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黄烟 > 第四十二章

醉酒,梦醒,一场空。工作日的朝今忙的鸡飞狗跳。

    季风刚处理完Rose的黑名单,从西郊赶回朝今,进电梯刚好碰见傅钦的秘书——苏木。

    老板走得近,底下的员工也亲。

    苏木抱着一大摞文件,季风帮她分担了一大半,“你去哪?”

    “六楼财务部。上半个月的账务出了点问题,傅总让我全部核对一遍,我刚把这些打出来,准备看不完晚上带回去。”

    “楼上不是有打印机吗?”

    “都有人在用,除了...梁总办公室的,我可不敢去他那打印,就去借了广告部的。”

    “诶?”苏木忽然凑近,“梁总最近...”

    电梯门开了,苏木自觉噤声。

    没人进来,苏木拍了拍胸口,虚惊一场,“我昨天路过总裁办,那个气压...也太...低了...”

    六楼到了,苏木拿回东西去找财务总监。

    朝今顶楼,“昨天那位是华奇的小公子,已经交代Rose的人拉进黑名单了。”

    “传达下去,这个月必须完成华奇的收购,而且价格比原先讲好的往下压一个点。”

    梁远朝在商场上向来一诺千金,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加速了他在商界立足。朝今被他这个不足三十的年轻人操控,还能得到众多人的信服。

    这还是梁远朝第一次出尔反尔。

    “如果对面不同意,把那位公子哥最近干的好事放出去。”

    “好。”

    季风汇报完准备出去。

    “等等。买个手机寄去这里。”

    他随手撕了张纸,用钢笔写了个地址给季风。

    “梁总。”

    “嗯?”

    季风思索了半天,还是决定现在告诉梁远朝,“晏先生和薄小姐之前,有利益往来。”

    梁远朝蹙眉,“查清楚了吗?”

    “目前只查到一笔,13年12月,薄小姐念研一的时候,晏先生的账户走了两百万给薄小姐。”

    “其他的还在查,不过......”

    “说。”

    他倒是要听听这两人在背后进行了什么交易。

    “那些钱好像是薄小姐陪晏先生睡的钱。”季风不认识薄矜初,但从第一天跟梁远朝起,他就知道这个人的存在,并且知道只有薄矜初可以要梁远朝的命。

    总裁办外听到一声巨响,随后办公室门打开,梁远朝提着外套走出来,一身怒火无处发泄,一群人没一个敢打招呼。

    门半敞着,电脑显示屏躺在地上,七零八碎。

    夜幕降临的北城,灯光旖旎,无人机飞过,拍下市中心CBD的光影重重。

    今天研究所搞聚餐,难得有这种闲暇时刻,薄矜初要跟陈伯生拼酒,为的是加快辞职的进度。

    陈伯生稀里糊涂答应了。一桌人连连碰杯,桌上的菜压根没动多少。

    十点散的场,陈伯生果然喝醉了,小老头东倒西晃,最后路迟叫了代驾把他送回去,其余人自行解决。

    薄矜初没醉,自己打了个车回家。

    她住六楼,电梯在三楼的时候停了,门开,有个女孩拎着两袋垃圾进来。

    “诶?上去的啊?”

    女孩手忙脚乱按了开门键,又跑了出去。

    薄矜初的小区是一层两户的,她隔壁那户一直没人,不知道是没卖出去,还是人家还有别的房产。

    叮——电梯门开。

    她埋头找手机。

    门口的声控灯坏了,电梯门合上后漆黑一片,手机没电关机了。她摸到门锁,幸好当时装的是密码门,数字是荧光的。

    输完六位数字,隐隐约约感觉黑暗中有人站了起来,薄矜初脊背发凉。

    她冲进去的时候,微敞开的门被一股力量推开,有人闯进来,但不是祁封。薄矜初的急喘愈发明显,心悬到嗓子,随后砰一声巨响,门被合上。

    她的手绕到背后去摸开关。

    那人反应迅速,一把攫住她的手腕,整个人压上去,把她摁在墙上亲,她的背抵着鞋柜,咯的疼。

    男人身上酒精味十足。

    薄矜初正打算用膝盖顶对方下面,男人放开她的唇,转而换成用手去扯她的衣服。

    拼命想忘记的那段肮脏记忆忽然如浪潮翻滚,她想一枪嘣了面前的狗男人。

    薄矜初一巴掌招呼上去,看不见扇的也准。

    男人闷哼一声。这声音耳熟。

    薄矜初怒火攻心,“梁远朝,你他妈喝了多少!”

