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够了吗?”盛连浔扫了眼桑宁蹭蹭冒光的眼神,淡淡问。
这一眼瞥下去很难收回来,桑宁正在啧啧感叹老板的腿好长,腰部线条劲瘦有力,收在丝质衬衫下,不用摸就能感受到硬邦邦的紧实。
唐路那个羸弱肾虚的酸鸡还敢跟老板比,桑宁摸着下巴思考,盛连浔这种名品身材,怎么着看起来都不像体力不好的样子。
见桑宁想得入神,半天没回应,盛连浔敲了下她的脑袋。
桑宁捂住头,脱口说:“他说得根本不对,老板明明是雄风依旧啊!”
满满赞美的口气。
“雄风,”这个词就用得很巧妙,盛连浔深深地看她一眼,“说得好像你试过一样。”
试?在哪里试?不会和她从钟爱的言情小说里学到的那个“试”,是一个意思吧。
桑宁嘴边的笑迅速凝固,她余光往旁边一扫,见没人,手指勾住他的西装凑近:“老板,虽然没证据,但我怀疑你在搞颜色。”
“没想到你这种正经人车速也这么快……”
盛连浔抿住唇,看着那张浅豆沙色的小嘴叭叭叭说个没完,明明是她先挑火,这会儿别提有多会倒打一耙。
另一边,满地玻璃碎片迅速被清扫干净,在场诸位哪个不是见过场面的,只是一诧,很快恢复如常,刚才那点小插曲无人问津。
时间差不多了,满厅璀璨流光骤然暗下来两个度,钢琴与小提琴双重奏悠然响起,一束光追向舞台,主持人上台热场,慈善拍卖即将开始。
侍者引着众人坐到席位上。
“盛总,您的致辞安排在慈善机构代表之后,要做准备了。”周池轻声提醒。
盛连浔点点头,示意知道了,手背向外,抬手一拨,周池识趣地退到一边。
绰绰暗影里,盛连浔的右手搭上桑宁的肩膀,裙子是微露肩款,刚才教训唐路时挥手的动作幅度比较大,衣服有点滑落,肩膀下露出了一段如玉的肌肤。
手往下滑了滑,盛连浔按住丝绒布料,慢条斯理地帮桑宁往上提到它该在的位置,明明很简单的一件事,他做起来却多了点故意的成分,指腹轻缓地在她皮肤上滑动,惹得桑宁一阵颤栗。
“只要你知道他说得不对就好,行不行的,”盛连浔低下头颅,与桑宁的距离化作咫尺,他声音低哑又柔和,仿佛晚风拂过的湖水,带了笑,“有实践才有发言权。”
实践你个大头鬼啊!
桑宁羞恼,一把推开他。
盛连浔抬手整理了下领带,神色正经又平静,看向桑宁,喉咙里低呵了声,仿佛刚才是她不正经一样:“一点就通,小姑娘懂得挺多啊。”
桑宁指着舞台的方向:“盛总,你的舞台在那里。”
“让周池带你去坐好,乖乖等我。”
这个妆面里眼影的配色她很喜欢,怕搞出粉褶儿来,所以桑宁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嘟囔着“什么乖乖的啊还要坐好,难道我是小孩儿吗”。
盛连浔虚揽着她的肩膀,带到周池那边:“把小朋友看好了。”
“啊?好的盛总。”周池头大地接过幼儿园大班老师的工作,把桑宁领到侧边的空位上,本来给她安排了第一排,但桑宁嫌扎眼,非要坐这边。
流光溢彩的水晶灯完全暗下来。
拍卖是今晚的重头戏,主持人很专业,某知名卫视的当家台柱,先介绍了拍卖概括和今天几位艺术界的重磅嘉宾,慈善机构的代表上台致辞,掌声热烈,桑宁听得困乏,直到听见盛连浔的声音才精神。
盛连浔作为主办方代表,致词简短,他身姿修长挺拔,冷光映照,整个人精致又冷感,气度衿贵。
不用发言稿,他贴在话筒边,干净冷冽的声线混着丝丝电流声,有种要命的性感。
桑宁听得呆住。
看来不止她一个人这么想。
后面传来一阵低低的娇笑,几个年轻女孩儿聚在一起,正评点着盛连浔:“盛总那种男人的魅力真是要命,要不让我爸想想办法,让我和他联姻算了,想想每天早晨,被那道性感的声音叫醒,天呐我要幸福死了!”
