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皇子和雅公主的车驾,今日一大早,先是去了齐州城中的丞相府。
不过大齐丞相闭门谢客。
两人不得不在丞相府门口耽误了些时间。
和亲,原本是两家通过气的。
但是事到临头了,安皇子带着雅公主来了之后呢,这大齐的司徒老大居然说,再听听大臣们的建议。
这就将这事给挂了起来。
之前陪着从风云朝一起过来的一位管事官员,也是极为倒霉,一到大齐就先病倒,然后客死他乡。
以至于很多的事情,都要兄妹俩亲自上阵。
为了风云朝的生存,为了完成父皇和子民托付的任务,安皇子和雅公主,并不能有什么怨言。
特别是雅公主,哪怕是嫁给陌生的大齐王子,也更是如此。
兄妹间其实也经常探讨这个问题。
刚刚吃了闭门羹,其实两人心里都有些失落感。
上午其实还有另外的拜访,不过这会儿过去也太早了,所以此刻就让马车慢慢前进。
安皇子缓缓骑着马儿,跟车厢的距离很近。
“雅妹。”(我知道这里肯定有人忍不住要留言)
他叫了一声,不过雅公主并没有反应。
他又伸手叩了叩马车的车厢。
侧面的车帘子拉上去了一点。
雅公主就双手撑在那,小脸蛋靠在上面。
“此行甚是窝囊,不如咱们就回大都吧。”安皇子看着周围不再属于大朝的景物,一脸惆怅。
雅公主就呆呆地望着最疼爱自己的这位哥哥,眉头微微一皱,便说道:
“你忘记出发前的雄心壮志了吗,这也是十三哥你在父皇面前表现的一次机会,只有把和亲这事办好了,回去才能有面子。”
安皇子摇了摇头,叹道:“面子值几个钱,本皇子难道就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妹妹跳进火坑?还是亲手送上门的!”
“可是你又能改变什么?”老是说这些,雅公主都有些烦了。
安皇子闭嘴了一会儿,看自己的妹妹趴在那没动,便又说道:
“若是嫁给齐王子也就罢了,哥哥我听说还有人建议你嫁给老齐王!如果让我知道是谁出这种馊主意,一定直接扒了他的皮!”
听到这里,雅公主也是支起了小脸蛋,怒极反笑:“扒皮这个我同意!”
安皇子看到妹妹笑了,脸上也是挂上了欣慰的笑容。
当下也是假装轻松了许多,调侃道:“若是遇到于老板这样的,倒还行。”
雅公主瞪大了眼睛,不解:“哪个于老板?十三哥你在说什么?”
“于南啊,这人,年轻轻轻的,身手好,身材好,长得英俊潇洒,气质也不差,又会做生意,你看他昨天日如万两,就跟出门买菜一样,只当寻常,我真没在他身上看出有什么不足之处……”
这人几乎没有缺点……说起这话,安皇子如数家珍一般。
雅公主白了他一眼,揶揄道:“那你嫁给他吧,说得这么好。”
安皇子点点头,骄傲地说道:“讲真,若本皇子是女儿身,还就愿意嫁给这种人。”
说到自己主人的话题,马车周围的十八位死士,全都支棱起耳朵在悄悄地听着。
“雅公主,你不行,太瘦了,主人肯定不喜欢。”
“安皇子你就算了吧,变成女人,你那一副大身板,是要抢我们的饭碗吗?”
“不过安皇子您说的非常有道理,我家主人当然是没有缺点的,为此我也感到很自豪很骄傲。”
路上磨蹭了许久,车队来到了虎卫营的总部。
安皇子叫了两名飞龙保镖随行,他要进去督促一下之前被伏击案件的进展。
就算是普通市民受到人身安全的威胁,都有人管,更何况他这个身份。
不应该没有妥善圆满的处理和答复吧!
“这个傻哥哥啊。”
看着十三哥哥离开的身影,扒拉在车窗口的雅公主摇了摇头,回想起哥哥刚才说的话,心里起了些涟漪。
一个青衣少年的翩翩身形,在里面团团转,怎么都无法驱散。
他,真的没有什么缺点吗?
好像真没有发现欸。
……
没有看到的,并不意味着不存在。
于南都在市区活动,所见所闻,那都是人气,都是人类群居的中心。
而在齐州城的一些地方,可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太平。
毕竟,这是一个修仙高武的世界。
那么,有人的存在,必然有妖魔灵怪。
普通的人类,除了要为口粮和银两而拼搏奋斗,时常也要为遇到的各种危险,拼尽全力,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
化名商拾的30号死士,他就加入了一个狩猎者组织。
加入后的第二天,就跟随新同伴前往一处禁忌之地。
这处被封禁的禁忌之地,在齐州城外的一座山谷中。
这样的禁忌之地,是指对普通人族来说的,一般禁忌之地。
而不是于南的师父洪九公去的那种绝境。
狩猎者组织,前往禁忌之地,是要捕捉一种叫火牛的半变异野兽。
这种火牛数量并不多,但是它的身体各部位,却是非常昂贵的药材和修炼补品,所以在武者当中,非常抢手。
就是有些修仙者,对火牛这种东西有时候也会进行采购,充当炼丹材料。
而火牛头上长的一对犄角,也是炼器的基础材料。
金银跟灵石之间,很少有机会去进行兑换。
但类似火牛的这种好东西,既可以换金银钱财,运气好的,也能兑到灵石。
也是一些普通帮派,小势力,用来发展壮大的基础。
商拾的加入,还是狩猎者组织的首领亲自看上的。
年轻有拼劲,人狠话不多,做事又干脆利索有条不紊,这是这一两天下来,首领对他的评价。
狩猎火牛,就需要这样的好手。
因为这充满着危险。
需要有人在火牛的面前,吸引它的注意力,然后另外的人才能在其它位置出手。
而直面火牛的人是最危险的。
火牛头顶的一对犄角,这是真能射出火团的。
一旦被这种火团粘上,便是拍不灭的,只能果断地砍掉身体的那一部分。
稍有不及,便是全身尽数被烈火燃烧,化作飞灰。
“首领,我来吧。”
直面火牛的勇士,在狩猎者组织当中,被称为斗牛士。
唯有勇者可当。
而刚刚在上一次的跟火牛对决中,前任斗牛士受到火团的波及,只得斩落自己的一只手臂,才得以幸存,但已经无力再战。
首领本打算自己亲自上场的。
现在看到商拾眼中的战意,决定就他了。
斗牛士,那就你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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