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科幻灵异 > 苟在游戏开服前一百年 > 第二七一章 化神之路

  绝灵之地。
  景国,宁陵郡,三阴县,下马村。
  与泡泡分别之后,方长没有耽搁,循着当年来的路又回到了这里。
  他在锦绣界始于此,也该终于此。
  方长站在村口那棵百岁高龄的大槐树下,  身体游离于现实之外,心神一时飘远。
  此时此刻,他的体内法力不断外泄,就像一个小水塘不自量力地想要注满一条江河。
  这便是绝灵之地的威力。
  与一片天地相比,方长如渊似海的法力显得有些微薄。
  毕竟他的法力再雄厚,没有外界的补充,也迟早有消耗完的一天。
  “开始吧。”
  方长手捏法决,身上仿佛传来咔嚓咔嚓齿轮转动的声音,那是一根根无形的锁链在他身上缠绕。
  锁住了他的神,  他的神,他的法,他的力。
  当一层层锁链落下,这名为锁神术的秘法已然趋于完成。
  他将变为一个彻底的凡人。
  他的元神被锁住,强大的肉身力量被封印,丹田法力也无法使用,连这片绝灵之地都无法再从他身上榨取一丝灵气。
  化神之境的突破有两种方式。
  一是元神转世,就如之前方长所遇到的天魔女的分神,不过那是天魔女为境界更进一步的转世,但形式上相差不大。
  转世之后,元神主动受胎中之迷,沉睡身体深处。
  但随着人生逐渐成长,  转世之身会渐渐被元神影响,  形成某种执念。
  追寻执念,  看破执念,形成自己的化神神意,便是一条正确且成功的突破之路。
  第二则是身入红尘,  封印自己全部力量,  以凡人之身入万丈红尘。
  优点是比第一种方式更为直接地感受自己所要追寻的目标,对各种力量法则的感悟直入神魂。
  缺点就是容易把持不住。
  一个曾经站在高处的人,遇到困难和挫折的第一时间就是想要用力量来解决问题。
  于是经常就会发生把持不住,冲破封印,重拾力量的情况。
  这样子,这场修行也就失败了。
  而且这种方式一般只有一次机会。
  因为习惯用力量解决问题后,就算再次封印力量,想的也是拿回力量。
  而此刻方长选的就是第二种方式。
  他感觉到了一股久违的虚弱感。
  天地浩大,似乎随意一阵风吹来就会让他粉身碎骨。
  惶恐和不安涌上心头,他已经很久没有这种不安全感了。
  可方长却笑了起来。
  “化神先化凡,或许这就是化凡的意义。”
  方长手中不缺化神秘术。
  女皇大人很大方,山河界中拥有着几乎无穷的妙法灵术,从最低的炼气,到化神,甚至连洞虚以及洞虚后的合道都有所涉及。
  这也是方长为何觉得女皇大人是九凰女帝转世或者传人的原因之一。
  相较而言,他自天魔之眼中得到的关于魔眼宗的传承就显得小家子气许多。
  曾经方长也疑惑,力量不是越来越强的好嘛,  为何还要专门划分出一个境界来化凡,很有故意受虐的嫌疑。
  从云端高高跌落,变成地上的一颗尘埃,  说是体会底层的规则,见微知著,契合天地法则之力。
  可已经站在高处的人,谁还愿意再去经历一次底层的艰辛。
  但此刻方长却有了另一层体会。
  力量的强大足以让他随心所欲。
  就像在扶风城中,他便是此城的天,所有人都要仰仗他的鼻息而活,都在争相恐后地暗中讨好他。
  他喜欢秩序,喜欢凡尘烟火气,所以那里井然有序,人流不息,是整个郡中治安最好的县。
  只因为所有人都在敬畏他的力量和力量所带来的权势。
  但他也困在其中。
  他的情绪心智在被力量不断腐蚀,他愈发淡漠,俗世中似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再触碰到他的心灵,因为他想要的似乎太容易得到。
  只要拥有力量。
  与泡泡分别后,方长对于这种感受愈发深刻。
  因为他竟没有多少悲伤。
  在他内心深处仿佛有一个声音在说——修行路漫漫,离别是常态,它不过是你人生中一个微不足道的过客,再过百年,谁又能记得谁。
  他对泡泡说的那番话,既是对它说的,也是对自己说的。
  可他怎么会不悲伤?
