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在国外的影视作品中是一个常见且热门的话题,还有那么些敏感。国内对此观感一般可能信教的比较少,是无神论嘛,米国那可能就是不信教的人比较少了。
因此,在面对这样未知的恐惧和可怕的灾祸的时候,米国人如何反应不说,但一个华人男主角如何对待宗教这方面的事情,都不算意外——弗兰克也得以大展拳脚。
“3,2,1,action!”
“继续思考,律师,没有人能违背上帝的旨意。”
卡莫迪从后面一步一步往前走过来,冲着诺顿道:“地狱更不会有什么辩诉庭,这里也没什么好辩驳的。有世界上最多的肥料也不行,把它们堆得再高也不行,最终不过是几袋臭shit不是吗?”
她说着有些胡乱的话,却自以为得到了上帝的旨意。其实现在灾祸还没有持续多久,但狂热宗教分子已经席卷而来。
卡莫迪这个人物或许有些夸张的,可导演想让大家知道的是:米国的这种文化下,迟早都会在人群中诞生出一个“卡莫迪”来。
“OK,有谁想要理性地讨论这件事情?”诺顿是经受过良好教育的一个人,他所处的阶层让他对这些东西并不太相信这种事情,何况他还是学的法律:“然后找出自救的方法,愿意这么做的人,欢迎来我这里。那些想要堆狗食的...请自便。”
说着,他就朝着一边走去。
剩下的人在犹豫他们毕竟没有亲眼目睹所有一切,事情发生的也很突然。在理性地驱动下,下意识的他们还是选择相信律师,而不是宗教。
何况还有大卫·李的一句:
“嘿,这肯定能有合理的方法,我们现在所处的环境也可以合理解释,只是因为我们不知道。就像是以前人类因为不知道打雷下雨是为什么,才有很多幻想不是吗?”
“...所以爸爸,上帝是不是真...”
纳森小声问道。
林浩脸色低沉:“我们先不谈这个,宝贝,一会我们再说。”
...
“cut!过了。”
弗兰克对于这一幕的暗流汹涌还是很满意的,特别是新增的这一段大卫·李父子的对话,更能引人思考:
这次林浩来当主角,恰好能够很直接地带来两种文化的对撞,也为故事线的合理性做一个铺垫。
就是在卡莫迪如此狂热的情况下,如果真的有人不被蛊惑,那就是黄种人男主了——就像之前说的,国人信教的比较少,且不少都是满坚定地无神论者。
这样设定,很是合理。
而接下来的剧情,就是卡莫迪开始胡言乱语,激活着人们的恐慌,并且渲染着氛围。就像是古代的那些邪教徒一样...
胡言乱语,胡编乱造。
一旦出现什么她胡言乱语一大堆的东西里面,有什么东西真的出现了,她就疯了。甚至哪怕没出现,她也能强行做一番联想:比如这个蜘蛛,就是上帝给我们的旨意。
事实呢?
这不过就是她脑子里的胡思乱想。
这种事情正常情况下,大家听起来很荒谬,但是在这种极端情况下一件事情没有合理的解释时——一个唯一的解释,哪怕是错误的,大家多多少少也会信。
所以啊,邪教这个事情...
“总觉得,你说的不只是邪教徒。”林浩不自觉想笑。
“别。”
弗兰克摇头,装傻:“我说的就是邪教徒,而且你要真说起来,故事是史蒂芬·金写的。”
“啊哈,这下子甩锅给他了。”
...
夏夜,酒店。
天气不算凉爽,但好在有神器空调。
“那部片子有点太露了,我也不是说不能拍露一些的影片,但是这种电影你信我没什么必要。这种电影进一步就会是色情了,我不觉得导演能把握好这个尺度...”
客厅里,林浩一边擦着头发,一边接着布莱恩的电话。
大经纪人最近看上一个文艺片的本子,递给了林浩,结果林老板好歹也是拍文艺片出身,对于这种靠“原始的性”和“赤裸的欲望”这种为噱头的不太看得上。
“...”
毕竟是有文化差异,布莱恩也就不勉强了:“行吧,按你舒服的方式来。”
“谢了,布莱恩。”
相对于那些短视和压迫性很强的经纪人,布莱恩真可以说相当好说话了。林浩也就笑道:“你总是那么贴心。”
“但是你还是需要注意。”
布莱恩幽幽的叹了口气,道:“也许你还是需要拍一些文艺片,艺术片,来稳固一下你的表演水平。而且如果因此能拿到奖项的话,对你也是十分有帮助的。”
林浩如今不缺票房,但是奖项方面,或许还可以来点。
林老板摸摸下巴道:“我会考虑的。”
“OK,我知道你有你的主意。”布莱恩也就转换心情,道:“今天拍摄怎么样,顺利么?拍到哪里了?”
“拍的还好,到宗教的部分了。”
“这个有一些敏感。”
布莱恩对于这一部分本身就很小心,因为他看了剧本,总觉得有些影射的不止是那一小部分邪教,便道:“你到时候演的时候,要多注意一些敏感的台词和你的表情,免得有一些信徒会找你麻烦。”
“我会的。”
“还有别忘了把你的照片给我发一套过来,上次的用完了,Facebook没得发了。”
“OK。”
...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到今年也就是07年的时候,社交媒体其实已经发展到一定地步了。所以布莱恩作为嗅觉还算敏感的经纪人,已经开始渐渐重视起艺人的社交媒体运营。
这时候,也是社交媒体的兴起时期:
据统计,在2007年5月,国际间计算总共有111个类似Twitter的网站。
平台太多太复杂,但国外自然没的说,Facebook是公司运营的重点。
而国内...布莱恩选择的是4月底才进驻国内的MySpace进行运营。至于发的内容,其实和Facebook上都是一样的:
林浩提供一张照片啊,一个故事什么的,给公司发。
每周一次。
所以挂断电话后,他找出一张早早拍好的照片:林浩在酒店的一角,穿着睡衣,做出了个古怪的搞笑表情,然后P了个“好累啊”在图上。
算不算最早的表情包?
额,不知道。
反正他发出去很快,官方账号就更新了,也有好些人评论。里面有不少对《迷雾》的期待,还有对他的喜爱,以及林浩也看见了希望他回归《电锯惊魂》系列的呼声...
这多半是因为现在社交平台上盛传着神林浩要回归狮门合作、再次重启恐怖电影“Peter宇宙”。
额,行吧。
这其实也是营销的一种手段,毕竟《迷雾》刚刚宣布定档11月底,这段时间就在社交平台上来了点炒作。林浩对此见怪不怪,但看着看着,他就发现网友们的评论里,还是有不少对《迷雾》猜测和分析的。
其中就包括宗教的部分。
都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他突然就眼前一亮:一个叫Leo的网友的评论,让他一下子知道,该如何避免这些宗教敏感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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