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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天空上,橘红色的霞云像是被画笔渲染一般缓慢地移动着。
毛羽艳丽的鸟儿停在懒洋洋的,浸泡在波光粼粼的栢湖河畔边的淤泥里,惬意凉快的白犀牛身上,用长喙认真而细致的梳洗着,退去冬日绒沉的毛羽后,换上的夏日新翎。
尽管盛夏还未到来,但柏湖河两岸的植被已在骄阳下肆意展示着茂盛葳蕤姿态,百花在暖暖的风里摇动着芳香,放肆的绽放在绿油油的覆盖在群山表面的杂草间,为南部水乡铺染一层沉甸甸的绿意。
说是南部水乡,其实它确切的位置并不是在大荒帝国的最南边,而是在南部中间地带,与东部交界处附近。
群山连绵起伏,流水淙淙环绕,大小河道数以万计,将一处处肥沃的良田分割成一个个独立的世界,形成了一山又一山的村落,孕育一方生灵。
故而,有人用这样一句话来形容:南部水乡有十万,恰似十万明珠坠凡尘。
柏湖是南部第一大淡水湖,状似葫芦,两头宽阔中间略窄,水面浩淼,烟波接天,水草丰美,滋养着湖畔的万物生灵。
柏湖水甜美如甘泉,清如美玉,有护肤养颜之奇效,故而柏湖河畔素来以盛产美女闻名,引天下英雄竞折腰,常到此一游,希望能遇有缘佳人,结成连理,成一段旷世美谈。
烟波浩渺水接天,波翻浪涌惹红颜。
相思如狂红豆老,千里姻缘一线牵。
这首诗是天下人对柏湖情怀的最好诠释。
柏湖河畔,千年古城苏锦城巍巍而立,繁荣似锦,一眼望去,高楼大厦千万座,车如流水马如龙。
苏锦城是出了名的爱斗富的大城,因为城内,富贵人家比比皆是,但若论谁最富有,排名先后,必须得比上一比,久而久之,便有了三年一度的斗富大会。
富人最好附庸风雅,故而斗富并不是简单地比谁家钱多钱少,而是以“观潮斗鱼”的文雅形式进行比斗高下,最终的赢家便是公认的苏锦城首富,有效期三年。
在这三年里,他是群富之首,坐最高位,其他人要对他低头行礼,听从号令,面子比苏锦城的府尹大人还要大。
“观潮斗鱼”中的“潮”指的是柏湖潮。
每到盈水期,河道蓄满,流水涛涛,从四面八方涌入柏湖,潮水连成一线,水天一色,场面极为壮观,为一大奇景,观潮者甚多。
立于苏锦城最高处的观潮台,看大浪滔天,横扫湖面,更是驰名在外,极受欢迎。
其中一条如同一条青玉丝带,弯弯曲曲地穿过苏锦城的河道,溯流而上三百里处,有一段水位极深的湍流带,名叫“鬼愁河”,盛产一种名贵的金色甲鱼,乃上古遗留品种,体型巨大,獠牙锋利,游速迅疾,个性凶悍好斗,而且肉质鲜美,炖汤喝下,能延年益寿,防治百病,只因极难捕捉,千金难买。
“观潮斗鱼”中的“鱼”指的就是金甲鱼。
其实,金甲鱼活动水域非常广阔,柏湖里以及纵横交叉的河道里,都可寻到其踪迹,但其习生性喜好潜入水底淤泥深处,仅在捕食片刻间游荡水底,几乎从不到水面上层活动,故而捕捉难度非常之大,再加上其可咬断铁网钢丝的锋利獠牙,凶狠好斗的野性,以及食肉本能,一旦渔民惹怒了它,必遭其悍然反击。
正因此,金甲鱼被捕捉的消息鲜有,反倒是食人的传闻颇多。
盛夏时节,雌雄金甲鱼纷纷汇聚到鬼愁河,借助水流湍急之天险,交尾繁殖,待雌性金甲鱼产下幼崽后,才会返回柏湖和其他河道,故而,鬼愁河成了捕捉金甲鱼的天然牧场,黄金水段。
孙大富大腹便便地坐在醉香楼朱老板的对面,两只小而长眼睛像两粒压扁的黑豆点缀在肥胖的大方脸上,望着身材臃肿更甚的朱老板,眼里闪动着精明的光彩。
孙大富的脚边放着一个四方竹篮,里面填埋一层厚厚的棉褥,袅袅升腾起缕缕寒凉白气,仿若棉褥里面包着的是冰块一般,他像是担心隔墙有耳般机警地看了一眼周遭,这才小心翼翼地掀开棉褥一角,露出其内包裹之物。
冷冷的一层碎冰上,一尾粗而长的银鳝盘成一圈,兀自摇摆着长满银甲般鳞片的尾巴,嘴巴一张一合,鲜活的仿佛刚从鬼愁河内捕捞出来一般。
“朱老板,盛夏天热的日子马上就到,又是捕捉金甲鱼的大好时节,吃银鳝的人更多了,不吃银鳝的人也更多了。”孙大富表情憨厚地笑着,目光一瞬不瞬地盯着朱老板,又一次与他讨价还价。
朱老板的左手不停地在算盘上来回撩动着,右手捏着拂脸的好似流苏似的稀稀朗朗地垂在嘴上的花白胡须,露出笑迎八方来客的生意人特有的亲和的表情,望着眼前这位只有十六岁的少年,目光显露少有的惊讶之色。
做酒楼生意的他,深知银鳝的金贵。
银鳝,草食性动物,肉质细腻,营养价值极高,媲美山中人参、海里鲍鱼,是高档酒楼必须具备的标志性珍馐佳肴。
银鳝仅在鬼愁河湍流里栖息繁衍,更可贵的是,它是金甲鱼最喜爱的食物,故而渔民为了捕获能使他们一夜暴富的金甲鱼,最佳的鱼饵便是银鳝。
唯一的问题,银鳝比金甲鱼更难捕获。
速如闪电,迅疾幻影,银鳝不仅拥有超出人类视觉极限的超高运动速度,而且体表的银色鳞甲能分泌腐蚀性酸液,一般的渔网根本无法抓获它们,即便抓住了它们,天性胆小的银鳝因受到惊吓,过度分泌酸液,腐蚀自我,所以往往落到渔民手里的只剩下残渣。
正因此,即便是经验丰富的老渔民,一年下来,能成功捕获银鳝,也仅有五六尾之数而已。
想吃而吃不到银鳝的人非常多,但想用银鳝做饵抓捕金甲鱼的人更多。
但是,用银鳝这种价格昂贵的珍馐做饵捕捉金甲鱼,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知道的公开秘密,如果不在行内摸爬滚打数十年,绝对没有获取这些商业机密的可能。
所以,朱老板不由得惊讶和疑惑,眼前这位十六岁的少年究竟是何方神圣?
