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戒限 > 第二章 轩书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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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想起来,枫堡里的居民都会对那夜的奇景津津乐道,毕竟那样的光景,怕是再活几辈子也没有办法看到了。

  那个小婴儿自那夜以后就生活在了枫堡中,他的出生虽然离奇,但却与其他婴儿并没有太大差异,六儿把他从塔尖上抱下来的时候,他还尿了六儿满头满脸。

  那时正赶上北街的菲婶生了第二个孩子,本来菲婶为人心肠极好,再加上奶水也多,竟然当天就把这个小婴儿抱回家喂奶了,虽然当时也有些人表示担忧,毕竟这个小婴儿比起普通孩子来说有太多太多的不同了,可当他们看到这个孩子胖嘟嘟的小脸蛋上挂着的那丝笑意后,所有的人都表示了强烈的赞同,这么可爱的小孩子,怎么可能有问题!

  唯独六儿有那么一点点郁闷,毕竟一个大男人被满头满脸都浇的是尿,换做谁也不会感觉很愉快的。他蹲在路边翻着手里的那个小襁褓,正是这个小襁褓把那个小家伙挂在了塔尖上,要不然没准还会摔下来呢。不过大概是挂的时间有点长,这个襁褓从侧面被撕开了,菲婶嫌破就没要,他还一直拿在手里。六儿很好奇为什么蛋里可以孵出婴儿,虽然说他没结过婚,但这样的常识他还是知道的!而且更让他费解的是,为什么这个小家伙生下来会有襁褓!

  六儿捏着襁褓捏了捏,分量很轻,质地却相当柔软,材料不像是棉花也不像是丝绸。那会是什么呢?六儿不知道了,正当他想把这个破襁褓丢了的时候,他忽然看到襁褓撕破的那里闪着一点金光,他忙拿到眼前看了看,原来在撕破的那里用金色的线绣着三个字,轩书夜。

  轩书夜?这是什么意思?六儿完全不知道,但他却明白这肯定是很重要的信息,他忙拿着这个襁褓去找宁白老先生。宁白老先生看了半天,也是不确定地说:“大概是这个孩子的名字吧?”

  六儿愣愣的说:“您见过哪个孩子会从蛋里面孵出来,孵出来以后还会穿一个小襁褓,襁褓上还会写上他的名字?”

  宁白老先生也是愣愣的摇摇头:“没有。”

  六儿说:“那您怎么能······”

  宁白老先生反问他说:“你见过哪个孩子会从蛋里面孵出来,孵出来以后还会穿一个小襁褓,襁褓上还会写上他的名字?”

  六儿摇摇头说:“没有。”

  宁白老先生叹了口气,说:“这不就成了。”

  六儿的眼睛珠就对在了一起。

  轩书夜这个名字就这样子安在了这个小婴儿身上,这下子不管那夜有没有参加烤肉晚会的人都知道了枫堡有了一个神奇的,从蛋里面孵出来的小婴儿,轩书夜。

  轩书夜除了出生的时候折腾出的那番动静之外,和其他的孩子并没有什么两样,如果非要说不同的话就是这个孩子比较聪明,或者说非常聪明。对于这一点菲婶可是相当有发言权,毕竟轩书夜是她奶大的。菲婶的二儿子麦麦只比轩书夜大了三天,可他学会走路却比轩书夜晚了整整三个月,学会说话比轩书夜晚了整整一年!要知道麦麦已经算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了,要不然菲婶很有可能会考虑给轩书夜断奶的。轩书夜还有一点和平常孩子不同的是他的力气也很大,轩书夜十岁的时候就能够和六儿扳手劲儿了,虽然说六儿已经三十出头,而且娶了老婆,但毕竟常年靠打猎为生,再不济也能徒手打死一只苍背鹿。轩书夜虽然说只能和他扳个平手,但他那时毕竟只有十岁。

  除了这两点之外,轩书夜却是再也没有一点与众不同的地方了。宁白老先生知道这个世界上充斥着很多神奇的法术,枫堡里偶尔也会有年轻人外出或是加入某学院或是意外得到什么高人的传承而拥有奇异的力量,而有些人是天生就能够具备某些奇妙的能力的。他为此还专门请了年轻时候的好友,如今在北大陆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咒术师哈林顿来枫堡研究轩书夜的情况。可哈林顿大师仔仔细细探查了轩书夜的身体将近三个时辰,却是没有一丁点的发现。最后哈林顿大师只能遗憾的摇摇头,告诉宁白老先生轩书夜的身体除了力量大一点之外并没有异于常人的地方。虽然他也很惊讶于轩书夜的身世,但就连常年走南闯北的他也从没有听说过会有人从蛋里面孵出来,即便是那些类人族也没有这种情况!

  但哈林顿大师对轩书夜的聪明伶俐十分的欣赏,哈林顿大师有一个怪癖就是他从来不会收弟子,但他却和轩书夜说:“如果日后再次遇见你,就说明你我真的有师徒缘,到那时候我会把我所有的本事都教给你。”轩书夜虽然很感谢哈林顿大师,可他却没有一点点的遗憾。他自幼在枫堡长大,几乎在每一户居民的家里都吃过饭,对枫堡他有着一种刻到骨子里的热爱,就这样让他和一个奇怪的老爷爷离开枫堡,他还真的有点难以抉择。

  时间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它有时候会变成杀猪刀,有时候会变成刮眉刀,有时候又会变成刻刀,在不经意间就把所有奇怪的不奇怪的东西纷纷磨平不再显眼。而十四年的时间对于这个安静的枫堡而言,已经足够让他们习惯这个从蛋里面孵出来的孩子了。

