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夏驻扎在宁安的军队算不上精锐,与那常年镇守边关紫塞的悍勇兵卒相比起来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军营里的日子,千杯俱饮皆是男儿事,稍有不合便是约架斗狠,道理硬还不行,拳头也得硬才好使,军中的将领们也并不反对这种约架斗狠的事,他们都是钧天府中出身的修士,凡骨七品以下的人,只要不逾越底线,爱怎么闹怎么闹就是。
正是因为这种尚武风气,虽然都是在军中服役,抛开真正的军衔军阶不论,这些当兵的心里还另有一套标准,出过围剿任务与修士搏杀过的看不起那些只与凡人操戈比武的,上过战场杀过妖族的看不起那些没见过血的软脚虾,在紫塞服过兵役退下来的看不起驻扎宁安这片安逸地方的。
这些人只要一看见什么不如自己的,立马就有满腹的怨气,也不知道是在真抱怨还是在假抱怨。
曹琛便是这些人中怨气最大的一个,只不过他是真有怨气,这怨气积得久了甚至是到了怨恨的地步。他脑子笨,又是个死脑筋,小时候的事大概是记不清了,只记得自己的亲弟弟曹宇在一年前上战场时被妖族杀了,他亲眼看着,至于具体的场面,他早就忘了!
妖族虽是被赶出了古夏,但并不代表那些畜生就这么安分了下来,边境紫塞,这“紫”之一字可不是取其尊贵与神秘,而是那泼天的鲜血常年淤积不散,是胭脂凝夜紫的紫,不是紫金贵人的紫。
他虽然脑子不好,但有些东西可不敢忘,这不,就是这么一泡尿的工夫,他又想起来一点事情,曹琛那生满老茧的手拍了拍脑袋,这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就是容易东想西想。
他兄弟俩的爹娘好像也死的挺早,但他俩是被洪统领从雪地里捡回来的,这洪统领真是个好人,若不是洪统领恰巧经过,他和曹宇早就冻死在那冰雪天地,哦不,冰天雪地里了,只可惜他与弟弟在修炼上都没什么天分,别人吃得了的苦他们吃,别人吃不了的苦他们也吃,但这二三十年的工夫下去,离那种下仙根,脱去凡胎的关键一步仍是差了十万八千里,要不然他早杀的那些妖族屁滚尿流了。
洪统领御下极严,平常可没少给他和曹宇“开小灶”,当初整得他们哭爹喊娘的事,现在回过头来看竟有些恍惚,是他们自己不争气,没那个悟性,就是悟不到那冥冥中的一缕天机。
听那些睡在一张铺子上的兄弟们说,洪统领是什么化境,比那些自称“仙人”的厉害了不知多少,好人总是没个好报,这么厉害的人,死得竟比曹宇那小子还要早!
好在这接替洪统领位置的人还像个模样,姓朱,虽是宁安军中的土著,但听说这位朱统领的手上可是染了不少妖族的血,曹琛也远远的看见过他,只能感叹真是英雄出少年,不得不服气。
妖族都是一群该死的畜生!曹琛呸了一口,他今年四十出头,在战场上瞎了一只眼睛,断了三根手指,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更是不计其数,曹宇战死,军中怜恤他的功劳苦劳,再加上是洪统领捡回来的孩子,本打算让他退役还乡,安享余生。
可曹琛是个死脑筋,洪统领死了,亲弟弟也死了,他又没结老婆,这世上还真就只剩他孤零零一人,他只一心想着多少几个妖族的畜生,又哪有什么余生可以安享!
无奈之下,军中便许他不退,只是找了个名号,把曹琛掉到宁安挂个闲职,安排他统领调度这军营向内百里的侦查事宜。
这还不算,又给他配了整整五个副尉,要知道往常他这个职位最多也就配上一个副尉,更多的时候都是不设副尉一职,摆明了就是让曹琛享个清闲。
曹琛嘴里哼着些污言秽语,沙场浴血之辈好的便是这直直白白的露骨东西,除了那句“塞上燕脂凝夜紫”之外,他也背不得那些文绉绉的话,反倒是这几句不离“姑娘白胸脯屁股蛋”的俗话更对他的口味,他一直就好奇,兄弟们常年驻守紫塞,怎么就能编出这么生动的歌词儿来,只怕是那每次只一二十日的省假,有大半日子都是在女人肚皮上滚过的。
这女人最好别是自家的女人,像他们这样的人,最好就别成家,一年半载的都回不去一次不说,还保不准哪一天就死了,留个人在后面要么是守活寡,要么是守寡,那可不拖累了别人了?
