无形中成了众人口中抛妻弃子陈世美的陆鹤轩:“……”
平澜还在抱着石狮子吼得惊天动地:“我不去!”
陆鹤轩扶了扶额,觉得一阵头疼。
他上前几步,想去拉平澜,又觉得有些不妥,一只手进退两难,停在半空颇为尴尬。
最终,他还是决定不要去拉扯,干巴巴地劝道:“你下来吧。”
平澜十分警戒,漆黑的眼珠警惕地盯着他:“你是不是要把我拉进门去?”
正有此打算的陆鹤轩:“……”
“我没有。”他脸不红气不喘地道,“你先下来再说。”
平澜想起,幼时她犯了错爬到树上,雍王爷也是用此种语气和神态劝她下去,可待她下去了,就是一顿罚。
平澜顿时两手将石狮子扒得更紧:“不!我不下来!我们一路风尘仆仆赶到夔川,连口热饭都还没吃上,你就要送我走,陆鹤轩,你没有良心!”
围观群众纷纷指责:
“连口饭都不给吃,这小伙子确实没良心。”
“就是就是,看着人模人样的,不承想竟是这样的人。”
“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没良心的陆鹤轩:“……”
他将手攥成拳凑在唇边干咳了一声:“你下来。”
平澜盯着他不说话。
“我带你去吃饭。”
“真的?”依旧是半信半疑的神色。
“真的。”
话音刚落,那抱着石狮子不肯松手的人立即放了手,背着手从石墩上跳下来,双脚轻盈着地。她眼底疑色尽消,如冰雪消融,取而代之的是一股狡黠笑意,宛若三月枝头海棠初绽,带出一片融融春光。
“走吧。”
陆鹤轩短暂地愣了一下,随后跟上她的脚步。
两人走出看热闹的人群,经过一作书生打扮的青年,陆鹤轩下意识瞥了一眼。
平澜问:“你瞪他干吗?”
陆鹤轩:“我哪有?”
平澜:“你就是瞪了。”
陆鹤轩冷笑:“一介手无缚鸡之力的弱书生,我何故要瞪他?”
平澜道:“哦,可是我没说你瞪的是书生啊,我说的是你在瞪那个屠夫伯伯呢。”
陆鹤轩:“……”
某人的耳根又开始发烫。
且说这二人寻了个馆子临窗坐下,陆鹤轩点了一桌子菜,鸡鸭鱼肉俱全,香气扑鼻。
他递给平澜一双干净的筷子:“吃吧。”
平澜十分怀疑他的下一句便是“吃完好上路”。
站在一旁的店小二和气笑道:“两位客官,菜都给二位上齐了,那小的这就下去了。”
平澜抬手:“且慢。”
“客官可还有吩咐?”
“你们这儿,厨房在何处?”
店小二:“啊?”
平澜转头对陆鹤轩道:“你在此处不要走动,我马上回来。”
陆鹤轩正执着杯子喝茶,闻言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随她去。
平澜走到半途,脚下一拐,又回到桌旁,她想要去拿陆鹤轩放在身旁的逝水剑,却不料逝水用玄铁打造,重逾百斤,她不仅没能提起来,反而还一个趔趄险些跌倒。
她松开逝水剑柄,摸了摸鼻子,转而抱起了陆鹤轩放在长椅上的包袱,对陆鹤轩扬了扬。
“以防你趁我不在偷跑,这个先由我保管。”
说完,她就随店小二去了厨房。
目睹了全程的陆鹤轩:“……”
他十分想要告诉阮平澜,那包袱里,除了几件破布衣裳之外,什么都没有。
陆鹤轩坐在窗边支着颐,右手五指不紧不慢地轻叩着桌子,目光遥遥放至窗外。
窗外一条笔直长街,有货郎挑着货沿街叫卖,还有各色点心簪子铺,熙熙攘攘,热闹不凡。
有一身形壮硕的妇人揪着自己孩子的耳朵大声斥骂,那孩子抽抽噎噎鼻涕眼泪糊了一脸。
见此情景,陆鹤轩不由得觉得有些好笑。他这些年习惯喜怒不形于色,就算心底觉得好笑,脸上也不会真正笑出来,但若细细端详,便能看出他清亮的眼底攒了点若有似无的笑意,犹如春回大地之时,崖边青松之上寥寥一点残雪,浅浅淡淡,风过无痕。
那孩子还在不停哭闹,许是被他号得心烦,妇人大掌拍了他屁股一下,同时厉声吼道:“还哭!再哭就把你送给大魔头陆凛!”