正式拍卖前有一个开场舞,音乐声响起,是百老汇的经典片段《猫》。
夹杂着音乐,后面的讨论更加肆无忌惮。
“美得你!平诗那样的家世相貌盛总都看不上,我们在这里做什么白日梦呢。”
讨论声忽然压低,桑宁不着痕迹地把椅子向后挪了挪,支起耳朵。
“不是传说盛总……不喜欢女人吗?”
“谁说的,你看他今晚不是带了个女伴来,长得一副妖精相,刚才我看见在那边角落里和盛总勾勾搭搭,不看场合,到底平诗是千金闺秀,不会这些不入流的手段,才被逼得受了情伤远走德国。”
说这话的女孩儿是苑平诗的闺蜜,难免为她抱不平。
几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讨伐起盛连浔今天带来的来路不明的“小妖精”,自己得不到,总觉得得到的人有手段,话渐渐说得刻薄。
桑宁听得挺乐呵,完全没觉得平白无故挨骂很不爽。
终于在听到那句“长得美又不是纯天然,那种捞女为了贴有钱人什么做不出来,你看着,如果她在我面前,我肯定撕下那张假脸”之后,桑宁转了头。
边说话,手边在空气中一挥,做出狠狠撕下的动作。
娇笑声更甚。
开场舞结束,灯光渐次亮起,原本的团团黑暗被驱散。
桑宁笑眯眯地看着那几个珠光宝气的千金小姐,人美声甜:“不好意思,这张脸恐怕你们撕不下来,自己硅胶假脸,看纯天然也觉得不对劲了。”
四五个女生瞬间变了脸色。
本来只是背后说两句过过瘾,没想到正主恰好在眼前,这几位复杂地对视了眼,都有些尴尬。
只有苑平诗的那位闺蜜气势足:“得意什么,别以为傍上盛总就了不起了,人无千日好,等着哭的日子还在后面。”
“确实,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桑宁特别会踩人痛点,纤纤手指搭到椅背上,指甲上细小的珍珠衬得手指更加柔洁白嫩,“无非是盛总爱我爱得死去活来,死乞白赖地求婚我都不肯答应,口口声声承诺这辈子只爱我一个,说其他背后论人是非的假脸美女都是小垃圾,后面是有的哭呢,毕竟盛总昨天还在讲,要给我一个终生难忘的求婚仪式,女孩子嘛,谁能不感动落泪啊。”
适时地补上一点娇羞的表情。
毕竟气人界祖师,要是真想较一较,弹弹手指,以一敌十也没问题。
盛连浔致词完毕,从台上下来坐在第一排,先和几个重要人物打过招呼,立刻抬眼去找桑宁。
给她安排好的位置空空荡荡。
周池过来贴在他耳边:“盛总,桑小姐在后面坐。”
请了著名拍卖行首屈一指的拍卖师,刚讲完规则,第一件拍卖品已经开始展示。
盛连浔起身,去后面寻人。
隔了几步远,桑宁背对着他说得正起劲,盛连浔来得恰到好处,把桑宁口嗨的那段话听了个只字不差。
都是被捧惯了的,其中一个被激起了火,不屑地嘲讽:“这位小姐,做梦也不是这么个做法,你这么说盛总知道吗?别太拿自己当回事,做只家养小雀儿就觉得心比天高了,不掂量掂量自己,要不是巴巴地贴着盛总,今晚怎么来的还不知道呢。”
“我知道。”
盛连浔漠然地开口,牵过桑宁的手把人揽进自己的怀里,低头亲了亲她的额头,面子里子给足了,不复刚才的冰冷:“她是怎么来的,她是我一步一叩求来的。”
众人噤声。
连刚才的口嗨王者桑小姐也眨巴着眼睛不敢再说话,乖乖地依附在他身边。
