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过后,春暖花开。
学校里组织年级篮球赛,时间定在每天中午,不影响上课,只影响睡午觉。
能看见自己喜欢的男生在篮球场上的飒爽英姿,然后下场之后再给他们递水擦汗,大概是每个青春期少女的高光时刻。
时值高二下半学期,各种试卷纷至沓来,学习任务也跟着重了起来。
洪夏担心陈灿会为了学习而放弃报名篮球赛,让她错失这样的高光时刻,毕竟陈灿现在已经是年级前十,老师们眼中的可塑之才。
罗素素让她大可放心,“花孔雀是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开屏的机会的。”
她说的没错。
于是每个中午,只要赶上有陈灿上场的选拔赛,洪夏便会到篮球场边上,拿上相机开始疯狂拍照。
高志远年轻的时候大概也很喜欢打篮球,所以即便是这种看起来影响学习的体育活动,他还是会组织着大家下楼去给本班级加油助威。
洪夏在老高的眼皮子底下,为了不显得对陈灿的过于刻意,只能全场绕着圈儿地转悠,企图营造出一派全方位、多角度的战地记者的专业性。
虽然她的镜头下,100张里有99张焦点都是陈灿。
剩下的那一张,是忘了掀镜头盖,一片漆黑。
萝莉音御姐崔可心借着身高优势,窥视到了洪夏的相机,调侃她道:“你怎么光知道拍你家陈灿啊,就不能给别人也留下点纪念么?”
洪夏一把拿过她的相机,往回翻了几张,全是刘一凡的身影。
刘一凡是班里的体育委员,国家二级运动员,在高一的入学运动会里凭借风一般的速度鹤立鸡群。
不过其实他不用跑,光站那杵着也可以鹤立鸡群。因为他身高足有一米九,充分满足了崔可心一米七四,想穿高跟鞋又想小鸟依人的未来规划。
这种身高优势在篮球赛里如鱼得水,场上的风头甚至一度盖过了靠脸打球的陈灿,虽然陈灿球技也很不错。
“你还好意思说我,你不是也只拍刘一凡么!”洪夏毫不客气回敬崔可心道。
两人相视一笑。
回头再看场边围着的诸多女生,洪夏觉得她们的目光此刻也肯定只为这场上的某个人而流转。
毕竟这里的大部分女生,根本听不懂什么篮板、罚球、三分之类的词汇,肯牺牲午觉宝贵时间来追比赛的,那都是司马昭之心。
这个时候洪夏的自豪感便会油然而生,因为场边的高一学妹看陈灿的眼睛都看直了。
再加上崔可心刚刚那句“你家陈灿怎么怎么样”,她当时特别想对崔可心说:“既然这么会说话,那请你一定要多说几句啊!”
偶尔赶上高志远不在的比赛,散了场之后洪夏便会大胆凑上去,熟稔地把手里买好的冰饮料递给他,那个时候洪夏不懂那些什么“运动完不能立马喝冰饮料,否则会对体内组织器官产生损伤”之类的大道理。
她就是觉得大家都跑得满头大汗,喝点冰饮料应该会很爽。
毕竟她不是张小言,做不到他在运动会的时候,给自己农夫山泉还要掐着点儿,跑完十分钟才拿出来给自己喝,还耳提面命跟自己说刚跑完步不能马上躺下,不能马上喝水,云云。
他可真是麻烦啊……
所以她从来不在学校小卖部买水给陈灿喝,因为小卖部的供应商很单一,矿泉水只有农夫山泉。
洪夏每每看到那个红瓶盖儿,都会想起张小言当初在军训基地训练场上,施舍给自己喝的那半瓶水。
“所以说啊,人就是不能随便吃喝陌生人的东西,你看你当初贪了人家半瓶矿泉水,结果就可能为着这点小恩小惠,赔上自己未来好几年的念念不忘……”洪夏自说自话。
不知为什么,明明是去年才发生过的事情,她却觉得张小言仿佛在自己的生活中,已经消失了很久很久,就好像是一个上个世纪,已经开始泛黄的故事。
陈灿分外自然地接过洪夏手里的水,身后便会传来许多学妹们的哀叹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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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在一张又一张的试卷里打马而过。
