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女频频道 > 清酒系美男 > [番外5.小娇妻炼成记]

第二天早晨,何书墨果然有点下不了床……

    醒来之后,她捂着脸躺在床上,不好意思里还掺杂着好多别的复杂情绪,比如激动(终于睡到男神)、比如后悔(昨天她表现得有点太欲壑难填了),总之,一时间她只知道满脸懵逼地呆在kingsize上发愣。

    床脚堆着好多掉落的枕头,以及昨天换下来待洗的床单,她赤脚下床路过那堆床单的时候一不留神又看见上面鲜红鲜红的痕迹,直接再次蒙圈。

    她一直是那种很怕痒的人,身体根本经不住撩拨,更别说昨天那种级别了。

    一想起来她发出过那种喉咙里忍不住而溢出来的声音,她就觉得昨天自己是别人附体了!

    好污……

    没事没事,这种事一回生两回熟,啊哈哈哈,经历多了就得心应手了。

    她这么想着,还是蹲下来,赶紧把床单露出的那一小块痕迹藏起来

    “干嘛呢?”她正在鬼鬼祟祟地藏掖,忽然眼前多了一双大长腿。

    一抬头,顾凛站在面前,沉静的眼神里露出一丝兴趣地望着自己。

    “那个,我,我想洗床单来着。”何书墨赶紧把床单拉到自己身后:“我给你弄脏了,还是……”

    “不是我弄脏的么?”他说道,声音刻意在“弄脏”两个字上面缓了一下,压低嗓音。

    “……”没错,是他弄脏的没错,没有他对自己做那种事,这床单也不会脏!

    何书墨脸红了,直到吃早饭的时候,她都一直满脑子画面。

    顾凛真的不愧是天蝎座的,怎么说来着,天蝎座是床上最性感的星座,昨天他……等等,打住,不能想了,大白天的,这才刚起床。

    咽了一口牛奶,何书墨根本喝出来什么味道,因为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对面的顾凛,他也在咬吐司的时候看了眼她。

    四目相接的时候,她根本hold不住,被他炽热的眼神迷得七晕八素的。

    “昨天晚上,”他沉吟了一下,看见她脸红扑扑的,跟熟透了苹果一样,忍不住想捏:“你觉得怎么样?”

    “噗……”根本没想到他问这种问题,何书墨一口牛奶喷出来,呛到:“咳咳咳……”

    他有必要光天化日地问自己这个吗,这个不应该是完事儿之后偷摸摸在被窝里问的吗?!

    “你别问我啊你……”何书墨手忙脚乱,冷静一会儿,语无伦次:“很好啊,咳咳,那个,就是很好,很,很舒服。”

    很舒服……

    脸“滋——”一声,何书墨用手扇风,好热,这是下半年吧,怎么热得跟七八月份的大中午似的。

    “那你呢?”何书墨觉得自己被撩,怎么也得反击一次,于是眨巴眨巴眼,一边故作镇定地喝牛奶一边问。

    “想知道?”他非常淡定地看了她一眼,然后朝后一靠,靠在椅背上,椅子往后撤了一点,在地板上发出沉闷的声音,做完这些,顾凛拍了拍大腿,对她说道:“过来我告诉你。”

    什么意思?

    这是让她坐大腿的意思?!

    何书墨是坐过去呢还是坐过去呢还是坐过去呢?

    她鬼迷心窍了,慢吞吞地挪过去,然后打算特别小心地坐到他大腿上,还在考虑姿势的时候,被他一把拉进怀里坐在他腿上。

    随即腰被他双臂环住,何书墨为了坐稳,只能搂着他的脖子。

    因为衣服穿得特别少特别少,很强烈地能感触到他的腹肌和腰线,以及前胸和双腿的触感,她还是第一次坐大腿,这个姿势,嗯哼,真是太微妙了……

    “故意的?”她刚坐好,忽然就被咬耳朵了。

    “啊?”完全不知所谓。

    “喝牛奶的时候,别这样……”诶,他声音忽然就热得发烫了。

    紧接着她还没搞懂什么意思,就觉得嘴唇被微湿的舌尖轻轻地舔了一下,牛奶味四溢。

    何书墨懂了,她刚才喷牛奶的时候洒了好多在唇边,脖子,锁骨和前襟上……

    一不小心她也撩人了。

    “其实我一直有个问题。”她坐在他大腿上,搂着他的脖子问道。

    “嗯。”

    “去年在哈尔滨,我脱了衣服钻被子里,你……掀被子的时候真的看见了?”

