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我们该如何生活 > 第十二节 君子可欺之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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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回提到了人际关系和国际关系没什么两样,都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而已。可能有人不同意,认为人是有道德的,而国家没有,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本次我所要说的:君子可欺之以方。

  此语原为:君子不欺之以方。

  《论语·雍也》:“宰我问曰:‘仁者,虽告之曰,‘井有仁焉’。其从之也?’子曰:‘何为其然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

  《孟子·万章上》:“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攸然而逝。’子产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谓子产知?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难罔以非其道。”

  君子可欺,是孔子说的;欺负到什么地步呢?孟子紧跟着作了阐述。一是子产先生被骗,人家送了条鱼给他,本来是要放在水里先养着的,结果下人烹之食之,而后谓子产说,哎呀,这条鱼本来放在水里的,但游着游着,忽然不见了。于是可爱的子产先生说,恩,这条鱼是“得其所哉”了,意思就是到了它该去的地方了;二是舜帝王被陷,说他兄弟象骗其下井,然后盖住井口,但舜不知怎地却逃出生天,对着其兄弟照样好脸色,完全不怪他对自己的陷害。

  虽然我基本上不愿意大量引用原文的,不过这一段就当作让不知道的人长长知识吧,说真的我原来也不了解这句话的出处。我一向主张要吸收的是知识,而不是些无用的条框,虽然这些条框也有其作用,但对于一般人来讲是等于无用的。这涉及到对学问的认识问题,本文不做讨论。

  我在此并不会因为说“你看孔子说啦,君子可欺,孟子也说啦,就是因为他是君子才能欺负他的”来批驳关于人际关系是有道德的不是单纯的利益关系这种认识,我也不会用“你看人家就是欺负君子”来证明人际关系就是单纯的利益关系这个论调。

  如果领会了我在前文多次提及的基本观点的人就应该明白,对我来说利益关系是个中性词,没什么赤不赤裸裸的。人类所有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利益,那么在这个准则之上所进行的所有行为和关系都是以利益为基础的。对此还不甚了了的人就简单的记住,这个“利益”是广义上的利益就是了。

  那么,在君子因为坚持自己的原则和社会的道德而被人“欺”的时候,他失去了一部分物质的利益的同时对他自己又有什么好处呢?

  心细的读者看到这里就已经知道我说的好处是什么了。如果失去了物质利益,又没有补充进其它的物质利益,最后获得了较大利益,那么剩下的一个空大家就都会填了,当然是比失去的物质利益还大的精神利益了!看,如果像这样慢慢地,从最简单的、最基础的人类行为标准——“利益”上来将复杂的情况抽象化,大家也就都可以明白一些原来看不懂,想不明白,不知道别人、国家为什么这样做的事了。对于分析个人和社会的行为,这种小技巧是很有效的。

  那么他怎么获得了精神利益了?这可以通过“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这句话来理解。就像一个学生总是受老师批评,结果有一天他因为成绩较好被表扬了,他很高兴;另一个学生成绩好经常受表扬,他就会觉得不就表扬一下么,有不着高兴成这样吧?可能很多人都觉得这个例子俗,但俗为什么就不能用?这个例子多生动准确啊?这“觉得俗”也是体现精神利益的好例子,如果你看了后自己四下瞅瞅,会发现所有的例子都符合这一标准。因为都是以利益为行为的判断标准的嘛,只要你能准确判断出对方对于“有利”的定义和范围。

  直说吧,精神利益有没有,有多大,全看他怎么觉得的了,也就是说是根据他的价值观来判断的。只要在他的价值观中觉得这么做自己高兴了,或者是符合了社会道德,自己是君子,所以高兴了。也就是说必须要高兴,精神上要愉悦,你自己得觉得爽!也许有人会说,你看我虽然不情愿,我还是捐了钱,我还是给老人让座,做完了我也不高兴,或者只是为了完成一种社会责任。那么我问你,你就真没得到什么好处?错!只是你没把这些利益当作你认知中的“利益”。说句可能让你不满的话,你心里在你自己都不知道的地方偷着乐呢,你是在暗爽呢。你看,你觉得是因为社会道德或社会责任让你不得不这样做了,那么你完成了没有满足感也有解脱感吧?你没有?那你没完成会有什么你觉得“不好”的东西,你完成了是不是就没有了?这些就是你获得的利益了,而且你起码潜意识里是觉得这些利益要大于你的付出的。(这种分析法也是我上一段所介绍的抽象化分析法,立即就证明好用了吧?)要不舍己救人也是一种社会道德,摆在你面前看你做不做?你做?那你说句心里话,你认为每个人都会做吗?

  答案是什么?地球人都知道!

  最后的结论就很明显了,只有在君子认为他获得利益的情况下,君子才可欺之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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