盛连浔演技了得,还是沉浸式的那种,之后一直把桑宁半抱半揽着,她别扭,看周围探究的眼光,觉得如芒刺背,想离远点儿,被他按着:“别动,毕竟我爱你爱得死去活来,抱一下不过分吧。”
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桑宁苦不堪言,老老实实地窝在他怀里。
盛连浔整晚的心情都很好。
拍卖有条不紊,底下坐着的各位都是不缺钱的主儿,很给面子,盛连浔没遇到什么心仪的作品,打算等最后随便拍两件。
直到一束追光打在手捧画作的模特身上,模特将那幅展品近距离地展示给会场贵宾。
相比其他作品来说,确实有几分新奇。
那是一幅夏景图,挨得极近观赏,色泽明亮绚丽,虽然称不上多么绝妙的上乘之作,但它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那幅画是画在一只蝴蝶的翅膀上。
拍卖师解说道:“这幅绝佳的作品出自艺术大师拉莫斯之手,名字叫《翩翩》,起拍价20万。”
拉莫斯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新晋艺术家,收藏圈目前不吃这个名字,占了个有创意,但从收藏角度来看,价值一般,因此加价也都在10万左右,到了80万已经基本到顶。
中间排有人举牌报价:“两百万。”
现场哗然,纷纷回头看,是一个脸生的年轻男人,这是他今晚第一次竞价。
拍卖师语气热烈:“看来这位先生势在必得,还有没有高于两百万这个数字的?”
盛连浔眼神一瞥,周池心领神会,跟着举牌:“三百万。”
“三百五十万。”
“四百万。”
那个人咬住不放,似乎在和盛连浔较劲。
盛连浔顺了顺桑宁的发尾,气定神闲,示意周池再次举牌。
“五百五十万。”
那人终于不再跟价。
拍卖师激昂地喊:“五百五十万一次,五百五十万两次,五百五十万三次,成交!”
小槌敲下。
议论声瞬间沸腾起来。
名不见经传的一位,这么一幅作品竟然能拍到五百五十万。
有盛总抬这一手,相信明天起,这个寂寂无名的拉莫斯恐怕要一飞冲天了。
“这幅画送给你。”盛连浔低低地说,像耳语。
桑宁觉得他是有钱没地花,几百万拍只蝴蝶,闷着一股气:“不要,比起那只普通的蝴蝶我更想要钻石项链。”
“怎么会是普通蝴蝶,”盛连浔慢声道,“那是《翩翩》,无价之宝。”
翩翩,一语双关。
桑宁顿时觉得骨头发酥。
他不是在讲情话,却比情话还动人。
竞价失败的那个年轻男人低头发消息;[陆哥,你看上的那幅《翩翩》没拿下来。]
[怎么回事?]
[那位盛总财大气粗,咬着不肯放,我觉得那么只小破蝴蝶根本不值几百万,再往上抬也没意思。]
陆清知在录新唱片,大大小小的会开了无数个,他懒靠在沙发上,垂着视线,冷淡地勾唇,果然没错,盛连浔最会给他找不痛快,人得不到,连个同名作品都拿不到。
沉思片刻,陆清知回:[算了。]
慈善拍卖会圆满结束。
盛连浔让周池直接走,他带桑宁回家,为了载她,哪怕在酒会主场,盛连浔今晚也滴酒未沾。
桑宁坐在副驾驶,看着街边霓虹不断闪过,想到盛连浔为她出头时说得那番话,突然侧脸问:“你说得那个一步一叩是什么意思?”
盛连浔挑了挑眉,看向她:“真想知道?”
