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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炎炎,夏风如火。
岚京市仪和路,一辆阿斯顿马丁拐了几个弯后,静静地停在一栋毫不起眼的小洋楼前。平时紧闭的铁门大开,两个西装笔挺的年轻人立在门后,同时鞠躬迎接。
“孙总里面请。周老等你很久了。”林询恭敬地拉开车门。
车后排左侧坐着一个三十来岁的胖子,脑袋上没有一根头发。他闭着双眼,表情不喜不怒,像是在闭目养神,但是在膝盖上不停敲击的粗短手指却将内心的焦躁暴露无遗。
该来的总会来,胖子长吁一口气。他向林询点点头,示意他带路。
林询,23岁,来周府工作仅仅三个星期。
周馆的院子不算大。铁门进入后是一条不到十米的青砖小路,路两侧载着枇杷树,枇杷早被摘了,墨绿墨绿的树叶却在两人的头顶互相搭扶出一路林荫。
这条路孙鑫健已经不知道走过多少次,此时心情却最为复杂。他恨不得一下子就飞到二楼的书房里,寻求那个男人的庇护,却又也希望这条路永远都走不到头。
这次给他引入的是个年轻人。年轻人高而消瘦,看着面生。
周华为人小心得有些变态,从不让任何一个下人跟来访的客人接触三次以上。
这个年轻人是第一次见面,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命再见他两次。胖子苦笑着摇摇头。
“你新来的?以前没有见过你。”
林询没想到孙鑫建会跟他主动搭话,慌忙道:“是啊,这里工资高,工作也轻松。”
“看你挺年轻嘛,刚毕业啊?”
林询挠挠头,腼腆地一笑:“嘿,还没呢。我是个大学生,周末才来这里打工。”
这倒让孙鑫健吃了一惊,周华用了一个大学生,稀奇稀奇。不过周华的手下个个都不是一般人物,孙鑫健自然也不敢小觑这个年轻人。
“不错嘛,今年大三?”他随口胡猜。
“恩,现在没权没势的人工作难找啊。明年大四就毕业咯,一毕业就等着失业咯。”林询随口回答道。
二人走了没多久,青砖路戛然而止。两人转弯就看到一座黄色的小洋楼。洋楼的一面满是爬山虎,入口处搭着棚子,挂下一串又一串黄色的小花。
林询又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孙总,周先生在二楼书房等你。您请。”
周华不准一般佣人上二楼。这一点雷区二人都颇为清楚。所以孙鑫建既没有相邀,林询也没有继续相送。
孙鑫建正要上楼,却忽然停下脚步,拍拍林询肩膀:“小伙子啊,我一见你就挺喜欢你,毕业后如果有兴趣来我公司吧。”
“真的?!”这实是出乎林询的意料。
他这几天一直在担心工作的事情。他明年就要毕业了,可是工作单位还没有搞定。小征今年也上大学了,开销会比高中大很多,如果他找不到一份好工作,要怎么供小征读书啊?
“当然是真的!你拿着我的名片,毕业后来公司找我就好了。”孙鑫建热络地搂住林询,把名片塞到他口袋里,“别让你们周老板知道,要是他知道我在挖他墙角,一定不会轻饶我的,哈哈。”
“放心吧,孙总!”林询心中狂喜,孙鑫建的大胜建材公司在岚京赫赫有名,这次真是撞上好运了。狂喜之后,他又有些失落,“孙总,可惜我现在不能立刻去请您喝一杯谢谢您。”
“你能来我公司,我就开心了。好了,我上去了,周先生该等急了吧。”
二楼书房。
空调的冷气终于让热得气喘吁吁的孙鑫建稍得了一丝解脱。
他推开门,只见周华靠在躺椅上,脸上盖着一本黑色的书。孙鑫建知道他并没有睡着。
听到门开合的声音,周华才把书从脸上拿开。
周华一脸睡意,睡眼惺忪地问:“怎么这么慢?东西拿到了么?”
“东西……拿到了。”孙鑫健哆哆嗦嗦地回答。
既然东西拿到了,这个孙胖子在害怕什么呢?周华眉头微微一颤,正要问,孙鑫健却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周……周先生,出,出大事了!您一定要救救我。”
周华到没有被他的举动吓到,他慢悠悠地从老头儿椅子上坐起身体,打了个响指。门再次打开,进来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儿。小姑娘托着茶盏一蹦一跳走到他跟前,茶水竟然一丝都没洒。
那小女孩儿把茶水布置好后,对周华歪着脑袋笑了一下,又一蹦一跳地出门去了。
“天塌下来都不叫大事儿。说来听听吧。”周华慢悠悠道。他知道孙鑫健素来办事稳妥,又有把柄握在自己手上,所以从来不会捅出破天的篓子。
也许是因为过于紧张,孙鑫建的声音颤抖得厉害:“他们找到我了!您看……”说着卷起自己右边的袖子,一直卷到肩膀。右肩处赫然有块皮肤的颜色不同于别处,像是被什么东西烫焦了一样。
烧焦的伤口隐约还透着血水,显然是新伤不久。那伤口像是个人脸,有鼻子有眼睛,但是头顶和下巴却尖的异常,把脸上的笑容扭曲得十分可怕。
“这是!”周华顿时睡意全无,狐狸一样的眼睛眯起来细细查看,“邪鬼!”周华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在发抖,溢满胸腔的兴奋就要在声线中爆炸了。
孙鑫健听到这个名字,像是见到剧毒一样,满脸的肥肉因为恐惧而颤抖:“周先生,你可要救救我,我是为了您办事啊!”
