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跻醒了。
要酒干什么?云景天心下疑惑,难道也要喝了壮胆?和爱跻这么长时间朋友了,还真不知道他喜欢喝酒……
说出了疑惑后,云景天手上也没迟着,拿起酒坛子推门而进。
爱跻仍然是原形,盘成了一圈,头颅高高扬起,红色的舌信子吞吐不断,锐利的眼神显示他的精神已经稍有所恢复。
“你还恢复不了人形?不会打算就这个样子出去吧?要不要再吃一个食丹?”一连串问题如炮弹似的一下蹦出嘴角。
“不用吃了。先泡澡……”爱跻话也不多。
云景天不明就里,这酒拿来泡澡?
“开玩笑的,酒放下吧。”爱跻那颗如半个人头大小的脑袋张开了嘴,密密麻麻的尖牙如钢叉铁剑,好不吓人,至少里面塞个人没有一点问题。
一向不怎么说话的爱跻竟然会开玩笑?虽然这话一点都不可笑,可云景天还是笑了起来:“这酒都不够你泡的,洒一点上去,要洒遍全身都不够。不过你既然想洗澡就洗澡吧,反正这酒不是我的。对了,要不要我回避一下?”
爱跻尾巴忽地从后面蹿出来卷住酒坛子,学人一样放在自己鼻子跟前闻了一闻,道:“难得你今天心情不错,我也帮衬一下,笑一笑总是好的。”
云景天这才想起今天从接触铁蛋和辣子鸡开始,心情不知道怎么就变得好了起来,一扫平日里的心思忡忡,而从来没和爱跻开过玩笑的话也在刚才脱口而出。他还一直没发现自己这个变化,同时,他也发现了爱跻的变化。
蛇本来就是冷血动物,生性残忍狡诈,不过对于爱跻来说,这话似乎有些不对,因为这条蛇与众不同,可以说是蛇中的翩翩君子。他一直在向往人类的生活,从他开智之后,便居住在离人类非常近的距离,不断打量着这个陌生的人类世界,虽然与人类不正面接触,却也学到了不少哲理和知识,一扫蛇类给人的那种冰冷而残酷的印象。在爱跻的眼中,他自己的生活是充满丰富色彩的,在日夜不辍努力修行的同时,还一直没有忘记加强自己的心性修养,比如听人类吟诗、唱歌,看人类跳舞、下棋、打架,某些时候,几乎完全把自己当成人类来看待,比如说,不吃生食,还有,喜欢洗澡,甚至没事还出去溜达溜达,救个人什么的,虽然有时候也吓昏过人。
这当然这是在云景天和他接触了三十年之久的时间上才逐渐了解到的。
不过爱跻从来没有笑过,也许是他不会笑,也许是他理解不了如何发笑,反正在他俩接触的过程中,化作人形的爱跻嘴角是咧开过,眼睛也眯起来过,呵呵哈哈的声音也发出来过,但那种不是笑,只是徒有其形罢了,没有过真正意义上的笑,更没有讲过这种冷笑话,这是第一次。
云景天觉得爱跻在这方面快开窍了,开窍之后,智慧会进一步大增,修行也将进一步加快。
笑是发自内心的,能感染了自己,自然也会逐渐感染其他人。也许爱跻从中感受到了什么。
云景天双臂抱在胸前,摆出非要看你洗澡的架势,笑着说:“没想到你也会开玩笑了。你能闻出来这是什么味道吗?”
“一股子粮食的味道,有糜子、有高粱、有玉米、有大豆……”爱跻说罢,摇了摇身子,用尾巴打破封坛口,一口将整个坛子吞了下去。
云景天有时候真搞不懂,酒这种熏气冲天的东西有什么好喝的?火辣辣的让人难受,喝多了还头晕呕吐,要多难受有多难受,怎么人类还喝这些东西呢?现在竟然把一条蛇也给感染到了,真让他有些无语。
在吃惊爱跻竟然了解如此多农作物的同时,云景天更看到了惊人的一幕,爱跻对灵力的细微把握程度高的离谱。只见他猛地张口,“噗”的一声,一个酒坛子带着一道残影,如炮弹般从门外几乎以直线喷射了出去。随之他抬起头,又噗噗的两声,两股酒雾朝天喷出,还没到屋顶呢,便像遇到了巨大的障碍物般,横着散开,并挂出一道道雨帘,将爱跻彻底包住。此时爱跻全身蛇鳞倒竖,享受着这些酒雨的滋润。
霎时一股熏人的酒气弥漫在窑洞当中,云景天见机早就急速退了出去,免得闻着难受。只见爱跻蛇鳞来回抖动着,发出难听的沙沙声,周围的酒雨便被他一滴不剩的完全吸进身体。
看着爱跻在光影中恢复人形,云景天打趣道:“你这就算洗完了?”
