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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跳跃。
这可是神和魔王们的专利啊,人类根本不可能干涉时间的运转,即使是王,也不可能,不如说除了神和魔王等级的强者之外,其他的所有种族,都不可能干涉时间。
即使是地狱内有着强大力量的绯红之龙,也不可能干涉时间。
三界内,能够干涉时间的,也就那么几个。
用指头都可以数出来。
接受了自己的现在所在的时间和地点后,庄明歌就冷静了下来,自己遇到的这种情况摆明是魔王搞的鬼。
路西菲尔把自己送到这个时间点是什么意思?
庄明歌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他总算是松了口气,不在为其他的事情而烦恼,顺其自然吧,也许到了时间,自己说不定就回去了。
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呢?
接下来的几天庄明歌就在这个蛮荒的世界生活了下来,在这里生活的人们平均水准虽然不怎么样,但至少从现代社会来的庄明歌感觉十分有趣。
蛮荒的是世界内,危险的生物遍地,甚至一些在动物图鉴上看到那种已经灭亡的动物们,也自由自在的生活着。
顺便说一下,绯红之龙摩黛丝提最喜欢的食物是……霸王龙。
虽然两个物种身上都有龙这样的字眼,但实际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强大的普通人类所无法应对的霸王龙,在绯红之龙摩黛丝提的眼睛里,宛如小孩子一样。
不不不,也许还不如小孩子。
准确来说的话,应该是虫子?
在这里生活了几天后,庄明歌意外的发现自己居然爱上了这样的生活,难道说因为陪伴在自己身边的人不同,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感觉吗?
但这样一来,岂不是说自己喜欢上了绯红之龙。
不不不,对方可是龙啊。长寿种,至今为止都不知道活了多长的时间,日后也会活着更长的时间,而自己失去了冥王哈蒂丝的诅咒后,再也不可能活那么长的时间了。
话说。自己在地狱之火内烧烤了五十年。身体居然没有变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按道理说,自己也应该成为了一个将行就木的老人了吧。
庄明歌同样对这件事情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他随即就把这件事情抛在了脑后,开始享受和摩黛丝提在一起的日子。每一分每一秒都砸尽情的享受,即使不承认,但庄明歌知道,自己确实喜欢上了绯红之龙。
到底是什么时候呢?
会不会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命运的邂逅。自己看到了正在洗澡的摩黛丝提,所以喜欢山了她,一见钟情,然后在接下来的相处中,这种感觉逐渐的加深。
庄明歌明明白白的发现了这一点后,突然心悸起来。
自己终有一天要回到自己的时间点,那个时候只剩下孤零零的摩黛丝提……
不不不,你太傲慢了。
庄明歌在心底提醒自己,纵然你喜欢上了摩黛丝提那样怎么样。对方可是龙,也许只是把你当做朋友,或者是可以给自己烤肉的人类,以及可以为自己解闷的人类。
想要对付把你当做恋爱对象什么的,你觉得可能吗?
这么一想。庄明歌顿时垮了下来。
于是在一次午餐过后,庄明歌打算试探一下,绯红之龙对自己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
“呐,摩黛丝提。”庄明歌看着绯红之龙摩黛丝提吃掉了一头霸王龙后。开口问道:“摩黛丝提对我是怎么看的。”
“咦?怎么了,突然问这个?”大概对方也没有想到庄明歌会这么问。所以有一些疑惑了吧,歪着头看向庄明歌。
“不,毕竟我们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天,就是突然想要问一下,你看,如果我有一个龙成为自己的朋友,回去也可以跟身边的人吹嘘一下。”
“朋友吗?”。绯红之龙摩黛丝提喃喃的说道。
“不对吗?”。庄明歌心头一跳。
“不,没有什么不对,朋友,没错,我们就是朋友,我是你的第一个龙朋友,而你也是我的第一个人类朋友呢。”
绯红之龙摩黛丝提抚摸着自己的肚子,满足的笑了起来。
“原来如此,是朋友啊,最近我也在思考我们之间的关系,同伙,战友,原来如是朋友啊,哈哈,哈哈哈哈……”
虽然对方这么说了,但庄明歌还是饱受打击。
这件事情以后就再也没有提起过。
一个星期转眼剑过去了。
这一天庄明歌很早就醒过来,天色还没有亮,他跑到了几公里外的河边准备洗把脸,可以的话,也想要洗个澡,来到这个蛮荒世界,还没有好好的洗过一回。
顺便也抓回几条大鱼,给摩黛丝提当早餐。
庄明歌脱下自己的衣服,光着屁股跳进河里,痛痛快快的洗了起来。
咔嚓!
