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女频频道 > 女主拿了反派剧本 > 第672章 女主的极品妈(十九)

但,这人吧,就不能胡思乱想。

    赵传玉刚刚有种亲妈很靠谱的错觉,亲妈就又“打脸”了。

    在米国,何甜甜只待了一年,便与理查德十分有默契的“分居”了。

    理查德有自己的情妇和私生子,何甜甜呢,  则开始包养好莱坞的明星。

    夫妻俩,顶着夫妻的名头,各玩儿各的。

    何甜甜很快就厌恶了米国的面包、热狗,准备重新回归大吃货国。

    听到亲妈要回国的理由,赵传玉真是哭笑不得,“您如果想吃中餐,  在米国也有唐人街啊,  找个靠谱的厨子,或者我给你送过去一个都可以啊!”

    就为了一口吃的,亲妈就抛下丈夫,一个人回了国?!

    “米国那边的中餐根本就不地道,不说别的,食材就不全,就算国内的厨子也做不出原本的味道。”

    何甜甜却还是一副任性的模样。

    她根本不管自己与理查德除了是夫妻,还是利益合作伙伴。

    她就是个熊孩子,自己过得不舒坦,就尽量让自己舒坦。

    哪怕为此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她与理查德还没有孩子,这样的夫妻关系,并不十分牢靠。

    且在某些方面来说,“赵文绣”是处于弱势的,而坐地户理查德更有资本“翻脸”。

    可“赵文绣”还是任着性子,没有继续跟理查德加深羁绊,而是坚持回国。

    赵传玉都快急死了。

    磺胺的问世,  果然引起了全世界的轰动。

    这种特效药的价格,更是比黄金还要贵,  关键是有价无市。

    全世界都在打仗,  对于消炎药的需求,十分的巨大。

    不说别的地方,单单是在华国,校长作为领导,都不敢保证自己能够拿到足够的磺胺。

    下头的部队,大小军阀就更不用说了。

    黑市上,磺胺的价格更是炒上了天。

    这般紧要的药品,注定要备受关注。

    而赵家,不过是华国的一个小商贾,很难保住这样的宝贝。

    理查德家族呢,确实是赵家的“姻亲”。

    但,对于资本家来说,利益才是永恒的。

    为了钱,不说一个老婆了,就是自己的亲爸、亲儿子,都能反目!

    “赵文绣”与理查德的关系太薄弱了,连个共同的孩子都没有。

    赵传玉真的担心,自家亲妈这么作,早晚会被理查德算计。

    赵管家却比较乐观,“小小姐,  您大可放心。咱们大小姐,可是个福星呢。”

    “您可能还不知道,大小姐资助的一个律师,正在竞选州长。”

    “还有啊,大小姐在米国这一年,可没少交际。与好几个财团的女眷都建立了亲密的友情!”

    虽然现在还看不到这些人脉的作用,但,“赵文绣”以往的战绩太辉煌了。

    歪打正着也好,提前投资也罢,她总能在自己结识的人身上获得“惊喜”——

    因为捧戏子,“赵文绣”与程老板成为密友。

    因为程老板,她捡到了狗儿;

    因为狗儿,“赵文绣”顺利接触到了府城的使臣夫人圈儿;

    因为使臣夫人,她在米国投资了几个产业;

    好巧不巧的,她收购的实验室研制出了价比黄金的磺胺;

    又因为一个磺胺,赵文绣与米国财团联姻;

    而有了米国财团夫人的身份,赵文绣又进入到了更高一层的圈子。

    有钱有身份,有喜欢乱花钱的赵文绣,在米国没少投资。

    未来的州长,现任的副总统,还有许多贵妇……

    自家大小姐这人脉圈,赵管家看了都有些咋舌。

    拥有这么多的人脉,理查德不傻不呆的,定然不会轻易翻脸。

    即便理查德或是他的家族“利欲熏心”,非要从赵家手里夺走磺胺,赵管家相信,自家大小姐也有办法收拾他们!

    所以,现在的“赵文绣”,早已今非昔比,不用太忌惮理查德。

    既然如此,她跟随自己的心意,任性而为,也就没有什么大问题。

    赵传玉:……

    说得好有道理,我都无言以对。

    唉,算了,就算没有道理,亲妈死活要回来,她还能拦着不成?!

