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二)·
“你不可能把我变成你!”高凌风叫着,“你安于现状,你喜欢森林,你又娶了你所爱的女孩子……你处处都比我强,比我顺利……”
徐克伟望着高凌风那苦恼的眼睛,那落寞的神态,和那憔悴的容颜,他顿时心软了。吵什么呢?高凌风,他像个寂寞的孤魂,小蝉走了,把他所有的欢乐就都带走了!留在这儿的,只是个寂寞的躯壳。他叹了口气:
“算了,凌风,我们哥儿两个,有什么好吵?反正,每个人有自己的道路和志愿。我们回去吧!思洁还等着我们吃中饭呢!”
走出了那密密的丛林,天色阴阴暗暗的,远处的云层堆积着,山风吹来,带着深重的凉意。他们沿着山上的小径,回到林场的宿舍,李思洁早已倚门盼望了。
坐在饭桌上,李思洁一面端菜端碗,一面笑望着高凌风,说:
“怎么?明天真的要下山?”
“真的!”
“还要当汤姆·琼斯?”李思洁笑盈盈地。
高凌风望着李思洁,脑子里蓦然浮起李思洁和夏小蝉在上心理学的情形,一个穿蓝,一个穿白,喁喁而谈,悄悄私语。如今,李思洁和徐克伟已成夫妻,夏小蝉却漂洋过海,音讯全无!他低叹了一声,忽然说:
“思洁,我不了解你!”
“怎么?”
“我觉得你是个都市味道很重的女孩子,又读到大学毕业,你怎么能放弃山下的繁华,安静地待在这个枯燥乏味的山上?”
李思洁笑了笑,看了徐克伟一眼。
“别忘了,我是一个女人!对一个女人来说,爱情在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是我的窝!”
高凌风觉得心里微微一震,他深思地望着徐克伟和李思洁,是的,爱情在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是女人的“窝”。那么,小蝉的“窝”在哪里?李思洁似乎看出了高凌风的思想,她嫣然一笑,打岔地说:
“放心,高凌风,你将来总会碰到一个女孩子,愿意跟你上山或下海!”
“将来?”高凌风问,“为什么要用将来两个字,难道你还不知道,我对小蝉是永远不会死心的!”
“你……”李思洁欲言又止,叹口气,她摇摇头,“你真是我见过的男孩子里最固执的!”
外面有人敲门,一个邻居的小孩子在叫:
“徐叔叔,有你们家的信!”
李思洁站起身来走出去,立即,她握着一个厚厚的信封走了进来,满脸的笑容与惊喜,她说:
“嗨!凌风,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你猜是谁的信?是小蝉写给你的!我上星期才写信告诉她你在山上……”
李思洁的话没说完,高凌风已跳起身子,一把抢过了那封信,看看封面,他就“唷嗬!”地大叫了一声,紧握着信封,他发疯一般地冲出了屋子。
喜悦来得太快,高凌风简直不知道该如何应付,好久没接到小蝉的信,他已经怀疑她把他忘记了。但是,现在,小蝉的信又来了!他的小蝉!他紧握着信封,一直奔进了树林,奔到丛林深处,他要独享这份快乐。然后,他喘息地靠在一棵树干上,望着那信封,他把信贴在胸口,默祷三分钟!然后,他拆开了信,抽出信笺,一张照片跌落在地上。他俯身拾起那张照片……
他的呼吸停止了两秒钟,头脑里一阵昏乱与晕旋。但是,他却出奇地冷静,出奇地麻木,他凝视着那张照片,小蝉,好美,美得令人难以相信。只是,她头上披着婚纱,何怀祖站在她身边,正把一个结婚戒指套向她的手指。
他打开信藥,机械化地、下意识地读着上面的句子:
凌风:
接到这封信,你一定会恨透了我,我能说什么呢?自从来美国以后,怀祖的深情,父母的厚意,使我难于招架。我一直是个没有主见的女孩。我想,我是不值得你爱的。你也说过,我柔弱,我心软,我优柔寡断。事实上,我浑身都是缺点。请你不要再以我为念!忘记我吧,凌风!我不敢请求你的原谅,只能请求你忘记我……
信笺从他的手上飘落到地下,一阵风来,信笺随风飞去。他低垂着头,麻木地往前走着。风大了,树林里全是风声,一片片的落叶飘坠了下来,落了他一头一身。他站定了,蓦然间,他仰头狂叫:
“啊……”
他的声音穿过树梢,透过森林,一直冲向层云深处。
(9)
三个月过去了。
高凌风在屋子里来来回回地踱着步子,从房间的这一头走向那一头,数着自己的脚步,数着窗外的雨声,数着求职失败的次数。三个月来,他去过每一家夜总会,见过许许多多的经理,但是,竟找不到一个工作!
