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鹤若无其事地收起手机,捡起一只汤包。
还没等他咬破,郁谨就伸出一只手,托住那只碟子:“拍了什么?”
丁鹤眼看混不过去,眨眨眼,主动把相册打开,手机递到他面前:“很好看。”
郁谨对他的话持保留态度,半信半疑地低头看照片。
拍的是他刚刚吃汤包的样子,还连拍了好几张。
这种运动中的抓拍,难免会糊,还容易出现奇奇怪怪的造型,他看了都觉得难为情,板起脸问:“为什么偷拍?”
丁鹤坦然地承认:“好看,想拍。”
系统呵呵冷笑:“滤镜真厚。”
“闭嘴。”
虽然没让系统再说下去,但他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觉得丁鹤带的滤镜太重。
郁谨把几张糊的照片删掉,发现前面居然还有其他照片,包括他低头看菜单的照片。
那张照片还被丁鹤手工画了一对猫耳,后面一条直直立起的猫尾巴。
郁谨控诉地看着他。刚刚不是委屈自己被冷落了吗?现在看起来倒挺自得其乐的。
丁鹤轻咳一声:“我觉得可爱,顺手拍的,没想太多。”
“猫耳朵和尾巴呢?”
丁鹤目光真挚:“你特别适合猫耳装,真的,就是小夏那种猫耳朵猫尾巴。”
郁谨觉得他的目光越来越热,匆匆把不好看的照片删完,手机塞回他手里:“偷拍容易拍丑,下次你直接跟我说。”
“好,”丁鹤从善如流地点头,“我不会把你拍丑。”
这句话怎么听怎么怪。郁谨皱眉想了想,还是把疑问放在了一边,问他:“你以前,是不是也偷拍过我?”
丁鹤微笑着看他,并不明确回答。
这个表情,明显就是承认了。
“我记得,我有次看到你的手机桌面,是我没拍过的照片,”郁谨心里冷哼一声,开始明明白白地和他翻旧账,“高中的时候,你还偷过我的校服。”
“那是因为洗完挂在一起,我拿错了。”
他们高中的时候,为了上学方便,都住在学校附近某个亲戚闲置的房子里,算得上是室友。他们从小就在一起玩,家长们也很放心。
阳台就那么大,贴身的衣服会故意隔开,校服就没那么讲究了。
两个人又穿的是同一个码,虽然标签上做了标记,但不小心,确实容易拿错。
校服都长一个样,但一个人穿久了,上面总会留下不同的味道。就算用的是同一款洗衣粉,郁谨还是在收回校服的时候就察觉到了不对劲,转身去找丁鹤。
“但是我去找你换的时候,发现你在闻我的校服。”郁谨说完,稍微倒吸了一口气。
他实在是无法描述出那个画面,但直至现在,那个画面还是能清晰地重现在他的脑海里。
他发现他那个从小作为好孩子典范的青梅竹马,正虔诚而小心地捧着他的校服,鼻尖凑近衣领的部分,隔着一厘米的距离轻轻嗅着空气里的气味,再把头整个埋进校服里,从衣领一直蹭到衣摆。
到最后还整个人露出迷之微笑。
“吓到你了?”丁鹤笑容收敛了一些,眼睛凝视着某一点,似乎陷入了回忆,口中喃喃,“可我……我那个时候只有这个方法和你接近了。当时你和我一起上下学的时候都站得离我特别远,吃饭的时候也和我坐在对角,我说想和你转到一个班你也不愿意,每天也不告诉我你在班上遇到了什么事。”
“我知道有个高年级的学长在追你,我也知道越青霆在帮他。以前我可以把这些都挡掉,但是当时我不得不去想,你是不是根本就不希望我妨碍你。”他眼里像蒙着一层雾,阴沉沉的,“都这种情况了,我总不能再缠着你,万一让你更烦呢?”
他那段时间也焦虑得要命,和郁谨分在两个班意味着大部分时间他并不知道郁谨在经历什么,不知道他遇到了什么人,在做什么事,会想什么。
以前郁谨因为不喜欢和人交际,总是和他一起出行,有什么要和人交流的事都会推到他身上。无论是普通同学的示好,还是暗恋者的情书,都由他代为处理。
周围的人都以为是郁谨在依赖他,为他不值,却不知道这个局面是他主动引导出来的。
他知道郁谨所经历的一切事情,也知晓他的一切情绪反应。他会把他永远保护在自己的城堡里,让他做一只漂亮高冷的小猫。
他很享受这种把什么都掌握在手心的感觉。
然而郁谨主动把这种稳定的局面打破了,他突然发现,他甚至连那些“普通同学”都比不上。
郁谨不需要他了。
他们之间最独一无二、不可或缺的联系消失了。
“但我也不想放弃。我想,凭什么呢?凭什么别人可以,我就不可以。”他说着说着,又笑起来,“我有什么比不上他们的地方吗?他们大部分都只是想玩玩而已,但我是很认真地想和你过一辈子。”
郁谨眼看他又要犯病,刷地一声拉开拉链,把校服外套脱了,披到他身上:“给你穿。”
丁鹤眼里那种雾蒙蒙的东西消失了,他认真地解释:“但是那天我真的只是拿错了。你身上的味道很好闻,我就忍不住多闻了闻。”
郁谨冷眼看着他把自己的校服脱了,把他的校服穿上,还低头在袖口来回嗅,问:“汤包味?”
