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清雪睡眼惺忪地从车上走了下来。
她穿着拍戏的衣服,很青春很少女,但头发可能因为睡觉姿势不对,蓬蓬了起来,活像是青春靓丽版梅超风。
素颜,头发爆炸,一脸呆滞。
即便这样,还是那么好看。
易腾一个老大爷,看到苏清雪的瞬间,竟然尖叫了起来。
——只不过他的尖叫是:“卧槽,小雪!偶像!签个名!”
“嗯?”苏清雪看着一个老大爷一脸激动地看着自己,更呆滞了……
“原来是这样啊……”
苏清雪一边让化妆师给自己弄头发,一边懵懵懂懂地点头,对易腾的奇幻追星经历感到神奇。
一个暹罗的华侨,因为喜欢自己在春晚唱的《青花瓷》,特意下了微博关注自己,甚至还加了粉丝群,甚至还成了一个粉头,甚至还组织了一次线下应援活动——虽然他没去现场。
铁粉啊这是!
脑残粉啊这是!
这样的粉丝,可真是让人感动了!
一大把年纪,不容易!不容易!
“喏,签名。”苏清雪听完易腾的故事,很感动。麻利地签了名,做好头发后,又和易腾拍了几张合影。
“太谢谢你了,小雪我真是太喜欢你了。你以后一定要多唱歌!你拍戏我也喜欢,但是我最喜欢听你唱的歌!真是太好听了!《东风破》好听,《青花瓷》也好听!”易腾的脸因为激动,整个红润了起来。
苏夜在旁边看着,真是憋笑憋得五脏六腑都受了内伤。
原来老大爷疯狂追起星来,也这么有少年感啊!
以后自己老了,也追追星,可能比易腾还年轻呢!
不,还是继续玩游戏吧,玩游戏不容易得老年痴呆!
苏清雪见易腾如此激动,忽然提了个建议:“要不然我现场给您老人家唱《青花瓷》吧?”
“啊?”易腾显然没料到苏清雪会这么平易近人!
平易近人到了简直温柔的地步!
签个名,合个影,一大把年纪的易腾已经相当满足了,现在自己的偶像苏清雪竟然要给自己现场演唱《青花瓷》?
“这样真的好吗?不会耽误你们拍摄吗?”易腾犹豫着问。
苏夜翻了个白眼:“易老大,已经耽误半天了,也不差这一会儿。”
“可是,还要布置场地,不太合适。”
“没事,就拿个吉他伴奏就好了,一切从简。唱一首歌,不需要多少时间。”苏清雪温柔地笑道。
“那怎么好意思呢……”易腾嘴上说着,回身就喊自己的小弟,“你们赶紧搬好凳子,我偶像小雪要给大家唱歌了!”
轰隆隆隆……
这群西装暴徒瞬间排好队形,搬着小板凳,老老实实地坐在下面。
一干剧组的工作人员互相看了看,在苏夜的同意下,也非常迅速地坐到了下面。
帮派一伙,剧组一伙,泾渭分明,相当和谐。
在所有人的围观下,苏清雪微微鞠躬。
“哗……”
掌声经久不息。
这场面,此生未见啊!
以后估计也见不到了!
“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
在众人的注视下,苏清雪非常优雅地弹起吉他,唱着《青花瓷》。
苏夜也坐在旁边,静静听着。
苏清雪的演唱和杰伦的演唱是两种风格。
如果说杰伦的《青花瓷》,唱出了一种浅淡忧伤的离愁别绪,唱出了一种江南小镇的凄美感,那么苏清雪的演唱就多了些人间仙境的感觉。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在苏清雪的演唱中,江南真如一个仙乡,缓缓呈现在所有人的脑海中。
而苏清雪的演唱较之杰伦,更平添了一种细腻。
女人的细腻。
歌声娓娓道来,讲述了一次平凡的邂逅,一次遗憾的错过。
帘外芭蕉惹骤雨,门环惹铜绿。
我却在江南小镇惹了你。
这一惹,便误了终生……
一曲奏罢,不管是帮派还是剧组的工作人员,都听得如痴如醉。
即便在如此简陋的吉他伴奏之下,苏清雪歌声中的感动,仍然能够直达人心。
易腾这个五十来岁的老大爷,竟然听着听着,不知不觉掉起眼泪来。
“我唱得怎么样?”
唱完,苏清雪甜美笑着,问众人。
“好听!”
“太好听了!”
“小雪最棒!”
