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明天一起去开荒吗 > 第二十一章 妖精的尾巴

福祉就是遗迹的‘结’被解开后,迷雾散去留下的特殊建筑或者物品。

      “还记得黑曜酒馆的那个壁炉吗?”

      伊森点点头,他当然记得,那个壁炉可是通往下一个征途的入口。

      只有抵挡住火焰或者找到某一种媒介才能进入下一层。

      “原本我以为那个壁炉只是永不熄灭的普通火焰,但没想到用它烤制的食物竟然非常美味,最关键的是还能加快体力的恢复。”

      “不少人慕名前来,都会买大量的烤肉,生意火的一塌糊涂~”

      丽萨有些淡淡的骄傲,这可是她发现的秘密。

      “原来如此!”

      对于这一点他也是很高兴的,毕竟黑曜酒馆每年的收入中都有他的分红。

      之前伊森还曾纳闷过,并非每个遗迹都有福祉,如果有福祉出现,那一般都能带来极为特殊的效果。

      黑曜酒馆的所有火光在酒馆范围内都是不灭的,除了能够带来光亮和温暖外,伊森并没有发现其他特异之处,所以之前他有些疑惑。

      没想到这个特异之处却被丽萨给发现了。

      而伊森现在却在想,如果那里的壁炉之火对烤制的食物有特殊的恢复精力加成,那用这种火炎调制药剂会不会也有奇效呢?

      这一点还有待验证。

      孤塔,伊森实验室。

      不知道丽萨从哪里得知实验室的存在,非要前来参观。

      “不错嘛。”

      自从伊森解决了图灵市的群体蛇毒事件后,这座原本荒废的孤塔已经全部纳入实验室的范围。

      目前一楼已经成为接待室和会议室,二楼是仓库,三楼和四楼依旧空着。

      “可惜,你的实验室太过单调了,我可受不了。”

      丽萨在实验室转了一圈,明显没有什么兴趣。

      “咦,这是什么?”

      只见她的手里托着一个透明的三棱镜。

      这是伊森让克拉克制作的,用于实验之用。

      在阳光的照耀下,三棱镜折射出一道彩虹。

      “这这这……这是彩虹!!”

      伊森微微一笑,然后点点头。

      “好漂亮!”

      丽萨惊异万分。

      “跟彩虹堂的彩虹桥一样美丽。”

      伊森一听,心中微动。

      “你见过彩虹桥?”

      “嗯,只见过一次,可惜没有上去过。”

      闻言伊森若有所思。

      他之所以想让克拉克制作三棱镜是因为在他的包裹里有一个金色的蜂巢。

      当时在花海遗迹时,马芸曾经听到过蜂巢里的声音。

      “寂灭伊始,凛冬将至。

      冰封死地,万物凋零。

      众光汇聚之地,唤醒花的使者。

      ”

      前几句话伊森已经从马修的口中得到验证。

      算是触发了花海的‘征’。

      而最后一句话‘众光汇聚之地’,引起了伊森不少的猜测。

      众光应该是指七色之光。

      所以他让克拉克制作了三棱镜,看能否对金色蜂巢有所反应。

      可惜此举徒劳无功。

      看来众光汇聚之地,应该特指的某一个地方。

      最大的可能就是彩虹堂的彩虹桥。

      众所周知,彩虹堂是棱镜组织和彩虹议会的驻地。

      一般人很难进入,更别说登上彩虹桥了。

      传说中登上彩虹桥的人会获得光明神的眷顾。

      丽萨也是因为小时候跟着特纳参加彩虹议会才有幸远远一观。

      想到包裹里的金色蜂巢,伊森陷入沉思。

      “那座彩虹桥真的太漂亮了,一侧坐落在‘不老泉’的上方,另一侧远远深入云端,虽然只见过一次,但记忆犹新。”

      “传说彩虹桥的另一端通向天国,也不知道真假。”

      听到此言,伊森忽然一愣。

      天国?

      会不会跟天空之城有关系?

      把这件事放在心底,继续听丽萨讲述。

      “真想再看一次啊……”

      “眼下就有机会不光能看到,还有机会登上去。”

      这时候一直忙于提取蛇毒的宾果突然凑过来嘿嘿一笑道。

      不仅是丽萨,就连伊森闻言也被吸引过来。

      “明年的十校联赛就在锡安城的彩虹堂举行,只要获得十校联赛的资格,应该就能看到彩虹桥。”

      “真的?!”

      丽萨有些喜出望外。

      “怎么才能参加十校联赛?”

      丽萨继续询问。

      “十校联赛范围只局限于十所常青藤大学,跟天下第一武道大会和角斗士之王比赛不同的是十校联赛分为团体赛和个人赛两个项目。”

      “团体赛一般都是学校推荐的,有过开荒成绩的社团。”

      “个人赛的话门槛相对较高,我们学校要求必须获得过竞技场日擂主的人才能报名。”

      怪不得马修学长会去竞技场参加比赛,他是想参加十校联赛中的个人赛。

      “那咱们抓紧加入社团吧。”

      宾果摇了摇头。

      “目前弗洛大学获得推荐的有三支社团,而这三支社团的人数早就已经超过了比赛要求的阵容上限,他们是不会让新人去参加的。”

      “阵容上限?”

      “当然!团体比赛的阵容上限是十人。”

      宾果耸了耸肩,意思是团体赛没有任何机会。

      个人赛的话,需要参加竞技场比赛获得日擂主才行,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至少对丽萨而言,这很有难度。

      “可惜呀,我还没见过彩虹桥~”

      “我也是~”

      “只能等后年了。”

      ……

      对于传说中通往天界的彩虹桥,大家纷纷感叹。

      只有伊森默然不语。

      “宾果,每所大学推荐的社团数量有没有限制?”

      宾果微微一愣。

      “这个倒是没有听说,多的有五六支队伍参加,少的只有一支也偶尔出现。”

      “那成立社团有没有什么要求?”

      宾果恍然大悟:“老大,你你你是想……成立新社团!”

      伊森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发起社团至少要有十人!而且发起人在学校必须得有一定的影响力!只要老师评估合格就可以了。”

      宾果兴奋的跳上伊森的桌面,显然对于伊森的想法他是非常支持的。

      “老大,你作为发起人的话一定能够成立社团。”

      “最关键的是十校联赛的正式开始时间是明年的六月初,还有大约八九个月左右,时间上完全来得及。”

      丽萨一听伊森的打算,登时欢呼雀跃。

      “算我一个!我提供赞助!”

      “额……那同意~”

      “我也加入。”

      “还有我~”

      ……

      “那老大给我们的社团取个名字吧。”

      在宾果的提议下,伊森踱步来到窗前,沉吟片刻后道:“妖精的尾巴。”

      “妖精的尾巴?”

      伊森很确定的点点头。

      “妖精的尾巴!”

      PS:感谢书友鲈鱼之主的打赏,棒棒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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