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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里的生活有时很危险,对于不习惯的人来说,那意味着时时刻刻的紧张,可是对于习惯于丛林生活的巨魔们来说,从小到大的丛林每一个呼吸都是那么自然,哥多现在很悠闲,除了每天的武技修炼之外,基本上乐得清闲,现在他总算能体会父亲为什么总是不太想修炼了,对于巨魔们来说,丛林就像是农村般悠闲,生活清乐,除开狩猎,基本上都是没有什么压力的,每一个能长大的巨魔都是适应了丛林的巨魔,只要经受得住考验,那么以后的生活就不会那么困难。只是对于哥多来说,现在还不是清闲的时候,种族还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外头的人在进步,丛林里的巨魔们却头脑不前,单靠武技超强是绝对不行的,武技再强,当达到能驾驭丛林里的一切生物之上之后,就无法再次向前了,但是外头的其他种族的人可不是丛林里的野兽所能比拟的,这两年哥多在外头看到的超阶高手何其多,单单接触的就不下十个,要是再往上呢?五阶领主阶,六阶君主阶呢?其实也难怪哥多着急,五阶领主阶后全都是一方大佬了,到了这个地步都是逐鹿天下的人物了,就像哥多的爷爷一样,五阶领主,座下方圆近千公里地的领土,整个丛林才多少面积?几百万公里?几千万公里?还别说丛林占了东半大陆的南方的一大半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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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凌晨天未亮时,哥多开始起床打水洗面,这时他的父亲过来找他了,黑格拨开哥多草屋的皮帐探头进来说道:“准备一下,今天带你见见世面。”
几分钟过后,哥多来到部族场地大门口,黑格带着哥多的十一个哥哥站在大门口等他,黑格身上挂着一件兽皮,那张兽皮哥多认识,是哥多狩猎回来的闪电魔猿的皮,哥多顿时知道了,敢情这是要拿去送人啊!
这张兽皮是很有价值的,如果做成战鼓的话,修炼过自然之力的鼓手在擂动的时候加上一点自然之力上去,擂出来的鼓声声音十分惊人,而且在战鼓周围还会带有些微闪电掠过,看起来十分震撼,这种战鼓不止对祭祀有好处,对于一些修炼元素力量的类似自然之力这样的修炼者来说,这就是知识,人类的魔法、兽人祭祀的战歌、巨魔的自然之力,这些全都是学自魔兽的,怎么学?魔兽的身体上就有秘密,就连魔兽的毛皮上也有,闪电魔猿的外皮上就有它们能使用闪电的秘密,准确来说,这张皮就是一本教科书,一般来说借去看一下就行了,可是这拿到人家家里做手信的东西,好意思说借给人家么?那肯定就是要送了。
要说到珍贵,其实哥多的那两张黑龙皮才是最珍贵的,不过龙语魔法这种元素使用方法巨魔们无法学到手,目前这种法门除了是巨龙的专利外,就只有人类那边稍有进取。既然无法学到手,那就干脆被哥多切开了做成衣服了。
走在丛林里,哥多他们十几个人身上的气息都散发开来,为了赶路,这是不得已的选择。哥多这一行人总共十三个,黑格、哥多、还有哥多的十一个哥哥,哥多其实排行老十四,头上有十三个哥哥,可是老六和老八在哥多很小的时候就挂了,所以现在就剩下十一个哥哥而已,在哥多后面还有三个弟弟,一个七岁的,还有两个才一岁多,是哥多离开的这两年他父亲黑格的两个小老婆生的,三个弟弟都太小,所以黑格只带到哥多和他的十一个哥哥而已。这两年黑格心情又变差了,他的两个小老婆又给他生了两个儿子,他心情很不好,后果很严重,所以他经常骂街,每一次街坊邻居恭喜他生了大胖儿子他就脸黑,于是他过后又骂街,天天骂街,黑格一直想要个女娃,可是就是生不出来,黑格自己心里都憋出火来了,晚上老睡不着觉,但他的几个儿子个个都是顶呱呱的,黑格身高达两米五,他的儿子从哥多开始全都是两米六往上的,最高的老七足足有两米八。部族的长老们看着笑在眼里,可是黑格却急在心里。不行,再这样下去我会吐血的,黑格这样想到。
这一路上默默无语,等差不多快到地方了,前面隐约能看到很多巨魔的身影了,黑格停下来说话了,
“今天是来给人拜寿来了,今天的对象是方圆十万里内最大的部族‘野利’部族的族长坎贝尔老族长,他今天一百七十岁大寿,所有周围的部族都来送礼给他拜寿,到时场面很大,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
说着,黑格扭过头看着他的儿子们,
“你们到时候进去了看到哪个女孩子上眼的话尽管跟我说,我给你们说说亲,看上眼了就说,谁都没问题,只管跟我说,野利部族的族长坎贝尔跟你们的爷爷我的父亲是老朋友来的,去了里面不用胆怯,咱跟野利部族是有交情的。不过先说好,你们兄弟先私底下商量一下,要是都看中了同一个姑娘的话,就别跟我要求了,直接都换人,省得你们兄弟为个女人起疙瘩!”
