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儿从大洲北面的小河里继续向下游进发。其实,他认为自己还没有找到真正荒无人烟的所在;他早就应该继续深入,去寻找最原始的僻静地方。秋风阵阵,气温一天比一天低了。飘儿一边慢慢地荡着双桨,一边欣赏着小河两边的自然风光。这时,他听到野鸭和雁儿的叫声了。到了傍晚时分,他的视线里再也看不见农场那边的圩堤了,而前面尽是平坦的荒洲或荒滩,一望无际。他也看不到有任何的建筑物,只有水鸟成群结队地在前面飞翔;左顾右盼,他的周围尽是一派荒凉空寂的景象。
飘儿把渔船划进了又一条小河里,这河水很清澈,而且流速非常缓慢,看上去就像没有流动一样。小河的南面是一片湿地,北面是块大荒洲,地形稍高,水边上也形成了一道洲坎,这是被汛期的水流冲洗而成的。但是,现在河水已经退到洲坎下边去了,露出一道盖着一层潮泥的河床来,足有五米宽。尽管他觉得这河边上不是个停靠的好地方,但他还是打算在这儿呆上一阵子再说。
飘儿把船头上的小铁锚抛下水去,然后观望了一下天色。他打算今天不再用饭了;实际上,他今天也没有灶子烧饭。他跳下船去,潮泥没过了他的小腿。他一步一步地跨上岸去,洲坎大约有一米多高,像刀切成的一样陡。切面间从上至下先是一层泥土,第二层是黄色的细沙,第三层是带粉白色的焦土,第四层是带有细卵石的粗沙,四种土质便有四种色泽,像有条纹的一块布似的。他爬上了洲坎,洲上长满了莎草,虽然不再青翠,但还没有开始泛黄。倒是远处的一遍芦苇,却显出了枯萎的惨状。水鸟的尖叫声不断地从芦苇丛里和浅水处传来,他心里并没有一点惊慌的感觉。北风吹着莎草,发出另一种响声,仿佛凄厉的哀乐。他站在原地打了个转儿,只见四方远处尽是一片荒凉景色。
飘儿又仔细观察了一下周边的地形,只觉得这儿真是太开阔了,心里竟然喜欢起来。于是他开始计划明天要做的事情:在渔船和洲坎之间要清理出一条路来,免得他上船下船都要踩泥巴;这附近的莎草长得太茂盛了,他可以多割些来,让草干枯后好当柴火;还有长长的野芦苇,那些丰富的材料,他也许可以用来搭建一幢茅舍呢。
这时,飘儿的心情很好,觉得自己已经来到了一个最原始的地方——这里绝对人迹罕至。他回到渔船上时,便揭开活水舱,看见甲鱼正伸着圆脑袋,张开四脚拚命地抓着船舷板,总想逃出船舱去。他打算明天把它吃掉;他若再留着它,很可能它就会被饿死的。事实上他一惯主张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不管食物丰富与否都决不浪费,而且要尽可能地少吃一点。他估算着船上的大米,照他现在的消耗量,起码可以够他食用一百天以上。至于菜油,最少能维持他半年以上的供给,因为他煮鱼时基本上就不用油。像甲鱼这样的食物,他更不会用食油。而且,这两斤重的一只甲鱼,他觉得就完全可以解决他明日一天的口粮了。想到这儿,他就认为自己今夜可以舒舒服服地睡觉了。不过,休息之前他还得下河去洗个澡,尽管今天很凉快。
睡之前,飘儿的脑子完全在集中思考着怎样利用那些芦苇,如果他打算在这里长期生活下去的话。他想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办法,认为他确实可以在这里为自己建造一幢棚舍。以后,他睡在岸上可就比睡在渔船上要安稳得多。特别是在冬天里,渔船上根本就没有棚舍里暖和。不过唯一的困难就是这里没有树木,他根本就找不到搭棚舍所必需要的木料;但是,最后她还是想到了一个办法。他打算利用洲坎,先挖好一个大坑,然后在坑顶上面盖芦苇和莎草,这样既密封又坚固,而且省事,真是绝妙无比。他心里不禁又兴奋又自信,便渐渐地进入了梦乡。
在梦中,飘儿碰见一个好像天王一般打扮的大将军,他穿着古时的金盔金甲,手持一把黄色闪亮的竹节金鞭,满脸威武神气,好一副雄壮气派。他以一种严肃的态度劝飘儿回家里去,但飘儿告诉他:“我没有家,大自然就是我的家;我已经有个愿望,要与大自然融为一体。”他又问起飘儿的生日来,飘儿如实地告诉了他,并且说明飘儿从生下来就没有为自己做过一次生日;他又问是什么缘故,飘儿坦诚地说:“我的生日是十二月二十六号,和毛主席是同一天,所以我从来不在别人面前提到自己的生日。”
当飘儿醒来后,觉得这个梦有点神奥。他脑子里忽然有一种意识,认为自己梦里见到的那个大将军就是李大将军。“么非我与他有着人神之间的一种缘分?我总觉得他对我很友好,似乎还很爱护着我,可他又为什么要劝我回家去呢?”飘儿想不通,又不愿费时间和脑筋去琢磨这个问题。他认为,每个人都会做一些离奇古怪的梦,因为每个人都有一些离奇古怪的想法。
但是,飘儿再也睡不着觉了,就索性脱光衣服跳进了河里,在水中锻炼了一阵子。他已经知道,这条小河里水最深的地方也不过两米。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他爬上渔船,穿好衣服,漱了口,然后拿起洋铲开始工作。他挖掉上尺厚的潮泥巴,下面才是硬地。开这条五米长的路他用了一个多小时,而且出了一身汗。接着,他便挖灶子。这次选地方,他考虑得很周到,要让灶子离住的地方尽量靠近一些。所以,在离灶子不到三米远的地方,他决定再挖一个住人的屋子。
土灶弄好了,可是青青的莎草怎么也烧不着,飘儿只好拿了菜刀去劈了些芦苇来当柴火。他用过饭——也就是一瓷碗甲鱼和汤,然后便继续工作。他觉得最要紧的是弄一些莎草来,让它干枯,好做烧饭的柴火。同时又可以清理一块平地出来,当他锻炼时需要的*场。这时他觉得自己太需要一把镰刀了,不过他用洋铲铲起草来也很利索。这洋铲的刃口既锋利又坚硬,用它搞芦苇都没有问题,只是要多花掉他的力气。但是一天下来,他可以铲倒一大片的莎草。他发现这莎草的根块很壮嫩,便拿到嘴里一嚼,尝到了一种特别甜津津的滋味。从此,他便经常吃这种根茎,而且越吃越喜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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