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哥的为人是很客气的,架不住那嘴里的二掌柜架子大,几次三番去请,都没有回应,让人不得不去猜想,这人是真实存在的吗?
也不知道这个酒馆是几个意思。
就算没有酒,也需要交待一下,而不是把人这么拖在这里,晾在这里。
五人从天亮等到天黑,什么结果也没有,那小二把灯一吹,却是要关门大吉,开始撵人,
“几位贵客,非是我们酒馆招待不周,这里也不是客栈,还请移步,出门右转,走上五百步,有一家悦来客栈,你们在那里等着我们家二掌柜的消息,放心,你们的事早晚会办了的。”
店小二的话很客气,也带着不容质疑的决绝,把五人给轰了出去。
“呸,这是什么人啊,咱们花了钱来取货,他们的架子摆得也太大了点吧?”
白白浪费了一天时间,还啥也不交行清楚,问啥都推给那素末谋面的二掌柜,那小二一问三不知,只说自己负责的是柜台上的散酒买卖。
说起来,那小二卖的散酒也挺贵的,几人打听了一下,一小杯杯,也就一小口而已,居然就敢要价一百个大圆钱,这和抢钱没啥区别。
这也是为何开了一天的门店,里面一个人影也没有的原因,谁有这样的闲钱来消费?
五人没有办法,不能和酒馆撕破脸,只能按照店小二的指示,摸黑找到那家悦来客栈。
这家也不知道是不是黑店,那房钱贵得也有些离谱,一间单人小房,一晚上居然要两百个大圆钱,双人的则是三百。
带套间的,则要五百个。
他们五个人要了一个套间,一个双人房,只是一晚上,就消费了八百个大圆钱。
这若是在神都,足够他们五人胡吃海塞十天半个月,从街头吃到结尾,过得逍遥又快活。
出门在外,免不了要吃点亏,几人咬咬牙,也就住下了。
客栈的价格虽然贵,这里的服务还算差强人意,至少店小二没有冷漠不理人,对他们还算热情周到,各种茶制点心也都供应上。
任一从小二的嘴里得知,那个叫年轮酒馆的地方,为何这般难搞,原来是有人捷足先登,把他们的酒给截胡了。
对方财大气粗,给出了双倍的价钱,在利益面前,信誉算什么,这也导致他们上门来提货,对方一直不敢出面的原因。
采取的就是拖字诀。
“我呸!魂学宫是瞎了眼吧,居然会和这种奸商做生意。”
姬蜕义愤填膺的拍了一下桌子。
这事儿虽然和他没关系,他就是个无聊和任一结伴的。
但是作为曾经的魂学宫人,还是咽不下这口气。
何时魂学宫这般没地位,会被人慢待。
简直岂有此理。
任一心里也很不得劲,按照这客栈小二的说法,他们这一次注定是不会有结果了,这若是传出去,知情的也就说说他任一,说他没本事,连一个小差使都干不好。
不知情的,可能就会说魂学宫没落了,居然被人欺。
既然接了这个任务,任一还是想着要好好的把事情做完美,而不是就这样算了。
姬蜕霸气的道:“明日,咱们再去一趟小酒馆,直接问那店小二,是谁把酒买走了,咱们去追回来。”
任一心有顾虑,“这不太好吧?那是别人花了钱的,咱们拿啥去要?”
如果真的要拿回来,至少得三倍的价钱,这可是一笔天文数字,至少目前的任一是拿不出来的。
至于强取豪夺,那更是不可能,他还没这么丧心病狂。
“不能找回来,那你说,咱们怎么办?总不能就这样灰溜溜的滚回去吧?”
姬蜕双手环胸,歪着脑袋斜斜地打量着任一。
“咳咳……也许,咱们可以模仿。”
“模仿?几个意思?”
