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秦公子很傲娇 > 第170章:他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我催着丫头回来,这丫头,回顾家去了,几天没回来呢。”

    顾家在G市,来回还是耗费一些时间的。

    但是顾倾城一听到任何有关秦长安的风吹早动,便是再远的距离,她也不会急切的赶来。

    “不过……”

    顾六美犹豫了下,“倾城还是和耳耳在一起合适。”

    亲上加亲!

    她若真和秦长安在一起了,保不准她会护着秦长安。顾家,说不定也会扭头护住秦长安的,顾家的掌权人是哥哥,自己是他的亲妹妹,可倾城是他的亲女儿,若是两者出现什么分歧,这抉择都就明显了,他定会偏向亲女儿的。

    歇了四五天后,脚踝上的伤痛几乎不存在了,那红肿也消退得无影无踪了。

    怕推迟太久没去拍戏份会影响整个拍摄的进程,因为脚好了,许一笙便回复了导演可以拍摄了。

    导演仁心,给自己放了一个星期的假,自己也得学会满足,适可而止。

    “佳人,你5号来拍戏,我们做了适当的调整,那个时候,一天的伤也应该差不多好好了。”

    “一天的伤势?”

    “对呀,一天在医院里住了好几天了,情况已经稳定了,快出院了。”

    导演并不晓得这其中的过节,单纯的从表面现象以为许佳人和肖一天是好朋友,所以说话,也没特意的避开什么!

    这个导演并不是肖一天工作室的,而是贾姐请来的一个导演,只是商业上的往来,私下里和肖一天,并不是很熟。

    “哦,好的,导演,谢谢你,那我就五号再来。”

    “没事,应该的。”

    导演客气的说道,挂断电话后继续指挥现场拍摄,这拍摄计划可以调整,但是进度不能停下来。

    一天住院了?

    自己竟不晓得!

    许一笙第一反应便是打电话过去问一下病情,毕竟自己生病的时候,他很关照自己的,也不晓得他这次是因为什么情况生病的,是小腿位置的伤么?还是其他的原因。

    正要拨通号码时候,眼前浮现了贾胜蓝的面孔,她很认真严肃的强调要和一天保持距离,适可而止。

    “朋友之间相互关心也是应该的,贾姐这样一说,显然是不能再主动联系了。”

    “只是这样好奇怪哦,当事的两个人,明明什么都没有,却要被防止发生什么事情而中断联系,搞得好像真的有什么事情去了刻意避讳一样。”

    以前觉得这样的作为,真是不可理喻。

    没想到这不可理喻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了。

    许一笙犹豫了三十秒,放下了手机,如她如愿,保持距离。

    稍微有些低沉的心情看到手指上的戒指时,便立马释然了。

    罢了,有了长安,怎么样都不会孤单。

    现在自己不需要考虑太多,只需要快快把钱赚了,等着当他的新娘子。

    许一笙在家里收拾收拾,下厨简单的做了一个午餐,用完午餐后就去公司了。

    许一笙的戒指,因为不是镶的钻石,并不会闪人,所以戴了戒指工作了三个小时,刘琳琳和邓丽华并没有发觉。

    等到下班时,邓丽华想约许一笙去吃火锅,跑过来她办公桌上,盯着她敲了键盘十五分钟才发现不一样,手指上多了一枚戒指,而这戒指的位置,正是表示订婚的意思。

    “一……一笙……你……订………订婚了?”

    邓丽华惊讶的捂住嘴巴,避免自己太惊讶而喊出声吓到人。

    “是呀!”

    许一笙扬了扬手,微笑着继续数据。

    “不是……一笙……你这……”

    邓丽华疑惑的皱了皱眉,这真是订婚了呢?怎么一点儿不惊喜呢?还如此淡定的敲数据,不是应该特别特别高兴的吗?

    这么淡定有一些怪异!

    “一笙,你……真订婚了么?和秦总裁?”

    “是呀!”

    许一笙停下敲数据的动作,看了邓丽华一眼,给她一个肯定的眼神,“千真万确”!