那孩子声音拔高,哭得越发伤心了。
大魔头陆鹤轩:“……”
他扯了扯嘴角,眼底笑意散去,最终又恢复了往日的波澜不兴。
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声喊——
“陆……陆兄。”
他转头,看见阮平澜端了一个白瓷盘,盘中盛了七八块条状糕点,白白胖胖垒在一块,摆放得颇为精心。
鼻端传来一股糕点特有的甜腻香味。
平澜笑得灿若朝霞,雪白的腮上有几道锅底灰,可她自己却不知道,看着有点滑稽。
她嘿嘿笑道:“牛乳糕,你尝一尝。”
5
陆鹤轩下意识地拒绝:“不用,我……不喜甜食。”
平澜一愣,道:“可这是牛乳糕呀。”
牛乳糕不就是甜食吗?听名字就很甜。
陆鹤轩不懂,只能坚持道:“我不吃。”
见平澜脸上失望之色极为明显,他只好又画蛇添足地说了一声:“谢谢。”
平澜将盘子放在桌上,自己在长凳坐下,将头埋得低低的。陆鹤轩不禁怀疑她那柳枝儿一样的细脖颈会因此折断。
他听见她小声说了一句,内容不变,还是那句“这是牛乳糕呀”。
陆鹤轩心想,难道这是她尤为钟爱的一道糕点?
他不想去探究,只以一种公事公办的语气道:“阮姑娘,饭菜都要凉了,你还不吃吗?”
平澜低着头问道:“吃了,你是不是就要送我去县衙?”
陆鹤轩大大方方地承认:“是。”
平澜抬起头来,眸子晶亮,斩钉截铁道:“我要和你一起去为叶伯伯找解药。”
陆鹤轩皱眉:“为何?”
平澜道:“那当然是为了叶伯伯。”说完又小声哼道,“反正不是为了你。”
她这句话从鼻子里哼出来,陆鹤轩没有听清,他眼下正为这位姑娘任性的决定头疼不已。他头一回知道了“焦头烂额”四个字怎么写,也懒得去管她那些嘀嘀咕咕。
“阮姑娘,此行艰险,师父更与你非亲非故,你何必要掺和进来?更何况你无武艺傍身,恕在下直言,你会给我添很多麻烦。”
这人在瞎说什么大实话!
平澜气得腮帮子鼓起,忽然想到了什么,狡黠一笑:“我虽不会武功,但我也是有用处的。”
“比如?”陆鹤轩虚心请教。
“比如我有钱,且是非常非常非常有钱。”她笑吟吟道,“那请问陆大掌柜,你有吗?
“出门在外需得花钱,若你带着我,需要掏钱的时候,我二话不说就上。你看,我的用处是不是很大?
“若你不带着我,嘿嘿,那你衣食宿行恐怕都成问题,就比如现在,陆兄,你有银子付这食资吗?”
陆鹤轩:“……”
好的,他没有。
二人出了饭馆,平澜跟在陆鹤轩身后一路往县衙方向走。
“陆兄陆兄,你考虑一下啊,我就是你的随身钱袋,这买卖包赚不赔呀。”这是卑微的语气。
陆鹤轩不为所动。
“陆兄陆兄,我保证打架时躲得远远的,不拖你后腿,关键时刻为你舍身保命,如何?”这是商议的语气。
陆鹤轩不为所动。
“陆兄陆兄,你……你若执意不带着我,我便……转头就去找弦月神教的人,告诉他们你在哪儿。”这是威胁的语气。
陆鹤轩冷笑一声,脚下步伐越发快了。
平澜走得上气不接下气,最后又累又气,把手中小包袱一扔,站在原地扶腰气急败坏地喊道:“陆鹤轩!你给我站住!”
陆鹤轩……这下终于有所动了。
他停下,侧身朝平澜回望过来。
他身后花花绿绿一片喧嚣,长身伫立在长街,回身看向她的眼神专注又温和,平澜一怔,心跳若擂鼓。
她想起从前学的一首诗: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既然见到了你,我心中怎能不欢喜?
