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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手将泼皮举起的阿坤打量着这只藏着黄雀,虽然脸庞稚嫩,但个头却是如此之高,以至于很高的他都不得不仰视。一股寒风刮起,两人却都只是感到一股凉爽之意,毕竟对手不弱。
“放下他”袁霸指着泼皮道。
阿坤有意思的看着对方,道:“为什么听你的?”
“因为他死了,你就没有什么可以威胁我的了,那样的话,你的目的就完全没法实现”潜意思就是休想单独从我嘴里得到消息。
都说女人胸大无脑,男人大个易傻,额,这又是什么逻辑。阿坤看着眼前这个年龄显然不大的大个,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而来?”
袁霸很诚实的回应道:“我们只做了一件事,那么你当然只能为那事而来,不然就是一场误会了”
阿坤笑了一声,肥胖的脸蛋抖了抖,眯着刀子般的眼睛道:“你很聪明”
袁霸摸了摸脑袋,傻笑道:“你是第一个这么夸我的人”
阿坤将昏迷的泼皮扔在地上,脚踩在对方心脏处,道:“怎么发现我的?”
袁霸指了指上面,道:“我一直在上面藏着,并没有发现你,只是等过段时间才出来,以防万一。那你又是怎么发现我的?”
阿坤指了指地上的烟头,道:“李来超才消失几天,一个人抽这么多烟,简直找死,而且他的牙齿还很白,不可能抽那么多”那个他自然指昏迷的泼皮,而有意提起李来超的名字也只是想确认一下,其实他也不十分确定是不是找对人,只是查了下李来超最近得罪过什么人。在得知陈母的情况下,他就觉得有些蹊跷了,发生这么大的事,那一家人怎么还沉得住气,于是自己开始一人守候在那。至于为什么亲自去守,因为他是去杀人的,而不是去救人,以至于一路跟到这,他也并没有通知什么人。
有点他不知道的是,泼皮这是唯一一次去医院,却恰恰被他遇到,仿佛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一番简单的交谈,两人都对彼此生出一股欣赏之意。袁霸的欣赏是佩服,阿坤的显然是对人才这个词的认可。
二十一世纪什么最贵,当然是人才,所以阿坤有些惜才的试探道:“我们都是各为其主,你说有没有可能共事一主?”
袁霸摇头道:“我没有主,我只有朋友兄弟”
阿坤一愣,不过袁霸继续道:“可以的,我们做朋友”
阿坤胖脸做了一个无奈的表情,没有说出自己的理由,但很显然是拒绝了对方的邀请。
也许这就是惺惺相惜之感,跨越了年龄跨越了敌友。但精神的交流完毕后,自然就是拳头的交流。为了表达对对手的爱惜,阿坤决定不用枪,要用拳头活活把他打死。袁霸没有那么多念想,没有想过打不过怎么办,是不是该跑了,也没想过是不是因为泼皮在这,一定得死战到底,又或者是不是该打打游击,拖延时间,以便于等待陈方圆的到来。他脑海里只想过师傅的一句话——过手如登山一步一重天,而以他一根筋的性子,既然上了山,哪有不登顶的道理。不过这些在阿坤看来,就是为朋友拼死一战了,果然是个有情有义的汉子,心中地位又有上升,但他的拳头却是更加有力,这样才显得他的尊敬。
两人的战斗好比狮子与老虎的博弈,有时狮子赢有时老虎赢,虽然狮子输多点,但稍有疏忽,老虎照样会倒下。在速度方面,袁霸不及阿坤;在力量方面,也稍微逊色,好在年轻,后劲更足些;但在精神面上,袁霸就超出很多,时时刻刻都是以命搏命的打法,他阿坤不过是为了趟差事,显然还是惜命得紧。没一个很好的理由,谁不愿活着呢,所以战力只能使出个七七八八,一时间,两人斗个旗鼓相当,各有所伤自然没法避免。
袁霸不急,因为时间长了,反而对自己有优势,一是自个年轻,能坚持,二是陈方圆或许在某个时刻就跳出来,当然这个他没做多大指望。至于对方有没有后援,他没有做考虑,倒不是不想而是不能。在现在都打的这么吃力的情况下,如果还胡思乱想,可以预料他会败得多惨。他必须保持这样平稳冷静的心态,用鸵鸟将头埋在洞里的方法逃避危险,或许不是一个聪明的方法,但绝对是一个智慧的方法。