“凌风!”父亲心痛地望着他,“你心里有什么烦恼,你就说出来吧!”
高凌风在床沿上坐下,用手抱住了头。
“我知道你心里的苦闷,知道你不开心,或者,是我不好,当初你要学音乐,我不该要你学森林!”
高凌风闷声不响。
“凌风,”父亲忧伤地说,“怎样你才能快乐起来?”
高凌风抬起头来,望着两鬓斑白的父亲,顿时间百感交集。他摇摇头,说:
“别说了!爸,我帮你改考卷去!”
父亲拦住了他。
“不!凌风!去夜总会找个唱歌的工作,去唱去!”
高凌风睁大眼睛望着父亲。
“你有天才,凌风,你唱得出来!”父亲热烈地说。
“可是,爸爸!”高凌风慢吞吞地,“我已经试过好几家夜总会了。”
“怎样?”
“没有人愿意用一个无名小卒!”
“所有成名的歌星,在未成名前都是无名小卒!”
高凌风怔了,望着父亲,他在老父眼中看出过多的东西;鼓励,关怀,慈爱与信任!他毅然地一甩头,转身就往屋外走。
“对!爸爸,我再去闯去!”
跑上了大街,走到霓虹灯闪烁的台北街头,他不知道别的歌星是怎样“闯”出来的!夜总会的门口,挂着驻唱歌星的照片,一张又一张,这些歌星怎样成名的?也和他一样毛遂自荐地去敲每个经理的门吗?
终于,他走进了“寒星”夜总会的大门,见着了那“神气活现”的李经理,站在那经理面前,他像个展览品般被那经理从上到下地打量着。
“你不够帅!”
“我知道!”
“衣服太土!”
“我去做!”
“头发太短!”
“我留长!”
“你免费唱?”
“不要钱!”
李经理考虑片刻,终于像给了他莫大恩惠一般,点点头说:
“好吧!就让你免费试唱一个月!先说清楚,这一个月没有任何待遇!唱得好,以后再说!”
没有任何待遇!但是,总算站上了台!第一次拿着麦克风演唱,他不知道自己是忧是喜!台下宾客满堂,笑闹之声不绝于耳,他握紧了麦克风,带着三分忧郁,七分真情,他开始唱一支歌,歌名叫“一个小故事”:
我要告诉你们一个故事,
这故事说的是我自己,
多年以前我和一个女孩相遇,
她不见得有多么美丽!
只因为她对我静静地凝视,
我从此就失落了自己。
我们曾做过许多游戏,
也曾在月下低言细语,
至于那些情人们的山盟海誓,
我们也曾发过几千几万次。
有一天她忽然离我远去
,带走了阳光留下苦雨。
自从她去了我只有细数相思,
日子就像流水般消逝。
等待中分不清多少朝与夕,
然后她寄来一张照片!
她披着白纱戴着戒指,
往日的梦幻都已消失!
乌云暴雨我怎能再有笑意?
我只能告诉你这一个故事!
他唱着,唱着,唱着。不止用他的声音唱,而且,用他的感情唱。眼泪和着哀愁咽向肚里,声音带着悲怨散向四方。依稀仿佛,他又看到小蝉,小蝉的“大眼睛”,小蝉的笑,小蝉的娇柔,小蝉坐在图书馆里……他唱着,一句“她披着白纱戴着戒指”是从内心深处和泪而出,他的心撕裂般痛楚。唱完了,他低头鞠躬,大厅里笑闹依然,有几个人“听”到了他的歌声?