    顾凛没想到她会这个问题,饶有兴致地侧脸瞅住她,慢慢地问道:“看见什么了?”

    “就是……你没看见吧,你特别淡定,我以为你没看见。”

    他轻笑了一下,搂住她的腰,抿了抿薄唇。

    “傻。”他低吟。

    “啊?”

    “看见了,腰,背,胸……”他的声音忽然滑进热水里似的:“都看见了。”

    ***

    于是这个美好的早晨,只是因为洒了点牛奶,最后演变成她被他扑倒在沙发上,然后又发生了些污污的事。

    还有她问他初夜什么感觉,他到最后还是没回答!

    唯一的回应是就是直接把她嘴堵上了,印上热吻,根本让她连呼吸都困难,更别提说话了。

    正是周六,何书墨以为今天一天都要在顾凛公寓里甜蜜蜜地腻一天,明天就直接去民政局的时候,顾凛直接丢来一个惊天消息。

    他说晚饭前要赶到北京。

    “去北京干吗啊?”何书墨被他抱去浴室又洗了遍澡,出来换衣服的时候听见他说立刻就要出门去北京的时候,简直当场傻眼。

    “演唱会。”他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地给她两张票看。

    何书墨对着票左看右看,“BaroqueMonster”是什么?

    “哦!这是你哥……”她指着票上面一团黑黢黢的轮廓说道。

    去年因为飞机航班取消,她在北京过了一夜,在顾凛家住的,虽然是晚上是在他自己的公寓里过夜,但之前的晚饭去的是顾家的四合院。

    刚刚参加完婚礼的一大家子,正好都聚在那儿,于是何书墨被顾凛带回家的时候,见到了他父母、哥嫂、以及一堆亲戚。

    她当天穿着暖黄色的衣服,白裤子,紫红色印雪花的秘鲁帽,毛茸茸的靴子,整个人出现在四合院的时候,就跟大香蕉似的,还背着一个双肩包,拎着行李箱,满身都是大雪。

    刚一进门,就被那只叫“大顾顾”的古牧扑倒了,一通舔。

    因为她毕竟是家里出了事,当天也没呆久,吃了饭坐了一会儿就走了,但是短短的几个小时,跟顾妈妈以及大嫂特别聊得来,还跟米雅交换了电话号码,之后她们俩还私下约了好几次出来玩,期间还拍了一次画报,已经成为骨灰级闺蜜。

    而且,也见到了顾凛的哥哥,啧啧,那真是一言难尽的兄弟相见……

    “啊,你哥他又回去唱摇滚了啊!”何书墨把那张票反正面看了看,看见“摇滚不死,BM回归”,背面还有一行污到不行的“纯爷们儿就要硬”几个字,顿时明白了。

    不过顾凛应该从来没听过他哥的演唱会才对,她朝顾凛看了几眼,他一直收拾东西,神色淡淡的:“唱歌跟驴叫似的,盐吃多了。”

    噗……

    这还是何书墨第一次听见顾凛吐槽!

    好萌。

    当天抵达北京的时候差不多下午四点多了,演唱会是晚上六点准时开唱。

    何书墨第一次听现场,还是摇滚,她相当忐忑,傍晚进场之前她就被震慑了好几次。

    首先就是人太多了,满眼都是人,排队进场的观众绕了好多圈,全都穿着乐队周边的t恤,脸上画着图案,手上绑着手环,一个个激动得跟磕多了药似的,其次真的进了场,她才知道摇滚就是摇滚啊,跟听神马流行歌手的个唱完全不一样,嗨爆了。

    什么气球、荧光棒统统没有,观众自带亢奋max的情绪,还没开唱,中央的场地就一阵阵惊涛骇浪,这要是开始了分分钟就能让主唱来次舞台跳水,回台上的时候估计连条底裤都能给扒没了。

    “随便听听就好。”进场找到位子的时候,顾凛跟满脸好奇的何书墨说道。

    “随便听倒是可以,我就怕我这个伪乐迷一会儿嗨起来,估计都找不着我了……”何书墨看着看台上虽然有座位,但是没一个坐着的,这会儿开始紧张起来。

    晚六点,天刚刚擦黑,但太阳还没有完全落下。

    悠扬婉转的前奏已经响了好久,终于“轰”的一声伴随着巨大的声效,光芒四射的舞台上一张遮盖住全部的超大乐队黑绿图腾的帷幕“哗——”的落下来,舞台露出了全貌,BaroqueMonster几个字出现在大屏幕上闪耀着刺眼的光。