只可惜陆鹤轩的语气却委实算不上温和。
“阮姑娘。”
客客气气一声阮姑娘,冰冷不近人情,含着无声的谴责,姿态强势且不容拒绝地把他们化作了萍水相逢的陌路人。
他不记得牛乳糕便算了,此时还唤她“阮姑娘”?
平澜觉得委屈又气愤,就好像所有的事都只有她自作多情地记着,于别人而言,根本就是小到不值一提的小事。
她原本想硬气一回,扭头就走,叫陆鹤轩看看,自己在他面前,也是有风骨的人。
然而脚下像是生了钉子,将她钉在原地,她鼻头一酸,眼泪簌簌地掉落了下来。
她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控诉道:“都说了、说了叫我平澜就行,什么阮、阮姑娘,你才是姑娘,你全家都是姑娘!”
陆鹤轩:“……”
她哭得伤心极了,却突然听见旁边爆发出一阵洪亮的哭号,盖过了她的啜泣声。
平澜红着眼偏头看过去,正好看到一个胖孩子对他娘亲吼道:“我不要……不要去大魔头陆凛那里,他吃人肉……呜呜呜……不要去……”
平澜一听,哭也不哭了,走到那小孩面前,躬身道:“喂!小胖子,你怎么说话呢?你见过陆凛吃人肉吗?礼记有言,君子不唱留言,不折辞,不陈人以己所能。你听过没有?再说,陆凛就算吃肉也不可能吃你,吃到嘴里满口肥腻,倒尽胃口。”
那孩子被她这一通长篇大论说得一愣一愣,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平澜期待他痛改前非,却看见他又“哇”的一声暴哭起来。
平澜:“???”
孩子娘亲也被说愣了,反应过来后双手叉腰做茶壶状,厉声质问道:“嘿,你这小姑娘,我家孩子招你惹你了?小小年纪嘴这么坏,他还只是个孩子啊,又懂什么!”
平澜满脸谦虚:“我知道他是个孩子,所以我不是在替您教训他吗?”
大娘一噎,恼羞成怒,碗口粗的胳膊抡圆了,眼看着就要给平澜一个耳刮子,却在半途被一只手给拦截了下来。她抬头看过去,就看到一双平静但蕴含威压的双眼。
“做什么?”男人淡淡问道。
他手上力气极大,捏着大娘的手腕,她只觉自己的腕骨剧痛,再看那男人黑沉的眼眸,气势瞬间弱了下来。
好在他并未握太久,很快就放了手,大娘手臂一挥,揽过自家孩子,如惊弓之鸟般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陆鹤轩的眼神朝平澜看过来,平澜脖子一缩,心虚不已。
“你看、看我作甚,我这不是在给你添麻烦,我是在维护你的声誉。”
眼前那人并未说什么,只云淡风轻地看了她一眼,随后捡起她扔在地上的包袱,转身向前走去。
平澜跟在他身后提醒:“陆兄,你走反啦,这不是去县衙的方向。”
陆鹤轩头也不回:“谁说我是要去那里?”
不是去那里?
平澜心底不可控地泛滥出一股蜜,甜得她眉眼弯弯,笑容洋溢,问:“那我们是要去哪儿呀?”