忽然,几声清脆的掌声传进了他的耳鼓,难得的还有掌声!他不由自主地对那掌声传来之处看去。立刻,他接触到一对温柔的、女性的眸子,他微微颔首致意,那女的对他鼓励地笑笑。他注意到,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她身边还有一个男伴。他退了下去,到后台的时候,他才觉得那女的相当面熟,下意识地,他再对她看了一眼,清秀的面庞,尖尖的下巴,华丽的服饰,雍容的气度……可能是个演员,可能是个明星。他走进后台,不管她是谁,她是全场唯一给了他掌声的人!
就这样,他总算开始了他的歌唱生涯,虽然是没有待遇的!站在台上,他每晚唱着。“一个小故事”,谁知道这“一个小故事”里有多少眼泪!“大眼睛”,谁知道那“大眼睛”已远在天边。他唱着,唱着,唱着……于是,他发现,那唯一鼓掌的女性几乎每晚都来,坐在她固定的角落,她常常燃起一支烟,动容地倾听着他唱“一个小故事”。难道,她也有“小故事”吗?她也了解什么叫“失恋”吗?但是,她的男友几乎每晚都伴着她,细心地照顾着她。不!像她那样的女人天生是男人的宠物,她决不知道什么叫“失恋”。
然后,有一晚,当他唱歌时,他发现她是一个人来的了。接连几天,她都一个人坐在那儿。她的男友呢?他并不十分关怀,因为,她脸上身上,都没有“失恋”的痕迹,她依然雍容华贵,依然落落大方。燃着一支烟,她只是倾听……抽烟的女人,在高凌风心中,是另一种阶层。属于酒席,属于珠宝,属于高楼大厦!
在后台,他无意地听到侍者的两句对白:
“那个孟雅苹一定和魏佑群闹翻了!”
“你怎么知道?”
“这几夜,魏佑群都没有陪她来!”
“或者,是魏太太打翻了醋坛子!”
他若有所悟,魏佑群和孟雅苹,这两个名字常连在一起,被别的歌星所提起。那孟雅苹,似乎是时装界的宠儿,他忽然恍然大悟,为什么她那么面熟了,他在电视上看过她!她是个著名的时装模特儿!那魏佑群是纺织界的大亨,换言之,是她的雇用者。
孟雅苹和他有什么关系呢?孟雅苹的世界离他太遥远。只是,孟雅苹给了他太多的掌声。唯一的,肯给他掌声的人!
这晚,他登台以前,李经理叫住了他。
“你能不能态度潇洒一点儿?”
“什么意思?”
“观众批评你阴阳怪气!”
“我长的就是这副德行!”他没好气地说。
“客人花钱是来找乐子,不是来听你失恋的牢骚!”
“失恋?”高凌风顿时涨红了脸,恼怒地吼着,“你怎么知道我失恋?”
“好好好!”李经理不耐地说,“随你怎么唱吧!”
冲到台前,高凌风仍然怒火填膺,真倒了十八辈子楣!免费唱歌还要受这么多挑剔!失恋,是的,你高凌风是失恋了!你的夏小蝉早就飞了!失恋,是的,失恋两个字写在你的脸上,压在你的肩上,挂在你的胸前……全世界都知道你高凌风失恋了。
拿着麦克风,他又开始唱《一个小故事》。失恋就失恋吧!他只想唱这一支歌:
我要告诉你们一个故事,
这故事说的是我自己。
多年以前我和一个女孩相遇,
她不见得有多么美丽……
底下有一桌客人喝醉了,在那儿大声地呼喝着,叫着,闹着,站起来又坐下去,坐下去又站起来……高凌风忍耐着,继续往下唱:
只因为她对我静静地凝视,
从此我就失落了自己……
那醉酒的客人突然跳了起来,大声嚷:
“这个歌已经听了八百遍了!”
“来来!不听歌,喝酒!喝酒!”另一个醉醺醺的客人拉着头一个。
高凌风努力压制着自己,继续唱着,但是,那桌客人实在喧闹得太厉害,高凌风停了下来,乐队也慢慢地停了。客人们发现情况有异,都鼓噪起来。高凌风怒视着那桌客人,那醉汉却对着高凌风叫:
“怎么?不会唱了?”