阿坤也不急,因为他有枪,更因为功夫再好一枪撂倒这个不破的事实。开始他想打得主动,只是没料到对方一来就是全然不防守的搏命玩法,骤然间吃了点小亏,好在经验丰富,慢慢搬回局势。虽然处于被动局势,但总会在刹那间的机会面前给对方出其不意的一击。总得说来,袁霸的伤比他重,只不过因为年轻体质好,才能勉强维持这平衡的局面。
又是一个刹那的机会,阿坤一脚将袁霸踢倒。这次袁霸没有立刻的鲤鱼打挺起来,反而显得有些慢吞吞的,又是一个机会,阿坤立马赶上去,准备再去补上一脚。哪知对方突然一个加速,直接抱住他的腰,然后抱着他拼命向前冲去。阿坤的反应不可谓不快,立马提膝,阻挡对方扑过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袁霸根本不管那强烈袭来的膝挺,任由它撞在下巴,一声咔嚓,他下巴有些错位,同时嘴里喷出一口鲜血,这或许是他受伤最重的一次,但同时他已牢牢控制住对方,目的已然达到一部分。
两人一直在退,直到遇到一面墙,首当其冲的阿坤蒙哼一声,但无大碍。他一个肘击击在袁霸脊梁中间,袁霸吃痛,本来弓着的身子猛然低下几分。正当阿坤想第二次肘击时,突然意识到不对,一个膝挺,准备将对方挺开,只是对方先一步主动后退,同时手上还拿着那把一直被他放在腰间枪套上的手枪。
袁霸显然也有些错愕,因为他之前并不知道这个一直搁得他生疼的玩意是什么。他疼,那么对方肯定更疼,但对方还一直没有将那玩意摘下,显然那东西肯定很重要,于是就有了之前那假摔以及不顾重伤的举动。
袁霸不熟悉枪,因为没见过。阿坤熟悉枪,因为他不仅见过还用过,喜欢它的同时更害怕它。喜欢它,因为它在自己手上;害怕它,因为它在别人手上。
这突然而来的恐惧,让他逼出全部的潜能,实力甚至得到超常的发挥。在超准发挥的阿坤面前,袁霸根本还没反应过来,枪就被对方握住,好在他并没有松手,更好在枪口是对着对方的,所以他毫不犹豫的选择扳动扳机,然而并没有预料中的枪声,也没看到对方倒地的迹象。
阿坤死死的扣住枪膛,然后左右一个抖动,整支枪四散开来。枪把和子弹依然在袁霸手上,枪膛却成了阿坤的手上物。这把最厉害的武器没有了,袁霸不亏,因为他本来就没有,但阿坤却怒了,就好比甲乙丙三人打架,丙本来是答应甲一起对付乙,却在打架过程中,丙动了一念帮乙,最后虽然选择了两不相帮,但甲还是会觉得亏了。人都是根据预期评价一件事物的,当事实比预期差时,当然会不满。
有人说一个人最大的力量来自爱,那是来自守护的力量;但有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怒也是有力量的,它来自破坏。阿坤怒了,因为他被恐惧了,所以本来只可以发挥七八成力量的他超常发挥了,所以本来就只可以勉强硬撑的袁霸一下子被打蒙了。即便这样,他还是能做到三拳还一拳五脚还一脚。
都说压倒大象的最后一根稻草,可他阿坤扔了这么多的稻草,那大象丫的就是不倒。虽然下手更狠了也更阴毒,但他心里依旧明镜似的,徐徐渐进不紧不慢,这就是素质。
当一记蹬腿踢在袁霸膝盖后,摇摇欲坠的傻大个终于支撑不住,一屁股坐在地上,然而即便这样,他还是抬起一条腿小心的防守着,但身上的血与汗水交融在一起,仿佛胶水一般粘住关节,让他行动十分的笨拙。
阿坤看得出来他已是真的强弩之末,所以居高临下的说:“他在那?告诉我,我给你一个痛快”
袁霸输了,但输得不服,因为他还清醒着还能动,真要让他认输,可以,将他打晕或者打死。这就是他自己认定的命运,战斗战斗,直到战死。
阿坤看着袁霸不服气的表情,服气道:“我要在你这年纪,二个都打不过你,所以无所谓服不服气,要怪就怪现在遇到我,晚个一两年,结果就不是这样了”
“不用两年,两个月结果都不会是这样”一个声音响起,似远似近,一个人影出现,若隐若现。
阿坤心里一惊,原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还真有弹弓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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