    赵传玉捏着鼻子,认了亲妈的作妖。

    但,赵传玉还是没想到,亲妈竟能作到这种程度。

    “我不要去港城,我要去雾都!”

    何甜甜还是那副任性的熊孩子的模样,直接跟女儿表示,“港城那边我不习惯,我还是喜欢呆在内陆!”

    赵传玉麻木脸,“妈,雾都也不是咱们的家乡,您确定您在那里会习惯?”

    他们赵家是北方人,而雾都,在他们看来,绝对的南方。

    从气候到饮食,再到语言,肯定有诸多差异。

    亲妈在港城住不惯,难道就能适应雾都的生活?

    赵传玉根本不信亲妈的借口。

    亲妈拿着习不习惯说事儿,还不如直接说,她看烦了洋鬼子,想去体验一下巴蜀美男子呢!

    后者更有说服力,也更符合亲妈“花痴”的性格。

    “嘿嘿,果然还是我家传玉最了解我,那什么,我听说许多大学都搬迁到了雾都,还有好多文豪、知名人士,他们也都在那里……”

    被亲闺女揭了老底,何甜甜非但没有恼怒,反而一副“不愧是我闺女,就是贴心”的得意模样。

    赵传玉用力闭了闭眼睛,她就不该对亲妈有任何幻想。

    算了,亲妈想玩就玩儿吧,反正他们赵家现在有钱有地位,亲妈还有个米国财团夫人的身份。

    即便到了权贵如云的雾都,也不敢有人欺负她。

    兴许,亲妈还能凭借自己的钱与特权,在雾都过得恣意舒适呢。

    何甜甜:……亲,不要轻易立FLAG呀,我都有些不忍心刺激你了!

    但,还做的事儿,何甜甜还是要做!

    来到了这个架空的民国,再一次体验到了百姓疾苦、民族危机,何甜甜很难坐视不管。

    任务,她会继续完成;

    她还会想方设法的救国救民!

    校长,咳咳,他靠不住啊。

    抗击鬼砸,拯救百姓于水火,还是要靠那些人!

    而何甜甜如果总是呆在米国或是港城,很难接触到他们。

    雾都,哪怕是魔都,都更方便何甜甜。

    “伯母,您怎么来雾都了,老大呢?她是不是也来了?”

    何甜甜来到雾都,与校长夫人等一众夫人周旋了几日,便开始了纸醉金迷的享受。

    在舞厅,何甜甜竟遇到了一个熟人。

    “余二少爷,你也在雾都呀!”

    何甜甜讶然的看着一身军装的余二。

    今年这个少年也才十七岁吧,居然就当兵了?

    “余将军和少将军呢?他们还好吗?”

    离开府城后,何甜甜就再也没有听到余家的消息。

    不过,何甜甜并不为这家人担心。

    余将军是个老狐狸,土匪出身的他,当了二十多年的军阀,骨子里根本没有家国天下的概念。

    鬼砸逼近,余将军会第一个弃城逃走。

    余少将军或许比余将军好些,但他只是少将军,还是做儿子的,肯定无法违逆父亲。

    这家人,在余将军的带领下,肯定能全须全尾的离开府城。

    只是,往后的日子,估计不能像在府城时那般风光。

    “我爹在魔都,我哥、我哥他——”

    提到余少将军,余二脸上闪过一抹哀伤,“去年鬼砸大轰炸,我哥以身殉国了!”

    也是因为兄长的死,让天真单纯的余二瞬间成长起来。

    他满脑子都是杀鬼砸,为兄报仇。

    但他还在读书,军校的老师是大哥的老同学,劝着、压着,不许他上战场。

    这段时间,余二经历了愤懑到平静的过程。

    他的心态、思想全都发生了改变。

    恰巧又遇到了一个故人,余二摒弃了早年的恩怨,与那人一起走上了一条他认定的道路。

    当然,这些肯定不能对人说。

    哪怕是他的父母,他都瞒着,就更不用说一个好几年不见的“伯母”了。

    “节哀!”

    听到余少将军居然以身殉国,何甜甜也忍不住怜惜、敬佩。

    唉,她果然没有看错,余少将军与余将军不同,他是个真正的军人!

    “传玉在港城,我不习惯那边的生活,所以就来了雾都!”

    何甜甜安慰了余二一句,便开始回答他刚才的问题。

    “哦,原来你们真的去了港城啊!”