“不会唱,我来唱!”另一个醉汉笑嘻嘻地说,歪歪倒倒地冲上前来,把他一把推开,抢了麦克风就大唱,“我又来到我的寻梦园,往日的情景又复现……”
全场都哗然了,叫好的叫好,笑闹的笑闹,吹口哨的大吹口哨。高凌风望着这一切,顿时间,满腔积压的怒火都从他胸腔迸裂出来,他扑过去,一把就抓住那醉汉的衣服,伸出拳头,他重重地对他挥去,嘴里大骂着:
“他妈的,老子免费唱歌,还受你们的气!”
那醉汉的身子直飞了出去,桌子翻了,碗筷撒了一地。满场都乱了起来,客人们尖叫着,纷纷夺门而逃。高凌风还想扑过去,却被那醉汉的朋友们抱住了,在他还来不及思想以前,已经有一拳对着他的面孔揍来,接着,他的肚子上,胸口上,更多拳头纷纷而下。他倒了下去,头撞在桌脚上,他最后的意识,是听到一个女性紧张的呼唤声:
“不要!请你们不要!”
(10)
意识恢复的时候,高凌风首先感到那疼痛欲裂的头上,被凉凉地镇着冰袋,然后,有一双忙碌的、女性的手在不住地挪动那冰袋的位置。他睁开眼睛,一阵恍惚,一阵朦胧,一阵心跳,一阵晕眩……有对大大的“眼睛”在恻然地凝视着他。大眼睛!梦过几千次,想过几千次,呼唤过几千次,呐喊过几千次……他伸出手去,无力地,苦恼地去碰触那张模糊的,荡漾在水雾中的面庞,嘴里低低呢喃:
“小蝉,小婢?不会是你,不可能是你,小蝉。”
他的手被一只温软的手所抓住了,然后,一个清晰的、细致的、温柔的声音在他耳畔响起:
“不,我是孟雅苹。”
孟雅苹?孟雅苹是谁?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一个很遥远的名字,一个与他无关的名字。他努力睁大眼睛,神志清醒了过来。立刻,他发现自己正躺在一间陌生的客厅里,那玻璃吊灯,那贴着壁纸的天花板,和他身下那软软的丝绒沙发,都告诉他这是一间讲究的房间!然后,他看到了那讲究的女主人——那唯一为他鼓掌的客人!
“这是什么地方?”
“是我家。”孟雅苹微笑着,“你晕倒了,我只好把你带回家来,医生已经看过,没什么关系,只是头上缝了几针而已。”她笑得委婉,“休养几天,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他从沙发上坐了起来,头上的一阵剧痛使他蹙紧了眉头,那冰袋落在地上了,他身子不由自主地晃了晃,孟雅苹慌忙用手扶住他,急急地说:
“再躺一下!”
“不。”他摇摇头,注视着孟雅苹,那长长的、卷曲的睫毛,那澄澈如水的眼睛,那经过细心妆扮的脸孔,以及那身时髦的、曳地的长裙。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他眼神阴郁地望着她,问:“你干吗要帮我?”
“我——”孟雅苹淡然地一笑。“我也不知道。人应该彼此帮助,是不是?”
“你常来夜总会,”他说,“我注意过你,为什么?”
“听你唱歌!”她答得坦率。
“哈!”他冷笑了,“这世界上还有人要听我唱歌!”
她默默地瞅了他好一会儿。
“不要因为两个酒鬼的胡闹,就否定了自己的价值。”她柔声地说。
“原来我这个人还有价值!”他自嘲地轻哼了一声,盯着她,“我的歌阴阳怪气,有什么好?”
“你的歌里有一份真挚的感情,”她坦白地看他。“我听过许多歌星唱歌,从没有像听你唱歌那样,能听出一份动人的真情。”她眼光恳切,低声问,“那个小故事,是真的吗?”
他把头转向一边,神情懊恼而抑郁。
“对不起,”她很快地说,“我不该问。”
高凌风迅速地回过头来了,他激动地,一连串地,倒水似的冲口而出:
“不!你可以问!是的,是真的!一个女孩子遗弃了我,你看到了我,我有什么地方值得女孩子爱?她的选择对了!那个品学兼优比我好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她的父母毕竟有眼光,他们早已知道我今天的下场!连免费给人唱歌都不受欢迎,你看到了,一个落魄的,十八流的卖艺者!”
孟雅苹温柔地把手放在他肩上,站在他面前,她的声音诚挚而轻柔。
“我从没听过那么美的歌!”