众人竖起耳朵,认真的听着。
“就是……我们的货被人截胡了,咱们也可以去截别人的,我可不信他那酒馆只做魂学宫的生意。”
任凶高兴的拍打着手,“哈哈哈……大哥就是聪明,就该这么办,也让后面的人吃点亏,看清楚这家酒馆的真面目,看他们以后还有生意往来不。”
这落英城里酿造庆余年的作坊多了去了,没必要一颗树上吊死。
几人商议好后,一夜好眠。
早晨起来时,看到林宥从姬蜕的双人房里出来时,任一主仆一点也没意外两人会住在一起,散修之间结为道侣,那可没有世家这般隆重,还需要媒人、彩礼等,也就随意弄了个仪式,拜拜天地就完事了。
“林师姐,我现在是叫你姬大嫂好呢,还是继续这么称呼你?”
任一故意逗弄着,拿两人打趣。
林宥再怎么开朗大方,那也是个实实在在的姑娘家,听这话脸皮子刷地一下就红了,嗫嗫诺诺的道:“叫啥随意,不都还是我嘛。”
“那成,以后就叫你姬大嫂了,嘿嘿……你可早点给我姬大哥生个一男半女吧,我看他看到别人家的小孩子时,眼里羡慕得紧呢。”
任一这话可不是白说的,想当初,他虚弱得被一个孩子给撞飞了,姬蜕的第一反应是去看那孩子伤着没。
再后面,他们这一路相伴走下来,只要有孩子从他身边经过,就能看到他追随的目光,这一看就是个很喜欢孩子的男人。
将来他们二人拥有自己的宝宝后,他一定也会是个好父亲。
这是任一的感觉。
两人正说着呢,就听房门“咯吱”一声,却是姬蜕从里面走了出来。
对于任一的玩笑话,他似乎有些不悦,拉着个脸转移了话题,“敢紧找个地方吃点东西,还有重要的事儿做呢,亏你还笑得出来。”
任一不知道他怎么了,主仆三人无赖的耸耸肩,来到一个比较冷清的小店里,各自要了一笼包子。
这包子算是这里的特色美食,里面的包心是用那落英城的花瓣做的,带着蜜糖和腊肉的滋味,吃起来和别处大是不同。
正吃得欢快时,就见三五个男人推开布帘子走了进来,他们的衣服上绣着一个很大的陈字。
不用说,冤家路窄了。
感受着一股不详的气息,五人沉默的吃着,没有再交谈。
店里只有两三个客人,似乎也受惊不小,当这群陈家人坐下来后,他们脚下抹油的就跑出了小店。
陈家人大拽拽的霸占了两张桌子,敲着桌面大声嚷嚷着,“喂喂喂……来个人,给我们上大馅包子。”
店铺老板晃荡着一身肥肉,手里端着个热气腾腾的大蒸笼,满面笑容的走了出来,“来喽来喽,就等着几位大人来呢,所有的吃的,都是特意制作的,你请慢慢品尝。”
“哼哼……狄胖子,算你识趣,快给爷们几个摆上,帐还是看过规矩,记在我家少爷身上,明白了吗?”
“嘿嘿……明白明白,多谢大人们照拂生意,小的感激不尽。”
狄胖子不停的弯腰拜谢,对于这些人的赊账行为非但没有责怪,反而还欣喜不已。
“行啦……去去去,这里不需要你伺候,赶紧忙你的去吧。”
陈家的仆人把店老板打发走了后,开始胡吃海塞起来,待得肠满肚涨,这才开始剔着牙花子,说起闲话来,
“啊呸!昨儿个那五人也不知是什么来头,惹怒了咱们家少爷,害得咱们大晚上还到处逮人,他娘的,真倒霉。”
“哼哼……若是被我逮住这几人,定要好好折磨一顿,爷受的苦,都要百倍找补回来。”
“哎呀……那几人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关键是啥,咱们少爷有一件大事要办,这才是重头戏,可惜,咱们身份卑微,没资格进去。”
“你说的这个……莫非是那个叫迷蝶谷的神秘来客?”
“哈哈……好家伙,原来你们都知道呢,这么说吧,那迷蝶谷本身并没有什么稀奇的,关键是里面有个泉眼,据说能洗经伐髓,去除杂质,让修行之路更加顺遂。”
“咱们家少爷资质平庸,莫非……他在打这个泉眼的主意?”
