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张小言你给我回来 > 第8章 纸短情长(2)套路,全是套路

人们常说女人过了25岁,各项身体机能就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起初洪夏还把它当做危言耸听,直到她开始工作了之后,才真正感同身受。

    同事们一开始会约她去健身房跑步,被她几次推辞之后,便没有人再主动来邀请她了,在她们眼里,洪夏就等同于运动绝缘体。

    但她们都不知道的是,高一时候的她,也曾有过一天下来,在运动会上跑完总共3500米的丰功伟绩。

    还记得那天,洪夏上气不接下气地冲过400米跑道的终点线的时候,立马不管不顾地一屁股躺倒在草地上。

    看天、看云、看鸟,看什么都行,只要别让她动弹。

    须臾,一只手把她从草地上拉了起来,她甩了甩脑袋坐在地上扬起头看,张小言转到她的眼前,坐到了她的对面。

    和一个不算陌生的陌生人如此近距离地相对而坐,洪夏假借跑步过后沉重的喘息,掩盖自己当下扑通扑通狂乱的心跳。

    “跑完步不能马上躺下,你不知道啊?很容易脑部缺氧而死。”张小言率先开口打破了这份尴尬。

    洪夏用手扑腾着给自己跑到发烫的脸颊胡乱扇风,生无可恋道:“死了也好,就不用跑下午的三千米了。”

    “那你死前可有什么遗言要说么?”张小言接着她的话茬说了下去。

    洪夏想了一下,“嗯……黄泉路上别把我和狗安排在一起,我怕狗。”

    张小言笑了一下,随即又阴阳怪气道:“你居然报这么多项目,没看出来啊!”

    “别提了,我是被临时抓壮丁的无辜群众。”洪夏摇头叹息。

    对方看了一眼手表,盘算着已经十分钟过去了,这才把藏在身后的农夫山泉拿出来递给洪夏,“现在可以喝了。”

    “有水你不早说!”洪夏舔着微微干裂的上嘴唇,毫不客气地接过他已经拧松了瓶盖儿的矿泉水。

    “刚跑完步十分钟不能喝水,你看这个你也不知道。”他继续批判道。

    洪夏举着瓶子喝水,用余光打量着对面的张小言,这是她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平视这个男生——

    五官单拿出来似乎都不是非常出彩,但是组合在一起看过去竟然也格外舒服,虽然完全不及大帅哥陈灿一半的耀眼,不过放在学校里,也算得上少有的阳光少年。

    而且他这个人又高又瘦,屈着腿坐在地上的时候,洪夏看见他撩起的裤管下晃荡着的那两截小腿,比自己的长和直也就算了,竟然还比自己的细。

    总之像张小言这样的男生,不见得会有多少人上赶着主动喜欢,但也很少会有人刻意狠心拒绝。

    于是洪夏就和他两个人,心照不宣地开始了自来熟一般的对话,有一搭没一搭地随口聊了几句,诸如你是哪个班的,哪个初中考过来的,为什么要住校啊,等等。

    等到歇够了,洪夏潇洒起身,拍拍身上的土,道完再见,转头去找罗素素吃午饭。罗素素为了她的仗义挺身,特地在食堂多给她买了两个鸡腿儿。

    “来,吃哪儿补哪儿。”罗素素一边说着一边把鸡腿夹到洪夏盘子里。

    洪夏看了一眼自己的腿,“现在补是不是晚了一点儿……”

    罗素素安慰她:“不要气馁,有些人虽然在短跑上爆发力不够,但是很有耐力和持久力,在长跑上就很有优势!”

    洪夏把头凑到罗素素面前,指着自己的脸,苦笑问道:“你看我像那种人吗?”

    罗素素细细端详了一番,摇摇头,“确实不太像,那你还是把鸡腿还给我吧。”

    尽管那一天,洪夏大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要被掏空的疲惫感,但是高中的运动会却终究是一个让人心潮澎湃的存在。即便许多年后,成年人们各自端着保温杯,把脚伸进电动泡足桶里的时候,透过眼前升腾的迷蒙雾气,洪夏仿佛可以看到自己摇摇晃晃的青春——