高凌风瞪着她。
“你撒谎!”
“决不是!”她低低地说,“那个女孩子,那个离你远去的女孩子,她实在——太没福气!”
高凌风紧紧地盯着她。
“你没有义务要安慰我!”他哑声说。
“谁说我有义务?”她挑着眉毛问。
他们彼此注视了一会儿,他站起身来。
“我要回去了,谢谢你照顾我!”
她抓起沙发上的外衣:
“我送你回去!你这样带着伤,我实在不放心!”
他按住了她。
“不要。我们那条小巷子,会弄脏了你的衣服!”
“我去换件衣服!”
“不要!”他固执地说,“我已经没事了!”
她望着他,不敢勉强。他用手扶着包着纱布的头,一时间,感触良深。他想问她关于医药费的事,又觉得不必须了。叹了口气,他走出了屋子,她追过来,送到电梯口,他才发现,她住在一栋大厦的第十楼!属于高楼大厦,属于珠宝的女孩子,却照顾了一个落魄的卖艺者!
回到家里,在父亲紧张而惊愕的关怀下,他什么话都不愿说,躺在床上,他瞪着天花板发愣。整整三天时间,他只能像个困兽般在室内兒着圈子。
“凌风,”父亲安慰地说,“别急,等伤好了,可以再去找工作!”
“再找什么工作?”他愤愤地低吼着,“免费的唱歌我都弄砸了!我,我是什么?我这个‘大器晚成’已名副其实地变作‘一事无成’了!”
有人敲门,高凌风没好气地冲到门边。
“是谁呀?”
外面响起一个清脆的声音:
“是我,孟雅苹!”
他打开房门,惊愕地望着孟雅苹。她穿着件黑底小红花的衬衫,一件黑色长裤,脸上只薄薄地施了一点脂粉,站在那儿,亭亭玉立,清雅宜人。她手上抱着一大堆奶粉、肉松等罐头,满脸笑吟吟的。
“嗬!你这地址好难找!”她说。
高凌风把她延进小屋来,对父亲说:
“爸,这是孟小姐!”
孟雅苹慌忙行礼。
“高伯伯,我是孟雅苹,叫我雅苹就好了!我来看看高凌风的伤势!”她把手里的东西放在桌上。“我带了一点点东西给你们!”
“这……这……”父亲张口结舌起来,“这怎么敢当!”他看着孟雅苹,心里可有点糊涂,高凌风一个字也没提过!从哪儿冒出这样一个又漂亮又谦和的女孩子出来?而且,她望着凌风的那眼光是相当小心翼翼,相当温柔的啊!看样子,凌风在事业上虽然不如意,在选择“女朋友”一点上,却实在有眼光呢!
“没什么,顺便带来的!”雅苹谦虚地笑着。“抱着东西走这条长巷子,差点摔一跤!”
“谁请你这种阔小姐驾临我们这小地方!”高凌风立即接了一句。
“怎么了?”雅苹依然笑着,“见了面就给人钉子碰!那天打架的火气到今天还没消啊!”
那父亲看看雅苹,又看看凌风,陪着笑脸说:
“哎,孟小姐,你坐坐,我去巷口买红墨水,刚好墨水用完了!”
“高伯伯,”雅苹说,“我没妨碍你们吧?”
“没有,没有。你和凌风聊聊,啊?我就来!”他匆匆忙忙地出去了。
高凌风看着父亲的背影,他了解父亲的心情,耸耸肩,他闷闷地说:
“爸爸把你当做第二个夏小蝉了!”
“夏小蝉?”雅苹愣了愣。
“那个离我远去的女孩子!我们曾经把她当一个公主来招待!”
“显然我不是个公主,”雅苹自嘲地笑笑,“你似乎对我一点也不欢迎!”
“别傻了!”高凌风说,“难道你希望我说一些受宠若惊之类的话吗?只因为你是著名的时装模特儿?算了!我情绪坏透了!”他在室内兜圈子,对墙壁捶了一拳。“你知道吗?那个该枪毙一百次的李经理,帮他免费唱了一个月的歌,你猜他对我说什么?他叫我赔偿打架时的一切损失,居然开了一张赔偿清单给我!”
