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我前任都是极品 > 第231章、不带出去可惜了!(2500+)

“落日坡以前不是这样子的。”

    “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也比现在要好一些。”

    “这几年植物越来越少了?”

    阿曼又一边走着一边笑着说道。

    “嗯,我曾经在一本书上看过,说落日坡有一种赤血草的植物,你听说过嘛?”

    何秋风顺势问道。

    “赤血草?没听说过。”

    “那是一种什么植物?”

    阿曼好奇的问道。

    她确实没听说过这种植物。

    作为金乌族的传人,落日坡的很多不为人知的故事,甚至一些书籍,她都看过。

    但赤血草,她真的没听说过。

    “我只是书上看过,具体的我也不知道,你都不知道,我哪里又知道。”

    何秋风心里燃烧起来的那些希望,突然又被浇灭了。

    不过他还是对着阿曼笑了笑。

    那个故事,本就与阿曼无关。

    所以那个故事里的一些愁,何秋风觉得自己没有立场强加给阿曼。

    “你知道嘛,据说这里曾经是金乌族的城墙所在地。”

    阿曼看了一眼这空旷的大地,又对着何秋风说道。

    此时有些微风,风吹过她身上很有名族特色的裙子,何秋风觉得这样的阿曼,很像一个贵族公主。

    他看了看这一片空旷的大地,他看不出来这里与其他地方有什么区别,他也不知道阿曼为什么要跟自己说这些。

    不过,何秋风知道,阿曼应该是有秘密没告诉自己的。

    他记得他刚来的时候问她可知道金乌族,阿曼说不知道。

    但此时此刻,阿曼却在感叹。

    而且是在感叹金乌族的事情。

    “历史终究是前进的,大自然也在进化。”

    “有些事,其实没必要一直揪着历史不放,因为未来比历史更重要。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当下。”

    何秋风满怀深情的看着阿曼说道。

    阿曼笑了笑,没说话。

    她只是继续往前走着,每走过一个地方。

    她都会想起阿爹对她说的那些话。

    “阿曼,看见没有,以前咱们金乌族的城墙从这里开始,一直往前延绵,就是骑摩托,都要骑上几个小时,才能到尽头呢!”

    “阿曼,你要记住,你是金乌族的人,不管未来怎么样,哪怕落日坡只有你一个人在这里了,你也不能走。”

    “金乌族的先辈们都在这里,咱们金乌传人,不能离开这里,明白吗?”

    阿曼第一次觉得阿爹的这些花有些烦躁。

    她突然停下脚步,然后回眸。

    “如果让你在这里陪着我,一直陪着我,你愿意吗?”

    阿曼突然很严肃的对着何秋风问道。

    何秋风一脸懵逼。

    卧槽,这又是什么套路。

    “阿曼,我觉得去外面,或许比在这里更合适一些。”

    何秋风自然是不会直接否定的,至于肯定更不可能了。

    做人要厚道,瞎几把承诺,那是不道德的,渣亦有道。

    在落日坡守着一个女人一辈子,这这这,这很难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呀。

    再美再好的女人,一起相处久了,多少还是会有些......

    再说了,这里是在是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过于匮乏了,何秋风觉得以他目前的修为,不能在这里修行。

    “走吧,我没去看日落吧。”

    阿曼笑了笑说道。

    何秋风的回答,她已经明白了。

    不过这并不意外。

    如果何秋风直接回答愿意,她倒是觉得那是假话,或者这个男人终究还是不够成熟。

    来这里的外乡人不少,大家说这里的一些景观奇特,但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在这里多逗留。

    外乡人到这里来,终究只是为了看一眼,看一眼他们没看过的地方,仅此而已。

    落日坡的当地人,能有条件走的离开的,都走了。

    这就是现实。

    阿曼当然是有些失落,不过她可以接受。

    她很善良。

    她是金乌族的传人不错,她有留在这里的传承。

    但何秋风不是金乌族人,他没有那个义务。

    所以要求他必须那么做,这是不对的。

    何秋风感觉阿曼有些失落,但是他不会去解释什么。

    我可以说我爱你,也可以说喜欢你,因为这些话不算假。

    但是要说留在这里陪着阿曼一辈子,这就真的假。

    他自己是因为什么来这里的,他还是牢记于心的。

    再说了,自己留在这里陪着阿曼,他自己在外面的那些女人怎么办?

    且不说阿曼如今还没和自己真的好上。

    就算是真的好上了,那也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而不是他何秋风来这落日坡做什么上门女婿。

    美女再好,拿自己的一辈子,还有外面女人的肝肠寸断来做赌注,这是不道德的。

    再说了,自己带着阿曼出去,带她吃香的喝辣的,多好的生活。

    何秋风开着摩托车,阿曼继续坐在摩托车后面。

    阿曼依旧还是紧紧的抱着男人。

    何秋风感受着这种爱情的旋风,就这么开着车。

    到了目的地,何秋风将车子停下了。

    “看到没有,那里就是落日峰,再过一个小时,落日就会开始到达峰顶了。”

    “这里离落日峰还有两里路,不过再往前,没有这里看落日美。”

    “很多外乡人,来这里,喜欢再往前500米,其实没有必要。”

    阿曼笑了笑说道。

    上一次来这里,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孩子。

    那是她阿爹带她来的。

    后来阿爹也带她经过这里,但是没有再停留过。

    何秋风四处看了看,好像阿曼说的确实很有道理。

    其实在这样的落日峰下,还有那天边的红日下,再往前500米,意义真的不大。

    这里有一处大石头,石头经过风沙的侵蚀,特别光滑。

    阿曼坐在了石头上。

    她带着来时的斗笠。

    “你也戴上吧,这里的太阳很毒辣的,要是这么一直晒着,很容易把皮肤晒坏。”

    “而且戴上这个,有风沙的时候,放下里面的这一层东西,就可以挡住风沙了。”

    阿曼将另外一定类似斗笠一样的帽子递给了何秋风。

    何秋风感觉很蛋疼,这玩意带着,一会激吻都没法子激吻。

    不过他还是戴上了。

    阿曼既然花费这么大的气力,还是要带着这玩意,何秋风觉得没必要伤她的心。

    何秋风戴上那种特殊材质的帽子,确实感觉面部舒服了许多。

    “就这样看着落日,你会不会觉得无聊?”

    阿曼又对着坐在自己边上的何秋风问道。

    “不会,这里的落日很美,你也很美。”

    何秋风很自然的将阿曼的肩膀搂住了。

    被她抱了一路,自己是该收回一点利息了。

    亲现在亲不了,但是这不能阻止自己这颗悸动的心。

    阿曼并没有反对,只是抬头看着太阳。

    “喝点水吧!”

    阿曼从包里拿了一个杯子,然后打开,将水递给了何秋风。

    何秋风不客气,直接喝了几口。

    阿曼接过何秋风递过来的杯子,也喝了几口。

    何秋风瞬间舒服了!

    好女人,这要是不带出去做女朋友,真的是太可惜了!

    看来今晚必须把事情给办了,不然夜长梦多。

    “听说外面有些山顶的日出特别美,是这样吗?”

    阿曼突然对着何秋风问道。

    “嗯!我以后带你一起去山顶看日出好不好?”

    何秋风回答道。

    阿曼笑了笑,不过没有说任何话语。

    两个人就这么等着落日坡的太阳开始落在落日峰峰顶的那一刻。

    因为据说那样的一刻,才是落日峰落日最壮观的一刻,也是两个相爱的人看落日的最关键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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