    少年们在竞技场肆意奔跑的身影,阳光下闪闪发亮的汗珠,草地上此起彼伏的笑声……

    时隔多年,她依然会忍不住感叹一句:青春真好。

    然后抿一口保温杯里的枸杞,撕开一袋泡足片,打开手机微信,给排在微信运动榜第一名的公司里朝气蓬勃的实习生,点一个大大的赞。

    想当初,洪夏也曾跟别人吹嘘过自己当年在校运动会上,三千米长跑跑了年级第四的光辉历史,可是别人打量了一下她的小身板都纷纷摇头表示不信。

    为此她真的很想为自己申辩,虽然她成功的过程比较曲折,但是她的名次却是货真价实。

    当年她的确是抱着“重在掺和”的心态去跑那三千米的,毕竟那可是要整整围着操场跑上七圈半!更准确的说,发令枪一响,她就做好了半途而废的准备。

    为了尽可能地跑出最短距离来,洪夏的脚步紧紧地贴着操场的里圈,恨不得拿鞋底儿把里面的草皮也踩成塑胶跑道,没准儿还能再少跑个一百米。

    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等自己跑完了第三圈儿,草皮上忽然多了个人影跟着自己一起跑,洪夏侧头,看见了那张她已经不再陌生的脸:张小言。

    事实证明,人因为紧张和兴奋而分泌的肾上腺素,是真的可以短时间内激发人的体能,原本已经预备神不知鬼不觉悄悄退场的洪夏,被张小言这么一吓,仿佛五脏六腑又重新注入了洪荒之力。

    不争面子争口气!洪夏放弃了落荒而逃,做了几个深呼吸,继续在没有尽头的跑道上迈着沉重的步子。

    考虑到观礼台上的众目睽睽和飞短流长,张小言很识相地往远离洪夏的方向靠了靠,假装漫不经心地快步溜达着,实际则是在一旁陪跑领跑,好在当天绿茵场上还有各种跳高跳远的项目,人群纷乱,教导主任没有看出这其中猫腻。

    后来洪夏每每想到张小言这个陪跑的拙劣手段,就觉得十分鸡肋。毕竟,肾上腺素的飙升只能维持一小会儿,与其爱心陪跑,还不如在她屁股后面狠狠踹她一脚,给她来个加速度。

    令人庆幸的是生物是张小言学得最好的科目,他也知道肾上腺素的效用短暂,所以他给洪夏来了个让她终身难忘的不拙劣的手段……

    跑到最后一圈半的时候,洪夏实在跑不动了,现在别说是张小言在她身边,就算是陈灿也不行,哪怕是吴彦祖都没用!

    她觉得这就是自己的极限了……颠颠的步伐忽然慢慢放缓,洪夏开始由慢跑变成了往前缓步地腾挪,她最后的倔强可能也就是要走完这剩下的600米了。

    正步行之间,一声猝不及防的狗吠声从身后响起,紧接着就是张小言大喊了一句:“狗来了,快跑啊!”

    瞬时,洪夏的脑子里腾得就炸起了一朵蘑菇云。

    她仿佛立时回到了暑假那次,偷了洪湛的火腿肠被小区的野狗盯上,被野狗一路夺命狂追,尽管悲剧最后以她把火腿肠扔给了洪湛,洪湛替她挨了狗一口外加五针狂犬疫苗告终,但是当狗吠声再度在身后响起,洪夏的下意识就是——

    跑啊!玩儿命跑啊!

    果然,恐惧感带来的肾上腺素飙升胜于一切兴奋和激动,它可以催发人在生死抉择前,突破生理极限的英勇。

    于是观礼台上的众人只见一个少女在夕阳下玩命狂奔的身影,一边跑还一边喊着:“救命啊——”

    可惜无人理睬,毕竟敢报3000米的勇士们都有点小怪癖,什么往自己头上浇瓶凉水啊,一边跑一边骂娘啊,男生忽然脱个衣服啊什么的……

    众人只当这是洪夏自我激励的良好手段。

    等她跑完了最后的600米冲过终点线,战战兢兢地回过头去的时候,后面的张小言左手拿着手机,右手拿着外放的小音箱,对着她一脸坏笑地洋洋自得,洪夏这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敢情这厮后来一直在自己身后不露头,就是为了装狗吓唬她。

    怪也怪自己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当时脑子一片空白,除了往前跑,什么都顾不上。

    上午前脚刚跟他说完了黄泉路上别把她和狗安排在一起,下午后脚张小言就整了这出,不得不说,这个手段似乎确实不赖,让洪夏一举夺得了当年3000米女子组年级第四。

    高志远笑称自己赶鸭子上架,没想到居然赶出了一匹千里马。

    洪夏在心中朝他翻了无数个白眼:您可拉倒吧!

