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下开了一线明光,帐内一片温热昏暗。
二十及冠的郎君介于少年与男人之间,双手撑在她的颈侧,高大挺拔的身躯如同遮天蔽日的黑影,将身后的天光遮得一丝不剩。
他错开了琳琅的眼睛,胸膛又伏了下去。
少年的呼吸贴着她的心口,嘴里吞着气儿,含糊道,“你说什么,我都听不懂。什么小五,什么大师兄……”
“听不懂也没关系。”
琳琅指尖触摸对方的脉搏,尾指勾缠他的手指,放在发上,“那日是翻经节,我与你大师兄一同去了秦城佛寺,回去的路上,我的春蚕蛊开始毒发。我疼痛难忍,让你的大师兄去秦楼楚馆替我寻个干净清白的小倌儿,他寻是寻来了,又中途反悔,一脚踹翻木门,将可怜的小倌儿生生摔晕。”
“结果你猜,怎么着?”
李千机的脸埋在她的颈窝里,一动不动,就像是死了一般。
“你可能想象不到,你大师兄一贯稳重自持,我也是第一次见他那般着急的模样,眼睛是红的,全身的衣衫湿透,也许是大夫的缘故,他的肌肤与头发透着药草的气息,让人安神宁心。”
琳琅勾唇,容色清浅,笑得瑰丽。
“该说是师兄弟吗?同样的手段,同样的心有灵犀。他当时也是如你这般,不管不顾的,将我压着,卸了钗环,像一匹豺狼——”
“不要……说了。”
少年哑声。
“为什么不说?”长公主的手掌怜爱般扶着他的肩膀,宽容晚辈的莽撞与失礼,“你们是同门师兄弟,相处了七八年,也算是穿着同一条裤子长大。你既然要做你大师兄的伴儿,总归要让你清楚他在我身上留下的记忆,不然闹了误会,多不好。”
李千机指骨捏得泛白,他骤然起身,掀帘出去。
“回来。”
轻飘飘的一句话,钉住了他的四肢。
“若是你大师兄知道,他疼惜如弟弟的小五背着他假装失忆,却对他心爱的师娘意图不轨。”
琳琅从身后缠上他的腰,像一条红蛇盘在一棵充沛茂密的树上,用至烈的毒液腐蚀树心。
“你说,你大师兄会不会后悔,后悔他当日为了你这个狼心狗肺的师弟向我求情?那日的情形你也瞧见了,你大师兄如此骄傲的一个人,为了他的师弟,失了脊梁,失了尊严,眼睛通红向我下跪,嗓子都哭得哑了。”
“他拼了命让我饶你一命,可是你呢,你是怎样报答他的?”
她双手捧起他的下巴,强迫人转过头。
李千机是个极为清秀的男孩子,不但是唇红齿白,更有一双卧蚕,衬得眼眸清澈明亮。而此时,浓密的睫毛也掩盖不住眼里的血丝与阴翳。
琳琅心道,这群师兄弟红起眼眶来倒是一个比一个惹人疼爱。
她吻了他的唇角。
他紧紧抿着,弧度倔强,不如方才那样让她进去。
琳琅冷笑,“怎么了,现在才想起你大师兄对你的好了?你吻我的时候怎么没想过你大师兄会不会不高兴?”
李千机沉默片刻,问,“你什么时候发现我恢复记忆的?”
“刚刚。”
琳琅伏在他的肩头,两人亲密依偎,仿若一对耳鬓厮磨的鸳鸯,“你前一个月误打误撞晋升宗师,如果我没猜错,那时你脑中的淤血便散了。我的小五啊,师兄弟们经常说你没脑子,师娘也曾这样以为的,却不想最终误导了我,从来没有发现你的伪装。”
“直到刚刚——”
她语气薄凉,“大宗师耳聪目明,十里之遥,不过方寸之间,你那般在意我,又怎会听不清本宫与楚公子的对话?”而他完美掩饰,一直按兵不动,谁知琳琅不按牌理出牌,干脆划破自己的衣衫,让他的心意合着怒气一起捅破了薄薄的窗户纸。
谁先心动,谁就是输家。
琳琅是兴风作浪的祖宗,她坐庄惯了,再烂的牌面也能做到无动于衷,而李千机的商业天赋极高,却是第一次以感情入局,新手稚嫩,露了马脚,自然一败涂地。
“是,我是装的,我是骗了你,我也对不起大师兄,这个答案你满意了?”
