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极道香火在诸天 > 第69章:北辰寒江之殇1

  风铃铛说:“你哥哥让我带回两件东西,你猜是什么?”

      北辰映雪摇头,表示猜不到。

      风铃铛说:第一件是:一把用稀罕又名贵的银月妖狐脑袋中的魔晶,打制的名贵梳子。

      梳子?

      风铃铛说:是梳子。你猜他要我把这梳子送给谁?

      谁?

      风铃铛说:要我转送给他往日的那个旧相好,也就是他与人“争风吃醋”而砍了人的那个女人,那个红颜祸水。

      红颜祸水?

      啊,他想到了,是她。

      她,这让北辰映雪想起了那个女人,那个抱着婴儿站在街边,看到他在卖草,就慌慌张张地回屋里给他取来了一个熟鸡蛋塞在他手上的那个女人,那个小媳妇。

      这让他想起她盘起的长发,和那长发婆娑下的如玉般美丽的修颈,以及那温顺格守妇道的拘谨的样子。

      她真是个好女人,可惜了。

      可惜了,哥哥错过了一个好女人。

      这一刻他又想起她那“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驼背男人,那扛着梨去田间耕作的知足和无怨无悔。

      也许他们是幸福的,而哥哥却错过了,永远的错过了。

      狗蛋——他又想起她的那个大点的孩子,那个小屁孩,那个敢抢了他的钱就跑的小屁孩。

      多么可爱的小孩呀,若是哥哥和那个女人结婚了,也许他们的小孩子也刚好那么大了。

      狗蛋,他真想狗蛋就是哥哥与那个女人的小孩,那该多么好啊。

      思绪万千、感慨万千。

      风铃铛说,你知道梳子送人的意义吗?

      不知道。北辰映雪摇头。

      风铃铛说:梳子代表相思,代表着他很想念很挂念那个红颜祸水;还代表他与她有白头偕老之意;哈哈,没想到你哥哥还是个情种。

      情种。

      北辰映雪对这话倒不持反对意见,那么可爱的女人,放在谁都会珍惜都会为之疯狂。

      风铃铛递过来梳子。

      北辰映雪接在手中一看,果然名贵非一般的珍品。

      梳子黄橙橙的发亮,硬朗中还带着些许的滑嫩,手感非常之好,拿在手中不由得让他想像那女子柔亮的头发经这梳子一梳,风情万种。

      接过梳子,北辰映雪又问第二件物件是什么。

      风铃铛说,是一幅画。

      画,什么画?

      风铃铛手一展,一张画像展在其面前,正是哥哥北辰寒江的画像。

      天啊,哥哥,好多年没见的哥哥。

      画像中的哥哥身披明光甲,胯下威风马,正威风凛凛横戈跃马地驰骋于疆场,奋勇杀敌。

      那坐骑,重铠重甲,直踏的突厥步兵残体断肢魂飞魄散,而哥哥则一把陌刀斩下,突厥重骑……人马俱碎。

      看着哥哥的画像,北辰映雪热泪盈眶。

      看着看着,透过画像,他仿佛看到了遥远的范阳。

      ……

      河北范阳。

      逃亡在外的北辰寒江自上次遇到风铃铛后就一直对家乡魂牵梦萦,他让风铃铛带回了两件东西,一把梳子和一幅自己的画像。

      一是想念家人,二是想念那个曾经的差一点成为自己妻子的女人。

      其实他并不在安禄山的亲兵营,只是范阳边塞军中的一名“戍”副。

      戍副。副职,带兵六十人。

      但为了不在家乡人面前丢脸,他故意借亲兵营来抬高下自己。

      但亲兵营也确实是他向往和希望加入的,只是那里要求很高,轻易不收汉族人,尤其是他这种逃亡在外的带罪之身。

      亲兵营正名叫“曳落河”,胡人语“敢死队”的意思,共八千人,都是经安禄山一手选拔并拜其为义父的一群义子们,个个功法高强,勇猛无畏。

      他很是羡慕那些人,也很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但现实却屡屡碰壁。

      八千义子,八千曳落河!

      曳落河的义父安禄山,现在已是三镇节度使,掌管平卢、范阳、河东三镇,名符其实的东北军的大帅,掌令全国近乎四分之一的兵力,位高权重,是他北辰寒江一生最佩服的人。

      安禄山出身卑微,一生的打拼全靠他自己的本事白手起家,且起家之时他和他北辰寒江一样,也曾经是个戴罪之身。

      据传安禄山因生活无着去偷羊,结果被抓住了要砍头。临刑时他丝毫不惧,还语出惊人,吼出他人身的宏伟抱负,这才得以赏识,被收为士兵,从士兵做起。

      从士兵做起,他居然一步步凭着自己的才华和勇猛一举做到三镇节度使的东北大元帅,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这样富于传奇的人,才是他北辰寒江最佩服的人,他时常告诫自己:“再苦再难也要咬牙坚持,一定要向他一样飞黄腾达。”

      前天的战斗异常激烈,他跟着“戍正”率领六十名骑兵长途奔波一百多里,准备偷袭一个位于流窜在边境侧边的流寇部落。

      流寇部落烧杀掠夺大唐边民很久了,已被挂上了死亡铁卷。

      虽为戍副,但他参军时间并不长,不超过三个月。

      之所以一来就是戍副,能率领六十兵,与他修仙的功力有很大关系。

      逃亡这几年,他因机缘而学到了一些真本事,所以在被人推荐后一展身手,被破格提拔。

      借着夜幕的掩护,他们在凌晨时发起了攻击,一时三刻间将那小部落里的战斗力斩杀贻尽,只留下妇孺和一些重伤的残兵。

      原本以为这样就结束了,却没想到的是,那戍正竟然将部落中全部没死的男人集中,包括襁褓中的男婴。

      这是要干什么?

      他曾有耳闻,他的这名顶头上司“戍正”曾经也是流寇,因投诚大唐所以破格录用,但这人草原上的蛮性不改,凶残好斗,杀人如麻……

      但就是因为他的好斗和凶残,打得边境外的流寇部落闻风丧胆,所以官运亨通,只要这次再立新功,定然再次提拔。

      他这是要干什么?是要将这部落中但凡高过车轮的男子全部杀光吗?

      这在他看来倒也并不奇怪,因为参军时就有人对他说,身为安禄山的军队,就要凶猛有杀气,对敌人绝不手软,包括杀死异族中高过车轮的男孩,以解除异族人日后的战斗力。

      可襁褓中的男婴也要杀吗?这好像还没听说过。

      事实却令他更恐怖。令他几乎昏厥,呕吐不止。

      原来这些自称仁义之师的唐军,竟然当着捆绑中的男人,甚至是男婴的面,实施他们所谓的“征讨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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