周华却像没有听到一样,还是兴奋地看着他手上的伤疤。这个图案,他是第二次见了!事隔十年,终于又出现了。
第一次见到这个图案的时候,周华还是天桥下躺着的小要饭,仍谁都可以踹他一脚,只有死了发臭了,垃圾车才会来把他的尸体收走。
这个图案本来应该更精致一点,但也许因为孙鑫建实在太胖,他肩膀上的这个却显得很劣质。
周华不太想伸手去摸这个胖子的伤口,否则他真想感受一下这代表权利的图章印在眼前这个废物身上时散发出来的炙热感。
他调整了一下呼吸,让自己不至于太激动。
“你做得很好。”周华说,“放心,只要你把东西给我带来了,我就会给你安排一个安全的地方。”
他随手拿起电话,正要拨打出去,不想孙鑫建却说:“周先生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但是那个东西我没有敢带在身上。东西现在在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以后一定会交到您手上。”
听这意思,孙鑫建并不准备现在就交出来,而是要和他谈条件。
周华却没有问他要什么。他放下电话,惋惜地摇摇头:“你还是不明白,你拿了邪鬼的东西,他们会放过你么?你知道邪鬼是什么吗?他们是这个世界上无所不在的恶鬼,不,是比恶鬼还要可怕的一群人。邪鬼已经在这个世界存在几千年之久,任何敢妨碍他们的人,都只有死路一条。你知道你拿到的东西对于邪鬼来说有多么重要么?你拿着它只有死路一条,为什么不把它交给我?我还可以保你一条命。”
“我只有一个要求……”孙鑫建鼓起勇气,反正该来的还是会来,但是错过了这次恐怕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只要周先生愿意满足我这个小小的祈求,我就会把那东西双手奉上。”
“哦?”这倒让周华有些兴趣,已经很久没有人敢和他谈条件了。
“请您把我女儿还给我……我就把那样东西给您,然后远走高飞,再也不来打扰您了!我只想好好生活下去,像以前那样!”
“噗嗤……”周华彻底被逗乐了,他也取来一盏茶,“孙鑫健啊,你在商界也打拼这么多年了,也应该知道什么叫做生存。像以前一样好好地生活下去?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活到自然终老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真没想到,你一把年纪了,还会说这么幼稚的话。”
孙鑫建至少有一百八十斤,看起来有两个周华那么大,但还是被他吓得往后高高跳起:“这只是一笔交易!你答应过我的!我帮你拿到那个东西,你把我女儿还给我!你……你要食言么?”
“哈哈哈,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挣到偌大一个家产的。”周华放下杯子,他看到孙鑫建的手正向皮包内摸索。那里有一把刀?一把枪?谁在乎呢?
周华悠悠道:“你以前的平淡生活,只不过是因为你身上没有更强者要的东西。现在你被我看上了,证明你是有用的啊,为什么要逃呢?你能逃到哪里去?我放过你了,邪鬼会放过你吗?”
“闭嘴!我再也不要帮你做那些事了!”孙鑫健怒吼。
他从包里抽出一把漆黑的手枪,枪身反射出的金属光泽叫人不寒而栗。黑洞洞的枪口直指周华脑袋,但是却怎么也瞄准不了,孙鑫建手抖得厉害:“把茜茜还给我!把我女儿还给我!!!”
“哎……”响彻这个洋楼的咆哮声中,周华无奈地叹了口气,脆弱的人才需要用嘶吼来武装自己,而他要的不过是一个响指。
“好吧,还给你。这可是你自己的要求。”周华打了个响指。在孙鑫健的眼睛因为恐惧而不断瞪大的同时,书房门再次打开……
一个小脑袋羞怯地探进来,还是刚刚那个送茶的小姑娘。她见周华冲她笑了笑,才装着胆子推开门。
“动手吧。”周华再端起茶盏悠悠道。
话音刚落,只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周华手中清怡爽口的绿茶中浮起一丝血腥气,他放下茶盏。孙鑫健已经直直地躺在他面前,鲜红的血水在他肥壮的身躯下弥漫开,还带着一脸的不甘。
周华忽然觉得有些扫兴:“哎,又坏了一盏好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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