孟雅苹深沉地看着他,低叹了一声:
“社会就是这样,凌风,等你钉子碰多了,你就知道了!你选了一条好艰苦的道路!你刚刚称我是阔小姐,你知不知道,我是个道地的穷孩子出身,十七岁从乡下来台北打天下,我不知道碰过多少钉子,流过多少眼泪,直到碰到魏佑群,才走上时装界。但是,和魏佑群常在一起,又引起了多少流言流语!这些,我都熬过来了。凌风,你别灰心,千万别灰心!夜总会多得很,并不止那一家!”
高凌风深深地凝视着孟雅苹。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
雅苹摇摇头。
“我也不知道?”
“为什么要关心我?”凌风再问。
雅苹的眼睛垂了下去。
“老实说——”她嗫嚅着,“我也不知道。”
高凌风忽然高兴了起来,振作了一下,他说:
“好!听你的,不灰心!你陪我找工作去!”他抓起外套,就要往屋外走。
“瞧你这急脾气!”雅苹笑了。“头上贴着纱布,怎么找工作?休息一段时间,我陪你去找!”
“那么——”高凌风望着屋外耀眼的阳光。“我们出去玩玩!”
“好!”
两人正走向门口,却一头撞上了父亲,高凌风望着他,他手中捧着汽水瓶和大包小包的糖果瓜子。
“我买了点汽水来!”父亲笑吟吟地说,“家里实在不像话,连杯茶都没有得喝!”
“哎哟!高伯伯,原来您是……”雅苹感动地叫着。
“我说的吧!”高凌风望着雅苹。“我爸爸把你当成小公主了。”
(11)
和孟雅苹的认识,成为高凌风生活里的另一章。他对孟雅苹没有要求,没有渴望,没有责任,也没有计划。但是,她却带给了他一份无拘无束的欢乐。他不费心去研究孟雅苹的感情,他也不费心去分析自己。雅苹仍然不属于他的世界,却在他最空虚无助的时候,点缀了他的生命。他就毫不客气地享受着这份点缀,享受着这意外的欢乐。
在郊外,在水边,在海滩,在山间……他们都携手同游过,雅苹从不多问,从不增加他心里的负担,这样,有好些日子,他们都很开心,很喜悦。
很快地,雅苹发现髙凌风并不太欣赏她在伸展台前,卖弄身段,前前后后,展示她的服装和发型。因此,她在高凌风面前,绝口不谈她的工作。她经常穿件随便的衬衫和一条牛仔裤,跟他跳跃在郊外的阳光里。
这天,他们发现一个好大的蓄木池,里面泡着无数的粗木头。脱掉鞋袜,他们像两个孩子般在木头上跳来跳去,像孩子般在浮木上彼此追逐,彼此笑闹。笑够了,两人就“漫步”在浮木上,髙凌风说:
“你知道这些木材为什么要泡在水里?这是贮存木材的方法!如果放在空气里,木材都会裂开。这些都是上好的红桧,可以做家具!台湾是产红桧的地方,只是,做家具以前,还要经过干燥处理,木材干燥是一门大学问,直到现在,我们的木材干燥还不理想……”
“你怎么懂得这些?”雅苹惊奇地问。
“哈!你以为我大学在干什么事?只晓得追女孩子吗?我学了四年的森林呢!除了造林、育林之外,木材利用也是一门重要课程!”
“你懂得那么多,那么,你的书一定没有白念了!”
“我虽然调皮些,虽然喜爱课外活动,功课却并没有耽误,学校里的教授都很器重我呢!你想,在我这种家庭里,念大学就像奢侈品,念不好,怎么向老爸交代?”
雅苹有些新奇地看着他,一面把手伸给他,因为那浮动的圆木在脚下晃荡,她有些平衡不住身子。高凌风握住了她的手,两人继续在圆木上跳跃,水中,两人的倒影也在摇晃和跳动。
“森林系毕业的人都做些什么?”雅苹问。
“去山上,当森林管护员!或者是去伐木,测量,育林……反正要上山,我的一个好朋友就在山上。”
“你为什么不上山?”
“我?”高凌风瞪大了眼睛。“那些树听不懂我唱歌!我去干吗?”
“其实,”雅苹看了他一眼,“你如果上山,一定是个很好的人才!”
