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路终于喝到了龙团胜雪。
“银丝水芽,果然是人间极品。”丁路品完一口茶汤,闭目回味,嘴角微扬,悠然自得。
“这赵官家真是会享受。”
完颜宗汗瞥了一眼丁路盏中之物,“我大金国亦有不少人好此物,尤以文臣为甚。这东西真有这么好喝吗?”
“大帅好酒,必知酒之妙。这茶也自有它的妙处。”丁路道。
“妙在何处?”
“昔日神农尝百草,日遇七十二毒,得荼而解之。”丁路道,“而且这茶虽是产自中原之物,却对大帅一族也颇多裨益。”
“哦?”完颜宗汗道,“有何好处?”
“金人好酒肉,不过酒肉皆乃腥燥之物,食用过多则易满,这茶正好解酒消腻。”
“如此说来,这茶当真是好东西。”
“茶自然是好。不过如赵官家这般极尽奢靡,怕也是亡国之象。”
“哦,这茶还能把国喝没了?”
丁路微微一笑,“大帅可知这一饼茶值几何?”
“几何?”
“四两金。”
“四两金!可以买两匹上等好马了。”
丁路点点头,接着道:“大帅可知制此茶之人官居几品?”
“制茶的匠人亦可有品?”完颜宗汗一脸疑惑。
“制此茶之人名唤郑可简,他以精妙之法制出此茶,令过往之茶皆望尘莫及,于是龙颜大悦,这郑可简得以官拜右文殿修撰,领福建路转运使。官居六品。”
“有趣有趣,想我大金国一位身经百战的千夫长也只是五品而已。”完颜宗汗道,“没想到制个茶也能做到六品。”
“大帅只知刀枪能杀人灭族,攻城夺寨,岂知这茶亦能腐人心志,祸国乱纲。”
“哦?有如此厉害?”
“要制得此茶,且不说工序之繁细,选料之苛刻,其工财耗损之巨。就说这郑可简,有如此典范在前,效法者众,皆沉迷于奇技淫巧,以悦今上,又还有谁会工于军政,以农兵为重?”
“这宋人的勾当果真讲究。”完颜宗汗道,“怪不得此番南征之前,皇上要本王除了金帛之外,还要网罗各色工匠,一起带回上京。想来皇上也对此早有耳闻。”
“大帅,汉人的奇技淫巧又岂止于此。”
“哦,还有?”
“当然。”丁路把茶盏端了起来,却未品茶汤,“有了好茶,就必须有好器。于是,除官窑之外,汝窑、哥窑、钧窑、定窑不一而足。青、白、蓝、黑各色俱全,其中犹以建盏为最,建盏中又以兔毫为极品,贵戚权门竞相追逐,文人雅士吟咏把玩,奢华之风由上而下,天下事皆荒于戏矣。”
“哈哈哈,那丁郎你不是也好此物?”完颜宗汗问道。
“哎,自古人性皆是宽己严人,所谓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几人?”
言罢,丁路又品了一口茶汤,“如今赵官家之败,败于茶,却不止于茶。茶只是败象,却非败理,茶本无罪,罪在人矣。”
“看来,这茶喝得也喝不得,罢了罢了,本帅还是喝酒去。这四两金的茶就留给丁郎慢慢享用吧。”
完颜宗汗随后大笑几声,出了帐门。
丁路在金人的帐中悠闲地喝着极品的龙团胜雪,袁淳风却躲在汴京城内的一家客栈里,惶惶不可终日。
他生怕被人认出来。
好在他生就一副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模样,脱掉那一身道士的行头,也就泯然众人。
如今他一身粗布祅,头戴裹头,谁又还认得他是堂堂的护国九天都君、武德大夫。
丁路临行前交代过,在他回来之前切记不可出门。袁淳风倒也是听话,一连数日都呆在客栈里,有酒有肉,除了去不了青楼让他有些无趣之外,倒也算安逸。
但今日他不得不出门了,因为客栈里不仅酒肉没了,就连吃的也已经了。据客栈掌柜说,如今整个汴京城都缺粮了,米价也从一斗六十文涨到了一贯钱,而且还买不到。
更有传闻说,那日开封府的官军击杀了几个纵火抢劫的贼寇,尸体上的肉瞬间就被饥民割光了。而且还有人四处贩卖人肉......
