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九思一回头,就看到月色下,一个身穿花布褙子,头上插着一堆杂乱鲜花的姑娘朝着她跑了过来,手里还捧着一把新鲜的像是刚摘下来的五颜六色的鲜花。
原来是大当家的女儿,年方十六,名唤金玉。
瞧其模样,也知道她是动了春心,也是,薛朝生的这样好看,哪怕他病成这样,也丝毫不减他的风姿,鲜少有女子见到他不动心。
孟九思连忙扯了扯薛朝,冲着金玉努努嘴道:“喂,找你的!”
薛朝淡淡的看了她一眼:“也有可能是找你的。”
“......”
找她的?
怎么可能,虽然他在寨子里一直以男装身份出现,也只在范江龙面前没避讳,但她的脸现在肿成这样,眼也眯成一条缝,为了方便,她一直都没有用药,除非这姑娘眼瞎才会找上她。
刚想完,金玉已经跑到了二人面前,羞涩万分的垂下了脑袋,将手里的花递到了孟九思面前,又羞涩万分道:“公子,这是送给你的。”
孟九思呆了呆:“啊?”
莫不是这姑娘太过害羞,垂着头,送错了对象。
“铁......铁公子。”这一次,她带了姓,生怕她一时高兴过度没反应过来,稍稍抬起眼眸秋波微微在孟九思脸上停留了一下,随即又羞涩的垂了下去,重复了一遍道,“这是送给你的。”
孟九思又呆了呆:“......呃。”
在斗云寨她是铁妞的哥哥,自然不可能用真名示人,这姑娘八层也以为她姓铁。
这时,薛朝凉悠悠的声音这飘到她的耳边:“这么明显的表白,你怎么还装作一副听不懂的样子?”
孟九思握起小拳头有种想揍他的冲动,最后,还是忍下来了,抽抽嘴角,绷紧了脸色看向金玉道:“姑娘,你是眼神有问题吗?”
金玉抬起头,看着她摇摇头道:“我眼神好的很。”
“我生的这般难看......”她不忘将薛朝拖下去,指了指他道,“他生的这般好看,但凡眼神好点的人,都会选他。”
金玉不以为然的撇撇嘴:“我阿爹说了,长得好看的男人都他奶奶的是花心大萝卜。”
这下轮到薛朝抽了一嘴角:“......”
孟九思:“......呃。”
她虽然没见过斗云寨大当家,可是看过他的墨宝,瞧着是个很有文化修养的,教起女儿来怎么这般......呃......粗鲁。
金玉说话的方式倒有铁妞之风范。
“我爹爹也说了,美貌于男人而言是最华而不实的东西,远不如人品好来得重要。”
说完,朝着薛朝的脸上觑了两眼,直言不讳道,“就像他,病娇娇的,像个娘们似的,走一步恨不得喘三步,能有什么用处,肯定连娃娃都生不出来。”
薛朝又抽了一下嘴角,脸色都僵住了:“......”
孟九思:“......噗。”
金玉的目光又重新落回到孟九思脸上:“不像你,虽生得丑陋了些,但人品好,身体好,到时养一窝娃娃应该不成问题。”
孟九思哭笑不得,几乎要当场绝倒,干巴巴的笑了一声问她道:“你都没和我相处过,如何知道我人品好?”
这个问题好像将金玉难住了,她蹙起眉头想了好一会儿,突然笑道:“对呀,就是要相处过了,才知道你人品好不好。”
“......呃。”孟九思被噎了一下,只能善意的提醒道,“其实我身体也不好,咳咳......他的病有传染性......我已经被传......咳咳......传染了......”
“什么?”金玉睁大了眼睛,惊愕的盯着她,手一抖,花掉落在地,“你......你怎么不早说?”
不待孟九思回答,她像避瘟疫一样,捂住口鼻飞也似的逃走了,落下一地还沾着雨露的鲜花。
顾着薛朝身子还没恢复,思父心切的孟九思只得又心神不安的忍耐了一晚,只是焦虑太过,她又失眠到大半夜。
下半夜的时候,似有一阵好闻的淡淡幽香传来,这香味让她心神安宁了许多,一觉睡到了大天亮。
翌日一早,她满心以为薛朝的身子会好一些了,因为昨晚未入眠时并未听到他的咳嗽,起来想催一催他去应西,哪晓得一大早他弱的连床都起不来了。
孟九思甚是忧愁,哪怕薛朝告诉他,袁阆已先行一步前往应西救孟将军,她也不能完全放下心。
揪着眉毛焦心燎肺的等啊等......
