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最强战神女婿 > 第746章 萌娃娃偏要用刀叉,好爸爸爱国爱家!

终于在大祭祀的最后的时间里,唐文天率领族人举办了一场他人生中最为荣耀的祭祀典礼!看着满堂豪客,唐文天想到了一个词:光宗耀祖!人生得意不过如此!族会结束后,富豪们纷纷告辞而去,方天赐和方辉被唐文天请去做客,当然了,这少不了舅舅唐赫德和舅妈刘云作陪。

    “林峰啊,好小子!哈哈哈哈……”唐文天拍着林峰的肩膀:“我早料到你是一条潜龙,终非池中之物,却没有想到你小小年纪竟然已经登顶!

    走,到我家里去一起喝酒去!”

    唐文天做为族长,他可是很少邀请族人到他家喝酒的。

    即便是唐明清和唐赫德,也很少得到这种殊荣,更别提这些小辈了。

    但是,林峰绝对有资格获得他的邀请。

    “不了,我和琼姐,还有我女儿甜甜,准备回到荆州,那里是我们相遇相知的地方,也是我终生难忘的地方。”

    林峰说道。

    唐文天也就不在坚持,林峰抱着爱女,坐上方琼的白色小宝马,和方琼往荆州而去。

    车里,林峰在寻思:丁香一直没消息,他有些担忧,他打算过几天去一趟凌霄岛,看一下丁香的情况。

    说算了一下时间,丁香应该是正在紧要关头。

    他如何放心得下?

    “爸爸,我们要去哪儿哇?”

    甜甜坐在林峰腿上问道。

    “去幸福小区呀。”

    林峰笑道,低头看着腿上的幼女,一边把车开得稳稳。

    好么,喜欢女儿到这种程度,开车也抱着女儿在腿上喜欢着。

    “去幸福小区?

    你记错了,我房子所在的小区,叫做满天星小区,是个学区房。”

    方琼纠正道。

    “不的,我就要去幸福小区。”

    甜甜任性道。

    “好好好,那就去幸福小区。”

    方琼微笑看着女儿,把一小罐热奶递给女儿。

    甜甜不知道幸福小区在哪?

    更不知道幸福小区是个什么东西?

    反正觉得新鲜,就想去玩。

    好奇,探索,是这个时期孩子的通性。

    约两个小时候后,林峰的车子停住了,方琼刚才略迷糊了一会,这会睁开眼睛,却见车子停在满天星小区门口,只是招牌换了,换成了“幸福一家人”的招牌!不用说,这又是林峰的杰作!那几个字也是林峰把甜甜的笔体拓下来,做成匾额滴!“这小区改名字了?”

    方琼略有些诧异,不过这倒让她心里触动,脸上露出笑意。

    “啊哈……”小甜甜下车后就迈着小胖腿,在前面飞跑,林峰和方琼两个大人一路笑呵呵地在后边追着、保护着幼女。

    这一家人,处处都是围绕着甜甜转。

    到了家门口,林峰抱着女儿,给她擦着额头细密的汗珠。

    方琼说道:“屋子空了许多时,里面灰尘一定不少,你且抱着女儿在外面等一会,我进去收拾屋子。”

    林峰只是微笑不语,紧跟在方琼身后。

    方琼见林峰没有离开,也就未在说什么,掏出钥匙,吧嗒一声,打开了房门。

    “呀……”方琼很是吃了一惊!她原本以为屋子里面一定是灰尘很大,甚至应该有一股发霉的味道。

    因为她离开以后就没有再回来过,没人收拾,又没人通风,那还能好?

    然而,屋里窗明几净,窗户打开着,微风习习,吹动着她耳边的秀发。

    她迈步进去,却发现屋里虽然开着窗户,却一点被雨水淋湿的痕迹也没有的,这说明,这里经常有人给定时通风和收拾屋子……屋里的家居摆设都没有动,只是迎面墙壁上,多了一副画,那是淘气的女儿“一家人”的原始画作。

    此刻那歪歪扭扭的画作,被一个精美到爆的镜框镶嵌着,挂在正中间最显眼的位置上……“啊哈,我的画哇!我的画哇!”

    甜甜高兴地在地上打滚!方琼回头看着林峰:“这,是这么回事?”

    “喜欢么?”

    林峰随手带上了房门,轻轻问道。

    “我原以为你是个古板的人呢,却原来,你好有情调。”

    方琼脸色露出欣喜的表情,不但是少了打扫之繁琐,更是被林峰的细心所感动。

    女儿是她的心头肉,在她的心目中,女儿是第一位的,然后才是她。

    她的爱情永远会让位给自己的女儿,这是方琼不变的追求。

    而林峰时时刻刻把她和女儿放在心上,她又怎么能不感动莫名呢?

    这里面,其实还有丁香的功劳,丁香严命手下,每天定时给打扫和维护林帅和方琼的小屋,因为她知道,林帅爱方琼,他是一定要拜访那个他们当初相遇相知的地方的,那里有他们太多太多的记忆。

    那里,将成为林帅心中永不磨灭的一道风景。

    “琼姐,你看好宝贝,我去做菜菜。”

    林峰微笑道。

    “我来。”

    方琼说道。

    “我的姐姐,还是我来,你歇着吧,坐了这么长时间的车,怪累的。”

    林峰心疼道。

    “怎么?

    是嫌弃我做的不好吃?”

    方琼俏皮地问道。

    她的脸上红红的,就像一个正在恋爱中的少女一样。

    “当然不是啊,我是心疼你嘛。”

    林峰忙说道。

    方琼没有再回答,而是系上围裙,洗菜,切菜,麻利地做着这一切。

    林峰抱着甜甜站在方琼身后笑道:“琼姐切菜这么细了?

    呵呵。”

    在林峰的印象中,方琼的刀工真不敢恭维,他都担心会切到她的手,深一刀浅一刀,距离还极度不匀称。

    总像是在剁似的,现在进步了一些,但若和林峰相比,那可是没法比的。

    林峰是经过地狱训练的,又加上他那天纵之资,所有的生活技能都达到了12级。

    所谓兵王,就是全能手,不但是武功超群,而且生活技能,以及社会生产技能等的,无一般不精。

    举个例子,比如开车,林峰各种型号的车全部都会开,包括坦克,包括飞机,包括航母,包括潜水艇,包括宇宙飞船,是全能车证。

    “菜菜好咯!”

    方琼把几盘她认为精美的菜肴端上桌子,摆好了碗筷。

    “太好了!”

    林峰夸道。

    “是真的还是假的?”

    方琼微笑问道。

    “不在于吃的是什么,而在于和谁在一起吃,我和琼姐还有女儿在一起吃,吃什么都香甜!”

    林峰说道。

    小甜甜立即爬到一个高背椅子上,伸出小手便要开抓。

    “宝贝,这样不好呢,人会说你是野孩子了,来,用筷子吃奥。”

    林峰把一双短短的带有兔子头的儿童筷子,放在女儿手里。

    “不的,我要用刀子和叉子吃,我的小伙伴们都用刀叉子吃,我也用刀叉吃。”

    甜甜天真地说道,一面拿起水果刀便去叉菜。

    甜甜的小伙伴们不乏富豪家庭,很多富豪为了显示自家孩子与众不同,叫孩子用刀叉吃饭,这样显得更加高大上,且美其名曰:海龟派。

    “一定要用筷子吃,筷子是我们Z国祖先留给我们的瑰宝,用筷子吃饭能够增加智力,让宝贝更加聪明伶俐,这个传统不能丢。”

    林峰谆谆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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