袁淳风身上并不缺钱,他随身包裹里还有圣上赏赐的黄金。虽然拿到手的时候就已经缺斤少两了,其中又拿了些化为金粉做了做样子,但余下的也足够他花销了。
不过,袁淳风还是有些担心。
因为城里已经贴出了开封府尹的告示,要求富豪之家必须将所有金帛上缴,以筹集给金国的战争赔款。
他这身藏几十黄金之人,怕也是官府正要追查的对象。
当然,最让袁淳风担心的还是自己的身体。因为他知道,没有丁路在身边护法,自己的盖世武功就会彻底消失不见。
而没了武功,自己估计连普通兵士都打不过,要是遇上打劫的,那几十黄金子就得成了祸根。
但眼下最要紧的还是要填饱肚子。
袁淳风记得大相国寺一带集市云集,今日又正好是十二月初八,开市之日。不过,大相国寺在内城里,所以他一路往丽春门走去,只要进丽春门,再一路延着东大街西行就到了。
此刻未时刚过,街市上却已经没有什么人了。
眼下的汴京城里,金兵占据外城城墙,宋军则依然把守着内城城墙。而这内外城之间的地带,名义上依旧是由开封府管辖,但金兵下城劫掠的事情却屡禁不止,而趁火打劫的贼盗也时常出没,所以这一地带实际已是无法之地。
袁淳风走得很快,边走边警惕地看着四周,下意识地把包裹捂得紧紧的。
知道自己没有了神功,袁淳风就像被抽走了魂一样,往日那股宗师风范荡然无存。
去相国寺的路,袁淳风本来已是烂熟于心,他之前夜夜流连的烟柳之地也正在此。不过,那时他一直就住在内城官衙内。
而如今他身居外城,一时有些没了方向,加上一路提心吊胆,竟不知不觉钻进一条巷子里。
巷子不大,只有丈余宽,却似乎很长,一眼望不头。
青石板路上,依然铺满了昨夜的积雪,白雪上面没有半点痕迹,显然没有人走过。
小巷子里很静,袁淳风能听到的,除了忽隐忽现的风声,就只有靴子踩着积雪发出吱呀声。
袁淳风越走越慌,他并不确定穿过这条小卷就能看到丽春门,也只能硬着头皮向前。
俗话说,怕什么来什么。
袁淳风终于听到了第三种声音,那是有人在说话。
“阁下留步!”声音是从袁淳风的身后传来的。
这一声也吓了他一个激灵。他转身一看,两个持刀的汉子正乐呵呵看着他。
袁淳风下意识地转身想跑,可一扭头,对面也已经站好了一个汉子,持刀在手。
“留下钱财,就饶你一命。”为首的那个汉子道,“没钱,就把你这身肉留下。”
言罢,这汉子上下反复打量着袁淳风,就像是在打量一爿猪肉。看得袁淳风浑身不自在。
“大哥,原本以为今日要走空了,没想还是有人送上门来。”另一个汉子道,“看来今日这酒是喝定了。”
“哈哈哈......”
袁淳风不想给钱,更不想丢了性命。
他试着提了一口真气,却发现丹田之内空空如也。
此时,他有点后悔没把圣上御赐的那把宝剑带上。虽说那把剑镶金嵌玉,太过惹眼,但也是货真价实的宝剑,削断这三人手中的破刀应该毫无问题。
袁淳风还是决定拼一把。毕竟自己入元道门二十余载,当掌门之前也是日日打坐练功,那太祖长拳也习得滚瓜烂熟,他不信就打不过眼前这几个蟊贼。
想到此,袁淳风瞄了一眼对面那汉子。猛然向前一步,双肘由下而上猛击汉子下巴,正是一招霸王举鼎。
这一招袁淳风用足了全身之力,去势极快。那汉子显然没想到,这个看似猥琐之人居然敢动手,一时也慌了神,急忙侧身躲闪。
下巴是躲过去了,但袁淳风的左肘还是结结实地击在了汉子左肩上。
自己居然出手即中,袁淳风心下不由一喜,甚至有些出乎意料。
但更出乎意料的则是那汉子。他本以为自己挨上这一肘,必然受伤。但当这一肘真打到时,却软得像一个女人一样,几乎毫无力道。
原来,袁淳风十余年来凭借神功之威,整日花天酒地,属于他自己的身体早已被掏空。如今无神功的他已是手无缚鸡之力,那烂熟的太祖长拳完全就是个空架子。
那汉子乐了。袁淳风也知道要坏。
那汉子刚刚挥刀,还未等刀落下,袁淳风已是一个前滚翻,连滚带爬地蹿了出去。
这一下动作之快倒是颇有几分功力。
袁淳风头也不敢回,拼命沿着巷子跑去。跑了十几步,他终于知道这些贼人为何在此候着了。
原来这是一条死路。
那三个汉子则不急不慢地在后追着,满脸的兴奋,还不时叫道:“跑,使劲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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