    “我……一笙……我不是怀疑你的订婚真假……我是……”

    “哎……”

    邓丽华都想抽自己嘴巴子了,这几句话下来,怎么总是表达不到位呢。

    “一笙……订婚的人情绪都是特别激动,不像你这样淡定的工作的……”

    想象中的订婚,一进办公室,就要秀手指上的戒指,高调的宣布,让大家都知晓订婚了。

    订婚是个很隆重的事情,同一个办公室的人关系这样亲近,应该都需要知晓的。

    “我很激动,我都激动四五天了,现在想想也很激动。”

    邓丽华:“……”

    不对呀,怎么总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呢。

    “一笙……总裁是给你包了一层酒店向你求婚的么?是不是特别浪漫,听说越有钱的人越会玩,这场景,这浪漫,会夸张大突破人的认知底线!”

    “丽华,你这是在现实中过日子呢,还是在偶像剧中过日子。”

    许一笙弹了她额头一样,这丫头,脑子里憧憬的倒是蛮多的嘛。

    拉开抽屉,许一笙拿出一个巧克力,“送你的,你喜欢吃的甜的,这是白巧克力!”

    “哇,这个可以有!”

    邓丽华拿过礼物,拆开包装就吃了一块巧克力。

    “够丝滑!”

    邓丽华举起拇指夸赞。

    但是零食并没有打断她的好奇心,她依旧缠着许一笙要她讲一下求婚的细节。

    这没吃过猪肉,总要见见猪跑吧。

    “丽华,就像平常生日一样,没那么多华丽的事情,但是我觉得挺浪漫的。”

    邓丽华阙嘴,“肯定很浪漫,你就是不肯透露。”

    秦总裁那么有钱,怎么可能不铺张浪费呢。

    “丽华!你还是讲正事吧!”

    “我……那能不能把你戒指取下来我看一看,我想仔细的看一看。”

    “可以。”

    许一笙拉开抽屉,拿棉签沾了一些润滑水涂抹在手指上,这便很轻易的就把戒指取下来的。

    因为工作的事情还没处理完,许一笙便让邓丽华坐在沙发上自个儿慢慢看,她呢,还得继续工作呢。

    这镶嵌的纽扣一样的东西,真是有个性,虽然不如钻石一样夺目耀人,却比钻石耐看极了,觉得有特色,雅致。

    不晓得这颗小纽扣一样的东西,值多少钱呢。

    之前吴悠悠在办公室里炫耀过一次这种类似的物件。说是一个富家公子追求她妹妹时所赠送的,吴悠悠的妹妹吴笑笑是艺人嘛,虽然名气不高,但也常常陪走一些高端的酒会,一些小豪门家的公子爷还是认识一些的。

    她的那颗,成色上还远不及这颗呢,据吴悠悠说,那颗一百多万呢。

    那这颗,岂不是要贵上好几倍了。

    邓丽华抬头瞄了一些许一笙,见她正在认真的功能,于是,丽华拿出手机,悄悄的拍了一张相片。

    她想在网上咨询一下,这颗小东西值多少钱。

    网上的珠宝专家顾问很快便回去了--此物件,有些像K市中心博物馆里展览的“玛瑙石”,长得像玛瑙石一样,实际上是价值连城的宝石。曾经有很多朝代的帝王喜欢用这种宝石来做扳指,但因为这宝石太难得了,大多帝王选择羊脂玉类的玉作扳指。

    【那岂不是特别昂贵?】

    【是的,若是掺假的,成色差一些的,是百万起步。若是纯正的,至少八百万!】

    八百万?

    邓丽华惊讶的差点尖叫出来,竟然要八百万?还是起步价?

    【是八百万RMB么?】

    邓丽华觉得贵的太离谱了,索性问是不是指的红票票了。

    起先觉得它色儿挺正的,模样还挺好看的,觉得贵一些也就是两百万吧。这已经是自己的底线了。

    若不是事先晓得吴悠悠那成色远远比不上这个的都需要一百多万的话,自己得估计这个是八九十万就能搞定的呢。

    到底是贫困限制了自己的想法力哇!这些小小的东西,竟然价值这么高。

    简直没有天理了!

    邓丽华抚额,觉得自己的价值实在是太低了,人和人不一样,不能比。

    这戒指,还有一些精致的纹理,这做工费,自然不会低,还有铂金为原材料的费呢。这……这……几乎快一千万了。

    一千万,在k市,除了在高档小区外,买个九十平米的房子还是够的。

    这一个戒指就是一套房子呀,把房子戴在手上。

    啧啧啧……真是豪气,太豪气了!秦总裁出手就是阔绰。

    邓丽华小心翼翼的捧着戒指,生怕一个不小心它会摔在地上。

    这若摔在地上了,可赔不起!

