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重回1984赶山狩猎 > 第155章 我儿小金初次入山

即使是山上,因为海拔还没起来,所以并不是很冷。

    甚至因为山上树木和植物的作用,反而比下面温度高点。

    至少余秋堂没有觉得冷。

    但他看到父亲,潜意识觉得对方会冷。

    围巾给父亲围上后,父亲开始还要推辞,却最终还是小心在前面系个扣,防止滑落。

    经过这样一个举动,两人基本不再保持前后距离,而是几乎并排前行。

    短暂的沉默后,余得金突然停脚步,轻轻拍打着山道旁的歪脖树,“看。”

    余秋堂看过去,竟然惊讶地发现树上刻着几个字。

    还是那种繁体字,四方四正,有点像是隶书。

    余秋堂再一回想,为啥觉得熟悉呢,是因为很多墓碑上都是这种字体。

    【我儿小金初次入山】

    他不禁睁大眼睛。

    这棵树,他其实之前见过很多次,是一棵斜插在小土台的歪脖桐树,看样子有些年头,大概有一人围的粗细。

    因为和山里其他歪脖子树一样,而又因为它是空心的桐树,所以尽管就长在人们经常可以经过的关键位置,却没有一人想着砍掉它。

    做木头是空心,当柴火烧没火气。

    哪怕就是做木椽,也因为太歪了,基本派不上什么用场。

    正是这种没用,让它才能躲避掉很多伤害,最终存活下来。

    只是,他万万没想过,这棵树,竟然还与他的父亲有关系。

    并且,是这般亲密关系。

    几乎不用猜,就知道这个字肯定是爷爷写的。

    当时父亲年龄还小,二叔或许才刚出生,三叔说不定还没来到世界。

    那时候爷爷还很年轻。

    继承了阴阳这种职业,心里带着对神秘力量的敬畏,怀着一颗虔诚之心,定期去上香。

    大山,或许是他眼里,就是神仙的道场。

    带着儿子进山,肯定心里有很多特殊的情绪在里面。

    那此刻的父亲呢。

    第一次正儿八经和自己进山,是不是心里也很复杂。

    “那个时候,这树还很小,不知从哪里生出的桐树苗,从块石头侧面伸展出来。

    我呢,当时刚好想找个棍子拄着,一眼就看中这棵小树,认为它反正长在侧面,将来也长不大,干脆直接拔掉算了。

    但被你爷爷拦住了。

    你爷爷说,这个世上有些东西,他生来就命苦,别的树能生在雨水充沛,阳光能晒到的地方,这个小东西就只能生在这里。

    不过呢,生在哪里,其实都能好好活着。

    只是活得艰难一些。

    但不能因为艰难,就放弃,更不能因为艰难,就不管不问,不好好活着……”

    余得金说到这里,用手轻轻抚摸过刻的字,“所以你看看这棵树,它虽然还在歪着,却已经长这么粗了。

    看这个字,当时刻的很深,现在都浅成这样,怕是再长些年,就会薄的看不清。

    说到刻字,当年我还怪伱爷爷刻了呢,说是树这么小,刻那么大的字,万一把树刻死咋办?”

    父亲忽然想到什么,竟然没再继续说,只是看着字陷入沉默。

    余秋堂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些陈年往事,顿觉惊奇。

    他出生时,爷爷已经去世,对爷爷的所有信息,都来自其他人转述。

    倒不知道,他原来还是这样一个老人。

    “那我爷咋说的呢?”

    余得金看了眼余秋堂,神态复杂地说:“他说,这都是命。”

    余秋堂一怔。

    歪脖树的插曲,并没有影响父子俩太久。

    两人也没有再歇息。

    很快就穿过余秋堂假设的“桥”,来到对面的桦树林。

    “这边原来是个混交林,后面其他树木慢慢被砍了,只剩下桦树苗,才长成了桦树林。”

    余得金如数家珍,给余秋堂讲述着山林的过往。

    随之又道:“你若是找做户对的桦木,要找老桦林,那边很多木头都有一两百年,木质更结实,也更粗一些。

    这边的木头正在长,里面是空的,一旦晒干,可能就会裂开。”

    “原来如此。”

    余秋堂想起米文忠说木头裂开的事。

    大概那只木头就是这个问题。

    他以前只知道父亲是个木匠,没想到他对山林这么熟悉。

    倒是超出意外。

    “那你说的那个老桦林,是不是胡子沟那边?”

