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我为杀仙狂 > 第九章 百战不死的老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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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几日,为了引出那个从背后使阴脚的家伙,程演可谓是煞费苦心,到最后引出来的却是个贪吃的小丫头。

  不论程演如何想,也想象不出那么一个可爱小丫头能有如此大的力气从背后把自己踹个狗吃屎,唯一的解释就是凶手另有其人。

  经过这些日子发生的事情,程演也思考了许多问题,比如说勉强能够施展出来的流云掌力第九重,事实证明,这种功法若要断棵青松,或碎块大石的话,还算可以,但如要与人搏斗,还不如抽刀子捅人来得直接。

  明年的武试,可没有限制参赛者使用武器。

  “速度!”

  程演躺在大石上,抬头望着夜空,偶尔有流星转瞬即逝。

  静下心来,他想明白了一些事情。

  当晚背后偷袭那人,速度之快,难以想象,如不是亲身经历的话,他还不相信这世上会有如此快的人,可想而知,当时那人若是有心想要自己的小命的话,那自己岂不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细想下,觉得这几日想要引出那人的举动不免有些儿戏,若真的引出来了,说不定瞬间就被别人给宰了。

  多年来每日每夜、上厕所做梦都在反反复复进行的幻境冥想,使得程演对周围环境事物的感知及反应都要比常人敏锐许多,他自信在搏斗中的反应绝对不会弱于他人。

  那么反应有了,功法有了,就差速度和技巧。

  然而技巧这东西需要诸多实战经验的积累和沉淀,加上自身的悟性才能磨练出来,或者有高人的指点也行,程演随即想到了老不死当年滔滔不绝讲的那些战斗经验,突然眼睛一亮,立刻从包袱中取出那本可以当枕头用的《东玄山河录》。

  “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

  这是老不死亲自撰写的开篇总纲,程演若有所思,这还是他第一次认真的看。若是让孤坟中的老不死知道,他花了十几年心血才总结出的自己一生的武道精髓,被不肖弟子如此的不重视,甚至忽视,不知道会不会立马从坟里诈尸而出。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前行,总比自己赤脚走路要妥当得多,这是程演从小到大的人生理念,正如若有现成的食物,他是绝不会亲自动手去做一样。

  以前的程演,只对山川名胜、奇人怪事、美味佳肴、功名美女、以及修道成仙等等事情感兴趣,所以对《东玄山河录》中那些打打杀杀的段子视若罔闻,如今为了来年的武试,或者为了那个当年的小师妹,修习了魂武功法,才不得不开始重视起来。

  一夜研读,程演没有半点困意,如今他才知道,老不死除了爱吃包子和偷看春宫以外,在魂武道上的造诣倒是极深,即便现在的他连入门级都还算不上,但从那些字里行间中,还是能感受出老不死当年定是个不错的魂武高手。

  合上了厚厚的册子,程演眉头微皱,回忆当夜被偷袭的场景,突然嘴角露出一丝怪异的幅度,如果再有当时的情况发生,他有八成的把握用两到三种不同方式来应对那踹来的猪脚。

  《东玄山河录》虽是多人所著,但老不死所撰写的毕生武道经验,还真正是浓缩过的精华,往往是简单的几句话,就让程演茅塞顿开,没有什么花哨的招式阐述,更不会有夸大的力量虚构。往往是一些简单、直接的动作,就能避开敌人的攻击,甚至创造出最有利的反击空间和机会。

  逆风转顺,弱势搏强。

  这是老不死描述搏斗技巧的其中一个重点,程演很明白自己只不过是个初学者,那些能翻云覆雨、颠倒乾坤的境界还不是现在的他能够学习和掌握的。

  关于境界,老不死的概述十分简单,并没有做太多注解。魂武有六境,分别是初魂、凝元、魂识、觉醒、魂灵和碎魂,每种境界分上、中、下三个等级。

  老不死虽没在《东玄山河录》里明确的写下他自己境界是几何,但程演还是从当年的记忆中回想起来,似乎他一直停留在第四境觉醒当中,至于觉醒境有多厉害,程演不得而知。在他记忆中,老不死直到被包子撑死之前,都未曾与人动过手,更没有表现出什么与众不同之处。

  如果说被包子撑死和魂武第四境有着什么关系的话,那么程演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出魂武者有多大能耐。然而诸多事实与记录证明魂武者确实很厉害,比如说当年有着百万雄师、千万铁骑的大秦帝国,军队的组成有三分之一都是魂武者,差点把偌大的东玄域给统一掉,可想而知,魂武者在这个世界里扮演的角色有多么的重要。

