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若若听了,连忙用求助的目光向六师兄看去:“她说的是真的吗?”
那么厉害的毒,能让七位医学界顶尖的大佬都束手无策,又怎么可能只需要喝点水将毒素完全排干净就行了呢?
她不信。
六师兄和阿媚的师父虽是师兄弟,但两人学的东西完全不同。
阿媚的师父专攻毒,而身为苗疆盅门的传人,六师兄学的自然是养盅种盅,对毒真的不感兴趣,更别提精通了。
否则在他发现若太太所中之毒是苗疆特有的毒蘑菇时,他早就出手相救了,还用得着等到现在?
他还会给三师兄、五师兄等机会在那像小丑似的上窜下跳?
笑话,他只是长的像个斯文罢了,他可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人。
有这种机会在一众师兄弟面前大显身手,六师兄他是绝对不会错过的。
“我也不知道。”六师兄一脸无奈地摇摇头,“我没学过这个,我也不知道。”
早知道这玩意儿有用,当初他就跟在他那个盅王老爸身后多听几句了。
听了这话,众人的脸色越发的难看起来。
萧季然用眼角的余光瞟了阿媚一眼,冷冷地说:“你不是说再有两三天若太太就会醒了吗?那我们就等。”
“三天后,如果若太太还没有醒,你应该知道等待你的会是什么结果。”
看来,此时想把顾瑾深这只老狐狸给揪出来似乎不大可能了。
不过萧季然也不急,只要这阿媚还活着,他还是有机会从她口中套出真相的。
当务之急,还是先让若太太清醒过来是正事。
夏若若听了,悬着的一颗心这才暂且放下。
三天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只要他们再忍耐三天,阿媚的话是真是假,终究会水落石出的。
“那我就再等你三天。”顾瑾深收回了自己那只漂亮的大手,声音冷的没有一丝丝温度,“三天后如果我妈再没醒来……”
他话刚说了一半,却见阿媚突然一把将自己手上的吊针拽了下来,飞也似的向窗口奔去。
“不好,快抓住她!”萧季然漆黑的瞳孔微微一紧,厉声喝道。
所有人中,唯有顾瑾深离阿媚距离最近。
他微微一愣,随即伸出大手。
温暖的指尖刚从阿媚的衣袖上掠过,却见她已经纵身一跃,从那敞开的窗户中直接跳了下去。
微风吹乱了阿媚那头柔软的长发,三千烦恼丝如湖畔那婀娜多姿的杨柳般在微冷的空气中漫天飞舞着。
她缓缓闭上了眼睛,脑海里全是那张温润如玉的面庞。
没错,她爱他,从第一眼看到那个男人时便深深地爱上了他!
时隔三年,她依旧清楚地记着他们初见时的情景。
那时的阿媚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苗疆少女,她穿着半旧的民族服饰,背着那装着各种毒草的药篓,如同一只灵巧的山猫般在山林中穿梭着。
现在想想,那时的日子是多么的美好啊。
她从不曾到过山外,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更没有现在那么多的烦恼。
山上的泥土弄脏了她的鞋子,阿媚便将鞋脱了下来,一双光洁小巧的玉足上也沾了少许泥渍。
于是,她便坐在一块干净的青石上,将那双弄脏的小脚放进了小溪中。
山间的水如同那时的阿媚一样,还不曾被红尘俗世所污染过,干净的能清晰地倒映出人影。
阿媚一边洗着脚,一边哼着一曲苗疆特有的小调。
她的歌声并不算好听,但声音却非常清脆,如同黄莺出谷。
突然,一个年轻男子的身影倒映在她的面前小溪中。
阿媚吃了一惊,连忙抬起了头。
那男子生的非常好看,唇红齿白,一双眼睛温柔的仿佛能滴的出水来。
在看惯了山林中那些皮肤黝黑的糙汉子的阿媚,立刻惊呆了。
她从不知道,原来一个男人也可以生的这么好看,他的皮肤竟然还可以比女人的还要白皙细腻。