更让朱老板震骇的是,这已是近一月半来,孙大富送来的第三尾银鳝了。
朱老板从未听说,有人能在一个半月的时间里,连续捕获三尾银鳝。
然而,做生意不但要懂得察言观色,还要懂得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精明的朱老板深谙行内的规矩,哈哈一笑,果断把价格提到了五百两。
“孙兄弟,以后有生意一定多多照顾醉香楼,我可以向你保证,无论别人出多高的价,绝不会高过我。”朱老板好像生怕孙大富把银鳝卖给别家似的,不惜放下海口,又塞给后者五十两定金。
“朱老板果然豪爽,生意的事,好说好说。”孙大富也不客气,笑呵呵地收了钱。
鬼愁河上游十里左右,转过一个山头,会见到一个依山而建的村落,名叫三岔村,二十来户人家在此定居,其中一户人家姓左,孙大富骑马过河,一路上像是怕人跟踪般地似的绕来绕去,转过九曲十八弯的山路和水路,在入夜的安静时分,轻轻地敲开了左家的门。
左松和他的老婆一见到孙大富,脸上霎时露出万分惊喜的表情,欢笑着把他请入家门,好似后者是左家的亲戚一般。
如同之前两次拜访左家一样,孙大富并未停留多久便离开,而左松老婆的手里又一次多出了一个布袋。
这一次,袋内仍是装有一张张百两银票。
从三岔村出来,孙大富挑了村口三道岔路中左手边的那道,走了约莫一盏茶的时间,耳边传来鬼愁河滔滔激流声,下了一个斜坡,鬼愁河澎湃激扬的震撼画面豁然映入眼帘。
孙大富眼神一亮,深吸一口气,粗短的小腿飞快跑向距离河岸不远处的一间矮小的茅草屋。
茅草屋单薄的可怜,似乎一阵猛风便能把它吹翻,见方仅能容纳一张单人床,四面漏风,难挡强雨,很难想象,它是人住的地方。
一走到门前,孙大富的表情里霎时充满了无尽的幸福,心里仿佛回到家般的温暖起来。
纵然茅屋破败,却是他十六年来,度过的最温暖的一个冬天,第一次找到归宿感的地方。
而且,住在茅屋里,还有孙大富最为敬爱的左飞大哥。
犹记得凛冬下的那场暴雪,流浪许多年的孙狗儿,因饥饿贪吃,遭到乞丐同伴们唾弃,被横扫出地盘,他只得离开苏锦城,到乡下一个又一个村落乞食度日。
走到三岔村时,阴云笼罩的天空突然飘起鹅毛大雪,大地瞬间染成白色,寒冷无情,更惨的是,三岔村很穷,人也没那么朴实善良,孙大富一点儿吃的也没讨到,更没人愿意让他进门躲避风雪。
如果那一晚没有在冻晕之前,稀里糊涂地走到鬼愁河边遇到左飞大哥,到第二日,孙大富定然会变成一个冰冻雪人,在人们唏嘘的感慨中,消逝在他最美的青春年华里。
“为啥叫孙乞儿?”左飞把一碗稀薄的米汤端给孙大富。
“我只记得自己姓孙,大家都叫我小乞儿,我误以为‘乞儿’是我的名字,从那时起就叫孙乞儿了。”孙乞儿一口便把米汤全部吞了下去,然后两眼放光的盯着锅里。
“‘乞儿’那里是人名?”左飞微微笑了笑,眼里流露出同病相怜的神色,“我看你胖得流油,将来一定是大富大贵的命,以后干脆叫孙大富吧。”
从那一晚开始,孙乞儿有了引以为豪的名字,他感激这位救命恩人,认他做自己的大哥,愿为他赴汤蹈火,即便左飞只是一个残废,日子过得比他更可怜。
“左大哥,我回来了。”孙大富轻轻地唤了一句,推开门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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