爱跻老实回答:“我这不是洗澡。今天早上含着的水全给你降雨用光了,身体发干,口也渴的厉害,先用这酒垫垫底。”
云景天眼看爱跻恢复了人形,却还是略带一点透明,心想反正这样在晚上问题也不大,不会吓到村民,就放心了下来。他知道爱跻这种化作人形的样子并不是真的身体结构发生了变化,而是用灵力造成的一种比较“坚固的幻觉”,你可以看得见、摸得着,但对他来说,虽然也有触感,但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因为看得见和摸得着的并非本体。在这层“坚固的幻觉”外表下,本身的体型是没有任何变化的。如果灵力更强,幻化出的样子则更接近于真实,但这始终是一种幻觉。
在这种幻觉的刻意营造下,爱跻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书生模样,身着锦袍黑衣,一望而知就是饱读诗书的有学之士,加之一头白色长发随意地搭在两肩,让他更有了一种出尘的潇洒味道。不得不说,这卖相还真的讨人喜欢,反正云景天认为爱跻的品味不是一般的高,显然是个深度研究了人类社会方方面面后,又把这些东西灌注自身之上而形成的一种气质的沉淀。
云景天想着爱跻喝醉的模样,用肯定的语气道:“你这外表如果喝醉了,那必定像个醉剑仙。”
“那也不错,挺好的。”爱跻嘴角咧了咧,算是笑过了,随后表情又恢复了平淡,一如既往,顿了一顿,他有些沉重的说道,“狼的叫声有好半天没出现了。”
“嗯”。云景天也注意到了这个异象,点头道,“说明狼已经在我们周围了。这狼王真不简单,对狼群的控制如此严厉,怕是个难缠的对手。”
爱跻走到门口,和云景天站在一起,眺望着夜幕中隐没了棱角的山峦,有些无奈道:“我只和他对了一招后就知道了。哎,所以才不得不找你。我不喜欢打架。”
“这个狼王变成人了吗?”云景天听了十分好奇,只一招就能把爱跻逼回来的家伙应该有多厉害啊?
爱跻摇摇头道:“没有,他走的和我不是一个路子,和我比起来,他更接近于妖。”
云景天明白了——这个狼王成妖了!
动物类凡是以修炼阴魄为主,不断强壮自身体魄,由阴转为阳后,便走上了成妖之路。如果说仙是一种以修炼阴魂为主,炼阳去阴,最终修出阳神为目的的话,那么妖就是以修炼阴魄为主,炼阳去阴,最终修成阳魄,以狼身为基本架构,逐渐向人形转变,最终以修成人形为目的。
人类向往成仙,但动物类向往的却有两条路,一条成仙,一条成妖。成妖的路虽然非常难走,但真能成为妖的话,能力也是非常强大的,几乎拥有不死之身和无尽长的寿命。
想到这里,云景天就非常头疼了。他和爱跻虽然并非同类,可目标一致,都是走的修仙之路,肉体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附加的,而非起决定性的作用,他们的强大在于灵魂的力量强大。可哪怕他们灵力在平时有多么强大,但在面对这种纯粹以肉体强大为主的妖时,仍不免显得有些吃力。
对于妖来说,除非差距很大,不然只有剑仙类的门派才能与他们相抗衡。
云景天和爱跻修行多年,都是以清修为主,全心全意的为了成仙而奋斗,从来也没打过架,战斗经验几乎相当于零,这下碰到久经沙场考验的狼妖,前景非常不乐观。
两人相视一眼,便互相明白了对方心中所想:这场仗,恐怕是一场前所未有的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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