    “你知道?”

    余得金露出疑惑的神情。

    还有我不知道的地方?

    余秋堂心里多出几分得意,能超出父亲意料之外,感觉比赚钱还舒服。

    “以前去过一次。”

    余得金更是意外,“那地界那么偏僻,你去那里做什么?”

    “无意间去的。”

    “哦。”

    余得金想想也是,没有继续追问,两人便转身向胡子沟那边而去。

    所谓胡子沟,其实是个山谷。

    夹杂着两面都是峭壁,中间只有几米宽的一个山道。

    山道半路,被山崖阻拦,最细的地方只有两三米宽。

    真就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据说当年战乱,山里有一群胡子,也就是土匪,就躲在这沟里面。

    靠着天险牢牢据守。

    官方数次想端掉,都因为地势过于险要,损失太大而放弃。

    本地的人们,都叫他胡子沟。

    后来和平了,胡子们都被打掉,但这个位置依然很少人过来。

    传说这里面杀死过很多人。

    很多都没有投胎,整日在谷里面晃荡,阳火弱的人都会被吸干吸尽,或者将魂魄管给勾引了去。

    就是常常在山里行走的猎人和赶山客,护林员,一般也不会特意来这边。

    算是个小小的禁地。

    余得金是没想到,这种偏僻之处,余秋堂竟然知道。

    他眼里的余秋堂,只是个十几岁的小伙子,不该知道这些。

    天渐渐亮起来。

    幸运的是,天上的云层渐渐变得稀薄,隐隐约约能感受到几分暖意,抬头看天,眼睛也被光照得睁不开。

    父子俩沉默向前。

    山道上只有他们脚步踩踏树叶和枯枝的声音。

    余秋堂觉得气氛有点压抑,想找点什么话题缓冲下,可又不知该说什么。

    但等着父亲说话,又觉得不好意思。

    前面几次打破僵局,可都是父亲率先说话,他是被动接受,总不能一直这样吧。

    于是。

    他便开始绞尽脑汁,寻找话题。

    既然远的没有,就从这座山说起吧。

    “爹,你是不是经常来山里?”

    “嗯,常来。一般木头市面上都能买到,不过有些东家要的东西好,就只能在山里寻找好料子。”

    “那山里这么多野兽,你也没个枪……”

    余得金看眼余秋堂,很不在意地说,“山里能有什么,豺狼胆子小,你不招惹它们,它们肯定也不来找你麻烦。

    豹子少,多少年就只遇到一两次,它们看到人,基本也会避开。

    至于熊嘛,碰到你就老实点,不要惹毛它,它也不会找你麻烦。

    如果实在危险,就把带的口粮丢给它们,十有八九能走开。”

    “那……若是走不开呢?”

    余得金难得笑出声。

    “那就听天由命,只要手里有斧头,胆子大,总能找到活命的机会。

    不过,若真想要安全,尽量不要入山,这大山里有很多宝贝,它本来就属于大山,你非要从里面拿出去,不付出点代价咋行?”

    回到这种话题上,余秋堂便只能点点头,表示认可。

    “你以后进来还是小心,我不知道你从哪里学来的本事,但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你越是觉得自己能行,越容易出事。

    我以前认识的人,也有胆子大,本事强的,但他们往往出事的更快,反而像我们这些胆小的,只能在外围走走的人,反而活下来。

    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什么东西都没人命重要,你要记在心里。”

    “好的。”

    余得金看儿子这么老实,脸色也越来越柔和。

    “你也长大了,年过了就十八岁,我拉扯你长大也不容易,还是想你将来结婚生子,能平平安安过一辈子。”

    “会的。”

    余得金点点头,“那就好,这样你娘到时候也不会怪我。”

    听父亲提到母亲,余秋堂觉得应该暂停话题。

    不提还好,一提他心里就会有股烦躁,他担心在山里和父亲生出矛盾,荒无人烟的,总不太安全。

    “你这次出来找什么木头,爹?”