然后有树枝被踩断的声音传进了庄明歌的耳朵里,他猛然转身望向身影发出的方向,一个矮小的身影从树林中走了过来。
大部分的身体笼罩在黑暗中,看不清到底是什么人,或者不是人。
哗啦啦……
庄明歌身边的河水立即沸腾起来,水精灵成群结队的从河水里蹦了出来,穿着铠甲,拿着武器,如同出征的战士,层层叠叠的将庄明歌保护了起来,锐利的杀气如同山崩海啸一样凝而不发。
一双双冰冷的眼瞳注视着从森林里走出来的黑影。
“什么人?”庄明歌大声问道。
“别误会,我对你没有恶意。”一个清澈的声音传来,黑影逐渐走到了阳光下,讲自己暴露,庄明歌不禁惊讶的长大了自己的嘴巴。
“天……天使!!”
宛如涂漆一般带有光泽的金色中长直发,当真是梳理得一丝不苟;洋溢着湿润光泽的金色秀发,感觉非常适合;修饰着细长大眼睛的睫毛,甚至长到让人觉得有点过火,让她散发出某种年龄不详且神秘的氛围
洁白的肌肤,金色柔顺的长发,头顶带着奇妙的光环,身上散发着浓郁的圣力,仿佛世界的中心点,神圣,宏伟,强大的气息从对方的身上铺天盖地的散发了出来。
“我只不过是感觉到非常熟悉的气息,所以才找过来的。”
虽然是天使,但令庄明歌惊讶的并非如此,或者说令庄明歌惊讶的是她背后的翅膀。
三队洁白的羽翼被收拢了起来,脚下的鲜花为她绽放,天空洒落的阳光因她更加璀璨,世界也因为她的存在,才有了颜色。
在天使的等级中,分为好多种,什么座天使,权天使,能天使,但这些都不是最强大的天使,在这些天使之上,站在顶点的就是——炽天使。
三对羽翼就是炽天使的象征。
炽天使一共就那么几位,米迦勒,加百列,拉斐尔,乌列,以及即将堕落的路西菲尔。
庄明歌见过了加百列,以及路西菲尔,没有见过的就只有米迦勒,乌列,以及拉斐尔了,按照神话传说中的对照,这个突然出现的炽天使,应该就是……
“米迦勒。”庄明歌失神的喃喃了出来。
“果然认识我吗?”。米迦勒爽快的承认了自己的身份,目光落在了庄明歌的胸口,“那是……路西菲尔的羽毛。”
庄明歌低头一看,心底顿时叫遭,自己的胸口有魔王路西菲尔给与自己的羽毛,是为了让自己和林丽莎公平一战,结果对方却没有收回去。
不过庄明歌很快就镇定了下来,路西菲尔即使成为了地狱的魔王,依旧没有堕落,其光辉依旧属于晨曦天使,对方看不出什么的。
果然,米迦勒看到路西菲尔给他的羽毛后,态度瞬间友好了许多。
“你是路西菲尔的圣徒吗?”。
圣徒可是人类所能够达到的最高的荣耀,仅次于圣子,不过圣子是上帝的代言人,而圣徒是天使的代言人,更不要说路西菲尔现在这位大天使长了。
也就是说,庄明歌现在可以堂堂正正的说自己的圣徒之首,即使是能天使,权天使,座天使这样的天使见到自己,也必须行礼。
因为他所代表的是大天使长,路西菲尔的尊严。
其他天使都挑选的圣徒,都要矮自己一筹半筹。
“额……嗯,应该算是吧。”庄明歌压力很大啊,因为他的身上不光有路西菲尔的光芒,然后其他魔王的气息啊。
另外,地狱之火的气息也掩盖不了,因为在地狱之火内烧烤了五十年,庄明歌的灵魂都带着地狱之火的气息。
一旦被米迦勒发现,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果然,庄明歌这么含糊的一说,立即引起了对方关注,米迦勒的眉头都轻微的凑到了一起。
“圣徒,你身上为什么有魔王的气息,你跟魔王接触过了。”
“额,唔……说来话长,我身上有魔王的气息,因为我是勇者啊。”庄明歌脑门快速转动,立即想到了一个不错的办法。
“因为路西菲尔大人的关系,我得罪了魔王。”
庄明歌直白的说道,没错,他确实得罪了未来的路西菲尔魔王。
“然后,我被投入了地狱之火中烧烤了五十年,依旧没有屈服,所以魔王们也惊叹于我的勇气,结果就认可我当勇者了。”
庄明歌说的一点都没有错,事实正是如此,只不过他把事情发生的前后顺利颠倒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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