    梁远朝的脸火辣辣的疼,胃比脸疼,心比胃疼。

    他疯了,把薄矜初的衬衫撕烂,最上面三颗纽扣全崩掉。

    不管薄矜初怎么哭喊,他置之不理,埋着头吮她全身,压着她的手臂,不许她反抗。

    梁远朝做足了前戏,进去却没有预想中那么顺利,两人都难受。

    “梁远朝!滚出去!”泪从眼角滑落,一半是痛,一半是难过。

    他嗓子沙哑,忍不住低吼:“这么紧。”

    “出去!”

    梁远朝突然往前,薄矜初不争气的叫出了声。

    他把她压在身下,含了含她的耳垂,薄矜初浑身一颤。

    “你这些敏/感/点,晏寔都找到了吗?”

    “梁远朝,你他妈有病!”

    “怎么,晏寔五万一晚买的不是你?”他每说一句,就往深了一次。

    愤怒混着欲望,把薄矜初拆入腹中,“他出五万一晚你就上赶着做晏家人了?薄矜初,你不是最怕自己脏了吗?”

    话到嘴边,薄矜初又咽了回去,心突然空了。一瞬间自己好像变成了一具空壳。

    整个房间都浸泡在浓墨中,看不清彼此的脸,只能感受到梁远朝凶猛的动作和咬牙切齿的声音,“薄矜初,你陪他睡了几晚?”

    薄矜初不想说。

    她的身体开始回应他,梁远朝禁了十一年的欲望得到释放。

    她激他:“具体几晚我也不记得了,按你说的五万一晚,他一共给了我一千万。梁主席数学那么好,自己算算?”

    最后两个人都疯了,从沙发到卧室,再到浴室。

    天蒙蒙亮的时候梁远朝酒醒了,头疼欲裂,喉咙干的说不出话。

    他怎么会和薄矜初睡在一起,还是她家。

    身旁人发出细碎的呜咽声,薄矜初身上大片的淤青控诉梁远朝昨晚非人的行为。

    梁远朝从衣柜里找了套衣服给她穿上,她还没醒,趴在他怀里扭动。

    闹剧也不过如此。

    *

    盘山公路,迈巴赫在飙车,一直通向半山别墅。

    沈修在打高尔夫,阳光斜照进他的帽檐,他眯了眯眼,高尔夫球呈好看的弧形飞了出去,打得漂亮。

    五月过后的北城热意明显,草地绿的发亮,阳光映在他的肩头,运动外套的纹路清晰可见。

    他打了两个小时,甩了甩发酸的手臂,把杆子扔给助理。

    “我去睡个觉,有事也别喊我。”

    沈修冲了澡,在床上躺了没五分钟,眼睛还没闭上,助理进来了。

    沈修:“有事?”

    助理点头。

    “不是让你别喊我?”

    “梁先生来了,在客厅。”

    哗啦一下,大几千的被子直接被掀到地上,沈修穿着浴袍,拖鞋都来不及穿,直接往阁楼上跑。

    “告诉他我不在!”

    助理:“......他要是知道您不在就不会来了吧。”

    沈修一想也是,“那怎么办?”

    “嗯...要不您还是下去吧。”

    半山的别墅是沈修的秘密基地,知道的人不多,梁远朝是其中一个,但他也只来过一次。

    那一次把沈修暴揍了一顿,沈修至今还心有余悸。

    沈修进退两难。

    “要不,我下去说您拉肚子了,一时半会儿起不来?”

    沈修觉得这个主意好极了,“可以可以,去去去!”