黑格顿了顿,继续说道:“说道野利部族,他们是我们暗矛氏族的两大部族之一,实力强大,领地足有万公里开外,他们部族里人数足足有万余人。你们也别觉得咱不够面子,咱部落也不算低下,几十年前,你们的爷爷我的父亲好说也是个五阶领主,座下领土达几千公里方圆,部族人数达到五千多,虽然比不上野利部族,但是在整个暗矛氏族里绝对是排的上号的,要不然也不会有这层交情。只是,”
说道这里,黑格眼神黯淡了一下,随即又亮了起来,
“只是几十年前那条孽龙导致了我们部族只剩下不到一千人,领地也只剩下不到方圆一百公里。不过,这几年来,我们部族又恢复了气力,人数又有增加了,已经一千多人了,领地也近两百公里了,一切会恢复以前的样子的。对!”
“走!”
往前人群直走,在前面有几个巨魔迎了上来,
“黑格族长,你也来啦。”说话的是一个脸上青皮巨魔,狭长的眼角和尖尖的下巴。
“哈哈!青格勒,你还是老样子没变啊。”
那个叫青格勒的巨魔貌似腼腆地笑了笑,
“黑格族长,人太多了,我就怠慢你了,你也认识路,我就不领路了哈。”
“哈!这说哪呢?咱这么熟了,咱这交情还用得着这么客气?”
“呵呵”
“走喽!小子们!”
......
刚才青皮巨魔接待他们的地方知识野利部族的外围领地,他们在周围很多地方都设了位置接待来拜寿的客人,要到野利部族的中心场地还得一段路走,这段路足足好几百公里,哥多他们在丛林里赶路,足足花了一个上午时间才赶到地点,到了门口都一个个一身汗,累倒是不累,都是有修为的人,跑这点步还不如一大早的晨练。
进了门,接待的人领着黑格他们一群人进澡堂洗一澡,换的衣服基本上是没有的,丛林里炎热的天气,巨魔们基本上都是只穿遮羞布的,洗完澡后要换的话澡堂里有准备的干净兽皮供用,不换的话提上自己的那块遮羞布就开走。
等差不多洗完后,黑格带着人往人堆里扎去,地点是一个营地类似的地方,露天的,里面到处摆满了大木桌,这明显是接待人的地方了,巨魔们都是从来不坐椅子的,直接坐地上,木桌旁坐着的人都朝着一个方向,那个方向上明显是今天的主角,一个精神炯炯的老人就坐在那,就那么普普通通坐在那,可是为什么就是感觉不普通呢?哥多感觉自己仿佛又弄懂了些东西,领主阶。
哥多还走着发呆,黑格却走上前去了,大声怪叫道:“大侄子给您拜寿啦!大伯。”
“呵呵。黑格,你小子还是那么搞怪,每次见到你都得搞个怪叫声才行,哈哈。”老人家站起身来拉着黑格的胳膊往离他最近的座位上坐去。
黑格一上座就又起身掏出包裹里闪电魔猿的兽皮和魔晶,
“大侄子的小小心意,哈哈。”
“你小子,还这么破费,来了就好了嘛,非得这样,我一个老人又不用什么花的,别总带东西来啊。咦!”
“闪电魔猿啊!喲,你小子最近是有进步了,还是破费的啊?”
“哈哈!这那能破费打肿脸充胖子啊!不过我是没这本事了,我猎杀闪电魔猿的话还是挺危险的,这主要还是我的儿子有出息!”