    不过嘴上她还是非常谦卑都说:“没什么,高老师,为了班级荣誉,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因为这句过于成年人的世故回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罗素素都会拎出这句话来,并且把洪夏物化为一个形容词,一本正经道:

    “你虚与委蛇言不由衷,溜须拍马阿谀奉承的样子,真的好洪夏哦!”

    运动会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在洪夏和张小言的关系中发挥了破冰的里程碑式的作用,从那天起,两个人的QQ聊天记录终于不再停留在,那短短五个字的相互自我介绍上。

    所谓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张小言可谓是把这句话做到了炉火纯青,出神入化。尽管日后洪夏带着大龄少女的清醒头脑,再去细细回首往事的时候,总感觉自己好像被套路了,可是那时年少青春的她,却总是后知后觉。

    比如洪夏在一班,张小言在三班,而男厕所在楼道的尽头,每次张小言想上厕所就要从三班一路晃晃悠悠走过去,中间途径一班的后门,在门口磨磨蹭蹭地朝里扒望,然后上完厕所之后,再返回来途径一班的前门,故意放慢脚步。

    起初洪夏还没有注意到这个事情,她只是偶尔坐在位子上的时候抬头,恰好迎上张小言从门口望进来的目光,她当时心里还暗搓搓地觉着这是个奇妙的缘分。

    可是这样“恰好”的次数多了,洪夏隐隐约约觉得张小言有点儿尿频。

    她曾非常不厚道地用画正字的方式统计了一回,有一天里张小言居然一共上了十五趟厕所!

    被她这样一盯,张小言也会假装目不斜视地快速闪过,但是等到下课铃响起,他还是会卷土重来。

    于是在人群中捕捉张小言的身影,成为了洪夏在高高的堆起的书本之间,少有的乐趣,也是他们彼此心照不宣又不为人知的默契。

    类似这样的青春期萌动的暧昧小事还不止这一件。

    那时学校因为地处城市边缘,周围板块还没有完成招商引资,于是除了学校食堂之外,校门口的几家苍蝇小馆儿成了学生们偶尔换换口味的唯一选择。

    洪夏最喜欢的是一家馄饨店,作为一个非常典型的北方姑娘,她喜欢所有面皮儿里包着肉馅儿的食物:馄饨,包子,饺子,馅饼等等。

    后来她长大了,吃到了各式各样的精细料理,却常常还是很想在加班之后,来上一碗猪肉玉米馅儿的热腾腾的馄饨。

    罗素素常常打趣她,说谁将来要是娶了她那可真是省钱了,好养活。

    馄饨店很小,里面只有五张桌子,中午生意好的时候便要和人拼桌,而那个和洪夏拼桌的人,总是慢她一步后进来的张小言。

    然而这些假装的偶遇总归过于明目张胆,洪夏对此自然可以心领神会,只是这其中有一件事,把洪夏这种没见过猪跑,也吃惯了猪肉的资深言情剧品鉴师,也杀了个措手不及。

    那时大屏手机还没有普及,城市里的报刊亭依然是少男少女们汲取国家地理、体育明星、娱乐花边、青春故事等等的不二之选。

    洪夏很喜欢X杂志,喜欢到什么程度呢?为了充分利用如厕时间进行阅览,她搬了一个小茶几放到洗手间里,上面堆满了X杂志,然后那一年,她差点儿在马桶上看出痔疮来。

    即便是上了高中,洪夏也没放弃X杂志,每个月她都会到校门口的报刊亭买上一本,报刊亭里的大叔看见她这位常客,不用开口,就笑脸盈盈地知道她要买什么。

    但是洪夏意外地发现这本杂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里面会附带赠送书签,书签上还有非常可爱的简笔画,但是因为从小习惯了米老鼠杂志随书附赠小玩具,洪夏只当做迪士尼的编辑忽然跳槽了,并没有放在心上。

    后来放寒假,洪夏在家门口的报刊亭买了那个月的X杂志,发现里面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随书附赠的书签,追问之下才知道,原来这也是张小言打入报刊亭内部,靠每周给报刊亭的大叔买烟抽,才能做下的小动作。

    至于为什么他只画画,不写字,而且只有寥寥几笔,张小言故作深沉地说这叫纸短情长。

    洪夏不信,扯了一张他的卷子来,怒道放屁!

    分明是写字难看,拿不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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