    “倒也没有固定,只要差不多就行,这边的老桦木就蛮好。”

    “前面就是胡子口吧?”

    余秋堂看到一百多米远处,山崖仿佛是两个巨大的手掌,即将合在一起。

    巴掌中间,有个细细的口子,远处看去,仿佛只能通过一个人。

    大自然真是鬼斧神工。

    余得金点点头。

    “就是。过了那个胡子口,里面就是原来胡子待的地方,现在已经废弃很久了。”

    “那我们赶紧过去。”

    几分钟后,父子倆来到胡子口。

    从远处看,缝隙窄至人身厚度,走到跟前才发现没那么窄,起码有两米多宽度。

    不过,这个地形真是不好对付。

    外面的地势低,里面地势高,若是想强行从外面进去,不仅仅是要面对易守难攻的窄,还要承受从低到高处的落差。

    真是太不容易。

    余秋堂想象着,如果自己是攻城的人,里面若有两个手执长刀或者快枪的胡子,那真是几乎没有进去的可能。

    他们不需要做任何大动作,仅仅只是用刀或者枪随便划拉,自己就近不到跟前。

    更不说,真正的厮杀,里面还布局着什么。

    好在现在是和平年代,不需要拿命去拼。

    两人穿过胡子口,余秋堂下意识回头看看后面,再次赞叹大自然的奇妙。

    两人来时经过的路,虽然也坎坷不平,但路两旁主要都是矮小的灌木,并不能形成什么气候。

    不注意的话,和野草差不多。

    然而一穿过胡子口,眼前立刻就变为郁郁葱葱的参天大树,一眼望去,就仿佛拦截了在两人面前的一面树墙。

    简直像个世外桃源。

    他不由回忆上辈子,好像也来过这里,但并没留下太多印象,那有可能是里面的树木已被砍伐待尽。

    或者是,他根本没有进来过,只是远远看过这个地形,产生错误的记忆。

    “这里的木头都不错,你看哪个能用就伐那棵,但是不要去左边的树林深处,以前剿灭胡子时,那边死了不少人,阴气太重。”

    余秋堂点点头。

    两人便开始各自物色木头。

    余秋堂拿出米文忠给他的尺寸,发现还真是苛刻,即使这么大的树林,一时间也找不到几棵树能达到标准。

    他甚至怀疑,米文忠是不是给错了。

    相较而言,余得金显得比较随意。

    他寻找的并不是木头,而是树杈,就是希望有那种天然符合东家想法的树杈出来,尽可能原色原味,避免拼接,尽力以完美的作品呈现给东家。

    两人开始还在一起,彼此都能看到但时间久了,渐渐就拉开距离,余秋堂刚要返回去看,忽然一道影子从侧面树上冲下来,趁他没注意,一把抢走背包上的水壶。

    原来是一只灰色的猴子。

    他急忙转身去追,猴子却跑的飞快,即使他速度快于一般人,但要在树林里追上得天独厚优势的猴子,却还是相当吃力。

    只能勉强跟着猴子不丢失。

    若是一般人,估计几个回合,猴子就跑的不见踪影。

    遇见这种事,余秋堂也很无奈。

    若是一般东西就算了,偏偏这个水壶,还是大舅当年当兵带回来,给母亲的,母亲又遗留给他,算是为数不多,母亲留下的念想。

    怎么能被这个死猴子抢走。

    他边跑边从身后拿出弩,追逐着猴子身形。

    管它是不是灵长类,本不在他的猎杀范围,但它要跑上送死,那就送它一程。

    在他全力追踪下,猴子非但没有拉开距离,反而越来越近,他这才看清楚,这只猴子四肢均匀长度,脸瘦瘦的,毛介于棕黄和棕灰之间。

    应该是一只年长的猕猴。

    猕猴是秦岭常见的两种猴子之一。

    另外一种就是川金丝猴。

    猕猴是个很大的分类,其中秦岭这边的属于中等体型,性格相对也温和很多。

    而凶名在外的藏酉猴,是猕猴中最大的品种,也就是俗称的大马猴。

    这种猴子性情顽劣,尤其是汇聚在峨眉山那片的,经常被人们拿出来对比。

    相比之下,金丝猴温柔的就像个姑娘。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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