    何书墨的耳朵就在那一瞬间差点聋掉。

    全场沸腾,呈圆形,一阵剧烈的波澜水纹似的蔓延开声嘶力竭。

    “Hey,myoldfriends……”

    一个吊儿郎当不正经的沙哑男声响起来,虽然只闻其声不见其人,但何书墨发誓,她听见周身的哭声像是海啸似的,铺天盖地夹杂着嘶吼几乎把北京刚刚擦黑的夜幕给掀翻了。

    停顿的寂静里,场地里能听见一声声几乎把嗓子喊破的“顾爵”、“Sasaki”、“Ray”……

    紧接着下一秒,几声零落低沉的贝斯引起又一阵尖叫和嘶喊之后,电吉他骚气的前奏响起来,旋律简单,但慢慢地回旋了几遍,一次比一次激烈,最后忽然爆出的鼓点配合着四起的爆破火花,轰炸全场!

    “Let’srock!”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极端嗓,似喊似唱更像是吼,乐队五个人从舞台中央的升降台上忽然出现。

    “哇啊……”何书墨几乎看呆,她微弱的声音就像是小泡沫被巨波狂澜卷走似的,根本听不见。

    虽然没听过这首歌,但是随着观众涨潮一样一波波涌起的跳跃,何书墨跟着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还好她跟顾凛所在的看台特别偏僻、相对安静,而且主唱一开嗓之后,大家全都往前涌,根本没人注意这儿还有两个完全状况外的伪歌迷……

    这场面,怎么跟邪教膜拜现场似的-_-

    何书墨完全没办法置身事外,因为耳朵一阵阵耳鸣简直要炸了,她看着左手边的顾凛,发现他远比自己淡定多了。

    无数的蓝光光束乱射,照在他身上,他身材高挑、一身黑地站在原地岿然不动,压低的棒球帽帽檐底下,只能看见一点冷静的侧颜。

    巨大的摇滚乐震颤着五脏六腑,何书墨看见他似乎在帽檐底下微微地勾了一下唇角。

    漆黑而沉静的眼睛注视着舞台上,好像心情不错的样子。

    难不成顾凛不是第一次听摇滚了?

    可是在现场还戴着一顶帽子,能看见什么啊……

    一首首,一曲曲,中间除了停下来说几句话几乎没有停歇,就这么一直嘶吼,飙高音,但曲曲经典,每句歌词都是全场跟着大合唱,场地中央的观众基本上全疯了。

    夜幕全黑,笼罩着北京的晚上,唯独这里是一场喧闹沸腾的电光声效交织出来的幻觉,让所有人的情绪都爆发出来,得到释放。

    乐队solo结束之后,主唱顾爵抱着矿泉水瓶子再次出现在舞台上时,又是一阵能让所有人晕厥的惊叫。

    何书墨虽然不听摇滚,但是此时此刻都觉得被顾凛他哥全粉了,嗓子好真的不算什么,这唱功碉堡啊。

    她亲眼看见顾爵在长长的舞台上一边跑八百米一边狂飙高音,气息一丝一毫都不带走样的。

    这是怎样的肺活量和唱功,这简直不是人啊!

    Solo结束,全场暂时陷入安静,乐队五个人因为一晚上的演出此时全都汗如雨下,大屏幕上抱着麦的顾爵,脱得只剩一件黑色背心,头发被汗湿,一边轻微地喘着气,一边翘着一双桃花眼看着台下狂潮汹涌的观众。

    “大家嗨吗?”他一颦一笑出现在大屏幕上,薄唇轻抵在麦上,低哑磁性的嗓子这么问的时候,全场跟着大喊:“嗨——”

    他笑了笑,然后乐队其他四个人全都围聚到舞台中央。

    此时灯光减弱,只有淡淡的蓝光照着台上那一小圈。

    “不插电……”顾爵在老Ray旁边坐下,调整了一下耳机,举着麦说道,他话音刚落,台下就是一阵剧烈的轰动,然后两把木吉他被拨出几个清越的音,吉他手也坐下调弦。

    “说到这首歌,大家看过电影《诺丁山》的话都知道,男吊丝爱上女影星,当然,我老婆是个女影星,我可不是吊丝……”顾爵插科打诨地说完,全场一阵骚动和尖叫,然后他轻轻挑眉,大家又全部安静下来听他讲:“主要是这首歌真的不错,拿来翻唱的话,希望能唱出不一样的味道。”