“那可不,没看到少爷花了重金购买了一千坛庆余年,就是为了给那迷蝶谷的谷主接风洗尘。”
“这么一说,咱们少爷也真是用心良苦,也不知道那迷蝶谷的人买帐不。据我所知,今日设宴在城郊清风山的老宅里,那老头油盐不进,软硬不吃,怕是十分难搞哦。”
“嘿嘿……那老头只要是第一次喝庆余年,保准醉上几天几夜,若是不听话,小命也难保。”
“哈哈……落在少爷的手里,甭管他修为多高,都将任由拿捏。桀桀桀……”
一群人肆无忌惮的说完,打着饱嗝心满意足的离开,只留下一地杯盘狼藉。
那胖胖的包子铺老板唉声叹气的收拾起来,嘴里免不了抱怨几句,“唉……都是些什么人啊,世道越来越艰难,这落英城快活不下去了。”
“老板,刚才不是看你还高兴着嘛,怎么现在……”
老板看着他们几个,无奈的摇头,“看你们几个是外乡人,这话我也才敢说出来。”
若是本地的,这话用不了两三天,就能传到那陈家的府邸,他这店铺还不如关门大吉,说不定还能有条活路。
店铺老板继续解释道:“诸位有所不知,那陈家的人,从主到仆,惯会吃霸王餐,还喜欢记账不给钱,三天两头来一次,我这若不是祖上传下来的家业,有感情在里面,舍不得丢掉,要不然的话,早就抛下去往别的地方讨生活。”
“竟然这般艰难了嘛,落英城这般美丽的城市,没有想到掩藏这么多的不堪。”
任一几人唏嘘不已,对于这种事,他们只是路人甲而已,没有评价的资格,也没法改变结果。
唯有多吃几个包子,就当支持老板了。
走在去酒馆的路上,任一一直在思索着那迷蝶谷的事,那陈家少爷拿着魂学宫的酒去讨好那谷主,若就这么让他得逞的话,这心里怎么也不舒服。
“姬大哥,如不出所料的话,今日那酒馆小二还是会如同昨日那般敷衍咱们,我想拜托你去坐镇催催,我这边带着他们两个去城郊清风山一探究竟。”
“妙啊,你们尽管去,说不定有机会能顺一点酒回来,气死那个姓陈的,哇哈哈……”
几人分道扬骠,各自行事。
清风山,和落英城又不同,这里没有繁花似锦,没有落英缤纷,只有无尽竹海,在微风吹拂下碧海翻滚。
突然换了这么一个地方,清新的空气,满眼的翠绿,人的心情也跟着开阔了很多。
“主人,这个地方真不错,和落英城比起来,我更喜欢这里。”
任凶蹦蹦跳跳的在台阶上跳来跳去,精力充沛的样子。
任屠看到她已经忘记了之前女装的不愉快,心里的压力小了很多,人也跟着松快不少,符合着任凶的话,
“哈哈,我也是这么觉得的,那落英城太花,总觉得看多了吧,心里会烦躁,脾气不由自主的会暴躁起来。”
“咦?原来不是我一个人的错觉,原来你们也有同感啊。”
任一惊诧的出声。
怪不得只是喝个茶而已,那陈家少爷就像点燃的炮仗,脾气暴躁的和他们过不去。
不光是陈家人如此,就是那城中之人,比起别的城市,也要难相处几分。
只是,任一来到这个世界才半年,见识浅薄,虽然意识到不对,却也找不出来问题症结在哪里,无从下手解决。
主仆三人走没多久,就在半山腰上遇见陈家的护卫在巡逻,利用小贝贝幻境的力量。他们很轻松就绕过护卫,摸到了那宅院前。
这是一个占地有小半个山头那么大的豪华宫殿,依山而建,层峦叠嶂间,屋舍相连,呈现一种野趣和建筑和谐而生的美感。
“主人,我闻到了味道,在那边。”
任屠兴奋的指着东南一个方向。
任凶不满的搓着鼻子,“做只兔子,你太屈才了,你比我还像一只狗子。”
任凶真的很气闷,作为一个嗅觉见长的兽类,她在最擅长的方面,居然输给了一只兔子,简直没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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