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比蒙部落 > 第十三章 Go 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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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多这一仗干的漂亮,整个王城的贵族圈都传遍了,有那么一号巨魔,在拳法上居然赢得了无冕之王袋鼠人,这可是不寻常的事,很多官僚贵族们纷纷想到,莫非一千多年过去了,巨魔们变得如此厉害了,不仅武器上厉害,连拳脚上功夫都过人一等了?要知道历史上能在拳击场上赢过袋鼠人的绝大多数都是袋鼠人啊,虽然也有别的种族,可是那都是些阶数高过袋鼠人的家伙啊,那有像哥多这样半斤八两的实力,台上论功夫来赢的?袋鼠人是经理过历史考验的,他们这个种族最适合打拳击,没有之一,拳头上他们爆发力十足,腿上功夫不仅灵活,而且杀伤力也不是其他种族能媲美的,哥多就享遍了那种痛楚。

  这个世界现在太过太平,一点新鲜事都能让人议论好几天,新闻这个词儿,现在这边还没有,但是却有替代的词儿,现在的头条就是哥多干的,虽说是头条,可是指不定没几天就没人在意了,新鲜是会过时的。

  不论贵族圈里怎么传都好,哥多现在一身伤了,脸上被揍得鼻青脸肿,手里正拿着鸡蛋捂着脸贴热了一整天了,腰肋上挨了好几脚,总算断了肋骨了,还好有自然之力,总算恢复了不少,现在骨头缝也开始愈合了,可活儿还得继续干,说不定什么时候布莱恩这个侯爵又要外出,他还得跟着。

  不过开心的是,手上的这把‘长枪’,银色的外层秘银镀层,摸在手上光滑的要死,但是捏上去却一点都不跑手。原本哥多还怕这根长枪会不会跟地球上的那种光滑的不锈钢那样,手一湿就打滑,可是试了之后哥多才发现,他娘的,这简直是水下神器啊,这武器滴水不沾不说,手掌与长枪的接触处,就算手上已经湿透了,只要一握上武器,立马会产生一层膜,这层膜具体是什么哥多也说不上来,感觉上去也不是秘银融化出来,可是就像一层硅胶似的,粘着整个手掌,仿佛是一种能量,哥多靠自然之力感觉了好久,这玩意也不损耗,就像一种永不耗尽的黏膜,随着使用者而动,手上湿的时候,它就出现,出现了之后,哥多手上越用力,它就黏的越紧,使上劲后,哥多有种感觉,只要他不想松手,那这把长枪估计甩不开,除非把他的手弄断了。

  一个字,“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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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一名保镖,说实话,哥多都厌倦了,可人就是这样,要嘛安稳地起个家定下来找份工作,然后一辈子做这份好工作,要嘛就四海为家,过着有这顿没那顿的不安稳的日子。身为一个护卫,那就算过的再烦躁也得跟着雇主的方向走。

  哥多太小了,加上最近流浪的日子算起来也还不到15岁,趁着现在这个年纪好学习,还是好好学学一些人类那边的通用语,和一些贵族学的东西。他现在买了书籍就呆着学,每天定时的练习武技,贵族们的生活都晚睡晚起,给了哥多早晨足够的训练时间,现在每天除了训练武技,这徒手功夫哥多也不敢落下了,跟袋鼠人打吃大亏了,一个不精通近身徒手搏击的巨魔怎么可能打过一个从小练到大的袋鼠人拳击手呢?身手再好也没用,这里面差了多少年的搏击经验了!这一次棋高一着,打了袋鼠人个措手不及,用了龙哥的拳法,袋鼠人没见过这种拳法一时间没招,哥多仗着身手优势才搞赢了他。这截拳道以后还得学,龙哥说得好,实战经验才是王道,以后这方面得多学学,去买本书看看去。

  日子也是悄悄的过去,不知不觉两年也过去了,而哥多却像定型了似的,不再长高了,两米六左右的身高后就不再往上崩了,现在的他身上已经很少伤疤了,老的伤疤被自然之力所治愈,而这两年一直都呆在侯爵府内,危险的猎杀也不多,伤疤逐渐减少了。可是,他却呆不住了。

  ......

  “你找我么?哥多”在布莱恩侯爵的书房内,哥多与布莱恩在里面谈话。

  “侯爵大人,我是来跟你道别的,我要回老家了。”

  “回老家?怎么了?哥多,这城市不好吗?这里可是帝国首府啊!我看你还是别走了,给我当护卫不好吗?”

