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科幻灵异 > 我的未婚妻是主播 > 第301章猪肉炖粉条

叶轩满脸懵逼。

    我...我就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坐在这里休息,怎么感觉这大胡子老外看着自己的眼神充满着敌视?

    我惹他了吗?

    难道长得帅也是一种错?

    听完萌小团的解释,叶轩心很累。

    但我能怎么办,我也很绝望啊!

    “叶轩先生,恰好可以给弗兰德做一道水煮白菜,也可以满足下我的胃口。”布里斯真诚的说道,自从上次离开华夏之后,他心心念的都是叶轩制作的水煮白菜。

    这道菜太符合他的胃口了,比西餐还要好吃!

    当听到水煮白菜这么简单的名字后,弗兰德心中是不屑的,字面上的意思不就是用开水煮一下白菜,那玩意能有多好吃,我精心制作秘制的烤乳猪它就不香吗?

    “布里斯,那道菜我做不出来。”

    叶轩摇了摇头,并不是装高冷,而是水煮白菜需要的东西很复杂,制作时间也很长,难不成自己要在大街上做三四个小时的菜?

    这不现实!

    哪怕到现在叶轩都有些懵,可感受到布里斯宛如看偶像的眼神,叶轩沉思了片刻。

    妈蛋!

    早知道有今天这个结局,我就不该在《中餐厅》做那道水煮白菜。

    “那我就做一道漫天金玉给你们尝尝吧。”

    “漫天金玉?哦,叶轩先生,光是听名字都觉得很好吃。”布里斯听到漫天金玉突然来了兴趣。

    比起水煮白菜那种朴实无华的菜名,无疑漫天金玉更让人觉得有胃口。

    这道菜听名字就不一般!

    萌小团也在纳闷,她知道叶轩擅长做饭,可漫天金玉是什么鬼?

    这菜她也没有听叶轩提起过。

    “小团,那边有华人超市,你去帮我买点猪肉,白菜,土豆,还有粉丝。”叶轩将需要的食材告诉了萌小团。

    满脸都是胡子的弗兰德打量着眼前这个华夏年轻人。

    难不成这真是个高手?

    漫天金玉,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好名字!

    “我的欧式考入之经过了几十年的改善,我坚信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饭菜。”弗兰德甩了甩头压制住自己莫名的恐惧。

    猪肉,白菜,土豆,粉丝。

    萌小团打量着手中这些耳熟能详的东西,除了粉丝外国人很少食用,其他基本上都很常见。

    “我怎么越看越觉得叶轩要做猪肉炖粉条?”萌小团脑海中出现这么一个荒唐的想法。

    不!

    就是猪肉炖粉条!

    也就是东北的大乱炖!

    围观的人愈发的多了起来,叶轩熟练的将土豆削皮,然后毫无章法的切成一块又一块。

    “瞧瞧,叶轩先生手法多么娴熟,要知道叶轩先生可是华夏人,竟然能把我们西方的菜刀用的那么娴熟,足以可见他的刀工多么深不见底。看看,这绝对是一道大菜!”

    布里斯看着叶轩赏心悦目的做菜方式竖起了大拇指,幸亏叶轩不会英文,要是听到布里斯的吹捧也不知道会不会老脸一红。

    相较于弗兰德宛若杂技一般的烤乳猪,叶轩看起来就没有什么观赏性。

    锅烧热,将切好的肥猪肉炼油,虽说没有观赏性叶轩做的很是熟练,葱姜蒜经过猪油的烹炸逐渐散发出来浓郁的香味。

    然后?

    猪肉炖粉条能有什么然后?

    土豆,白菜朝锅里一扔,然后放进去大量的纯净水即可。

    完了?

    这就完了?

    弗兰德古怪的看着叶轩。

    这尼玛也太草率了吧!

    换句话说,这操作老奶奶都会,不就是这样然后那样吗?

    “肯定不好吃!”弗兰德的眼神发生了变化,质疑变成了不屑。

    就这还敢跟自己的欧式烤乳猪相比?

    开什么玩笑!

    “叶轩,你不会真的做的就是猪肉炖粉条吧?”萌小团感受到周围人的质疑小声扯了扯叶轩的衣角。

    “是啊!”

    叶轩理所当然的说道。

    “猪肉炖粉条叫做漫天金玉?”

    “我说它是就是!”

    萌小团:“......”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弗兰德忍不住开口说话了。

    “叶,你确定这很好吃?可能是我目光狭隘了,我从未见过这种烹饪方式。当然,我也曾经和你们华夏的大厨交流过,他们做的东西往往操作复杂,至于你?”弗兰德用着嫌弃的目光。

    萌小团翻了个白眼。

    这不是废话,你都和华夏顶尖厨师交流了,人家顶尖厨师会做猪肉炖粉条这种家常菜给你看?

    看着叶轩自信满满的表情,萌小团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

    最后一步,将粉丝扔进锅里关火焖两分钟即可。

    “布里斯,我做的可能很难吃,还请你不要介意。”叶轩想了想还是给布里斯打个预防针。

    这东西太普遍了,可短暂的时间叶轩也想不到什么豪华的大餐。

    “叶轩先生,你谦虚了,很少看到你这么谦虚的年轻人。”布里斯娴熟的从保镖手中接过一双筷子。

    叶轩:“???”

    妈蛋,我说的是实话啊!

    众人的注视下,叶轩将锅里的东西盛进盘子中,金黄色的汤汁顺着流出来宛如黄金瀑布。

    这波操作让众人啧啧称奇。

    倒也配得上漫天金玉这个菜名!

    对于筷子,在场的外国人可能用的不多,唯独布里斯用的很是娴熟,架起一块猪肉毫不犹豫的吃了起来。

    “一如既往的美味!”布里斯对着叶轩竖起了大拇指。

    让布里斯有些失望的是,这道菜的猪肉跟那道水煮白菜相比较,还是有些差距。

    但很符合他的胃口。

    “这是什么?”布里斯指了指粉丝询问道。

    “这是粉条,这是我们华夏的特产,宋朝就发明出来了,并不是意大利面。”萌小团尽可能的对布里斯解释道。

    “哦,那我要试试了。”

    布里斯一边笑着说道一边用筷子夹起来粉条。

    “这东西看起来像意大利面的缩小版。”布里斯调侃完后不再犹豫。

    几十秒过去了。

    “怎么样?”弗兰德迫不及待的问道。

    “你可以试试!”

    布里斯将筷子递给了弗兰德。

    “这...”弗兰德先是用筷子怎么都夹不起来,直接拿着刀叉试吃起来。

    叶轩很坦然,他压根就没有想着跟弗兰德在厨师的领域一教高下,只是布里斯都那么说了,叶轩也不好意思拒绝。

    难道不好吃?

    叶轩瞥了眼弗兰德和布里斯。

    不应该啊!

    这道菜不能说好吃,但也绝对不能说难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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