这一等足足等了三天,要不是因为大黑山形势复杂,地势陡峭,还有毒虫瘴气,就凭她一个人不要说去应西了,就是原路返回山神庙也是找死,否则,她自己就先下山了。
她忧愁,铁妞也跟着一起忧愁,不过忧愁归忧愁,却不能阻挡她爱热闹爱说话的性子,不消两天,就曲里拐弯的通过斗云寨几个大娘的嘴巴,将斗云寨摸了个大概。
这三天最引起热议的事就是救了大当家的袁阆突然莫名其妙的失踪三天了,说什么的都有,只到大当家亲自出来解释,说袁阆受他之命,下山办事去了,议论之声才渐渐消失。
不过,铁妞对袁阆完全不感兴趣,她比较喜欢听听八卦之类的,虽然她不是八卦之人,但聊胜于无,偶尔听听还是蛮有趣味的,甚至连大当家的八卦都听了不少。
大娘们说,大当家只有一女金玉,金玉娘生下金玉后不久就蹬腿归了西,大当家出于安全考虑,打小将她寄养在一个农户家里,直到十四岁,才将金玉接了回来。
这金玉虽然有些粗野,但也勉强能算是个聪明标致的女孩,只可惜,她命不大好,回来后不久就被另一波敌对方的山匪给绑了,最后,人虽然救回来,脑子却变得不大好了,整天就想着嫁汉子,寨子里的人私下里都叫她金花痴。
铁妞由金玉的遭遇,想到了自已凄苦的经历,倒对这金玉有几份同情,不过也未大放在心里,只是当时感慨了一番。
当她问起有关范江龙的八卦,那些说起话来滔滔不绝的大娘集体变成了哑巴。
范江龙每天都会来瞧她,一天恨不能来八遍,看在一千两银票的份上,铁妞对他的态度倒甚是友好,于友好之外,又保存了适度的距离,只弄得范江龙心痒难耐,近不得,远不得。
到了第三天,铁妞实在在屋里子待的太闷了,就自行决定腿伤养的差不多了,也不肯让孟九思陪,自己拄着一支拐杖出了门。
不管怎么说,演戏还是需要有敬业精神的,装伤残人士就要装的像,否则对不起她的一千两薪酬。
其实,她也是好心,想多创造给姐姐和公子独处的机会,且不管日后两人能如何吧,反正先处处看,看看性子合不合。
出门之后不久,遇到了大娘们嘴里金玉,那金玉一见到她就像见了瘟疫,飞也似的跑的,弄得她很是迷惑。
她本来还想帮一帮这犯了花痴的姑娘,摆事实讲道理,现身说法告诉她,不是什么汉子都能嫁的,僻如暴力狂之类的就不能嫁。
唉唉叹了一声,忽然身后响起一个洪亮而惊喜的声音:“娘子!”
她吓得一跳,手下的拐杖往前一滑,她一个不稳,往前栽去,前方正好有一个小池塘,说时迟那时快,范江龙身形一掠,已经飞至她的眼前,稳稳的将她扶住了。
时间,突然在这一刻停滞了。
从范江龙的角度看去,可以清晰的看到她的整张脸,虽然还带着伤,却更显得可怜可爱。
卷翘纤长的睫毛像是沾了晨间雨露的花蕊,在日光和风下,微微颤动着,一张明媚的小脸,在春光下散发着莹莹的光泽,半张半合的小嘴,更是像娇艳的花朵,具体像什么花朵,他一个粗汉子也想像不出来。
他只知道,他死了,他死了。
他的三魂七魄全都被娘子勾走了。
他甚至觉得有些自惭形秽,这样的他,如何配得上这样的她?
想当初,他也曾是个俊俏的少年郎,只是长年的打打杀杀,身上脸上添了不少伤痕,其它的尤还可,只是眉上的这一道伤疤甚是吓人,再加上这些年他只知胡吃海喝,生生把一个俊俏的少年郎作成了屠夫。
唉!
岁月真他娘的是把杀猪刀啊!
“唉哟,好痛!”和他这样对视着,铁妞只觉得尴尬无比,急于想脱身,“二当家,你碰到了我腰上的棒疮了。”
“啊?”听到她叫痛,他的神思一下子飘了回来,手足无措的放开了她,又从地上帮她捡起了拐仗,送到她手里,又道,“娘子,你身上的伤还没好,我背你回去吧!”
“不......不用......”