    每次不插电他都不怎么讲太多,台上顾爵一番简短到不能更短的话讲完,所有人都屏息以待。

    全场,瞬间全黑。

    舞台中央淡淡的白色柔光勾勒出乐队五个人,此时万籁俱寂,只等着主唱一个气息。

    顾爵轻垂眼睫,压低声线,沙哑至极地唱出第一个音的时候,所有人包括一直状况外的何书墨都忘了呼吸了:

    “ShemaybethefaceIcan’tforget/她,也许是一张我无法忘记的容颜

    Thetraceofpleasureorregret/是一缕我所谓之叹息的惬意

    MaybemytreasureorthepriceIhavetopay/也许是我的瑰宝,或者必定的付出……”

    沙哑到有些病态,却极尽美感的声线诠释着这首歌,何书墨听着简直觉得心脏被攫住了。

    大屏幕上顾爵唱到这里,停下来,把麦拿开,轻佻一笑。

    全场漆黑,所有人安静地听着木吉他弦音微颤,陶醉其中时,忽然一转。

    “Shemaybethebeautyorthebeast/她,也许是美女也许是野兽

    Maybethefamineorthefeast/也许是贫瘠也许是富足

    Mayturneachdayintoaheavenorahell/也许会把每天变作天堂或地狱……”

    完全不一样的声线。

    像缓缓流经冰川下的浅河,细流潺潺,醇而清透,越冷越深情,压低的气息,倾吐着一点一点的温柔,将所有人的耳朵瞬间包裹在一片汪洋里。

    何书墨听到这个声音,顿时一震。

    好熟悉。

    全场一片骚动,因为舞台上的顾爵并没有开口,麦克风拿在手里,甚至翘着二郎腿,随着节奏和旋律轻轻摇晃着头。

    这是谁的声音?一时间现场所有人都在黑暗里寻找着神秘声源。

    何书墨呼吸一滞,轻轻侧过脸,朝着左手边看去。

    这里很暗,应该说看台上都很暗,顾凛站在自己身侧,和刚才一直没有任何区别,只是这会儿低垂着头,把脸全部埋在帽檐底下。

    但是她随即愣住,瞬间觉得自己在做梦。

    顾凛手里握着一个麦克风,几乎唇轻抵着漆黑的麦,随着旋律继续浅吟清唱着,而她就站在他的身侧,所以听得一清二楚:

    “ShemaybethereasonIsurvive/她,也许是我生命的理由

    ThewhyandwhereforeI’malive/是我生存的原因和方向

    TheoneI’llcareforthroughtheroughinreadyyears/是我要精心呵护走过风雨的伴侣

    Me/我

    I’lltakeherlaughterandhertears/要珍藏她的欢笑和泪水

    Andmakethemallmysouvenirs/当做我永生的纪念

    ForwhereshegoesI’vegottobe/不管她身在何处

    Themeaningofmylifeis/我生命的意义永远是

    She/她……”

    一字一句,随着旋律高扬或低徊,但是顾凛的歌声一直温柔得像是一阵风,几乎是用所有气息和深情在发音吐字。

    何书墨从来不知道他会唱歌,估计也没有人知道吧,他竟然有一个开口跪的好嗓子。

    今夜,一个神秘到根本不知道是谁的歌声响彻全场。

    在无数观众如海潮的呼声以及手机屏的光海里,顾凛站在她身边唱了一首《She》,深情而气息温软得简直能把人苏死。

    何书墨捂着嘴,愣愣地站着,等着最后一个音消逝,旋即陷入全场尖叫刺耳,雷鸣轰动之中,灯光重新亮起来。

    一束束蓝光映在他身上,他像是披了一层月华一样,站在自己身边。

    唱完,把麦克风放下,顾凛转过身,虽然脸还在帽檐底下看不分明,但是他的动作还是让何书墨感动得一时间要飙泪。

    他轻轻握住她的手,然后单膝跪地。

    什么话都没说,该说的,他刚才都一字一句唱给她听了。

    左手上那枚纯银的戒指被一点点轻轻褪下来,他把婚戒戴在她的无名指上时,舞台上四起的红光映亮了全部环形看台。

    他的瞳色都被染上了电光的热烈和艳丽。

    这一刻,他和人间烟火气是一样的,暖得化人。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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