一群人大声喊着,痴迷其中。
林意翔和石太明站在旁边,一开始还对眼前这荒诞的一幕表示怀疑,但此时,也自发地给苏清雪鼓起掌来。
“人比人得死啊,苏清雪演戏演得那么棒,唱歌也这么好听,真是个全能演员。再看看咱俩……”石太明看着苏清雪,感慨道。
“再看看咱俩,就等着打一场漂亮的翻身仗了。”林意翔也感叹道。
苏清雪放下吉他,本已经打算感谢离场。
但她忽然看到易腾一个人哭得稀里哗啦。
即便已经演唱完毕,易腾却仍然哭着,眼看着就快哭得哮喘发作了……
“大爷,您这是怎么了?有那么好听吗?”苏清雪自己都不敢相信唱了一首歌,能让人感动成这样。
现在又不是在拍《我是歌手》!
易腾这样哭太假了!
易腾一边哭着,一边摆手,哽咽地说:“不,不,歌确实是好听的,我只是,我只是在听这首歌的时候,想到了很久以前的事。”
苏夜咧咧嘴:“老大,您不会有什么难以释怀的、无法挽回只能追忆的爱情经历吧?”
易腾擦干净眼泪,从怀里掏出一根雪茄,点燃,长出一口气。
“我这辈子啊,女人不少,但是总觉得差点味道。后来遇到了我女儿的妈,觉得她真是非常好,这才稳定下来。但是当年啊,我的第一段感情,就是在江南水乡发生的……”
为什么易腾会因为春晚上的一首《青花瓷》就喜欢上苏清雪,成为苏清雪的铁杆粉丝呢?
自然是因为这首《青花瓷》,勾起了他年轻时候的一段辛酸往事。
故事也挺老套的。
当时的易腾还是个假文艺青年,到处流浪——说是流浪其实就是流窜——有一次流窜到江南地区,碰到了一个可爱的南方姑娘。
正所谓昨日的雨曾淋漓过她瘦弱的肩膀,当年的易腾,情窦初开,遇到了影响自己一辈子的那个人。
两个人因为一场雨邂逅,然后渐渐熟悉,最后走到一起。
当时的易腾,虽然没什么文化,也在地界上瞎混,但文艺的心是不变的。那个年代嘛,年轻人们虽然没几个考上大学的,但总是多才多艺。
就跟“队友除了赢啥都会”是一个道理。
虽然易腾没啥文化,但他弹吉他是个高手。
这位南方姑娘当时有男朋友。易腾追了好久,才趁着两人吵架,弹遍了自己会弹的曲子,终于把这个女孩追到了手。
“我以后一定要给你写一首歌,专门唱给你听的歌。”
易腾就是靠着这句话,成功上位全垒打。
可惜,过了没多久,女孩又和前男友复合了……
原因其实很简单。女孩也喜欢易腾,可惜易腾在人家前男友的玫瑰花攻势下,最终还是选择上了他的桑塔纳。
正因如此,易腾痛下决心,一定要赚好多好多的钱,一定要出人头地!
在失恋之后,易腾离开华夏,来到暹罗,渐渐混成了华人街的老大。
出人头地了,赚了好多好多的钱,连牙都特意敲掉换了金的。
可是当初那个女孩,再也找不到了。
这件事易腾从来没和别人说过,如果不是苏清雪演唱的《青花瓷》太过深情,如果苏清雪不是他的偶像,他一定要把这件事带到棺材里面。
毕竟,这不是啥光彩事。
妈的一个备胎被临时换上,然后又被扔掉的故事,有什么可炫耀的?!
男人听了会沉默,女人听了会流泪。
小混混们听完只能强装自己其实是个聋子。
“对不起啊,今天能听到小雪唱歌,我真的好开心,有点控制不住情绪。”易腾长叹一声,“唉,妈的,在手下面前丢脸了。”
“没事,”苏夜笑了笑,宽慰道,“我在我员工面前也总丢脸。”
“好了,今天能听到小雪亲自唱歌,我已经很满足了。你们在这里拍戏吧,我易腾别的不敢保证,但是在这唐人街,绝对不可能有人敢欺负苏导,欺负小雪!”易腾保证道。
“易老大说的话我肯定是相信啊!”苏夜笑道,“不过我怎么感觉你手下这帮人好像有点意犹未尽的意思?”
“什么?”易腾听了苏夜的话,诧异回过头,发现自己的小弟们,都眼巴巴看着,旁边的剧组工作人员也眼巴巴地看着,好像并不想就这么原地解散。
“机会难得,这么热的天气,好好玩一玩,也能缓解一下情绪。”苏夜笑道。
“要不这样吧!”苏夜兴之所至,他忽然拿起吉他,“我女儿给易老大唱了一首歌,我听了易老大的故事,很是感动,所以脑子里灵光一闪,想到了一首歌。这首歌送给易老大,怎么样?给不给面子易老大?”
易腾愣了愣,看着苏夜那张微笑的脸,竟然有一种亲切感:“给面子!肯定给面子!不过苏导,您从我的经历找灵感,可是要收创意费的——你要唱什么歌?”
苏夜拨了拨琴弦,笑道:“《给我一首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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