曹琛走的还是以前那条山路,自从被调到这边来后,职务内的事全被手下那五个副尉兢兢业业的打理妥当了,根本就没他什么事儿,除了进城里喝酒,既喝烈酒,也喝花酒,除了喝酒之外还真不知道能干些什么。这下他又觉着奇怪了,以前总觉得这喝酒玩女人的日子就是天下极了,千金不换,这下真闲了,却又觉得不是个滋味。
“有人?”
曹琛走在林中,忽然见得前方不远处伏着一团灰扑扑的东西,他喜欢喝酒,但是从不买醉,是在紫塞那边养成的习惯,军中虽然严令禁酒,但兄弟们每次省假回来,哪里有不带上一口两口的,但妖族可不会专挑你清醒的时候打过来,所以喝酒可以,但喝醉就万万不行。
阵阵腥臭直往他鼻腔里钻,最要紧的,这腥臭之中还夹杂着千丝万缕的血腥,到底是在战场上摸爬滚打下来的人,血腥气,可不就是他最熟悉的一种味道,就算是闻了这么多年,每每嗅到,都能让他浑身紧绷。
曹琛整个人不禁为之一振,多年来历经大大小小不知多少生死养成的本能一下子全涌了上来,他把手里的酒葫芦别在腰上,猫着身子,放轻了脚步,摸了过去。
临近了,那股杂着血腥的腥臭又浓了些,脚下的泥土变得有些硬,浮着一层淡淡的病态的幽绿,有一个十七八岁模样的少年仰躺在地上,双目紧闭,衣服破破烂烂的,胸膛裸露,黑糊糊的,像是被烧焦了一般,地上凝着一摊血迹。
曹琛蹲下身,探了探他的呼吸,气息奄奄,但总归是吊着一口气没死,让他奇怪的是,四下看去却并没有什么激烈打斗的痕迹。
“那是……”
忽然,一抹深沉的颜色撞入曹琛眼中,他心头一跳,顾不得再察看这少年的情况,赶忙寻了过去。
绿水混着鲜血,散发出阵阵恶臭,瘫软在这滩恶水中的“东西”早已不成人形,面目全非,所幸尚有几片残甲未消,曹琛才能认出这几个“人”的身份。
好歹是上过战场,见过生死的人,比这更令人作呕的场面曹琛也不是没遇见过。
妖族虽是可以化成人形,且多以人身示人,寻常时候是看不出什么不同,但畜牲就是畜牲,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真到了兵戈相向的时候,那残暴的兽性便冲破了人形表皮,暴露无遗。
看准了位置,曹琛那只有缺的手上,余下的两根手指顿时变了模样,像是被镀上了一层铜。就算是在军中,也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修行钧天府中传出来的上乘玄法,洪统领私下传给他兄弟俩的这门功法,虽然也并没有多少玄妙之处,但相比于其他人而言却是好了太多,他总觉得有这法子也就够了,再深奥些的,他和曹宇也练不会。
这门功法助他杀了不少妖族,也是这门功法,让他被那些畜生断了三指。
两指探入那一摊幽绿的恶水中,搅动了一阵,微微用力,夹出了一块手掌大小的衣甲残片,恶水带毒,残片上大部分地方都被蚀得模糊了,多亏了曹琛眼尖,又对这手中的事物熟悉非常,依稀还能辨认出一道军中特有的刻印。
每个入了军伍的人都会带上一枚刻印,以证身份,这刻印刻在腰间的一片薄甲上,是独立的一部分,并不与衣甲相连。
“真是军中的人!”
曹琛的眼神暗了暗,他见惯了生死,倒也不会因为见了几具不成人样的尸体就心中戚戚,只是最近妖族潜入国境的消息在军中传的沸沸扬扬,曹琛本来不怎么信,但先是那位赫赫有名的朱统领从紫塞来到宁安,再是这几具扭曲的尸首,他的心像是蒙了一层阴影。
“这条路连通了营地与宁安,除了我军中的人外,旁人根本就不知道,眼下这几个兄弟却在这条路上遇害……这件事非同寻常,现在又是非常时期,还是尽快报上去的好。”
他又想:“不对,不对!这凶手怎么会知道这条路?要么是我军驻地的位置对他而言早已不再是秘密,要么就是军中出了内鬼!”
在宁安军队中,这条路人人都知道,上上下下的查起来,难度可是不小,是底下的兵还好,可要不是……
倒不是曹琛怕死,只是想到那严重的后果,饶是以他经历了不知多少次生死练出来的大心脏,后背仍是有些发凉。
沉吟片刻,曹琛摘下几片树叶,以指力贴放在这几具同袍的尸首与那少年的怀中,做完这件事后,才迅速向宁安驻军营地赶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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