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庄园革命 > 355直营店的奇怪店员

马修在城堡里休息了一夜,第二天返回庄园之前,突发奇想,去暗访了一下直营店。

      他学斯派德那样,配一副木质面具,头戴一顶宽边帽,遮住黑色头发,穿着一件褐色外套,手持手杖走到直营店外。

      庄园直营店的火爆比他想得更甚,玻璃商店还没开门,外面已经排起了长蛇阵。

      马修问前面一个瘦长排队者:“老兄,你来买什么的?我是从隔壁郡城过来,买一点豆腐回去,听说这里豆腐不错。”

      “豆腐?”瘦子男人咧嘴笑,露出发黄的牙齿:“那东西味道是不错,可惜没法保存,买了必须当天吃才行,如果你要赶回去,怕是路上就要坏了口味。不如买豆腐干吧,它倒是可以保存很久,不论煮还是烤都不错。”

      瘦男人说他原本不是这座城市的人,但也是埃里克郡辖内,来自南方尼德蒙城,是一名猎人。

      听说埃里克城到处招募雇佣和农夫,他就赶过来了。

      “今年打猎很难,大多猎物都被贵族们给打走了,他们打猎时,禁止我们入山,现在猎物越来越少,日子很难熬。”猎人忍不住抱怨:“都说绯蝗入侵和咱们没关系,我看也好不到哪儿去,今年好些天都一天只吃一顿。”

      “好在我过来了,谁想到埃里克城现在的模样?”

      说起现在,这位前猎人不由露出笑容:“我现在在农场里管一群羊,还算不错,一天两顿还是吃得很饱的,也不用去拼命,日子是好起来了。今天来尝尝薯条,这东西每天量太少,很快就被买光了。”

      两人正聊着。

      前面有两个人推搡起来。

      “你小子要干嘛?我警告你,不要惹怒了本大爷,小矮子,我一根手指就能戳爆你脑袋。”一个大块头捏着拳头恶狠狠对一个矮小的男子说。

      “让你滚就滚,废话那么多!”

      矮小男子背了一个包,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靛蓝背心,也不废话,直接一把抓住对方的手腕,一拧,大块头脸上顿时变色。

      随着矮小男子手指不断加力,大块头脸色越来越白,身体都扭曲起来,然后终于忍不住:“我错了,我错了,我的手,我的手……”

      对方一松手,大块头看着自己被捏得发青的手:“混账!你这个死矮子!”

      矮小男子从背包里摸出一根锤子,也不说话,只是盯着对方。

      士兵终于发现了这里状况,长枪顶在大块头脖子前:“当街闹事,跟我们走一趟。”

      大块头这才认怂。

      猎人嘿嘿笑着说:“那家伙没眼力,应该是一个外来的混混,连铜堡城的铁匠都不认识。这群打铁的随身带着锤子,又直又楞,力气大得要命,看到他那个褂子了没有?就是铜堡城铁匠的标志了。没想到这群铁匠也来了,看来都知道好地方。”

      马修点点头。

      埃里克郡并不大,属于卡尔马北部行省的三郡之一。

      不过埃里克郡也有三座城市,一是郡城埃里克城,也是这里的首府,在最北方,可以算是警惕寂静之墙和冰原的第一线。

      与其毗邻南部城市是尼德蒙城,这座城市附近拥有大量森林、布满植被的山峦和水源,盛产皮革和野味,不少贵族都到那里打猎。

      另一面,埃里克城西面就是铜堡城,顾名思义,这座城市有铜矿和锡矿,因此一直有铸造冶炼的传统,有很多铁匠。

      自从埃里克城衰落,尼德蒙城和铜堡城的地位就逐步升上来,人口流失也比埃里克城要少很多,但如今看来,埃里克城的改革和发展,终于将这两座城市的人都吸引了过来。

      猎人和铁匠,可都是特殊职业者,具有更多的职业延展可能性,对城市发展意义重大。

      直营店大门终于开启。

      排队的人陆陆续续进入其中。

      最醒目的自然还是店里中央,摆放的一辆俾斯麦魔能车,这也是马修的要求。魔能车就是一个天然的招牌,一部分客流量就会冲着它而来。

      也不用担心失窃问题,这辆车里被拆除了龙蛋发动机,是开不走的,加上通体采用铁骨架,车轮也是金属制作,固定了地锁,极为沉重。

      庄园里不少魔能车已经改成橡胶轮胎,抬高地盘,稳定性更高,更能适应各种地形,极限速度60节听起来很美,但也仅仅能在平原上展开,大多时候路面都是坑坑洼洼,乘坐体验比速度更重要。

      直营店里,摆设和装潢都算得上到位,简洁醒目,秩序良好。

      马修还是满意的。

      让他意外的是,里面除去店长杰佛里之外,店员之一的居然是曾经来面试过的克雷顿。克雷顿给马修印象挺深,他不怎么会吹嘘自己,显得有点内向,缺乏自信,有一股低落的忧郁气质。

      然而此时的克雷顿穿着白衬衫和黑燕尾服,笑容满面地和每一个顾客介绍商品,给他们打包,解答疑惑。看起来销售职位让他开朗和健谈了不少,从这方面来说,是好事。

      另一个店员人高马大,壮硕的肌肉将礼服都给绷紧,看起来有几分不协调。

      更让马修在意的是,这里居然有一头狗。

      一头大黄狗蹲坐在地上,毛端为褐色,它四肢细长,脚掌嘴长,耳朵又大又尖。

      它就像是一名忠诚的警卫,坐在俾斯麦魔能车旁,狗眼冷静又敏锐地注视着来往的顾客。

      马修眼里闪出它的数据面板。

      *

      赛伯拉斯之狼:深渊生物,塞伯拉斯一族后裔。

      价值:产量1,营养1,饱腹1,精神4,魔术2。

      增益:避害

      能够发现危险存在,规避灾祸。

      增益:铁胃

      具有旺盛食欲,必要时能吃下各种东西以让自己生存下去。

      *

      深渊生物?

      马修一愣,双眼牢牢盯着塞伯拉斯之狼。

      可这家伙怎么看怎么像是一条大狗,看起来没有一点混乱的样子……鬼知道它是怎么从深渊钻到罗斯特大陆上来的。

      马修走到这条狗面前,用手试图摸一下它的狗头。

      结果被对方抬起的狗爪拒绝。

      狗眼凝视着马修,一脸严肃,仿佛在说,工作期间,禁止攀关系。

      接着,塞伯拉斯之狼突然一个箭步,将一个男子扑倒在地,这男子慌忙之间挣扎,从外套里滚出一个银壶。

      那名壮硕店员赶过来,抓过这一批银壶,看着上面刻下的记号:“店里的编号酒……又是一个小偷。卫兵,卫兵。”

      外面的士兵冲进来,将面如死灰的小偷抓了出去。

      “干得漂亮,杰凯尔。”店员对它比了个大拇指。

      被称作杰凯尔的塞伯拉斯之狼,一副淡定的表情,回到俾斯麦魔能车旁,继续镇守店内,警惕宵小。

      马修趁机套近乎:“这位先生,那头狗也是这里的店员吗?”

      “当然。”对方一脸骄傲地说:“杰凯尔可是直营店的特殊店员,专门盯防一些不法之徒,这一个月里,已经抓获了三个小偷,一个偷窃者。”

      马修回头看看那头蹲坐魔能车边的狼。

      他突然想起杯子猫。

      因懒而丢了本体的杯子猫是魔灵之耻。

      这头当保安的塞伯拉斯之狼,应该也算是深渊孽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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