“交州,西岭。”
6
两人自扬州夔川一路南行,前往交州。
车马未免颠簸缓慢,但叶逊所剩时日只有半年,陆鹤轩先是要打听祁昭昭残存之血的下落,究竟有没有都还尚不可知,因此时间紧急实在不容耽搁。
陆鹤轩带着平澜去马市挑了两头膘肥体壮的快马,他未曾询问平澜是否会御马,因为曾看过平澜骑驴。既然会骑驴,大抵马也是会骑的。
平澜还正巧会骑马,每年秋日她皇叔都会组织一次围猎,而每次拔得头筹的都是她,连太子也屈居她之后。因此太子总是被她皇叔调笑连一弱女子也不能胜,还是滚回去读他的圣贤书吧。
大晁重文轻武,太子志在文理,原也不是什么大错,只是他年纪轻好胜心重,回去便勤练马术,却不料马突然发狂将他甩了下去,两条腿都给摔断了,从此只能轮椅出行。
不过这些都是题外话。
且说陆鹤轩、平澜二人一路轻骑南下,不过半月光景,便入了交州。
途中两人遭遇了不少追杀,只因那日天香楼一战,人多眼杂,魔头陆凛重回中原武林的消息一日千里,甚嚣尘上。
有人闻风丧胆,有人战战兢兢,还有人摩拳擦掌。
因为此前江湖中便有传言,陆凛发狂,皆是练了丹佛三十六手的缘故。换言之,那本传言中练之则可一统江湖、称霸天下的《丹佛玄经》,就在魔头陆凛手中。
说起这《丹佛玄经》,便又是另一段很长的往事。
相传当年玄奘西天取经之时,曾从天竺古国带回一本古法秘籍,正是《丹佛玄经》,带回来后,却束之高阁从不翻阅,并列为藏经阁禁书。
但有时候,人就是一种具有十足好奇心、又富有冒险精神的存在。若不列为禁书还好,列为禁书之后,偏偏就有一名勇士去打破禁锢。
这人,便是玄奘座下三千弟子中的一人——寂空和尚。
他不仅翻阅了《丹佛玄经》,还按照上面教授的法子苦练内功心法,一身丹佛三十六手移花接木,犹如千面观音,让人应接不暇。
寂空和尚靠着丹佛手行走江湖,后来更是只身入魔教,只凭一人一钵一禅杖,便覆灭了魔教。
消息传来,震惊了整个武林,这种力量实在太过恐怖。
因此他灭了魔教之后,江湖中人更多的不是感激,而是惧怕,寂空和尚从此也被称之为“魔僧”。
灭了魔教之后,寂空和尚似乎也平静下来,众人提着的心渐渐放下,但是没有休眠的火山还是会爆发,正如拥有极致力量的寂空和尚。
那一天,终究还是到来了……
寂空和尚不知何故走火入魔,大开杀戒,中原武林几乎被他残杀大半,死伤无数。是后来的少林、峨嵋、轩辕、无极、楼氏五家合力镇压,才将魔僧寂空斩于剑下。
那时武林凋敝,百废待兴,这五家也就成了江湖五大门派世家,其中又以轩辕出力最多被江湖中人奉为武林世家之首,寂空便是卒于当时轩辕家家主轩辕青衣的魍魉剑下。
寂空身陨之后,他怀中那本《丹佛玄经》便经过众人的商议,交由少林将之放于密室。
此后百年太平过去,终于有一天,出事了。
少林了虚方丈座下,有一僧一道两个弟子,僧人慧悟乃一弃婴,自小由了虚抚养长大,拜了了虚为师。道者乃俗家弟子,后来弃佛从道,了虚也由得他去,此人正是叶逊,也便是祁玉口中的“谷阳子”。
后面的事也正如祁玉所言,这一僧一道携了《丹佛玄经》叛师出逃,了虚也被他们打成重伤,此后三年销声匿迹几不可闻。
三年后,邪门的事情发生了,谷阳子踪迹不明,那慧悟和尚研习《丹佛玄经》,也走火入魔了,此后中原武林又是一场浩劫。
也正是那一年,西岭祁门与武林五大世家门派一起镇压魔头慧悟,由此鲤鱼跳龙门,一跃成为江湖世家之一。
同样是魔头作乱,武林各路人马合力镇压。但与之前不同的是,这一次,叫慧悟给跑了。
众人又是担惊受怕,生怕哪一日慧悟卷土重来,那时,又将会死多少人?
但令人意外的是,一晃数年过去,慧悟再无音信,连同那本《丹佛玄经》,也一同消失了。
直到多年以后,祁门放出消息,《丹佛玄经》在剑圣陆无名手中。
听到这里,平澜困惑不已:“按叶伯伯所说,几十年前祁门还被江湖中人嗤之以鼻,那为何祁门说出来的话,大家都深信不疑呢?再退一万步讲,假若《丹佛玄经》真是在你父亲手中,那为何人人都相信你父亲传给了你?”
