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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座城市,第二次有了工作。她的工作很简单。
“你好,欢迎光临”,当有人走近她身边时,她这样说,并推开身边的玻璃门;当有人从那道玻璃门走出时,她的台词是:“走好,欢迎下次再来”。
她机械地重复着这两句简单的台词,就像在工厂的流水线上千篇一律地重复那简单的动作一样。
她的脸依旧是苍白的,象牙色。她竟然习惯了每天笑上百次,上千次,对着不同的人,男人,女人,年轻的,年老的,美的,丑陋的……她都能做出同样的笑容来。
她的身体现在被包裹在一件大红的旗袍里,衩开到了大腿根部。在她的记忆中,她从来就没有穿过红色的衣服,几乎在她和李志结婚那天都没有。她从小就鄙视红色,她的衣服向来就是黑灰白紫的颜色。
可现在,她是那么地喜爱身上这件大红旗袍。她觉得这红色对她再合适不过了。它抢眼,热烈,妖娆,以一种粗俗的高贵姿态,一种大大咧咧目空一切的野蛮姿态傲视着身边的一切。看着身上这件大红旗袍,她常不由自主露出嘲讽的笑来。
阿汉并没有反对她出来继续工作,他也无力反对。六个月的小屋生活,使她更显苍白,虚弱,像一朵病蔫蔫的花儿,缺乏营养。
她现在很少回阿汉的住处,她已将一部分自己的用品搬到了酒店专为职员提供的宿舍里。
她是趁陈阿汉不在的时候搬了自己的行李的,她不想看见他,看见那个懦弱男人的无助而痛苦的眼神。
她能想象的出他打开屋子时人去屋空的无助与凄惶。
楼下的木棉花早已谢尽,枝头长出青青的叶片。对面平台的女人再也没有出现过。她走时还是犹豫了一下,没有带走自己的毛巾和那个红色的牙杯,那是第一次她来这屋子时阿汉买的。
华灯初上,城市点亮夜的眼睛,她发现她喜爱城市的夜晚。它像一个风情万种的的女人,神秘莫测,仪态万方,高贵典雅,而且又轻佻性感。
如梭般的车流喷着浓重的尾气在她面前的街上穿插,或高贵或卑贱的行人从她面前的台阶下经过,他们都以一种既敬又慕的眼神瞥一眼这穿大红旗袍的尤物。她身后,是金碧辉煌的星级酒店,她便是这酒店的象征,是这城市的象征,她的嘴角不由泛起神秘莫测的笑容来。
夜晚来临,生活才真正开始,走进这扇玻璃门的,是这城市的贵族,一个工厂的打工仔是绝不敢问禁也从来想都不会想的。
她已认识了来这里的许多常客,她带着职业的微笑将他们迎进送出,他们从她口中听到的只有那两句话,再未听到过第三句。
凌晨两点钟是她下班时间,城市这才滑向夜的深处。
她早就发现酒店对面超市的屋角下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个人一直在偷窥他,已经好几个小时了。
她怀着一种复杂的怜悯心情走向他,陈阿汉知道蓝雪发现了他,他从角落里走了出来。
两人不声不响沿着午夜两点钟的街道往前走,此时只有那些妖媚的霓虹灯寂寞地闪烁,习惯了夜生活的人们也要进入梦乡了。
他们在一家私人旅馆开了房间。旅馆外表不怎么样,里面却很奢华,客厅,卧室,洗手间一应俱全,价格也相当昂贵,一晚二百元。
她搜出口袋里二百元交了房钱,房主填好单子,却没有钱交一百元押金,她知道他没钱,
两人凑了六十元,对老板娘讲了许多好话才算搞定。
他第一次住这么豪华的套间,嘴里一直嘟哝不值得,太贵了,她什么也没说。
温热的水沐浴过,洁白的床单被褥,空气中弥漫着空气清新剂的香味。
这是个没有激情的夜晚,尽管墙上的壁灯黄色的光晕柔和,迷幻,不乏温馨。他们却感到了彼此身体的冰冷,僵硬,还有心的陌生,疏远。这最后的努力是徒劳的。
完事后没有相拥而睡,各自睡在床边,背相对,他们大概都睁着眼睛捱到天亮。她知道,他流泪了。
凌晨六点钟他们便起来了,都很困乏,她想他该上班了。
旅馆的值班睡眼惺忪,趿着拖鞋给他们开门,然后稀里糊涂退了一百元押金。她想说什么,却见阿汉以最快的速度接过那一百元钱,迅速塞进口袋里,一句话也没讲,拉起她的手就出了旅馆的门,那速度之快使人诧异和吃惊。
凌晨的小巷子里清冷,混浊,她觉得喉边堵了块大石头似的。
阿汉拉着她的手脚下飞快,一句话也不讲,逃也似的,牵她的那只手在微微颤抖。
她几乎要哭出来了。
两人还没走出十米远,后面就传来旅馆值班员的拖鞋声和喊声,让他们停下,说多退了押金。值班员几步就追上来了。
阿汉尴尬的摸出那一百元还给了旅馆的值班员,脸上堆着僵硬卑贱的笑容。
羞耻感又一次笼罩了她,她觉得俩人像俩个滑稽的小丑,真使她无地自容了,她鼻子一酸,终于有泪涌了出来。
她为他感到悲哀,她可怜他,也可怜自己。
阿汉走了,他说要回去上班。
蓝雪想打的回酒店,却发现自己身无分文,阿汉没有给她打的的钱。
最后一次了,她知道自己再也不想见陈阿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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