桑宁犹豫了下,好像这个秘密一旦触碰就难以再收回手,最安全的办法是不去好奇,不去解题,可她真的很想知道,不受控制地想知道。
他那种人,清贵冷然,怎么会一步一叩地求她来。
想到这里,桑宁点了点头。
盛连浔忽然方向盘一转,拐向了另一条路,和去华溪天萃的方向背道而驰,他薄唇微动,沉声道:“那好,我告诉你。”
越走路越空旷,车子疾驰,似乎走了很远,路边风景陌生,又拐过了一段颠簸难行的山路,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下了车,桑宁环顾四周,竟然是天梵山脚下。
时间过了凌晨十二点,应该是新的一天了。
天色暗沉沉,往远处看,泛着浓稠的墨蓝,似云似雾的几缕如波纹,轻缭着缠绕,山脉连绵不断,隐隐透着青色。
山路两旁挂满了祈福的灯,不亮,薄薄的纸皮迎着风响。
桑宁第一次来这个天梵山。
记得有一次,她听说这里寺庙灵验,想和盛连浔来求姻缘,那时他正焦头烂额,最终没有成行,只是说以后去。
若干年后,在一个深夜,他们居然来到这里。
夜风总显得冷凉急促。
盛连浔脱下西装外套,披在桑宁身上,他只穿了件单薄的丝质衬衫,垂感光滑柔顺,随着他的动作仿佛有光流动。
他摸出烟盒,抖出一根,手挡着风,啪嗒一声擦燃了金属打火机,火苗跃起,盛连浔垂眼,就着火点了一根烟,咬在唇缝间。
青灰的烟雾腾起。
其实盛连浔现在极少碰烟,她刚离开那两年,心里空落落的,没办法,只能拿烟酒填补,抽得凶了点儿,后来戒了瘾,她回来之后更是不再碰。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却迫切地想抽烟。
猩红的一点在夜色里格外显眼,夹在他指骨间,盛连浔的声音有些嘶哑:“桑宁,当时你要走,我发狠说让你走得远远的,再也不要回来,后来后悔了,两年前我自己来过一次,因为你说这里很灵。”
“偏不巧那天下了大雨,好像连老天都在惩罚我,周池拦着不让上去,但我非要去,因为我有急迫的愿望,已经走投无路没办法再等。”
“朝神道有九十九级台阶,听说如果虔诚许愿,每一级都要默想心底所念,然后直身,弯腰,跪下,头触地,一步一叩,直到寺庙门口,我就这么顶着大雨磕了九十九级台阶,得了重度肺炎,差点丢了半条命。”
桑宁心神俱震,她怎么也想象不到那个场景。
泼天的大雨,清冷衿贵的男人沿着山间石阶屈膝跪地,一步一叩,额前触地,仿佛每一下都敲在她心上。
他向来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会有什么样的执念才肯做到如此。
薄淡的烟雾里,桑宁盯着他骨感修长的手,声音发飘:“你想求什么?”
盛连浔略略抬眸:“想求再见你一面。”
哪怕重新拥有是个奢求,那就不求重新拥有,只求能再见一面。
他卑微若此。
或许爱一个人总是卑微。
他不在意,几乎到了入疯入魔的程度,只要能再见到她,他做什么都甘愿。
桑宁说得没错,天梵山很灵验,不管怎么说,她终究是回来了。
“见了我又怎么样呢,”桑宁的鼻腔酸涩,有点说不出的难受,“即使再见,我们也很难再回到从前了。”
桑宁一直很避免回忆从前,从前太好,分离太痛,正是因为仍然爱着,她更加没有信心,也不敢再踏出那一步。
不如留存最美好的记忆,然后在各自正确的轨道里好好生活,这大概是最好的结果,硬要交融的后果,她已经品尝过了。
淡淡的凉风吹过面颊,把桑宁伤感的情绪吹开了些,她稳了稳心神,话语里平静不少:“你最好的伴侣应该是苑平诗,不会是我。”
说到底,她心里始终过不去这个坎儿。
桑宁永远都忘不掉那天那番话,昏暗的角落里,盛连浔陌生得可怕,在他口中,她像个可有可无的笑话。
她耿耿于怀的果然是那个误会。