  程演默然,他没有找到任何关于魂武者会飞的证据,所以联想到当年带走小程钰的那个杂种神仙,不由得暗自泄气。

  就算这辈子也无法飞天,但生活还得要过,至少程演除了偶尔不间断的思念下小程钰以外,他还会偷偷想下那个漂亮的小师妹,所以当年他还是个小乞丐时,在看到穿着光鲜官服的大人们向人群里扔馒头的那副高端模样时,他就暗下决心要做个读书人,就算书中真的没有黄金屋或颜如玉,他也要立志过一把趾高气昂的瘾。

  科举落榜打乱了他这辈子必须要进行的第一个计划,如同拦路的恶霸打断了他的一条腿,没腿如何走路?所以他不得想办法为自己接上那条腿,然而修炼魂武就是那条即将被接上的腿,即便他还不知道有了这条腿,未来会走出个什么样的路。

  洞外早已烈日当空,程演看了一夜的册子,翻来覆去想了很多事情,此时反而没有丝毫困意,倒是觉得肚子饿得厉害。

  流沙河的水很清澈,河鱼清晰可见,里面已不再有沙,夹杂着鹅卵石和雨花石,很干净,很漂亮。

  自从成了读书人以后,程演也开始喜欢干净,就算再如何破烂的衣服,他都会洗得一尘不染。这次入林所带衣服只有身上这一套,一路下来早已多处破烂,但他还是洗得很干净。简单的吃了些干食,他将洗好的衣服随便摊在大石上晾晒,随后在附近寻了处阴凉休息起来。

  程演睡觉一般很少做梦,主要是因为大多数梦见的都是小程钰,为了第二天醒来时不那么悲伤,他常常用幻境冥想来代替做梦,这个法子很早以前就被他琢磨出来,而且效果很好,不但不误休息,第二天醒来时的身体、精神状况都特别好,唯一的缺点就是一般的响动无法将他惊醒,除非是有人痛扁他。

  这种事也只有当年老不死的干过,程演至今为止都还记忆犹新。

  数个时辰后,程演醒来,发现明明晒在大石上的衣服不翼而飞,顿时火大,幸运的是包袱还在。因为那些衣服上都压着石头,绝对不会是被风吹走,所以他第一个想到的是当日从背后踹出猪脚的那个家伙,或者是那神秘的绿发小丫头。

  没有衣服穿,这是件令读书人无法接受的事情,所以程演再也顾不得什么读书人的身份,直接对着林子大骂起来,他才不管会不会有人听到后会暴起跳出来找他PK。

  果不其然,附近林中响起一些兽吼声,一些叫不出名字的野兽身上散出的腥味,大老远就被闻到,程演这才收声,暗骂自己愚蠢,想都没想,来不及拾家伙,顺手提起剔骨刀就朝着林中奔去。

  眼看黄昏已过,暗夜将至,程演狂奔中叫苦,身后少说有三四处响动朝着自己的方向追来,看情形似乎是几只野狼。

  在森林里招惹狼可不是件好玩的事,程演很清楚它们一般不是单独一只,如不尽快断绝身上的味道和踪迹,恐怕下场会很凄惨。

  面对危险,程演从来没有怕过。不过就这样死了,不免觉得有些划不来,所以他已经顾不得周身被荆棘划伤的痛楚,拼了命的向前奔跑。

  人的速度怎比得过狼,很快就有几只杂毛狼现出身形,团团将他围住,月光下,五六对獠牙显得森白可怕,阵阵低吼声充斥着暴戾的味道。

  “去你妈的。”

  程演爆喝,手中剔骨刀挥舞,一股由体内传入刀身上的元力波动带着肉眼很难看见的淡淡寒芒,似乎令狼群不愿靠近,只是将他围住,用森冷的目光看着光鲜的食物在临死前做最后的挣扎。

  不多时,狼群又添几只,程演已经没有了畏惧,越是如此,他反而越是淡定,不是因为眼前局势注定了自己的凄惨,而是那种渴望战斗的变态想法让他感到兴奋。

  观石桥雕刻而入幻境,那些当年大秦帝国铁骑战斗时的流血场面,他见得多了,如果不是幻境不是虚幻,而是真实,那么可以说这几年程演的经历,就如同一个百战不死的老将军,虽没有盖世英勇的身手和体魄,但那份心境,早已长成了老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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