“不是,是一种很甜的味道。”丁鹤按按左胸口,有些怀念,“你是不是牛奶喝多了,身上都是牛奶味。”
他又站起来,把自己的衣服披到郁谨肩上:“早上有点冷,别着凉了。”
“你是不是因为这个,才总让我穿你的衣服?”郁谨把手伸进袖口,拢了拢衣领。
衣服上有他熟悉的气息,幽淡且安稳。他还是挺习惯这个味道的。
“有一点,但不是完全。”丁鹤笑吟吟地看着他,“大概是生物本能?我以后会注意。”
就和动物喜欢划定地盘一样,这种行为天生就带有占有和攻击的意味。
“也——不用那么注意。”郁谨不自然地摸摸头发,垂下眼帘,“我可以接受。”
说出来有些难以启齿,虽然他看到那个场景的时候,第一反应确实是震惊,但是躲回卧室的时候,又忍不住脸红起来。
大概就是满脑子“他为什么要闻我的衣服”“我衣服上没有怪味吧”“他是不是其实也喜欢我”“难道他有什么难言的怪癖要不要送他看医生”。
以至于两个人把校服换回来之后,他穿着校服还总觉得是丁鹤从后面抱着他,暖暖的体温贴着他的身体,烫得他初春都想只穿一件单衣。
但丁鹤把校服还回来的时候,脸色还是和平常一样,甚至还笑着跟他开玩笑,让他那点萌动的心思又收回去了。
他当时想,也许这就是一个巧合。丁鹤也发现校服和平常不一样,所以凑近去看了看,其他的一切,都是他自己的脑补。
他那段时间和丁鹤保持距离,就是想把关系理清楚。
从小到大,他身边只有丁鹤一个亲近的人。但是丁鹤不一样,丁鹤的人缘很好,他还有很多朋友。
也许自己对于他来说,只是一个“好朋友”。
还是不好相处的那种。
他突然意识到,他可能会成为丁鹤的负担,他们的相处方式,不仅早就越出了朋友的界限,甚至以恋人来说都过分了。
现在丁鹤还可以惯着他,十年后,二十年后呢?
如果丁鹤真的有喜欢的人,或者说想结婚的对象,他总不能横在中间做他们的障碍。
所以他必须要重新审视两个人的感情。
然而这场别扭的互相试探还是以丁鹤的告白告终。
他还记得当时丁鹤说:我对你这么好,你就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他怎么可能没有感觉,但他就是会不停地想,是不是他想多了,是不是他误会了丁鹤的好意,也许丁鹤真的就是一个对朋友掏心掏肺的人。
只有未知最让人难熬。
丁鹤有些感慨:“我还以为你觉得我做的越界了,一直躲着我。”
“吃,要凉了。”郁谨把笼屉往他那边推了推,“吃完还要找人。”
丁鹤听话地分走自己的汤包,又放下筷子:“想要你喂我。”
吃个早饭还这么多事。
想是这么想,郁谨还是拿起碟子,用筷子拨了一下,送到他嘴边。
“汪嗷——”
原本就嘈杂的早餐店突然响起一声嘹亮的狗叫,一道黑白相间的影子旋风一样冲了进来,恰巧撞到桌腿。
郁谨按住桌面稳住动作,没让汤包掉到身上。
但他定睛一看,汤包掉到了阿拉斯加的狗头上,阿拉斯加似乎被烫到了,焦虑地在旁边转圈,顺便撞翻了正在端菜的服务员。
眼看影响越来越严重,丁鹤及时出手,原本狂躁不安的阿拉斯加乖顺地坐在他面前,吐着舌头摇尾巴。
狗主人姗姗来迟,不停向他们道歉。
她长得有些眼熟。郁谨仔细看了看,发现就是他们骑自行车上学那天,遇到的阿拉斯加和它的主人。
没想到还能在这遇见。
狗似乎被烫伤了,丁鹤建议她去宠物医院,狗主人却面露难色。
她家的狗最近过于暴躁,她可能控制不了。
丁鹤和郁谨对视一眼,好心提议陪她送狗去附近的宠物医院。
宠物医院和宠物店连在一起,大概是一家。
郁谨一看,宠物店的名字叫“安初”,心里略有些不妙。
等他走进去,不祥的预感瞬间转变为现实。
霍初安坐在柜台后面,一边撸猫一边打游戏,发现有人来了,抬头招呼了一声:“欢迎光……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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