高凌风烦躁了起来。
“你又知道了?”
“是你说的,你的书没白念呀!”
“最好别谈这个!”高凌风的眉头皱紧了。
雅苹悄悄地看了看他,就跳上了岸,她的裤管湿了,弯着腰,她绞干了裤管,穿上鞋,笑着站直身子:
“好!不谈那个!我饿了!我们去吃牛排!”
高凌风一怔。
“牛排?”他老实不客气地叫着,“小姐,我不是魏佑群,我请不起!”
雅苹立刻挽住他的手腕,堆了满脸的笑,急急地说:
“我开玩笑呢!谁吃得下那些油腻东西!这样吧,咱们去圆环吃蚵仔煎,好不好?”
他们笑着,跑到圆环的摊子上,真的大吃起蚵仔煎,雅苹吃得津津有味,吃完一盘又叫一盘,吃到第三盘的时候,高凌风望着她,笑着警告:
“你尽量吃吧!泻肚子我可不管!”
有些路人走过去,都回头望着孟雅苹,指指说说,窃窃私语。高凌风说:
“大家都在看你,八成认出你是谁了!明天娱乐版可以登头条新闻,名模特儿孟雅苹在摊子上大吃蚵仔煎,那么,这个摊子也可以沾你的光,出出名了。”
“我现在不是名模特儿!”
“你是谁?”
“孟雅苹,一个傻气的乡下姑娘!喂,老板,再给我一盘!”
“老天!”高凌风叫,“不许再吃了!你疯了!”
雅苹笑弯了腰:
“我逗你呢!怎么还吃得下呢?不过,现在,我很想去吃爱玉冰了!”
“你成了蝗虫了吗?”
雅苹笑不可抑。
离开了圆环,他们在夜色里走着,在街道上缓缓地踱着步子,两人都有畅游后的疲倦,也有兴奋和快乐。高凌风看着孟雅苹那被夜风吹散了的头发,那被太阳晒红了的脸颊,以及那映着街灯,闪着光芒的眼睛,不禁心中若有所动。雅苹倦怠地、满足地伸了一个懒腰,用手拂着头发,叹息地说:
“有好多年好多年,我没有像这一阵这样疯过,这样开心过,这样笑过了!”
高凌风脸上掠过一个深思的表情。
“奇怪,我今天一整天都没有想到过小蝉。”
雅苹怔了怔,笑容消失了。
“不是一整天,你现在又想到她了!”她低低一叹,“凌风,她就那么迷人,那么令你难以忘怀吗?”
“她曾经是我生命的全部!”高凌风哑声说。
“现在呢?”
高凌风默默不语。于是,雅苹也不再问了。她轻轻地挽住了他,两人都沉默了,都若有所思而心不在焉了。街灯把他们的影子长长地投在地上,忽焉在前,忽焉在后。
“下星期六,我有一个很重要的服装展示会。”半晌,雅苹说。
“我知道,报上登了。”
“你来吗?”雅苹希望地。
“对你喝彩的人已经太多了。”高凌风淡然地说,“我想,并不在乎少掉我一个。”
雅苹在内心里叹息了,但她脸上,却丝毫痕迹也没有露出来。高凌风,那洒脱不羁而略带野性的男孩子,你决不能希望他对你的服装表演感兴趣!甩甩头,她努力甩掉那份期盼,也甩掉那份惆怅。
星期六晚上,时装表演会和意料中一样地成功。雅苹获得了最多的掌声,魏佑群不住到后台来慰问她,鲜花堆满了化妆间。但是,雅苹始终惶惶然若有所失。表演会结束了,魏佑群到后台来对她说:
“外面在下倾盆大雨,你在门口等着,我把汽车开到门口来接你,免得把衣服弄脏了。”
她还穿着最后的一套表演服装,一件闪光的、银灰色的晚礼服,她懒得换下来,披上披肩,她跟着魏佑群走到大门口。提着衣服的下摆,她望着那屋檐上像倒水般倾注下来的水帘,和那急骤的、迅速的雨滴。门口拥满了人和车,大雨中,连计程车都叫不到。魏佑群把她拉到雨水溅不到的地方,正叮嘱她等待,忽然间,一个人把夹克顶在头上,冒着雨,对她奔了过来。雅苹顿时心中一跳,眼睛都闪亮了。高凌风笑嘻嘻地从夹克下面望着她。
“我特地来接你!”他说,衣服都湿了,他却满不在乎地。“快钻到我夹克底下来,反正离你家不远,咱们冒雨跑过去如何?”