  怎么该不悲伤?
  那是陪伴了他数十年的伙伴,他修行至今,人生也不过百年有余,一大半都是这个小家伙在陪伴着他。
  可他偏偏没有几分悲伤。
  修行的意义绝不是这样。
  他曾以为仙人就是淡漠一切,万物毁灭不扰其心,天心即是本心,以万物为刍狗。
  但随着他修为渐高,境界渐深,他却觉得这不是他想要做的仙人。
  他应该是在该喜时喜,该怒时怒,该悲时悲,而不是为了更高的修为,更高的境界就让自己变成了石头。
  这一刻,当他重新变成凡人,方长忽的有些明白了。
  化凡的意义也是修行的意义。
  重回凡人之身,寻找最初的那份感动,这将是他在未来修行中维持本心,不被力量所操控的锚。
  所谓化神神意,不过是他重拾本心后获得的奖励。
  毕竟如果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所依持的是什么,那他今后凭什么去掌控能够毁天灭地的力量。
  “所以,就让我再经历一次社会的毒打吧。”
  ……
  ……
  ……
  随着方长最后一丝力量被封印,他的体外幻象随之解除,真身显露现实。
  村口正手持蒲扇,与几个幼童讲古的老大爷一愣。
  “你,你是怎么来的?”
  他不自觉看了一下天上高悬烈日,又看了看方长脚下的影子,暗松一大口气。
  太阳很大,还有影子,不是鬼。
  方长抱拳一礼道:“远方旅人,路过贵宝地,想要向老丈讨杯水喝。”
  老大爷见方长一身白衣,纤尘不染,气质不凡,不是普通人。
  所以也没敢露出什么不耐烦的表情,反而笑呵呵地支使着一个小孩道:
  “石头,你去家端碗水来,给这位大哥哥喝。”
  “多谢。”
  方长随意找了块大石头坐下。
  这大石头表层光滑,应当是经常被人光顾。
  “小哥是从哪儿来的?”
  老大爷有些大咧咧地问道:
  “如今日子不太好过,一路上该是辛苦了吧。”
  他看了看方长连一滴汗都没有的额头,觉得他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江湖高手。
  方长想了想,随意编了个地点。
  “我自东边来,家中遭了兵祸之后就一路流浪,见此村安静祥和,心中生奇,所以特来看看。”
  他一路飞来,的确看到景国又起了兵祸,而且还不小,大概是又到了改朝换代的时间。
  封建王朝的轮回如此。
  每过几百年,当土地上限承受不住人口,就需要一场战争来解决矛盾。
  老大爷闻言,不由有些得意地摸了摸自己稀疏的胡子,说道:
  “那是,我们下马村在十里八乡那也是有名的,别的村子要服兵役,要被那些当官的折腾,可我们不用。
  因为我们村子里出了大人物,他们不敢乱来。
  所以我们村子就格外平安。
  我看小哥也是走江湖的,可听过青龙帮的大名?”
  方长摇头道:“请恕在下孤陋寡闻。”
  老大爷暗暗皱眉,难道自己看走眼了?
  面前这个年轻人是个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否则怎的连青龙帮的大名都没听过。
  不过他也没露出什么异样。
  或许这年轻人真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不知道也正常。
  于是他解释道:“这青龙帮可不得了,别说是三阴县,就是整个宁陵郡,它都是赫赫有名的。
  帮众三千,门生十万,就算是郡守大人都要对他们帮主客客气气的,每年过年的时候还专门派人来给帮主送礼嘞。
  大车小车的,看得我那叫一个羡慕。”
  老大爷咂咂嘴,笑眯眯道:
  “小哥可知道青龙帮的帮主是谁?”
  方长也乐得当个捧哏。
  “还请老丈告知。”
  老大爷道:“他们帮主名叫林真,江湖外号两袖青龙,江湖无敌六十载,听说便是整个景国都难寻敌手。
  而他正是出生我们下马村。
  我和林帮主那可是穿开裆裤的交情。”
  方长:“……”
  当年的小屁孩都已经称无敌了嘛。
  那么面前这个老头……
  方长竟依稀看到了几丝熟悉感,莫非就是当年那个常年挂着两串鼻涕的跟屁虫——二蛋?
  “嘶……”
  方长倒吸一口凉气,问道:
  “老丈竟还认识如此高人,这么说起来老丈和林帮主的感情一定很好喽?”
