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网游竞技 > 荆棘爱神 > 浮生本来多聚散

??我的童年终止于十二岁生日那天。

  父亲开车带我去餐厅吃饭,母亲已经在那里订了位子等我们。途中一辆悍马与父亲的奔驰相撞,父亲的车失控地冲到了高速公路的护栏上,巨大的冲击力要了他的命。而我因为被他死死护在怀里只是轻微骨折以及一些皮外伤。

  从那以后我再不穿一切红色的衣服,因为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天从父亲颅腔里迸溅出来的鲜血,那种恐怖的猩红色,粘稠的铁腥味,成了我永生的梦魇。

  而母亲莫名其妙地不见了。留给我一座空房子,还有不少钱。幸好方婶还在。我还有从小照顾我的方婶。

  仿佛是拔节生长的翠竹突然被硬生生地折断了茎叶,即使侥幸逃过一死,却也只能在已然残破的躯体上旁逸斜出几支新叶,再也无法自在招摇在雨露阳光里。

  原本以为已经被神抛弃的我忽然觉得上天还是垂怜我的,他把庄子蔚送到了我身边。

  我还记得那是一个有些燥热的下午,一个高大的男人出现在我面前,他是一个长相异常俊逸的男人,有着深邃的面庞轮廓,希腊式的高鼻子,薄唇如刀。不同于父亲深褐色的眸子,他的眼眸是那种纯粹的墨色,非常黑,如同一个漩涡流转的黑洞,吸住了我的视线。

  我曾见过他,在父亲的相册里。他叫庄子蔚,是我父亲的弟弟,也就是我的小叔叔。

  他决定领养我。于是我草草收拾了一下行李。跟着他离开了这个A市,来到了S市。

  

  刚进他住的房子时我吓了一跳。房子很大,极简主义的装饰,灰色的金属家具泛着生硬的冷光,犹如一座森然的墓茔。

  庄子蔚将我的行李随手放在地上,交叠着一双长腿,坐在沙发上。窗外地阳光斜斜地打在他的侧脸上,半明半暗。我不安地站在他面前,双手背在身后,不安地绞着衣服。他的眼神太过锋利,让人心惊。被他打量时总教人有种无所遁形的感觉。

  “你很怕我?”

  “没有”。我抬起头,努力看着他的眼睛,但还是忍不住瑟缩了一下。

  一声嗤笑。“庄慕澜,这个名字我不喜欢。改了罢,就叫庄陌吧,陌生人的陌。”

  我的父亲叫庄子蕂,母亲姓秦,但明一个澜字,所以我名字的寓意显而易见。

  “为什么一定要改名,那是爸爸起的……”我的声音低了下去。

  “慕澜?”他怪声怪气地念了一遍,“你倒是告诉我你的好妈妈现在人在哪儿?嗯?人在哪儿?”

  爸爸死了,妈妈不见了,我模模糊糊听方婶说她跟别人跑了。

  我无言以对,又低下了头。庄陌,庄陌,从此以后我就是庄陌了,那个无忧无虑的庄慕澜已经死了。

  “好。”我轻轻应了一声。

  庄子蔚似乎有些惊诧地看了我一眼。“你接受能力倒是挺强。心里不委屈?”

  “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我想起了临行前,方婶含了一眶的眼泪,千叮咛万嘱咐我凡事一定要忍耐,叔叔家不比自己家的情景。

  听到我这话,他竟“啪啪”鼓起掌来,“很好。你很识时务。从今往后你就和我一起生活了。为了避免日后的麻烦,我今天提前告诉你,一,我楼上的实验室你不可以进去。二,无论做什么尽量保持安静,我讨厌噪音。三,要听话。听清楚了吗?”

  “知道了,叔叔。”我老老实实地点点头。

  

  庄子蔚很快通过关系将我j□j了市一中初一的实验班。

  可能因为落下的课程比较多,我的成绩掉得厉害,处于班上的下游。又因为我是插班生,班里早就形成了各色小圈子,很难融合进去。无形之间,我被置于了班集体的边缘。

  这些我都没有和他说过。我的直觉告诉我,他并不喜欢我,甚至可能有些讨厌我。

  所以我尽可能不去麻烦他。他在著名的H大里做副教授,教什么生物工程。当然这些在十二岁的我看来,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并不知道对于一所全国知名的高等学府里,二十六岁的年纪做到副教授意味着什么。

  我很用功,因为不需要和同学交际什么的也给我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所以我的成绩上升地很快。各科老师也渐渐开始关注起我来。同学也开始和我亲近起来。

  我想这些应该要谢谢庄子蔚。我记得那次他在我68分数学试卷上签字的时候,只淡淡说了一句“无论在哪里,要想立足,都必须要靠实力说话。”

  