  “不了,侯爵大人,我是个丛林巨魔,这里的生活是不适合我的。况且,我还有自己的理想的。”

  “这!要不你跟我说说,看我能不能帮到你些什么,我确实是舍不得你走啊!”

  “谢谢你厚爱了,侯爵大人,人各有志,勉强不来的呢。”

  “那...”

  ......

  哥多已经走上了回程路了,南方这一路也不好走,如果走路的话,没几个月很难到达,为了节省路程,哥多上福克斯王城的商会那边租了头双头奇美拉回去,不便宜,但够快,4天的路程就到了南方的出名的繁华都府,灵域之府。到了那里,路程就已经过了一半了,剩下的路哥多到了‘迈斯’河之后,租只狮鹫过河完了后,几天就能回到部落。

  做为一个巨魔,回家送礼的话最好的礼物还是猎物,哥多在路上猎杀了一头高阶座狼和一头超阶的闪电魔猿就往部落方向走,这一路上路过了好几个巨魔部族,他们看着哥多手里的猎物都眼色一变,也不敢上来抢,只要是人多的地方,什么人都会有,肯定少不了那些好吃懒做的人,抢夺就是他们的专利,可是哥多手里头拽着的闪电魔猿个头可不小,漆黑色的魔猿个头足有三米多,四肢粗长,这家伙什可不是好惹的角色,群居、超阶、会闪电魔法,闪电魔法是最快的,让人防不胜防,只能靠魔抗扛下来,不过猎手们都不会正面去打猎这种魔猿,哥多躲在暗处等了一个多小时抓到个机会一木矛把它搞下来,周围的其他闪电魔猿看到首领死了就都夺命逃开了。

  还没到傍晚时,哥多回到了部落,两头巨大的猎物惊扰了部族的人,大家都出来看了,看到哥多回来了,一个尖叫声出来了,

  “我的地精神啊!哥多,我的好朋友,你还活着。”那是迪安地精。

  “哈哈!迪安,最近怎么样啊?生活得好么?”

  “哥多,我的救命恩人,你是来带迪安出去外面的世界的么?”地精十分惊喜。

  “额,这恐怕还不行,还得等些年头,现在还不是时候啊。迪安”

  “好吧!”地精有点沮丧。

  “你妹的喲,迪安,我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你就这个表情?”

  “哈哈,对啊,对啊,哥多回来了。”

  ......

  “咚!咚!咚!......”丛林里嘶吼的战鼓声又在传开,丛林里的动物听到声音后立马全部躲远,巨魔的战鼓通常都不是什么好事,要嘛就是有人在比试,要嘛就是有人要开展大型狩猎,或者欢庆宴什么的,这种情况下周围的生物都不得安生的。

  ......

  硝烟散去,周围的灰尘开始下降,场内的十几个身影开始浮现,中间的两个高瘦的身影都分开半站着,左边的是哥多,右边的是他老爸黑格,黑格现在情况不妙啊,哥多比以前强的不是一分两分是事儿啦,随便几个动作就搞得黑格上蹦下跳了,他又不是年轻的哥多,太久没练,累啊~!

  “不打了!不打了!玛德,等老子回头练段时间,再跟你干一回,哼!”黑格摔了标枪头也不回地走远了。

  哥多只能苦笑。

  周围的人也是哭笑不得,

  “呵呵!哥多!”周围的长老们围了过来。

  “长老。”这几位长老都是部族里的老人了,他们都是智者,有了无数的生活经验,作为巫医,他们救了很多人的性命。

  “哥多,你现在四阶巅峰了?”

  “这两年功夫没落下,我现在已经触摸到五阶的门槛了,”

  “什么?!”几个长老们都惊呆了。

  “你这也太快了吧,现在的领地和族民的数量都跟不上你的变化啊,以往部族的强大都是人多了才开始出现高手的啊,你这简直都奇葩了都。”弥撒长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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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了,你自然之力呢?没荒废了吧?”

  “额,自然之力慢了点,才三阶。”

  “不慢了,双修都是很难的,你现在的成就比你父亲好多了,他当年到了四阶后进阶就卡了下来,不得已才修炼自然之力,到目前他也就三阶,都没法比的这。”

  “好好加油啊哥多,我们估计几年后丛林里又会多出了一个五阶领主阶的强者,那个人就是你了。”

  “哈哈”

  “哈...”

  “加油啊!”

  “我会的。长老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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