还有他那双白皙修长的大手,仿佛不曾沾过阳春水一般,指腹竟然连一丝丝老茧都不曾有过。
看着他那双漂亮的大手,阿媚不禁有些紧张的将自己的手藏在身后。
她的手其实很漂亮的,可是由于长年的劳作,那双小手上早已布满了老茧。
那年轻男子微笑着,态度极为温和的向她问话。
他的声音实在是太好听了,甚至比山间潺潺的流水声还要好听,好听到以至于阿媚压根就没听清楚他到底问了些什么。
后来,那男子又反复问了几次,阿媚这才回过神来。
这时她才知道,原来他是来找自己那个已经过世好久的师父的。
阿媚扭捏了好久,这才用自认为最甜的声音回答他的话。
在得知要找的人已经故去时,那男子脸上掠过一抹失望的神色。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不过是个素不相识人的男子,可一看到他眼底那抹失望的神色,阿媚只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要碎了。
于是,她毫不犹豫地坦白了自己的身份,并询问他找师父有何事。
如果是想找师父帮忙的话,她愿意替师父走一趟。
在得知阿媚的身份时,那年轻男子漆黑的眸子不由的一亮。
于是,阿媚便跟着他到了美国。
刚到美国,她便被那男子安排在酒店。
那男子是个生意人,经常会和一些有钱人一起谈生意。
不过,他并没有要她出面做什么,只是让她配制一些毒药。
至于那些毒药的去处,阿媚并不清楚,也不想问。
后来有一天,那男子喝的醉醺醺的到了她的房间。
“阿媚,我是不是个十恶不赦的混蛋呢?”他哭的像个孩子,一脸绝望地向她看去,“我连自己最爱的人都可以伤害,我是不是太可怕了呢?”
他可怕吗?
阿媚并不这么想。
她只知道,她爱他。
为了他,她可以去死!
再后来,在那男子拿了足够的毒药之后,便告诉阿媚,说她可以离开了。
可阿媚哪里舍得离开呢?
苗疆那边她早己没了亲人,压根就没有任何人和事值得她再留恋的。
而这里却不一样。
这里有她最爱的男人,哪怕只是在他身边做个小女佣,她都死而无憾。
于是,阿媚真的做了他的小女佣,跟着他走进了那座奢华到极致的大房子。
虽然很多人都说这里土,处处都透着一股浓浓的暴发户气息,可阿媚却觉得这里美极了,简直跟天堂一般。
原因很简单,因为她爱的那个人住在这里。
这时她才知道,原来那个男人姓顾,是这户人家未来的女婿。
一听到他有未婚妻,阿媚酸的牙齿都快掉了。
她恨不能直接掏出一把毒药,将那个若小姐给制成毒人。
可在阿媚看到顾先生那位未婚妻时,她立刻改变了主意。
那女人真的好美,美的跟天仙似的。
更为重要的是,顾先生好像非常爱她。
既然是他爱的女人,那么她就不能对那女人下手,她不能让顾先生伤心。
阿媚有自知之明,她清楚地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无论如何也是配不上他的。
既然明知道他们之间不会有结果,那么就不如让她静静地守在他身边,哪怕只要每天能远远地看上一眼就好。
从此以后,阿媚便安心在若家住了下来。
她的工作很轻松,每天只需要打扫一下卫生便好。
若家虽大,但这点活对她一个长年在山间采毒草之人来说压根就不算什么。
若太太有病,对下面的佣人们更是不闻不问。
所以,阿媚的小日子过的还是很不错的。
唯一的遗憾就是,顾瑾深每次来的时间都太短了。
他大多数时间都在忙,如同一只旋转的陀螺似的永远也停不下来。
每次看到他那微微皱着的眉头时,阿媚都恨不能伸手替他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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