    “一笙,给……”

    看到邓丽华双手奉上,呈个戒指像向大王呈送和氏璧一样,许一笙没忍不住的笑了,丽华这又是唱的哪一出呀,太专业了吧。

    “一笙,你快别笑了,赶紧把戒指戴上,这么珍贵的东西,可别弄丢了。”

    邓丽华双手都在发抖呢。

    也是,手上捧这着一套房子,能不发抖吗?

    许一笙拿起戒指,顺势的戴好,这的确是很珍贵的东西,这是美好回忆,美好承诺的见证。

    受到戒指这一惊讶,邓丽华想吃火锅的心情都没有了。

    这么贵的戒指,感觉人生观都要被颠覆了。

    “穷人和富人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真的三观颠覆!似乎有些明白为啥很多人都想嫁豪门了,这抠个脚趾头的钱都够撑死人的,能不想嫁吗?能不羡慕吗?我也想嫁豪门,轻轻松松一身上下价值就超过一千万。被钱包围的感觉。”

    邓丽华靠在办公桌上,眼神盯着沙发上的抱枕出神,思绪呢,已经飘飞到对豪门的美好事物的幻想中了。

    她太投入,以至于许一笙收拾桌子的时候她还在畅想,还在做美好的豪门梦。

    “丽华……”

    许一笙背起背包,伸手拉扯了她一下,“你是不是真有事情和一说?喊你老半天了,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一笙。你就收拾好了?”

    醒过神来的邓丽华,只觉得时间过去太快了,还没来得及抓住呢。

    “已经过去二十多分钟了,不算早。”

    “一笙,等我。”

    邓丽华快速的回自己办公桌上,飞快的收拾桌面,摆放的整齐而又有序。

    “一笙,我发现我们之间,还是有挺大差距的。”

    “差距在哪里?”

    邓丽华给了个眼色,示意许一笙的戒指。

    “丽华,你也会有的。咱们公司,男同事不少呢,你可有看到合意的?”

    “得了,咱们公司的男同事,好多海龟呢,看不起我这个土豆。”

    “很多事情,只能在心里幻想了。”

    能幻想,说定有对……象了呀。

    “是咱们公司的吗?”

    邓丽华摇头,不是秦盛的。

    “祖籍是京北的吗?”

    许一笙进一步缩小范围。

    怕被许一笙发现心里的小秘密,邓丽华直接找理由推脱回答这个问题。

    “一笙,我们去吃火锅吧?”

    邓丽华又想吃火锅了。

    她兴致高的时候喜欢吃火锅,兴致差到一定的程度,也想吃火锅。

    显然,被金钱打击了的邓丽华,她现在的选择是第二个。

    “丽华,我们今天不去吃火锅,我们去吃酸菜鱼。”

    “酸菜鱼?华夏食厨的?”

    “嗯,对,听说那家的酸菜鱼特别的正宗。”

    “好呀!”

    “我觉得我现在就是一条酸菜鱼,又酸又菜的鱼。”

    看见别人的富贵流金的生活,好酸哦。

    回顾自己的生活,好菜哦。

    “一笙,你说,赵轻云那样的成功男人,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赵轻云?”

    “对,我有一个朋友,喜欢的人,就是偏向赵轻云这一类的?”

    “这个朋友不会是你?”

    “怎么可能是我!一笙。你又不是不了解,我嫁个和自己水平不相上下的就行了。太高了会摔死我的。”

    “丽华!”

    许一笙停下脚步,真诚的目光看向她,语气认真:“真正的感情没有门当户对,你如果有喜欢的人了,可以尝试一下。不要去顾及太多的外在因素。”

    “如果最终得确因为外在因素而离开了,不是外在因素起的致命性的作用,而是人。地球是圆的,只要初心不变,兜兜转转,都会再相遇的。”

    “好深奥的样子!”

    邓丽华耸耸肩,想到赵轻云的样子,她心里泛酸了,那样优秀的男人,可遇不可得,还真是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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