  轩书夜自十岁以后就有了一栋自己的房子,是整个枫堡里二十多个孩童共同建成的。两岁以前他一直在菲婶的家里住着,两岁以后苏尔大妈觉得这样麻烦菲婶有点不好意思,反正她已经有了九个孩子,也不介意再多添一张吃饭的嘴。轩书夜在苏尔大妈家又住到了四岁多一点,那时候的轩书夜聪明的名声已经播满了整个枫堡,宁白老先生觉得轩书夜既然有这样的头脑,如果不抓紧时间培养太过于浪费,于是他又把轩书夜接回了自己的家里,也可以算作是枫堡的城主府。在宁白老先生的家里有着大大小小不下上千本的书,几乎可以说是囊括了整个北大陆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甚至还有一些记载关于北大陆之外的世界的书籍。宁白老先生膝下没有儿女,本来就疼爱轩书夜,再加上轩书夜十分温顺敦厚,宁白老先生当真把他看做了亲孙儿一般疼爱。好在轩书夜也争气的很,看书几乎过目不忘,只用了短短三年便把宁白老先生的书屋从头翻到了尾,这可差点乐坏了宁白老先生。

  轩书夜从宁白老先生的家里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七岁多了,苏尔大妈和菲婶都抢着让轩书夜住进她家里,可不料被六儿的邻居,哈伯抢先了一步。哈伯的儿子年岁和六儿相仿,早在轩书夜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到外面闯荡去了,据说是成为了一名初级咒术师,却很少回家,只有偶尔用空间小法术传一封信寄回来报报平安。哈伯本是猎户出生,六儿的打猎技术就是从哈伯这里学走的,轩书夜从宁白老先生那满屋子的书堆里爬出来,一下子又掉进了满是弓箭刀斧的兵器铺,倒也新鲜刺激。

  哈伯因为上了岁数,如今很少出去打猎,闲坐在家难免会手痒难耐,正好轩书夜精明伶俐,更为难得的是他的力气也大,正是一个天生的好猎人。哈伯自从把轩书夜接回了家,当真是起早贪黑,日以继夜的教授轩书夜各种打猎技巧,以及许许多多生物的信息,诸如习性啦弱点啦价值啦等等等等。饶是轩书夜聪明,若是换做常人,怕是光要记住那上千种的动植物名字也当真能够愁死。

  据哈伯说他年轻的时候曾外出游历过,在北大陆的东边遇到过一个同是外出游历的医师,二人结伴而行达一年半之久,受那个医师的影响哈伯对药草也有了一点粗浅的了解。反正轩书夜脑子够用,哈伯又闲的没事,索性连那些草药的知识也一股脑灌给了轩书夜。轩书夜听得津津有味,全然不知他当做故事听的这些东西对于别人来说有多么的要命。

  六儿虽然在轩书夜四岁那年娶了老婆,可婚后三四年还没有孩子。打猎归来就会和老婆一起来哈伯家里,给哈伯送点肉,给轩书夜带点稀罕的物什。顺便再给轩书夜讲一讲打猎时惊心动魄的场面。日子一天天过去,轩书夜也一天天的长大,孩童的稚嫩渐渐地褪去,轩书夜体内的那种源自于男人本能的热血也开始了涌动。听着六儿和哈伯的讲述,轩书夜渐渐地对那片充满了野性和征服的世界产生了浓浓的向往······

  十岁后,轩书夜从哈伯的家里搬了出来,不是因为哈伯不想要,也不是因为轩书夜不想住,而是宁白老先生觉得以轩书夜的天赋,早一些独立会对他有好处。而几乎是所有的枫堡居民都赞同这一决定,恐怕只除了哈伯和六儿夫妇二人。

  从哈伯家里搬出来的前两天,轩书夜带着枫堡二十多个小孩子在城外游荡了两天,弄回了大量的建筑材料,其实也就是一种名为剑枫木的树干。这种树生长的时候和普通的树没有什么两样,但是砍倒之后随着水分的散发,树干部分会变得越来越轻,越来越硬,而且还极难点燃,是盖房子的理想材料。

  轩书夜的房子就盖在了古皇宫附近,因为东街的苏尔大妈,北街的菲婶,南街的哈伯和六儿都希望他能住的离自己近一些,无奈之下轩书夜索性把房子建在了枫堡中央,反正占不了多大的地方,这样子一来谁都起不了争执。自从轩书夜的房子盖好后,那里就成了枫堡孩子们的聚集地,不管大的小的,只要有空,都想到那儿去玩玩。

  说来也怪,似乎轩书夜天生就有着这样的一种吸引力,所有见到他的人都不自觉的想要靠近他。不过这也不用太过奇怪,毕竟像轩书夜这样既让人觉得温暖又有男人气概的孩子,整个枫堡还找不出第二个。

  就这样,轩书夜自己又过了四年,这一年,正是他来枫堡的第十四个年头,他今天刚满十四岁。

  以枫堡的传统,十四岁的男孩子已经算得上是成年人。六儿十四岁的时候打回了这辈子第一头苍背鹿,哈伯的儿子也是十四岁的时候离开的枫堡。按照惯例,十四岁的轩书夜也应该做点什么事情,去证明自己已经是个合格的成年人了。

  枫堡北大门前,轩书夜对前来送他的苏尔大妈菲婶一行人摆摆手,就和负责引导他进行第一次打猎的六儿朝洛寒山脉走了过去。

  回头看了一眼已经变得很小的枫堡,六儿拍拍轩书夜的肩膀,问他:“第一次打猎心情很激动吧?”

  轩书夜笑着点了点头。

  六儿抬起头看着连绵不绝的洛寒山脉,问他说:“想要说点什么?”

  轩书夜握了握手中的长弓,轻轻一笑:“我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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