转眼间到了夏天。
学校为了无限延长学生在教室的学习时间,非常贴心地安装了空调,恨不得大家一天二十四小时都猫在屋里学习。
班里一前一后两个柜式空调对着吹,吹得教室里冷飕飕的。
大家穿着夏季校服短袖,总会多准备一件秋季的校服外套放在班上,冷了便套上。结果周末洪夏的妈妈忘了给她洗校服外套,导致她周一来了就得缩在空调冷气下直打哆嗦。
陈灿穿着校服外套坐在班级后面。
“他可能是看不到我现在冻得够呛吧。”洪夏安慰自己道。
思想斗争了半天,她还是趁着下课,溜到陈灿座位那里。
“太冷了,没带外套。”洪夏蹙着眉朝他轻声抱怨道。
陈灿当即脱下了自己的外套,递给洪夏,“别冻着了!”他温柔地说。
洪夏套在他宽大的外套里回了座位,衣服上有他家里一贯的洗衣液的清香,还有他残留的体温,让她感觉特别安心。
只要她不再去想“陈灿从来都只是有求必应,却没有一次主动察言观色过”这个残酷事实。
洪夏劝解自己要知足常乐,毕竟高一的军训晚会上,她初见陈灿这个光芒万丈的人间白月光的时候,她连想都不敢想有一天,自己可以贴着他的体温,感受他的心跳。
哪怕是她被罗素素怂恿着送陈灿饼干的时候,能让男神跟自己说上几句话都可以让她快乐很久。
可是怎么男神成了男朋友,自己却贪得无厌起来?又要他的笑靥如花,又要他的痴心绝对,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好的事情?
何况罗素素还经常提点自己“陈灿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花孔雀”,你如果选择了,就得接受。
道理虽然了然于心,只是偶尔依然免不了长吁短叹。
洪夏套着陈灿宽大的校服,到办公室里找高志远拿作业。老高看了一眼她的衣服,盯上了她领口的一个徽章。
“你喜欢阿森纳?”他冷不丁地冒出这么一句话。
“啊?”洪夏一脸茫然。
高志远指了指她领口的那个徽章,“阿森纳的标志,阿森纳知道么?英格兰顶级足球俱乐部。”
洪夏对上老高那双仿佛福尔摩斯的眼睛,尴尬一笑,“哦……”
“上次考试退步了,这次期末考试可得加油了。”高志远忽然说道。
“好的……”她故作淡定答道。
然而心早就提到了嗓子眼,拿上作业本从办公室出来以后,洪夏摸了摸自己发烫的脸颊,长舒了一口气。
她没注意到陈灿的校服上居然别了个徽章,更不知道这个徽章居然是他最喜欢的足球俱乐部阿森纳。
心里忽然开始七上八下地打鼓,不知道老高将会用什么狠厉的雷霆手段,来扼杀这段青春期摇摇晃晃的爱情。
当时她的心里还抱着一丝侥幸,以为高志远作为一位开明的教育工作者,也许会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实验班里其实这样暗搓搓的恋情,不止这一对。
晚上放学的时候,陈灿在楼道里问卷子上的题目。
洪夏为了等他一起回去,故意在教室里磨磨蹭蹭地踱来踱去,手上拿着陈灿的校服外套。
等陈灿问完题,班上的人也走得差不多了,两个人在昏暗的楼道间并排下楼,刚下到二楼,好巧不巧,又正好撞到同样准备回家的高志远。
当然,这个“正好”更有可能是老高刻意安排的偶遇。
“回家啦?”老高的声音在楼道间里,伴随着那首《回家》悠扬的背景音乐,听起来让人不寒而栗。
洪夏忽然停了脚步,陈灿也怔住了。
片刻,高志远朝洪夏再次露出了那个意味深长的笑容,如同她当时因为染发在楼道里被抓包教育,瞥见陈灿那次,一模一样的笑容。
笑得洪夏心里发毛。
就这样又安安稳稳地过了一个星期,过了和陈灿依旧每天互道晚安的一个星期。
2012年5月26日,星期六。陈灿给洪夏打电话说:
我们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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