说话间,他已经弯腰背对着她半俯在她面前,一把将她背了起来,笑着道:“相公背娘子天经地义。”
当他背起铁妞时,突然间,有了一种幸福的感觉。
他想:再过十天正好是个黄道吉日,到时候娘子身上的伤也好的差不多了,到时候,他一定给她一个最盛大的婚礼,请兄弟们喝上三天三夜的酒。
只可惜,他没有等来这场婚礼,翌日一早,他恨不得铺十里红妆迎娶的娘子突然失踪了,不仅她失踪了,就连薛朝和孟九思也一起失踪了,就好像他们从来没有来过一样,离开时,一丝痕迹都没有留下。
直到在山头被落石砸昏了脑袋金玉醒来,大家才恍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原来就在当晚,痛定思痛,决定移情别恋的金玉前往山头去找她的新目标时,偶尔看见三个人立于山头一块岩石上,似乎在争吵。
出于好奇,她偷偷走近一听,才知道竟是铁公子一干人,三个人因为一千两银票的归属问题起了激烈的争执。
当时,她深为不耻,觉得自己看错人了,原来这个铁公子人品烂的一塌糊涂,竟然贪图妹妹的银票,那小白脸公子更不是个好东西,瞧着人模狗样的,也是见钱眼开的人。
就在她准备冲上去要为铁妞打抱不平时,忽然小白脸推了铁妞一把,可怜铁妞摔落了山崖,许是求生本能,又许是不甘心,临死也要挂个垫背的,铁妞一把拉住了小白脸的腿,小白脸又一把拉住了铁公子的腿。
于是,三人串成一串,串成了糖葫芦,接下来的事她就没有看到了,因为一块落石掉下,正好砸中她的脑袋,将她砸晕了。
不用想,三人必定摔下万丈深渊摔了个粉身碎骨。
范江龙听她之言,连忙飞奔到她讲的那块岩石,果然在岩石下的草丛里找到一只掉落的红绣鞋,是他昨儿刚刚送给铁妞的。
他抱着这双红绣鞋跪在那里,面对着悬崖哀嚎不已。
这时,有人不怕死的跑上来劝说。
“二当家的,你莫要伤心,你细想想,他们三人为何会大晚上的出现在这里,分明就是心怀鬼胎,说不定这三个人本来就是江湖骗子,逃跑时因为分赃不均起了......”
还没劝完,范江龙猛地一个跳起,赤红着双眼,抬手就狠狠的盖了他一个大嘴巴子,力气之大,一巴掌将他盖下了悬崖,摔了个粉身碎骨。
众人见状,吓得目瞪口呆,全体噤声。
......
又是一个漆黑的夜。
因为下山后只劫了两匹战马,孟九思和薛朝共骑一匹黑色战马,铁妞另骑一匹白色战马。
战马一路狂奔,驰聘在用鲜血铺就的大道上,沿途到处可见尸体,旁边的河流还没来得及洗刷流入河中的鲜血,在黑夜里静默的泛着幽暗的血腥光芒。
远处,坐落着一座座简易的帐篷,那是在战火中流离失所的百姓在玄铁军的帮助下,临时在野外搭建的,虽不如家里舒服,但也勉强可以挡风遮雨。
时不时的有黑烟升起,时不时的传来不知是受伤士兵还是受伤百姓的哀嚎,还有幼童的哭声。
这样的哀嚎,这样的哭声,还有这遍地的血腥和尸体,深深的刺痛了孟九思的眼睛和耳朵。
夜,像狂暴而噬血的野兽,张着狰狞的,似要吞入人间一切的大嘴,要将所有人都吞没。
孟九思虽然紧紧的贴在薛朝的怀里,他的怀里也不似从前那般冷,相反,还带着一丝烈酒的热气,可她还是觉得冷,透入骨髓的冷。
这就是战争啊!
说是修罗坟场,人间炼狱绝也不为过。
虽然叛乱已平,这些也曾鲜活的生命却再也回不来了。
“叛党来了,叛党来了!”
沉痛时,前方忽然响起了一个声音,刹那间,黑暗的尽头就冲出一支马队,那些人头戴凤翅盔,身披银战袍,一个个手持长枪,转眼间就将他们几个围在了中间。
为首的一个手里拿的武器却与旁人不同,是一对金锏,在黑暗中闪烁着灼灼光辉。
他警惕的盯着马上三人,沉声一喝:“什么人?!”
黑暗中,孟九思虽看不清他的脸,却一眼就认出了这对金锏,此人正是爹爹手下的副将聂方磊,顿时欣喜的唤了一声:“聂叔叔,是我,我是黛黛。”
那人像是不敢相信似得,惊讶的睁大了双眼,又上下看了她一眼:“你......说什么,你是黛黛丫头?”
“是我,聂叔叔。”
他的声音变得严厉,却含着惊喜和关心:“你这丫头,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胡闹!”
“我听说爹爹受了重伤,你快带我去见爹爹。”
聂方磊听她言语如此急切,安慰道:“你莫急,将军大人身体已经好转。”说完,一双锐利的眼睛在薛朝和铁妞脸上来回的扫了两眼,又问道,“黛黛丫头,他们是什么人?”
不待孟九思回答,薛朝叉手行礼道:“在下薛国公府薛锦书!”说着,朝铁妞的方向看了看,“那是我的婢女。”
“薛锦书?”
聂方磊知道孟薛两府是姻亲关系,将军又于薛国公有救命之恩,心下的警惕放松了一些,同时又觉得奇怪。
黛黛是和薛二公子薛良定的亲,怎好好的和薛小公爷在一起?
孟九思看出了聂方磊的疑惑,连忙道:“秦叔叔,说来话长,你先带我去见爹爹,我回去与你和爹爹细说。”
聂方磊想了一下,点头道:“好!”
一路飞驰过了大约两刻钟的功夫,孟九思就看到了一排排落座的营帐,里面还有烛火透出来。
聂方磊勒停了马,从马上跳了下来:“黛黛,到了。”说着,他伸手向前一座略显宽大的主帐一指,“将军大人就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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