    余二一听赵传玉在港城,禁不住想到了当初大哥的那番话。

    他心底用过一阵酸楚,然后又为曾经的挚友感到高兴,“她平安就好!”

    “不只是平安,我们家传玉可能干了,在港城开了药厂、医院,还有纺织厂、面粉厂,贸易行……”

    何甜甜提到女儿,像极了华国典型的父母,除了一个“大夸特夸”,没有其他的言语。

    余二听到这些,禁不住有点儿与有荣焉:“不愧是我老大,走到哪儿,都是这么的优秀!”

    还是半大孩子的时候,她就能够承担起家庭的重担,还在战争逼近前夕,顺利将一家人以及偌大家业都转移走了。

    啧,不愧是他认定的老大,永远都这般厉害!

    如今,老大也有十六岁了吧,算是成年人了。

    她只会比过去更厉害、更优秀!

    “是啊,我家传玉就是这么的牛!”

    何甜甜许是被吹捧的有些得意忘形,又许是他乡遇故知让她高兴过了头。

    只不过跟余二说了几句话,就开始炫耀:“我告诉你呀,那个磺胺,听说过吗,就是我家传玉经营的药厂生产出来的!”

    这话,倒是事实。

    何甜甜“歪打正着”的弄到了磺胺秘方,但实验室也好,药厂也罢,都是记在赵传玉名下的。

    国内的生产线,也都由赵传玉管理、经营。

    四舍五入,何甜甜说磺胺属于赵传玉,倒也不算扯谎。

    余二瞳孔微缩,呼吸都变得急促了。

    他深吸一口气,极力让自己镇定下来。

    他以为自己调整好了情绪,可开口的时候,声音还是有些发颤:“伯母,您说、您是说,磺胺是传玉弄出来的?”

    “是那个磺胺,特效的消炎药,可以救人一命的那种?!”

    余二相信自家老大牛逼,可他还是不敢想象,她竟牛逼到这种地步!

    磺胺啊,救命的良药!

    多少战士,在战场上受了伤,只因为一个发烧、一个炎症,就丢掉了性命!

    一支磺胺,就能救回一条命。

    偏偏这样的良药有价无市,不说寻常大头兵了,就是一些军官,也弄不到!

    还有他们的组织,更需要这样的药品。

    余二眼睛里迸发出热切的光芒,“赵文绣”这个不靠谱的伯母,此刻在他眼中,俨然就成了救苦救难的活菩萨啊。

    当然,真正的菩萨应该是赵传玉。

    问题是,传玉在港城啊,余二现在能够接触到的人只有赵伯母。

    “就是那个磺胺!”

    何甜甜用力点头,一脸的骄傲,“我来雾都的时候,还特意带了几箱!”

    “一箱送给了校长夫人,哦,还有孔夫人,我也送了一箱!”

    “现在我还有几箱呢,哎,对了,二少爷,你现在当兵,很容易受伤,要不我给你留几支,即便自己用不上,同袍、上司什么的,也有需要的时候!”

    何甜甜看向余二的目光,带着长辈看晚辈的慈爱。

    当然,炫耀的成分更大。

    余二却不觉得别扭,如果这算是施舍,是一种羞辱,他宁肯来得更猛烈些。

    “伯母,这、这不太合适吧。”

    余二十分想要,可他到底不是曾经的纨绔。

    尤其是兄长殉国后,他更是体会到了人情冷暖,开始懂得人情世故!

    磺胺是什么?

    比黄金还值钱,关键时候能够救命的宝贝。

    余二虽然张嘴闭嘴喊着赵传玉老大,但分别了两三年,他真的很难舔着脸说自己是赵传玉的生死之交。

    没有足够的关系,他凭什么白要人家赵家的药?!

    “有什么不合适的!当年在府城,多亏你们余家照拂,我们赵家才能过得顺风顺水!”

    “更不用说,你和传玉还是同学、好朋友,虽然这几年断了音讯,但早年的情谊却不能抹杀啊!”

    “这些药,对于外人来说,肯定是值钱的好东西,但对于我们赵家来说,不过是自家产的玩意儿,不值什么!”

    “还有,以后我就住在雾都,暂时不会回港城,你要是有什么困难,可以随时来找我!”

    “我不是吹牛,校长夫人、孔夫人、陈夫人那些贵妇,都是我的密友……”

    何甜甜像极了穷人乍富的暴发户,在往日的“恩主”面前,几近炫耀之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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