“哦?哪个?叫出来我看看是哪个好小子。”
“好的。老十四!老十四!快过来。”
哥多跟十一个哥哥们本来都在营地旁边的木桌那里坐着的,哥多还在发呆地思考着领主阶的事儿,他的几个哥哥拉扯着他,他才听到黑格的叫喊,连忙走了过去。
“父亲。”
“来,这位就是野利部族的老族长,是你爷爷的老朋友,叫爷爷,快。”
“爷爷!”哥多这次才看清了老人的脸孔,不过等他喊了爷爷后,老人却笑而不语。
哥多只感觉周围像是有人挤他似的,仔细一感觉,原来老人的身后左右两侧跟着两个身影,看上去都有他父亲黑格那个年纪了,是这两个人放出的气场在‘挤压’着哥多。
哥多想了想,便放出了身上的气息,收紧的气息一放出来就压下了那两个人的气场,将他们两的气场紧紧压缩着。这一变化,不仅那两人眼神变了,连老人的眼睛都亮了好几分,嘴里赞叹道:“好小子,不简单。”
“哈哈!过奖过奖啦!”哥多收回气息,假装傻笑道。
“装!你就装!”老人略有所指地道。
而哥多这时也不答话了,他一个小辈,父亲在旁他不能太过狂。
这几个呼吸间发生的事虽然有些人都看不清,可是哥多的感觉好像也就那么回事,貌似自己又不知不觉之间进步了,那两个人实力好像也就跟父亲黑格差不多,跟哥多比就差了些了。
在哥多退下去后,坎贝尔拉着黑格说道:“你小子贼啊,生了十几个儿子一个个都比其他巨魔高了起码一个头,我看看,三阶、三阶巅峰、三阶巅峰、还是三阶巅峰......,哟,算上刚才那个准五阶的小子,我的天,活该你生儿子啊,十几个儿子没一个差的。”
听着老人的夸奖,黑格却苦着个脸道:“这儿子太多也没用,咱一直想闹个女娃玩玩,可就是生不出来啊!”
老人乐了,“呵!敢情你得了便宜还卖乖啊,你小子,简直欠揍的表情,挨千刀的你。得了,等一下你问你那些个儿子们看中了我这族里那些姑娘,看上了直接跟我说,带回去部族里做婆娘去,我这里姑娘太多了,得压缩压缩一下人数。”
黑格懂得老人的意思,大部族里通常都有这种情况,巨魔部落里通常都是女巨魔占多数,对于大部族来说,他们的领地已经太大了,一般都是几千公里方圆的,过了这些度后,领地再外扩,人数再多的话,那就要发展成大型的族群,这样势必要外扩,那对于丛林里的魔兽们就不好了,巨魔的地盘大了,那魔兽们的地盘就小了,回过头来说那巨魔的食物也少了,这样子日子就难过了,如果不是像黑格的部落那种情况的话,一般的大部族都不太想扩张领地和人数的。坎贝尔的部族里为了压缩人数,一直采用的是每个男巨魔都少娶媳妇些,把女巨魔尽量与那些需要发展的部族结亲,通过这些方式来压缩人数。
说起来也坑爹,坎贝尔的大部族实力强大,根本不怕外头人类和比蒙帝国强者的猎杀,多数都是死在他们部族手底下的,但是像黑格他们这些不大的部族就有这样的担心,时不时的人类佣兵猎杀巨魔采取獠牙,又经常性地出现外族强者来猎杀巨魔,将巨魔血给帽子染色来证明自己的英勇,这些行为都深深地困扰着巨魔的中小部族。黑格的部族要强大到防住外来袭击,就只有成为数千人的大部族,所以尽量地填充人数就是王道,人数多了高手就多了,高手多了以后就不怕这些外来问题了。这是一种缓慢的策略,只是哥多打从心里不喜欢,对他来说,这是一种被动性的半奴隶,哪怕哥多他们部族强大了都好,始终会有小的部族被遭受这种待遇,要想解放巨魔,那他只有一个办法,使用强大的实力来压迫其他种族,用强大的武力禁止这种行为,这是血的枷锁,那就用鲜血来修改它。
......
“诶!黑格。”
“嗯?咋啦?大伯”
“我听说你们前两年弄死了一头黑龙啊,是刚才那个混小子猎杀的是吧?怎么不弄点巨龙的部件来送我呢?那才有收藏价值啊!”
黑格一听脸都黑了,“大伯,你就饶了大侄子吧,好不容易有这点家产,总不能让我败光了吧!”
“呵,好了好了,不给算了,又不抢你的。”
黑格眼睛转了转,扭过头对着后头十几个儿子座位的方向吼了一嗓子:“娘的,你们几个臭小子,谁把老十四杀了头黑龙这事拿出来炫耀的啊?”
表情到位,神太认真,简直专业演员,这一嗓子,这一表情,周围的其他部族的人眼神顿时热情了几分,议论纷纷起来。
坎贝尔老人敲了敲黑格的头,“你个熊孩子,还真够搔首弄姿的你啊?”
黑格委屈地摸了摸头,“大伯,话不能这么说啊,你说那面子怎么来的,不就是这么来的么?现在有机会了,你还不让我显摆显摆?”
“哈哈!”老人又乐了,“黑格啊,有你这样的后辈简直就是我们老人的福分,只是可惜啊,老贼头死的早。唉,算了,不说了,怪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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