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历史军事 > 阉党奸佞 > 第74章 萝莉母老虎

  小木匠其实是个很重情义的人,他对九千岁的感情就不用说了,一个新入宫的张永,就因为每天陪着他做木工活,还给他指点,让他做出了许多新鲜的好玩的东西来,就冲着这一点,小木匠心里把张永也当成了兄弟。

  高士信也坐了下来,同张永、小木匠愉快的聊天。

  小木匠虽然对他在辽东的事情似乎不感兴趣,不过信王和乐安公主倒是对这个变态得几乎无敌的猛人很感兴趣,两个小孩子一左一右拉住高士信飞鱼服的袖子,要他讲故事。

  高士信也装作不懂张永说的那些东西一样,他可不敢在张永面前暴露出自己也是穿越的,只怕引起张永对前世的回忆,那不要说兄弟了,怕连朋友都做不成。把一个深得女生欢迎的渣男坑来大明,而且还是来当公公,这换谁都会生气。

  当然了,高士信这厮偶尔也会有点良心上的不安,觉得自己对不起好兄弟。但是转念一想:你小子前世里阅女无数,不知道祸害了多少姑娘,比人家王公子还不如。王公子那是光明正大和女人谈条件和价格,说好了就是玩玩的,没打算结婚。而你这个渣男,却是欺骗女孩的感情。如果国家没有取消流氓罪,你这样的渣男早就枪毙不知道多少回了。我把你带来大明,是为了挽救更多的无知少女不被你祸害;至于让你当公公,是怕你在大明继续当渣男。

  想到了这些,高士信心中仅存的那一点愧疚感也就没了。

  至于高士信自己,来到这个时代,就是打算享受妻妾成群的生活。

  有一个正妻了,当然还打算再多找几个小妾,再买一些漂亮的小丫鬟。

  只是现在,两个小孩子拉住自己,让自己讲在辽东的故事给他们听,高士信也只能把他在万历面前讲过的故事再重复了一遍,听得那两孩子都入迷了。故事说完了,信王还拉着高士信的飞鱼服摇晃着他的胳膊:“高壮士,还有吗?”

  “讲完了,等我从辽东回来,再给你讲后面的故事好吗?”高士信轻轻拍了拍信王的肩膀。他心里却暗道:你还是别成为崇祯的好,还是当一辈子信王吧。

  高士信向张永、小木匠、未来崇祯和乐安公主等人告辞之后,就直奔锦衣卫。

  走到了锦衣卫北镇抚司衙门外,高士信被眼前一幕给震惊了:只见锦衣卫衙门又破又旧,门可罗雀,外面只有两名身穿破旧鸳鸯战袄的军余无精打采的坐在地上打瞌睡。

  两名军余被有人来的动静吵醒了,两人猛然见到跟前站着一名身穿飞鱼服,头戴无翅乌纱帽的大汉,连忙站起来:“这位长官来找谁?”

  高士信出示了文书:“新任锦衣卫百户高士信,奉圣命来找骆都督办事。”

