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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知道林晓百的人都说他是个怪人,也都知道他是个人物。
是的,他是个角色,在这座南方小镇,尽管他还不算最富有的人,但没有人怀疑他的“钱”途不可限量。所以他自有一种优越感。凡是他的那些客户,那些在生意场上和他打交道的人,都在他身上看到了一种咄咄逼人的气势,锐利的锋芒,一种锲而不舍的韧性,一种让人折服的信心。他们对他是既爱又恨,既敬又畏,耐何不了他。
当然他也不乏幽默与诙谐,他绝不是那种土的掉渣的土财主,但也绝不是那种经济时代的儒商,在他身上充分体现了二者的结合,但又截然不同。
无疑,他拥有别人羡慕的一切,豪宅,靓车,用不完的钱。他的生意远及欧美大陆,所以他一年要跑十多个国家,跟他谈生意的都是些金发碧眼的有色人种。他天生就是做生意的胚子,他从小就有一种摆脱羁绊,独行天下的独立意识。在生意场上,他有着稳定的自信,不卑不亢,坚如磐石,认定的事情,谁也左右不了他的意志,即使偶尔的失意也使人心服口服。
他对语言有一种天生的接受能力,虽然他不能理解不同语种的真正含义,但他只要一接触,便很快能驾轻就熟的运用,所以在谈判桌上,他从不带翻译,顶呱呱的英语令老外都咂舌。
正是因为这种种性格的特征,才使他有着超出一般人的能力,才使他的事业如日中天,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当初小作坊似的十多个人的厂子,如今已扩展到上千人的大公司。有多少人羡慕和敬佩他。
但凡事业有成的男人,家庭生活都不是很幸福的,别看林晓百在生意场上如鱼得水,财源滚滚,可对于婚姻,却败得一塌涂地。这个工作狂,干起事业来就什么也不要了。
当年他和妻子王玲香的结合,与其说是误会,倒不如说本身就是他的错。对于两人感情世界的那些浪漫的细枝末节他没有时间,也没有耐心去体会和培养。对于他来说,婚姻就是婚姻,是人生必不可少的,就像每天早晨起来要洗脸刷牙一样必要,是人生必不可少的过程和环节,他经历了,然后发现了不和谐,这当然是她的妻子王玲香首先提出来的,而且是在他的生意陷入低谷的时候。
那时为了给妻子那一笔巨额的"赔偿金",他几乎是倾家荡产。所以对那个女人,甚至对所有的女人,他都充满了仇恨和蔑视。对于婚姻,他没有信心,甚至怀有恐惧。尽管纵横捭阖,驰骋商海,却无力驾驭婚姻之舟。
许多年里,他的感情一直是空白的,他独自一人住在一座豪宅里,除了一个保姆,还有司机偶尔因为太晚留宿以外,宅子一直是空荡荡的,有时,他去了国外十天半月,宅子里便空无一人。惟一的宝贝女儿一直和自己的老爸老妈生活在另一座城市。
有多少人羡慕他的身价,觊觎他的财产,但凡女人都怕他,他那双鹰一般的眼睛总使女人颤栗,无所适从,他似乎能穿透你的肉体,抵达灵魂。
惟一使他自豪的是他那宝贝女儿,他的"公主"。那孩子有着天使般可爱的容颜,说话娇声娇气,而且特别爱在他面前撒娇,他也纵容骄宠她。每次去国外,他都会为她的千金买回大量的漂亮衣服,各式的鞋子,玩具,吃的,用的,那个小姑娘真是享尽了奢华。虽然小姑娘的妈妈当初处心积虑要争得女儿的抚养权,但林晓百死不妥协让步,女儿最终还是归他抚养。
在这座城市的豪华酒店,娱乐场院所,没有人不认识林晓百的,那些不起眼的角色没有不趋之若鹜的。人人都巴结奉承这位款爷,因为他的名望与地位。由于生意的需要,他常陪他的客户和生意上的伙伴光顾娱乐场所,但他从不叫小姐相陪,对于美色无动于衷,甚至看都不看一眼。那些专靠吃青春饭的小姐背后里咬牙切齿的骂他是"怪胎"。
其实倒不是因为他"正经",而是没有使他忤然心动的。还没有哪个女人,能拔动他的心弦。尽管她们一个个搔首弄姿,卖弄风情,极尽献媚。
午夜两点,林晓百送走最后一个客户,他浑身像散了架。陪着那位客户在卡拉OK包房里坐了四五个小时,听那个客户用破锣似的嗓子呜呜哇哇,五音不全的学着某个明星的腔调唱个没完没了,他早已腻烦透顶,但这就是工作,客户就是他的上帝。即使心里再讨厌,他也不让脸上表现出一点点来。他从来就是认认真真对待自己的每一位客户。他早已让司机回家了,他自己开车回了别墅。屋里一片死寂,空无一人。
他洗了个热水澡。然后在书桌前写他第二天的工作安排,打开电脑,浏览了几份报表,还有两封电子邮件,一个小时就过去了,他每天的工作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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