  老丈摆摆手,故意装作一副不太在意的样子。
  “那是,除了我之外,你说说现在还有谁能叫林帮主一声狗哥,知道他的小名。”
  没错,就是你了,二蛋。
  难怪现在混得这么差,只能和一群小屁孩吹牛。
  就凭这一声狗哥,也得亏是林真这小子不计较,不然哪里还有你的小命在。
  方长暗暗腹诽,心中却是忽的一动。
  他不知道自己的化凡之路具体该怎么走,不如就在此地住下,再做打算。
  就在此时,那名叫石头的小孩端着一个灰白瓷碗小心地走了过来。
  老大爷见了,不由笑骂道:
  “石头,你小子真是块石头,我让你端碗水来,你就真的端了满满一碗,不知道少一点嘛。”
  却是这叫石头的小孩端着溢到碗边的一碗水,因为害怕洒了,所以走得极为小心。
  方长见了,也笑了。
  “此子心性纯净,与我有缘。老丈,此子可有师承?”
  他正好不知道用什么理由留下,这简直是送上门的理由。
  老大爷一愣:“你想收石头当徒弟?”
  方长道:“难道还有什么禁忌不成?”
  老大爷摇头道:“那倒不是,只是我们村的孩子有点出息都拜入了那青龙帮的分舵。
  你想要收石头当徒弟,他家里人可能不会同意。”
  言下之意,就是看不上方长。
  青龙帮那可是同村人创建的大帮派。
  谁不知道下马村的人进了青龙帮,便是一条狗,那也是青龙帮的狗,旁的狗不敢欺负的。
  方长道:“无妨,只要石头同意就行。”
  “石头,你过来。”
  方长招手让石头过来,而后手作鹰爪,往旁边石头一插,便见三个大窟窿出现。
  “你可愿拜我为师?”
  “嘶!”
  老大爷倒吸一口凉气,双眼一瞪:“小哥好功夫!”
  作为绝灵之地,轻功魅影,内功外放,硬功开碑几乎便是常人极限。
  方长这手功夫在江湖上已属一流。
  老大爷也是有见识的,知道方长就凭这手插青石的功夫就能在青龙帮谋得一席之地。
  “石头,还不赶紧来拜师!”
  老大爷知道这平时驽钝的小子来了机缘,赶忙为其抓住。
  石头一脸懵懂,在老大爷半按半压下跪地拜了师。
  “师父。”
  石头才五六岁,声音软软的。
  方长收了徒弟,从怀中摸出一片小小的金叶子。
  他即便化凡,也不会亏待自己,身上早就揣了数十两金子以备日常花费。
  “老丈,在下走过千里,今日不知如何心血来潮竟在此村停留,原来是与小徒有缘。
  劳烦老丈为在下在村中寻得一陋室,在下想在此地住上几年,为小徒授艺。”
  “这这……”
  老大爷见得金子,呼吸有些不畅。
  他虽然叫林帮主一声狗哥,但家中却不是什么大富之家,这一片金叶子就足够他一大家子一年的收入有余了。
  但他还是压下心中贪念。
  “石头能拜小哥为师,那是他的福气,按理说小哥传他功夫,该是他父母负责你的吃住,还得给上束脩才行。
  不过石头是个命苦的,自少爹就没了,就只有一个娘,平时还需邻人照顾,这束脩怕是给不起。
  这样吧,我在村里有个老房子,小哥若是不嫌弃,可以暂住。”
  方长摇摇头,将金叶子塞给老大爷道:
  “就当在下的租金吧,在下是真心喜欢这个小徒弟,给老丈你这些钱,也是希望老丈你能在以后多照顾照顾在下和小徒弟。
  毕竟一看老丈你就是在此村德高望重,说话一定很多人听。”
  老大爷再三推辞,最后勉为其难地将金叶子收起,听到方长奉承,嘴角不由勾起。
  “那是自然,我活了八十几年,在下马村不敢说辈分最大,但比我高的也没有一个巴掌多。
  小哥尽管放心住下,谁敢说闲话,我就打烂他的嘴巴子。”
  方长拱手谢道:“多谢老丈。”
  一旁的石头看着同伴羡慕的眼神,不由地小心瞄了眼仿若神人的方长,莫名对未来多了几分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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