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都市战神狂婿 > 第三十四章 杀一个人!

“找死!”

        郭战当即爆喝一声,整个人宛如猛虎下山般,就要奋不顾身地冲上去。

        他之所以能成为李明峰最信任的手下,不仅仅是因为忠诚,还因他有着以一敌十的超强战斗力。

        “退回去!”李明峰却出声阻止,郭战也只好作罢。

        刀子很锋利,只是稍稍触碰到李明峰,刀刃就割破了皮肉,流出丝丝殷红。

        对方只要再稍稍用力,李明峰就会被割喉,当场惨死!

        饶是身临险境,李明峰却表现出一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样子,甚至都不转头看一眼对方,淡淡地说道:“很重的戾气,像极了一只嗜血的野兽。不过,你对我没有杀意,是想谋财?”

        李明峰淡定的表现,显然让对方也稍稍吃惊。

        男子沉默数秒后,眼中闪过一道凶狠的精芒,用着极其沙哑,而又低沉的声音,说道:“一百万,买你一条命!”

        男子这个回答,无疑印证了李明峰的猜测,果然是为了谋财!

        “我的命只值一百万?”李明峰勾起嘴角,笑的深邃。

        “不给?”男子闻言,情绪有些激动,作势就要手上发力,给李明峰一点颜色瞧瞧。

        “错!不是不给,而是我觉得一百万太少了,你可以多要一点!”李明峰给出一个出其不意的回答。

        “哈哈!果然没来错地方,别人都说九泉市豪门会所富豪云集,真是名不虚传。既然你钱多的花不完,那我就多要一百万,两百万买你一条命!”男子变得兴奋起来。

        李明峰却开始摇头,举起水晶杯,示意郭战过来倒酒。

        郭战刚要靠近,男子便提高警惕,手上又要开始有动作。

        李明峰笑着说道:“只是请你喝杯酒而已,别紧张!”

        男子冷哼一声,他紧张?现在主动权在他手里,该紧张的是他吗?

        男子见李明峰喝得是路易十三,便点点头同意了,郭战这才走过去倒了两杯酒。

        男子一饮而下,李明峰只是抿了一小口,说道:“让我猜猜你是什么来头,几天前,我无意间看到新闻上,警方发布了一条通缉令,目标是从云西监狱逃出来的一个重刑犯,名叫邱老三……”

        李明峰说到这里,男子眼中迸发出一道杀意,宛如实质,像刀子一样几乎能够刺穿李明峰的脊背。

        尽管李明峰依旧没有转头,男子也没有证明回答,可李明峰已经得到想要的答案了。

        “别人都说被关在云西监狱里的不是人,是凶兽,是魔鬼,今天你让我大开眼界了!”李明峰自顾自地说完,这才把水晶杯里的酒喝完,同时狭长的眼睛里,闪过一抹阴险之色,仿佛是突然间,萌生了一个不错的想法。

        “少废话!拿钱,否则你死!”男子似乎在李明峰身上闻到了危险的气息,开始变得小心翼翼起来。

        “再加一百万,前提是你帮我杀一个人!”李明峰眼色一冷,完全是命令的语气。

        “哈哈!你命在我手里,就算我给你要一千万,你也得给,凭什么让我听你的使唤?!”男子大笑道。

        “就凭你逃不出天罗地网,拿了钱,撑破天逍遥快活几天,要么死,要么被遣返回去。你若是跟我合作,我可以保你离开华夏,让你天高任鸟飞,重获新生!”李明峰自信满满,对于他而言,想要暗度陈仓,将一个人送出国门,根本不是什么难题。

        男子虎躯一颤,似乎动心了,不过他审视着李明峰,似乎在想李明峰到底值不值得他去信任。

        明明是他掌握主动权,到头来却变成了被动。

        这个年轻人不简单,也意味着很危险。

        “除此之外,你没有别的选择!”李明峰淡然一笑,从怀里掏出一张银行卡,“这张卡里有五十万,算是订金,事成之后我会补齐!”

        “你要我杀的人是谁?!”男子低声问道。

        “他姓沈!”李明峰勾起嘴角,一脸玩味儿,“这张卡的背面有一个电话,明天你打这个电话,自会有人把目标的信息给你!”

        “你要是胆敢耍我,我杀你全家!”男子接过银行卡,留下一个凶狠的眼神,便夺门而去。

        等男子走了,郭战才松了口气,身上的衣服早就被冷汗浸透,赶忙走到李明峰身前,问道:“少爷,您没事吧?”

        “一个亡命之徒罢了,我能有什么事!”李明峰拿出一张手帕,擦掉脖子上的血迹,仿若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

        “刚才那人,该不会真就是从云西监狱逃出来的那个邱老三吧?”郭战心有余悸地说道。

        “八九不离十了,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你不是他的对手,所以你应该庆幸刚才没冲过来,否则你现在已经是死人一个!”李明峰淡淡地说道。

        “是……”郭战并不否认,默默地低下头,因为只是刚才那人身上散发出的戾气,就另他心感压迫。他之所以会想奋不顾身的冲上去,也只是因为足够忠诚。

        ——

        ——

        海澜苑,沈万夫早早回到家做晚饭,忙活一通后,指针刚过七点,林清烟也下班回家了。

        不过,随林清烟一起回来的,还有徐岚和黄耀民小两口。

        徐岚把沈万夫当成空气一样,一进门就表明来意,今天回来是搬东西的。

        也就是说,徐岚要彻底搬出去了!

        这样一来,那这个家真就成为沈万夫和林清烟的二人世界了,沈万夫自然是美滋滋。

        “沈万夫把晚饭做好了,要不你们两个留下来吃顿饭再走!”林清烟早就闻到了香飘四溢的味道,好像还有她最爱吃的糖醋排骨。

        “他会做饭吗?就算会做,也只会做一些白菜炖豆腐之类的吧!”徐岚没好气地瞥了一眼厨房,因为沈万夫刚刚走进去。

        “那你就先看看他做了什么,合不合你的口味,再决定要不要留下来吃!”林清烟拉着徐岚来到餐厅,心底莫名有一种自豪感。

        因为林清烟比谁都清楚,以沈万夫的厨艺,可不仅仅只会做一些家常小菜。且,无论是什么菜,做的都色香味俱全。

        这时,沈万夫已经把一道道菜端上桌,糖醋排骨、葱烧海参、油爆双脆、爆炒腰花、清蒸鲈鱼、银耳莲子汤,总共是六菜一汤,还有一盘萝卜,不过在沈万夫精湛的刀功下,被雕成了一朵朵玫瑰花儿。

        无论是徐岚,还是黄耀民,看到这些菜全都傻眼了,外表这么粗糙的一个男人,以前又生活在社会底层,居然能把这些家常菜做的如此讲究?!

        “我不信这是他做的,肯定是他从酒店里买回来的!”徐岚努努小嘴儿,一个被她三番五次瞧不上的男人,不应该这么优秀。

        不,准确的来说,沈万夫就应该一个优点都没有,一无是处才符合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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