  庄子蔚是一个话很少的人。在家的大部分时间他不是在书房就是在楼上的实验室。

  尽管他明令禁止我去他的实验室。但是那扇雕花的胡桃木门里面的世界始终诱惑着我。平日里那扇门永远都是锁着的。我一直没有机会接近。

  终于,天赐良机。今天晚上庄子蔚要参加一个饭局。刘嫂给我做过晚饭后就回去了。

  我钻进他的书房,从他抽屉里拿出那把亮晶晶的钥匙,兴冲冲地上楼开了门。

  随着钥匙在孔洞里的一转,啪嗒一下,门开了。

  我紧紧攥着钥匙,手心里全是汗,有些迟疑的,不敢跨进门去,最后还是拗不过好奇心,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实验台上放满了各种瓶瓶罐罐还有试管酒精灯什么的,除了那些小学自然课上见过的,其他的仪器全都长地怪模怪样的。我这个摸摸,那个看看,玩得不亦乐乎。

  忽然,我听见从角落里传来一阵吱吱的叫声,我四下一看,发现门后面的墙壁上嵌着一个巨大的柜子,里面一层一格都是笼子,装着小白鼠和兔子。我兴趣盎然地把手从缝隙里伸进去摸摸它们柔软的皮毛。不料它们却害怕似地四下乱挤。

  “咚”,二楼的挂钟敲响了。九点了。我连忙走实验室出来,锁上门。又将钥匙放回了原处。然后回了自己的卧室。

  快十点的时候,他回来了。我竖起耳朵听着他的动静。

  “庄陌,你给我出来。”他的声音阴沉沉的。

  我心中忐忑,祈求老天不要教他发现我进实验室的事。刚在他面前站定,却见他伸手将钥匙递给我,原先亮晶晶的钥匙上竟然诡异地染上了一层蓝色。我大骇,连忙坦白,“叔叔,对不起。我进了你的实验室。对不起。”

  “我跟你说过什么,你没有长耳朵吗?”

  “对不起,对不起。我保证以后再不会不听你的话了。”我不敢看他的脸,只是垂着脑袋不停地道歉。

  时间在我们的对峙中也凝滞了似的,走得分外慢。我感觉到他身上似乎一有股寒气一直隐隐渗出,低冷低压成一片薄片锋刀逼近。我感到非常地憋闷,仿佛被无形的手扼住了脖子。

  他终于松口,“念在你今天初犯,就饶了你这回。你最好不要再有下次。现在回你的房间去好好反省。”

  我感激地看着他,“叔叔,绝对不会有下次了。以后就是门开着我也不会走进去的。”

  他挥挥手示意我回房。

  “那个,那个钥匙为什么会变成蓝色。”走了两步,我还是忍不住回头问他。

  “上面我涂了变色硅胶干燥剂,你手上的汗水被它吸收了就会显色。你小心一点,我实验室里随便一点化学试剂都可能送掉你半条小命”。

  

  从这以后,我愈加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希望能扭转上次他对我不好的印象。然而我很挫败地发现,他是一个很难讨好的人。

  比如说,只要他刚进家门,我就会在玄关那里替他拿好拖鞋。他却会突然要我去拿另外一双。等我拿过来,他却已经穿上了原先的一双。分明是耍我,但是没办法,谁让我要仰仗他的鼻息过日子呢?

  由于刘嫂只负责给我们烧午饭和晚饭,所以早餐我们两个人都是各自随便对付。

  我缠着刘婶教会我煮粥煎鸡蛋这些最粗浅的厨艺,又偷偷背着他经过无数次失败的演练,终于能弄得像样子后,我开始正式上岗。我提前起床半小时烧早饭,很简单的煎鸡蛋和白粥。我上学比他上班早,所以我吃完自己的一份,留了一张字条给他,告诉他他的一份放在微波炉里面,他起床后只要热一下就能吃。结果中午放学回来时,我无比郁闷地发现他只动了一点,字条上他添了一行字。“煎蛋不够嫩,粥煮稠了。”无奈之下我只得继续向刘嫂讨教,大约一个多星期后,我烧的早饭终于及格了,没有剩下。

  不料某日吃午饭的时候,从来恪守“食不言”的他居然开口了,“明早吃什么/”

  我被他吓着了,一口饭呛在喉咙里,差点没噎死。好容易顺了气,我吃惊地瞪着他,“叔叔,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明天早上吃什么?”他的声音已有点不耐。

  “粥和煎蛋”我下意识地脱口而出。

  “庄陌,难道你一连几天吃相同的东西不会厌吗?”

  “可是我只会做那个啊”我有些为难。心中却在腹诽,以前每天吃面包也没见你厌嘛!

  “你不会学吗?”

  难得他发话,我只得认命地跟在刘嫂后面学着烧更多各式各样的早饭,如此一来,一向不管闲事的刘嫂也忍不住主动提出,要帮我们烧早饭。他却断然拒绝。

  自作孽,不可活。我的煮饭生涯何时才到个头啊!我正在哀怨中,却听见身后传来一个凉飕飕的声音,“既然是你自己选择的路,你就是跪着也要给我把这段路爬完!”

  不过,这一切我发现还是值得的,起码他看我的眼神,不再像以前那样冷冰冰的了,开始有了一丝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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