    “几年没来,你这别墅的马桶安楼梯上了?”

    梁远朝等了五分钟还不见人下来,准备自己上去逮,刚踏上台阶就听见这番对话。

    “那个...不是,”沈修故意揉着胃,“昨夜吃了点烧烤,今天肠胃确实不太舒服。”

    助理挨着墙边,低头不敢吭声。

    “你这半山,外卖能送上来?”

    “......”

    操。沈修哭了。

    “哥,哥,您饶了我吧!”

    “两分钟,健身房见。”

    沈修跪在地上,手扒拉着台阶扶手,一脸悲怆,“我错了!”

    沈修的别墅里一应俱全。装修的时候他特意打通了两室做健身房,一半摆满了各种健身器材,还有一半空出来,是打拳用的。

    一众好友里,只有沈修和梁远朝是正儿八经练过的。能陪他练几下的只有沈修一人。

    梁远朝的水平不用说。可沈修的跆拳道是小学五年级学的!而且只学了两年,才到黄带!

    他被迫跟梁远朝切磋过一回,还是大三那年,革命友谊正浓厚,他这半山别墅正好可以入住,当时恰逢一个节假日,其他四位都回家了,宿舍里只剩他和梁远朝。

    他记得假期第一天,梁远朝坐了七个小时大巴去了趟B大,半夜回的宿舍,他当时正好准备出去蹦迪,见梁远朝心情不好硬是带上他,天亮时把人带回了别墅。

    本想着嗨了一整晚,是时候好好休息了。

    谁知,梁远朝问他有没有练过跆拳道之类的运动,他随口说了句练过。

    几分钟后他被梁远朝一次次撂倒在健身房的地上,最后痛的爬不起来。

    当时的梁远朝只练了半年的跆拳道,现在的梁远朝,跆拳道,柔道,拳击样样精通。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沈修害怕的悲剧还是重演了。

    “起来,继续。”

    沈修躺在地上,蜷缩成一团,五官狰狞,“别了吧...”

    光透过落地窗,斜射在梁远朝肩上,汗水顺着两鬓往下流,空气中充斥着男人的粗喘,能看见尘粒在打旋儿。

    “今天周一,你不应该有很多会要开吗?”

    沈修在垫子上转了个圈,对向梁远朝。

    “不想开。”梁远朝顺势坐下,方才借着武力发泄了一番,情绪略有下降。

    “因为那个漂亮姐姐?”

    酒吧那天傅钦多少说了点,沈修这八卦性子也打听到不少,毕竟薄矜初后面的那棵大树太明显了,难免被人注意。

    “我和晏寔,谁厉害。”

    沈修愣了几秒,敬畏的答道:“那自然是哥了,晏寔抛开家里那层关系,不过就是个叮叮当当的江湖郎中,哪能和您比。”

    梁远朝心一痛,“那她为什么选择晏寔。”

    沈修一时语塞,她又不是漂亮姐姐肚子里的蛔虫!

    上大学的时候同宿舍里他最小,也最闹腾,闯祸频率按周计。辅导员动不动就说要叫他妈来学校,沈修怵的慌,她妈典型的女强人,人狠话也多。梁远朝当上学生会会长后帮他收拾了不少烂摊子,还在老师面前替他说话,得亏梁远朝,他才能顺利毕业。

    他是梁远朝的跟屁虫。

    梁远朝在沈修心里是金字塔的顶端,谁都有可能会向儿女情长这些世俗之物屈服,唯独梁远朝,那个一手建起朝今的男人,他觉得不会。

    沈修想过无数种他谈感情的样子,却从没把他和“卑微”两个字联系在一起。

    晚上,梁远朝躺在床上,脑子里一直是沈修说的那句话,“指不定她喜欢你这件事一直没变。晏寔只是个误会。哥,你真的了解过她吗?”

    十七岁的薄矜初,她狡诈,带着目的追着他跑,却也是真心对他好。

    说起了解,他不知道她父母的工作,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不敢把王仁成的事告诉家人。更不知道她为什么需要那么多钱。

    他对她好像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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