陆鹤轩垂着眼沉默半晌,随后才开口道:“我十四岁那年,青州霁雪台之上,举办了一场比武大会。”
此言一出,平澜微微睁大了眼。
这场比武大会她知道。
恐怕天下人人都知道,因为正是在这场比武大会之后,风光霁月、郎艳独绝的剑圣陆无名,从此成了人人喊打的淫魔人渣。
十年前,在青州奉常,时任武林盟盟主的轩辕独朗在金刚顶霁雪台举办了一场比武大会,目的是选拔新一任的武林盟主。
陆凛真正出名,便是在那一场比武大会之上。
白衣飘飘的少年郎,戴着青目獠牙鬼面具,不出一炷香,便把轩辕独朗的独子轩辕磊挑于台下,一战成名。
那时平澜才九岁,正是年幼不知事的时候。等到她后来一心想要找到剑圣一家,通过各种话本说书听到这一段时,世人的评价已经从夸陆凛后生可畏到骂他下手残忍、不留情面,难怪日后做得出屠杀老弱妇孺的禽兽行径。
平澜我行我素惯了,心中自有一把衡量是非善恶的标尺,因此听也只听前半截,旁人对陆凛的评价不干她事。
多少个冰凉如水的深夜,她坐在檀香缭绕的书房里,悬笔画下一幅又一幅的鬼面少年单手执剑的模样。
那些都是她脑海中的想象,今天,是第一次由当年事件的主角陆鹤轩来为她掀开一角。
“世人皆信我有《丹佛玄经》,只因在那场比武大会上,我用了丹佛手。”他执杯淡淡道。
平澜更加意外:“所以你会丹佛手?那本秘诀真的在你手上?”
陆鹤轩抬眸深深地看了平澜一眼,而后道:“我没有。”
没有,然后呢?
平澜等了他很久的下文,他却缄口不言了。
她突然有些明白为什么陆鹤轩名声这么差了,没有做过的事,别人问起,他就简简单单一句“我没有”,不去争辩,也不拿证据,别人信了才是有鬼。
但不管是他有还是没有,江湖中人相信他有就是了。
魔头陆凛重出江湖的传言一传出去,新任武林盟盟主宫隐即刻就下发了盟主令,趁魔头还未掀起腥风血雨之前,赶紧将其擒住。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陆鹤轩身怀《丹佛玄经》是江湖中人人深信不疑的事情,因此除却武林盟的正义之士之外,还有一些歪门邪道也来打《丹佛玄经》的主意。
这就导致,从夔川入交州的这一路,陆鹤轩和平澜很是狼狈。
当然,追杀他们的人更狼狈。
也正是这一场场的追杀,让平澜看清了陆鹤轩的真正实力。
陆鹤轩嫌她拖后腿,碰上人来找碴常常赶她去一边,她便只能随便挑个草丛石头就地一蹲,躲得远远地瞧着。
有时候蹲着蹲着,陆鹤轩就赢了。
长身玉立的青年收剑入鞘,敌人倒了一地。
他迈着长腿朝平澜这方走来,拨开杂乱的草丛,见平澜依旧蹲在原地,便开口不耐烦地催促:“还不起来?”
平澜皱着脸眼泪汪汪地看着他:“我那个……脚麻了。”
陆鹤轩:“……”
你也是个人才。
话至此处,平澜总结,所有的一切,都是由一本《丹佛玄经》所引起。
她不禁问道:“一本书生出多少是非,那既然如此,当初这本书问世之时,斩杀魔僧寂空之时,为何不把这本书给毁掉呢?”
一本书而已,就算再怎么邪性,总归是纸做的,扔进火堆便完事,为何还让它引起诸多血案?
陆鹤轩唇边泛出一个冷笑:“毁掉?他们怎么可能会毁掉?你不习武,便不知道一本秘法对习武之人的诱惑有多大,冠冕堂皇将其束之高阁,多少人心生鬼胎又谁人可知?就算没了了虚,也会来个了实。说到底,这些自诩名门正派之人,不过是伪君子而已。”
平澜被陆鹤轩说愣了,第一反应竟是陆鹤轩今日居然同她说了这么多话,当真是可喜可贺。第二反应是陆鹤轩说这话时的眼神让她很不适。
她曾在她皇叔那里看到过这种眼神,她皇叔看着坐在轮椅上的太子时,便是这样,那是一种极深的失望。
陆鹤轩究竟是经历了什么,才会有此种眼神呢?
平澜突然有些难过,笑着扯开话题:“话说我们为何要在茶馆待着?”
陆鹤轩垂眸看着杯中碧绿的茶水,脸上神色难辨。
“等一个人。”他低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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