盛连浔倚靠在车头,烟已经燃了大半,他夹在手中任风吹着,黑如泼墨的眼睛看过来,说了很多:“我知道那天的事你无法释怀,但是桑宁,那只是一个误会,我和许昀舟在商量怎么搪塞苑平诗,如果你推门进来,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可惜你没有,才让我们后来日复一日地错过,我没有喜欢过苑平诗,并且,苑平诗也没有喜欢过我,她从头到尾喜欢的,不过是我这张和我哥七成相似的脸。”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苑平诗真心爱慕过的那个人只有盛连景,只是她不懂爱人,横冲直撞的娇蛮任性加重了盛连景的抑郁,最后她当着盛连景的面说其实更喜欢盛连浔,因为他有爱心,有责任感,每个月都会去平夏的儿童康健园做义工。
不过是随口说得一句浑话,盛连景被激得受不了,父母偏爱弟弟,现在连未婚妻也这样,不知道为了证明什么,他代替盛连浔去了几周的康健园。
赶上那场大火,盛连景本来是有机会逃脱的,可是他太累了,累到不想逃。
苑平诗无数次想,如果她不说出那些赌气的话,不会是这个结果。
盛连景死后,苑平诗大受刺激,情绪极度不稳定,只有看到盛连浔那张脸才觉得是安慰,苑平诗拼命想嫁给他,想补偿他,直到被盛连浔果决地拒绝掉订婚才幡然醒悟。
她这样做,其实对谁都不公平,那根本不是补偿,而是更深的桎梏。
于是借疗养情伤之名跟母亲去了德国,那里有颇负盛名的医师,离开伤心地,换到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于苑平诗而言宛若新生。
盛连浔很少大段大段的讲话,不知道这些在他心里憋了多久。
桑宁听得愣住,百感交集,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事情的本来面目竟然是这样。
盛连浔在其中该承受了怎样的压力。
他们都没有错,只是时间和机遇太残忍,把他们的感情推到了绝处。
能说的都说了。
盛连浔把烟掐灭,偏头去看桑宁:“我不是要和你回到从前,我只要现在,要你给我一个重新追求你的机会,一个可以和别人公平竞争的机会,翩翩,可以吗?”
额前零落的碎刘海儿被风吹得微动,发梢柔软地垂在腰间。
桑宁久久没有说话,心潮翻涌起伏,他们之间,真的还有机会吗?
——
尽管桑宁那晚没给出明确肯定的答案,可也没明确拒绝,只说再想想,这就可以间接理解为他仍然有机会。
许昀舟对于撮合这段感情比盛连浔还上心。
自从许昀舟知道他浔哥要重新追妻后,简直兴奋得不能自已,他最近情场太得意,混血小宝贝好爱他,两人天天腻在一起也不嫌烦。
爱一个人总是希望能对她更好,许昀舟这个二十多年来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也开始学习厨艺。
混血宝贝爱吃东北菜,他抱着食谱研究了一个月的铁锅炖,连花卷都扭得有模有样。
虽然贴锅里没焖熟。
不过好歹把混血宝贝的芳心攥得更紧了。
所以,许昀舟认为他现在做盛连浔的爱情导师特别够格:“哥,你多用心,比如可以重演你们从前恋爱期间的甜蜜画面,做那时候你们做过的事情,女孩儿嘛,心都软,回想起那时的甜蜜和感动,这事儿基本上就成了。”
说得似乎不无道理。
盛连浔正考虑着他话里的可能性,许昀舟突然摸出来两张票,拖着腔调,献宝似的:“哥,别说做弟弟的不疼你,我记得你和宁宁妹妹高中那会儿去过什么夏令营,携手闯过鬼校是吧,巧了,我爸前段时间在城北新上了项目,密室逃脱类的,火得很,赚了不少,我帮你要来两张票。”
“宁宁妹妹怕鬼的话最好,你趁机搂搂抱抱哄哄,保护她,多好的机会。”
“哗啦”,票一甩,盛连浔清楚地看到票面,印着狰狞可怕的配图,写着滴血的四个字“山村鬼校”。
忽然回想起夏令营前特训那阵,每天看恐怖片像上刑。
盛连浔一言不发,目光泛冷。
许昀舟察觉到似乎哪里不对,那点得意劲儿冻住,狐疑道:“哥,你不会,怕鬼吧?”
他把票抽过来,若无其事地放到一边,冷淡道:“怎么可能。”
怎么可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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