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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座不算很高的高楼内,在一间不算奢华的奢侈办公室内,有一个胖子正绕着桌子来回走动,三步一口烟,顿时整间办公室都乌烟瘴气。胖子着装很普通,黑色西裤加白色衬衣,平日间一直舒张的肥胖脸蛋都挤到一块,满是油腻,像是挤出来似的。外面火辣的阳光透过窗户,直射在他脸上,更显油光,让人看了都觉得腻。
为官之道,无外乎拍脑袋决定拍胸脯保证拍桌子执行拍屁股走人,此时他将桌子拍得格外的响,嘴上咆哮着:“我养你们是干什么的,到现在还连个人影都找不到,是不是要我亲自去找”
被咆哮的对象是两个格外不对称的俩人,一个比李建国既高又胖,一个比他既矮又瘦。两人穿着城管制服,兢兢战战的,不敢发语。
李建国乱发一通脾气后,心里舒坦不少,久违的笑容开始立马堆现在脸上,是那么的自然,不过在被训的两人看来,是这么的不自然。两人知道事情不会仅此而已,也知道主人不是真的心情好,所以两人默契的保持着不发一语的懊悔自责表情,微低着头,像小学生的认错。
李建国走到那高胖的城管面前,用手搭在他肩膀上,道:“小李,是不是觉得这个城管大队长不好做,也不满意,不想干了?”
姓刘的高胖城管立马摇头道:“谢谢局长让我代理队长”
“那意思说你还是蛮喜欢这个职位的罗?”李建国继续道。
高胖城管有些不知所措,因为他知道李来超是局长的心腹,说想,那置李来超于何地,说不想,简直就是在扇局长的脸。正在他左右为难,怎么好装傻蒙混过去时,局长继续说了一句,连带着拍了几下肩膀,语气声长的道:“小李啊,不管找不找得到,这队长都是你的了,但你要好好干,知道吗?”
高胖城管受宠若惊,顿时觉得有满腔的肺腑之言喷涌而出,这可是野狗变家狗的一个历史性时刻。为了表达对他的尊敬,我们不能再继续无名无姓的介绍这位伟大的人物了。他叫李四,连着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优良传统,那猴精城管,我们叫他张三。
李建国很明显知道人不患穷就患不均这个道理,所以连带着张三也给升为副队长了。
在一番的效忠誓言与寒暄客套后,张三和李四离开了办公室,一直坐在角落里一直没说话的一个胖子站了起来,人虽然胖,但却给人不一样的胖的感觉。那是什么感觉?好吧,不是特别胖,而是有种精悍感。
这年头骗子太多,傻子明显不够用。有冒充有钱的,有冒充当官的,当然也会有人冒充当兵的。有钱的好冒充,衣服穿得体面点就行了,顺便趾高气扬点。当官的也好冒充,除了装装城府,额,还得先把肚子填大。至于军人,隔着网络,随便调侃一下军事知识,或许就会有很多误以为真。然而真正见了面,真的反而会误以为假,不为别的,就因为军人退伍后,没有以前那样强度的练习,非常容易发福,总得说来就一个意思,小心胖子,特别是眼前这个。
干净利落的寸头变成中等长度,眼睛经过酒水的洗礼也没有以前那般明亮锐利,脸上和肚子上都有看得出来的赘肉,一笑之下,双眼成了眯眯眼,有些可爱,不过细看之下,才会发现里面嗜血的阴冷。当然更令他与之平常胖子不同的是他的腰很直,他的背也很直,甚至颈部也很直,不论是坐着还是站着还是走着。既然做了军人,那么有些东西就是会刻在骨子里头,一辈子都改变不了。
李建国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大一圈的大胖子镇定道:“阿坤,回去告诉下李常,这事他负责搞定,不然我与他一起玩完,还是那句话,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叫阿坤的大胖子想了想道:“局长,近来很多来头不小的人物到了这里,这件事处理起来只怕没那么简单”
李建国坐在自己的椅子上,揉了揉太阳穴思索着,过了一会,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把手枪放在桌上,不过用手盖着,最后一咬牙,道:“你也知道现在是动一发牵全身的关键时刻,各方势力都在紧绷着,就看谁忍不住开个头,不过现在一切还与你无关。你只要给我找到他,然后杀了他就是了,如果他没死的话”最后一句话不自觉的阴森起来。
阿坤眼睛发光的接过枪,三下五除二把它卸了,瞧了瞧里面的配件,耸了耸肩道:“还不错,有些日子没碰过了”说的是那么的迷恋,仿佛回到了初恋。
李建国见不得那疯狂的模样,便挥了挥手让对方出去,接着用拨打了李常的号码。正在女人身上忙活的李常听懂对方的意思后,只是胸有成竹的道了一句,“局长放心,阿坤特种兵出来的,擅长这个,绝对没问题”
李建国虽然心里还有些忧虑,但事已至此,能做的都做了,只能顺天意,好得他觉得自己命一向还不错,不然也不会从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农村小子爬到现在这个位置。这不家里母老虎出去旅游去了,他回到家不用再被唠叨,清净不少。这不家里来了保姆,年纪很小,但长得很不错。他坐在沙发上抽烟,保姆在前面擦桌子,翘着的屁股将裤子绷得紧紧的,勾勒出内裤的模样,在他面前一直左右摇摆。本来就有所念想的李建国开始有了将念想变为行动的冲动,他将手覆盖在那屁股上,手指顺着内裤的印记来回游走。让他预料不到的是小保姆并没有激烈的反抗,而是享受着,得到一些暗示的他立马起身把对方抱住。
小保姆显得有些紧张,道:“去房间”
李建国性奋的将她抱起来,只是到了房门口时,小保姆突然剧烈挣扎起来。他以为这是情趣,所以由得对方胡闹,仍是不减性致朝房里走去。
小保姆一滴眼泪悄然而下,第二滴将要出时,被很好的给收了回去,谁说泼出去的水收不回!