李千机一把推开了人,死死咬住牙根。
“你放心,我李千机虽命如蝼蚁,但也只犯贱一次。”
他一字一顿,“从今以后,我退出江湖,退出你们的纷争——”
“赌输了就想走?”琳琅慢条斯理拉好自己的衣襟,“恐怕没那么容易。”
李千机对她简直又爱又恨。
他喜欢她一脸正经骗他的样子,又恨透了她恢复长公主身份时高高在上的样子,皇权让她的野心既冷酷又迷人。他潜意识觉得,他不该太在意这样的人,她们有时是海棠无香,美丽无害,可更多的时候,她们是锋利的刀剑,一旦出鞘,满城尽是腥风血雨。
她为什么不能笨一点?笨到他可以小心藏好所有的蛛丝马迹,可以昧着良心拥她入怀。
“你还想怎样?”他竭力忍住发颤的身体,不是吓的,而是自然而然的反应。
他恢复记忆后,总是不能很好的将眼前的她与那位大权在握的长公主联系在一起,甚至一度产生她们是两个不同的人的幻觉。对于长公主,对于师娘,他是敬畏有加,就差每天恭恭敬敬给人上一炷香来表达自己的诚心,谁会爱上自己的长辈?
而上天给他开了一个玩笑,抹去了他的恭敬与惧怕,让他重新以一个男人的奇异角度去审视她。
于是沦陷变得轻易。
这些天他表面八风不动,内心波澜万丈,一方面觉得自己是个禽兽,亵渎了高贵的长辈师娘,一方面又觉得自己是个畜生,竟与大师兄同时爱上师娘。如今失忆这层遮羞布被她明明白白扯了下来,他还有什么脸面待在她的身边?
他维持着自己摇摇欲坠的自尊,只想保留最后的体面。
“本宫不想怎样。”琳琅从后头抱住他,姿态缠绵,“李阁主八斗之才,受之于天,本宫心悦已久,若能成为我大盛栋梁,实乃美事一桩。”
“你让我为你办事?”李千机不可置信扭过头看她,“你明明知道小爷做梦都想睡到你!现在好了,咱们撕破脸了,你不让我得到你,竟还要我天天看着你?你的心是石头做的吗?”
她怎么能毒得这么嚣张!
就仗着他喜欢她吗?
“你不能拒绝我的,对吗?”郎心似铁的长公主慢悠悠瞥了眼门外的公子们,“你是武功宗师,你要走,我当然拦不住你。但是,你确定要扔下你的手下,自己逍遥快活去吗?我方才进楼时候数了数,不多不少,这里正好三百五十一人,最年轻的,也不过才十一二岁,你说,他们能一一逃脱得了我大盛血衣密探的追捕?”
“你威胁我?”他哑着嗓音,不复少年无拘无束的张扬明媚,“长公主,你是不是没有心的?”他瞒着她,尚且愧疚于大师兄,不敢做得太过分。若非琳琅故意逼他,他更不会过早放纵自己的情感。
“这个问题,你大师兄好像没有问过。”
她点了点他的鼻尖,比往日还要亲昵。
李千机突然擒住她的手指,放进嘴里,狠狠一咬。
一缕血丝顺着指缝滑落。
他盯着她,似荒郊野外飘荡的孤魂,幽幽得渗人。
她没有表现出丝毫的痛楚,“那本宫就告诉你——”
这里有心,等着天底下最温柔的郎君来取。
她乌发系着金环,弯出数道美丽的墨花,他被她伤得千疮百孔,仍为她这一刻眸中的粼粼波光而失神。
李千机自嘲,大师兄输得不冤。
他也死得不冤。
明明有前车之鉴,他怎么就鬼迷心窍地步了大师兄的后尘。
李千机麻木不仁跪在琳琅的面前,任由她拿了一个红环,刺破耳珠。
以血为势,他成了长公主的血衣密探。
“既然都是一家人了,那本宫要向你讨一件东西。”琳琅用指尖擦拭他的耳朵鲜血,吻入唇间。
他喉结微动,冷漠移开了眼,“无论是千金阁还是天上楼,你都把我家底抄光了,我穷光蛋一个,除了尚未练成的床笫功夫,哪里还有什么贵重的东西哄长公主开心。”
这狠话撩得,让琳琅多看了他好几眼。
“不要高看你自己。”琳琅温柔插刀,“说不定有一天本宫闷了,让你净身陪伴本宫,到时候,功夫不功夫,都不重要。”
李千机顿时一噎。
更令他如鲠在喉的还在后面,琳琅丧心病狂挖了他严防死守的棺材本,将所有稀罕的药材一股脑儿搜刮干净。
然后……借花献佛给了其他野男人。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李千机作为新晋的血衣密探,换了一身很别扭的红衣,戴上密不透风的獠牙面具,跟着琳琅到了一处僻静的院子。院子是簇新的,果树开花,草茬低矮,好像是刚刚清理不久。
长廊下放着一个轮椅,男人的身形高大结实,眼睛却缠着重重纱布。
他偏头听着檐角的雨滴,紧抿的唇角忽然扬了起来。
他忍不住伸出手,半空中捞了捞。因为太过急切,他错过了琳琅的手心,恐慌得甚至要站起来,结果重新摔了回去。
琳琅看了一眼小五,慢慢回握住男人的双手,摊开掌心,写下一行字,我在,不怕。
他这才安定下来。
李千机震惊了。
她跟他缠缠绵绵谈情说爱的时候,居然在外面已经有了其他的狗???
她还是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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