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流浪的岁月 > 第七十二章 归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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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后。

  往日的阴霾渐渐去掉,我习惯了之门空气干燥,看惯了天空的蓝天白云,吃惯了之门大江南北的菜。每天走在街上,都有不少熟悉的人笑脸盈盈,互相道好。每天都有不少电话响起,都有采访或者聚会的约请。

  眼儿读中学了,他的身体忽然长高了许多,生活也早已能够自理了。

  因为要归还的债务,我几乎没有想过要离开之门。也从来没有想过请假回到内地,进行身体的调节和修养。

  这里已经是我的第二个故乡。老家中学的校长每年都要跟我通数次电话,问我是否回去,重新教书育人。许多次,我都说:“不回去了。”其实,心里却有千般万般的不舍不愿。

  那毕竟是我大学毕业分配后拥有的工作,是一段岁月的痕迹。

  报社的同事冬去春来,流水一样地不断变换着。这是一个能者的舞台,又是一个坚守的象征。如果你够能吃苦,能在别人睡眠的时候睁着一只眼等待新闻;能在别人过节的时候忍受思念的痛苦,坚守着新闻;能永远行走,让新闻永远在路途上,你就可以长久地留守在新闻的田源上,耕耘、收获。

  我的同事不断地增加新人,不断地离开。只有我,在这个报社差不多已经10个年头。最近三年里,我还清了马大哥的债务,还了阿佳卓玛部分的债务,什么积蓄也没有留下。

  有的只是一颗坦荡和轻松前行的心。

  可是,最近,我感觉我的身体沉重得有些压抑,不再轻松。

  报社的同事中,小吴辞职离开了报社。洪兵因为痛风,手脚残疾,也不得不离开回到老家治理。我们都衷心祝福他能重新站起来,回到之门。还有不少同事,都与洪兵情况类似,在之门生活工作久了,发现了心脏、肺、肾等各种各样的病症,都先后辞职离开之门,回到故乡修身养息。特别是电视台的娟子,那么年轻的娟子,竟然查出了心脏病。她不顾家人的劝阻,处于对新闻工作的热爱,吃药也要坚守着岗位。

  每天在缺氧环境下呼吸,我发现自我的肺、心脏都出现了问题。但是,我还在坚持着这份工作。毕竟,我答应阿佳卓玛的事情还没有完全完成。

  一天深夜,一位男编辑正在编写版子时,突然口吐鲜血晕倒。紧急送往医院后,抢救过来。大家都为他感到万分幸运。

  我开始偷偷地备好各种心脏病急救药,每天开始吃的药,不仅有治疗头疼的,还增加了治疗心脏病的。

  在之门街上,我还是不能奔跑。走得急时,会呼吸不畅,甚至手脚麻木、大汗淋漓。

  我心里有了离开的打算,甚至开始确定着归期。

  因为经常联系,故乡中学的校长已经牢牢记住了报社办公室的电话。他多次打电话过来,催促我赶快回去教书。

  这次,我爽快地答应了。这让他感觉非常意外。

  在雪顿节酸酸甜甜的日子里,认识的那位先生姓李。自从认识后,他每周都要来到王大姐马大哥的出租屋,接走我去吃饭。去的次数多了,他看出我身体不大好,我也跟他说了我准备回到内地去,可惜有一个心愿始终未了,那就是阿佳卓玛的债务。

  他忽然很着急,找了很多理由希望我留下,并表示,如果我愿意,他能帮助我实现未了的心愿。其实,他并不知道我说的未了心愿。不过,听了他的话,分析了下下,感觉他的这些都不是理由,也没有吸引力能够让我停留下来。我忽然知道,健康才是一个人安身立命的根本。