“好呀!”雅苹连考虑都没有,就提着衣服冲进他的夹克底下。魏佑群在后面直着脖子喊:
“雅苹!你的衣服会弄脏!”
“我不在乎!”
她喊着,已经跟着高凌风冲进了大雨里面。
在这种倾盆大雨下,穿着晚礼服冒雨狂奔,实在是带点儿疯狂和傻气。和高凌风在一起,你就无法避免疯狂和傻气,而且,她多么高兴地享受着这疯狂和傻气!那雨点狂骤地对他们迎面冲来,地上早已水流成河。一件夹克怎挡得了这样大的雨,只几分钟,他们两个都已浑身透湿,却嘻嘻哈哈地跑着。脚踩在水里,又溅起了更多的水。雅苹边笑边跑说:
“我全身都湿透了。”
“你以为我的衣服是干的呀!”高凌风笑着嚷。
好不容易,冲进了雅苹的公寓,进了电梯,两人都像人鱼一样滴着水,彼此看着,不禁都相视大笑。
进了雅苹的卧室,她找出两条大毛巾,丢给高凌风,高凌风不管自己,却拿毛巾代雅苹擦着头发,于是,雅苹也代他擦,他们彼此擦拭着对方,仍然忍不住要笑,不知为什么这么好笑。高凌风就是这样,他一笑就不能停止。弄得别人也非跟着他笑不可。
“你头发全湿了。啧啧,可惜这件好衣服!”
“你……”雅苹笑不可抑,“你活像个落汤鸡!”
“你……”高凌风也笑不可抑,“你像条美人鱼!”
“我帮你放水,你必须洗个热水澡!”
“你也需要!”
两人笑着,笑着……忽然间,高凌风停止了笑,呆呆地注视着雅苹。
雅苹也停住了笑,睁大了眼睛,她凝视着高凌风。
高凌风手里的毛巾,正勾在雅苹的脖子上。他深深地、紧张地看着她,然后,他把毛巾往自己怀里拉,雅苹身不由主地扑向了他。骤然间,他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高凌风的嘴唇火热地落在她的唇上。
他们滚倒在床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几百年?几世纪?终于,风平雨止。窗玻璃上,只有雨珠滑过的痕迹。他们并躺在床上,高凌风呆呆地瞪视着天花板,雅苹半带娇羞,满脸柔情地用手指抚弄着高凌风的耳垂。
“很多年以前,”高凌风忽然说,声音幽幽的。“我曾经不敢和一个女孩亲热,因为——怕冒犯了她。”
雅苹的脸色僵住了,笑容从唇边隐去。
“我希望——”她低声地说,“那个女孩的名字,不叫做夏小蝉!”
高凌风震动了一下,转过身子来,望着雅苹。雅苹只是深情地,痴痴地瞅着他。于是,他歉然地、一语不发地,把她紧紧地拥进了怀里。
(12)
“嗨!凌风,我来了!”雅苹走进高家的小屋,对里面叫着。一面把手中的一个提盒放在餐桌上,一面对凌风的父亲说,“我做好了饭菜,想想,一个人吃有什么味道?就带到这儿来了!”
高凌风从自己的房间里钻了出来。
“没想到你这位娇小姐还会做菜!”
“凌风!你别老把我说成娇小姐,你明知道我一点也不娇贵!别说烧菜,煮饭洗衣我还样样行呢!”
“哎!那可看不出来!”
父亲走到餐桌前,望着雅苹把一样样的菜端出来,忍不住惊喜地叫了一声:
“什么?有回锅肉吗?我最爱吃回锅肉!”
雅苹笑容可掬。
“我知道,所以……”发现说漏了口,她立即咽住了。
“好呀!”高凌风却叫了起来,“还说是一个人吃没味道,你安心做给……”
“凌风!”雅苹叫。
父亲看看凌风,又看看雅苹,喜悦的笑容就浮上了嘴角,他开心地坐下来,扬着眉毛说:
“来!来!来!我们还等什么?趁热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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