  “骆都督在里面,长官快里面请。”两名军余招呼道。

  走进锦衣卫衙门内,高士信发现这锦衣卫衙门不仅破旧不堪,而且人气太低了,走进里面,总有一种阴森森的感觉。

  进入了中庭,里面稀稀拉拉只有几名锦衣卫,不是坐在长廊上喝茶聊天,就是靠在躺椅上睡觉,看起来那些锦衣卫像是很清闲的样子,每日无事可干。

  “怎么锦衣卫成这样子了?”高士信问一名校尉。

  “诏狱空荡荡,我们还有什么事情干?都是混吃等死了。”那校尉答道。

  高士信见到了骆思恭,不过那家伙臭着一张脸,看起来让人就感觉很不舒服。骆思恭臭着一张脸,打量着这名身穿飞鱼服,手里拿着司礼监盖印的文书,来自己这里上任了。

  司礼监代表皇帝,这种文书虽然连没有经过内阁六部批红的中旨都不是,但骆思恭也不可能驳了皇帝的面子,他可以拒绝天子强塞人进自己的锦衣卫,可是他若是这样做了的话,怕是以后没有好果子吃。不经过内阁的中旨,文官可以驳斥,甚至外面的边军武将也可以不理会,但是他锦衣卫指挥使不能不理,锦衣卫是天子亲军,若是天子亲军都不听皇帝的话,那皇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骆思恭当然也知道了前几日高士信同一个女人私定终身的事情,这还没什么,更重要的事情是,那个女人家里已经给定下来了,是一名生员明媒正娶的未婚妻,却被这个人给破坏了。宁拆十座庙,不坏一桩婚,而且被他坏了好事的还是一名读书人。这家伙这个道理都不懂,这种人实在是太不懂事了。

  尽管骆思恭很不情愿给高士信锦衣卫百户的身份,但看着皇帝的面子上,他只能捏着鼻子认下这件事。于是他让人给高士信把手续都给办了。

  “你需要定做一柄绣春刀,再做一面腰牌,还有备用的飞鱼服做一套。”负责办事的人看了骆思恭的批复,对高士信说道。

  飞鱼服本来只能是御赐的服装,但是到了明末的时候,很多人私人都敢做飞鱼服了,民间也有人敢穿着飞鱼服出来显摆。所以说锦衣卫自己内部制作一套备用的飞鱼服不算什么。

  定做了绣春刀和腰牌,他就根据圣命去找熊廷弼了。

  在办事的时候,顺便问了一下锦衣卫的兄弟,就获得了熊廷弼的地址。

  高士信离开了锦衣卫北镇抚司衙门之后,去了锦衣卫南镇抚司,叫了黄得功和孔有德两位兄弟同去德胜门西北边的安康胡同。

  德胜门外有不少头上插着草标的少男少女等待出售,安康胡同更是形同贫民窟,来来往往的全都是满身酸臭汗味的苦力小贩,还有衣衫褴褛的老人和光着屁股到处乱跑的小孩,空气中充满了腥臊味道,坑坑洼洼的地面上到处都是垃圾和屎尿,几乎无处下脚。

  小心翼翼的穿过满地垃圾,循声寻到出争吵的一座破败简陋的宅院前。

  “大哥,就是这了。”孔有德道。

  “这里?”高士信看着残破不堪的破宅子,不敢相信堂堂一位正三品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的高级官员熊廷弼,居然住在贫民窟内!

  孔有德点了点头:“错不了,就是这里了!”

  “正三品高官居然住这种地方?”

  “比这还差的都有,大明的官员俸禄太低了,若是没有贪墨的,家里又没银子,仅凭俸禄要在京城活下去,日子过得很苦。最惨的还是那些没有捞银子的御史,别人看他们威风凛凛,其实日子过得苦了。所以大部分御史都有投靠东林党、楚党之类的,帮大佬们说话,赚点银子,否则别说养家糊口了,自己活下去都困难。”

  两人正在说话的时候,院子内蹦蹦跳跳的跑出一名大约十二、三岁的小萝莉。

  “哇,太漂亮了!”高士信的目光落在那小萝莉脸上,一下就呆住了,“比我老婆还漂亮。”

  小萝莉长了一头柔顺的黑发,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十分灵活,精制的五官,皮肤细嫩得简直可以掐出水来,虽然年龄小,可是个子却挺高的,再过两、三年,保证是一位大美人。

  谁知小萝莉见到高士信,却娇喝一声:“狗贼,你还敢找上你姑奶奶家门啊?讨打!”

  话声未落,小萝莉就像闪电一样窜了上来,一只粉拳毫不客气的向高士信那还算英俊的脸上招呼了过来。

  只是现在的高士信已经不是以前那个高士信了,他动作很快,一下就躲过这一拳。

  小萝莉一拳没打中,却不依不饶,整个人腾空而起,人还没完全落地,一击凌空三百六十度飞旋连环腿,向高士信头上踢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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