  可是,我无法面对阿佳卓玛,也不能开口跟她说我要离开之门。以后,山高路远,我是恐怕永远都不会来之门了。

  就这样拖沓着时间,流逝着岁月的磨难,我坚持着新闻的采写,阿佳卓玛的债务也在一月月地减少着。

  王大姐和张大哥一如既往地关心照顾我。大姐的炒菜水平能与任何大饭店的大师傅媲美。每次吃饭,我都很享受着。

  李先生也来吃了几次,对王大姐的手艺赞不绝口。张大哥甚至跟李先生喝起酒来,聊起了家常。

  我坐着吃着,看着他们喝酒、吃菜,王大姐在一旁笑眯眯的。饭菜的香味飘散在空中,我仿佛回到了老家,眼前的场景分明飘逸着家的温馨。

  后来,我告辞回到房间早早地睡下。

  又一个蓝天白云的日子。10点过去,大个儿的电话来了,他说有事找我。我让他电话说,他说不行,今天你必须跟我去个地方。

  还记得几年前,也是他,带我去见小福。小福到底因为什么进去,判决结果怎样,现在还在服刑吗,关键的是,他还活着吗?我实在不知道。

  见了大个儿,我自然地问到了小福:“他还好吗,到底犯了啥事,还在里面?”

  大个儿哈哈大笑:“你这人,没有问问小福本人?”

  是啊,我当初问问小福本人多好。

  “我告诉你吧,小福立了大功。减刑了。大概还有七八年,他就可以出来了!”

  “什么大功劳?供出了同伙?”

  “要不是你头次去见小福,他不会交待的。他没有了后顾之忧,自然就交待了。不过,我们等待的时间也长喔,几乎等了两年啊!”

  “今天还是去见他?”

  大个儿呵呵大笑:“你去了就知道了!”

  “又是指定要见我?”

  “是啊!阿江。人家就是指定要见你!”

  到底是谁啊?大个儿真是可恶,无论我怎么诱导,他都不说。

  路上,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起了李先生的温和。他外出时,喜欢把他身上所有的名片都交给我,让我代他分发出去。虽然我知道这是他抬高身价的做法,不知道为什么,我却从来不反驳他,不由自主地就去分发完毕。

  到了门禁森严的偏僻郊外,我恍然大悟这就是让人失去自由的地方。还是几年前那种严格的程序,不过,我却不能分辨是否是头次来见小福的地方。

  还是铁窗里外的分别。

  那里面,也坐着一个光头,头上发着青色的光。

  他的眼睛发白,瞳孔泛白。额头宽大突兀。

  他是吴克。即使远远地距离,我也看出是他。近距离坐下来,我马上确定了,是他。

  “阿江,老婆。”他猛然张口,血从裂开的嘴唇里流了出来。痛得不由自主地哆嗦了下下。他的脸上,有的部位,皮肤已经张开,一扯就会掉下来。

  “多久了?”我是问他进来多久了。

  他交叉食指。我懂,大概10天半月前。

  “进来就进来了,干吗要那么焦心,能改变这一切吗?”看着他那张增加张扬狂傲的脸,变得面目全非,我知道他急火攻心。

  我不去看他:“眼儿很好,长大长高了,放心吧!”

  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忽然想起了亮亮:“亮儿呢,他在哪里?”

  “请你联系芳子,请他回我父亲那里,把他带走吧!”吴克说。他一说,嘴角就流血。

  之门的空气很干燥。不习惯的人,嘴角干裂出血是常见的事。我没有想到吴克会这样,以前,我高原反应很强烈时,他也风轻云淡,一样花开花落。从来没有听见他说什么反应的,没有见过他脸上掉皮。

  如今的我,虽然皮肤依然油黑,却全然没有往日的抑郁。吴克说:“你看上去很好啊!”

  我点头。却不想刺激他。还是说亮亮:“芳子,谁是芳子?”

  “他妈妈。你们不是在一起住了那么久吗?”吴克笑了笑。血还在渗出来。

  喔,原来是黑痣妹。她的名字末尾确实是一个芳字。

  我是有黑痣妹的电话。可是,哎,怎么办啊!

  我说:“那怎么行啊,芳子说你们已经分开了!”

  我是想黑痣妹跟他的男朋友好好生活,如果猛然冒出一个几岁大的孩子,人家还能接受她吗?对吴克,我却不想说出来。

  “那就暂时放在我父亲那里吧,你知道,他年事已高了。”

  “为什么你总喜欢不断地变换女人,有意思吗?”我忽然很想知道吴克内心的真实想法。

  吴克很意外这个问题。他垂下了头。血流到脖子上,他也不去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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