深夜,泼皮带着陈方圆给他早已准备好的鲜花和水果来到市人民医院,进去的时候发现了姑奶奶最喜欢吃的水蜜桃,于是又买了几斤,最终带着慢慢两大袋东西进了医院。只不过当见到浑身插满管子的姑奶奶后,两袋子水果全部一下子掉落,滚得房间满地都是。被声响惊醒的陈云舒吓了一跳,再看到是泼皮后松了口气,拿把椅子想让他坐下,哪知对方一下子跪倒在陈母边,将脸死死的埋在陈母手心,然后是不自已的呜咽,最后是嚎啕大哭,甚至惹来值班的护士。
陈云舒被泼皮的举动弄红了眼,压抑着自己的情绪道:“我不知道你们在干什么,但记得一定要保护好方圆,我们家就剩一个他了”
陈云舒知道自己很自私,但为了唯一的弟弟,自私又怎样呢!
泼皮终于知道叔为什么不让自己来了,也突然明白了叔那又该是多痛,他收了收眼泪,很坚定的看着云舒道:“姐,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一定会挡在叔前面”
这是一个错乱了的关系,但那又如何,他们亲过一家人了。
回去的时候,泼皮三步一回首,甚至在一处地故意待了半个钟,好让人以为到了终点。经过再三的确定后,他才回到那破厂,一个小时的路足足走了俩小时。只是当他来到破厂,却没有发现那大块头的踪影时,不笨的他就知道出问题了。正当准备离开时,一个人挡在门口,此时天已微亮,只能看见一个模糊的影像,有些高大,却不够高大,谁让他长期生活在袁霸的阴影下,只是这个带来的感觉却是如此让人恐惧。第一次见到袁霸时,虽然慑于对方个头,但还是有敢于一战,而且兴奋多过恐惧。只是见过这人,他却只想着夹着尾巴跑路。他现在不知道为什么,但不久的将来就知道了,这就是见过血与没见过血的区别,以至于后来,他很享受别人看到他时现在自己的这番表现。由此可见,眼前的这个人其实也很兴奋,就像野兽终于将猎物踩到脚下。
两人都感觉到了彼此间的敌意,所以并没有什么废话,直接朝对方冲了过去。奔跑的过程中,泼皮撩起上衣,拔出绑在肚子上的一把菜刀。阿坤没有掏枪,一是杀鸡焉用牛刀;二是猫喜欢玩老鼠;三是螳螂捕蝉,黄雀还在在后面。
泼皮速度很快,所以他觉得自己应该能坚持一会,再看能不能抓得机会跑了。阿坤的速度也很快,但比泼皮多了一点,他的动作很简洁,出拳出脚都是点对点直线来往,招招往致命位置招呼,有眼睛有喉咙有太阳穴有下阴、、、、泼皮虽然应付的很吃力,但他很庆幸自己的速度还是略快,至少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已挨过不少攻击的泼皮开始感觉有些吃力,久久寻找不到逃脱的机会,心境也不再如之前那般平静阴冷,开始有了一命换一命的赌徒心态。当阿坤用凸起的食指拳头攻向自己的心脏时,泼皮一咬牙不再躲避,反而直接右手弃刀,菜刀在空中一个旋转,被左手握住,然后是一个上撩。他倒要看看是对方的拳快还是自己的刀快,刀快,那人必然断一臂;拳快,只怕差不多成为强弩之末的他会立马心碎而毙。
正在这时,阿坤背后出现一个人影,带着劲风的一脚袭来,踢向他脑袋。泼皮嘴角不自觉的翘起,然而还不等他笑而露齿,他感觉颈间一阵吃痛,接着自己腾空而起,被人高高举起。
这是怎么了?陈泼皮想不通,一般而言,想不通他便不会再想,因为人一生不知道的东西太多了,都想想通,岂不累死,但现在他不得不想,因为这可能是他一辈子最后能想的一件事。一个闪念间,他想通了,原来对方可以这么快,换句话说,自己原来这么慢,倒也不冤。(起点更新中,名为《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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